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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章 四体不勤 彼时三进三出、欲……

    彼时三进三出、欲擒故纵, 以为有多自制,最后贪得无厌的反而是他自己,拉着她又来了一次, 折腾到筋疲力尽, 骨头都要散架,于是睡眠也变得异常安稳。

    苏清方已忘记从何时起一个人睡,自那以后再不习惯和人同床共枕。和李羡挤在一处,大抵因为每次都是这样疲乏的事后, 无力计较也不容置疑, 倒也安然了。

    大亮的天光照在眼皮上,苏清方睫羽颤了颤,欲醒不醒, 下意识翻了个身,膝盖碰到一片温热坚实。

    她迷迷糊糊睁眼,便见李羡靠着枕坐在床头, 只穿着一件素色中衣, 领口微松。墨样的发尽数披散下来, 垂在肩背与枕席之间。

    他手里随意翻着一卷书册,感觉到手边的动静, 下颌微微一偏,投来一眼,眉宇间还带着清晨的懒散松弛。

    苏清方几乎没见过李羡披头散发的样子。垂落的发丝将那分明的颌骨也柔化了几分,一扫平日束发戴冠的严肃威仪, 倒添了几分随性不羁。

    而更让苏清方惊讶的是:“你怎么……还在啊?”

    声音尚带着初醒的沙哑。

    倒不是苏清方一早大表嫌弃,而是李羡的勤政几乎已刻进苏清方的脑子里,总觉得他不是在办公就是在办公的路上,再抽空干点别的事。他也绝不像是赖床的性格。

    在床上看书, 多少有点用功没用对地方了。

    李羡已醒来好一会儿,回笼觉都睡够了。他默然收回眼,又落到书上,淡淡道:“今日旬休。”

    是了,昨日廿九,今日三十,不然也不敢那样胡闹了。

    三十?

    两个字惊雷般劈入苏清方脑海,她彻底清醒过来,半撑起身子,透过李羡看到外面的天光日影,时辰显然已经不早。

    霎时间,什么慵懒缱绻都被抛到九霄云外,苏清方几乎是弹坐起来,手忙脚乱地掀开锦被,跨过李羡就要下床。

    “你急什么?”李羡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我今天约了人,”苏清方一脚踩进鞋里,急急披上外衫,“要迟了!”

    李羡看着苏清方慌乱的身影,眸色沉静,语气带着一丝轻微的审度:“谁?”

    “一个朋友。去他家里见一个神医。”苏清方觉得还是少在李羡面前提韦思道为妙,更不想这个节骨眼和李羡争论,只含糊回答了,将头发从衫子里拢出,便开门吩咐侍女准备盥洗之物。

    李羡微讶,“你身体不舒服?”

    苏清方坐在妆镜前,眼睛一定,只道:“没有。”

    “那你见什么神医?”

    “问一些事情。”

    “什么事?”

    苏清方回头,嫣然一笑,“没什么。”

    “……”李羡觉得这对话莫名耳熟,而她的眼神也分明别有深意。

    只一瞬,李羡便惊想起,这明明就是那夜他传江随安过来,他们之间的问答,只是问话和回答的人颠倒了。

    所以她这样看着他笑!

    苏清方见李羡已经回过味来,得志地转回头,继续梳理头发。

    眼见约定的时刻将临,自是一切从简。不过片刻,苏清方便整理清楚,风似的卷出了内室。

    李羡仍维持着半坐的姿势,目光落在空荡荡的门口。

    他倒不甚担心苏清方身体有异。他那夜问过江随安避子汤和苏清方的身体。她看着伶仃,身体倒康健——没心没肺的人大抵不受苦悲缠身。那药也是按她体况精心调配的,没有大碍。其实他前番和她隐晦提过他没留在里面,但她没搭理。

    就像腿长在她身上,吃喝、来去自是都看她自己。

    室内恢复寂静,唯余窗外偶尔传来的鸟鸣。李羡脸上那点松弛早已消失不见,眸色深暗,指尖在书页上无意识地轻轻敲击了两下。

    “有约……”他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偏要今天?

    半晌,他合上书卷,发出“啪”的一声轻响,扔到了床脚。

    ***

    苏清方和韦思道约定在巳时,换作平常,并不算早。可偏偏遇到昨晚,也没人敢冒着打扰太子的风险来叫醒她,一觉便睡过了头。

    苏清方连声催促车夫快马加鞭。匆忙绾就的发髻在颠簸中不受控制地散下几缕碎发,垂落额角耳畔。赶到韦家门口时,还是迟了一刻。

    小厮引着她穿过栽满翠竹的庭院,到厅堂等候。不多时,便听见韦思道带笑的声音隔着缂丝屏风传来:“你今天可是迟到了。”

    天气愈发热了,韦思道手里拈着把折扇,镇定从容地从后院过来。

    苏清方略带歉意地笑了笑:“实在对不住,今早……起晚了。”

    韦思道挑眉打趣:“就知道你们女孩子家事多,梳妆打扮最耗时辰了。所以我前几日同你约时,刻意早说了半个时辰。”

    苏清方顿时如蒙大赦地松了口气,“那真是太好了。不然我第一次拜会长辈就迟到,太失礼数。”

    韦思道朝苏清方招了招手,“神医刚给我奶奶看完脉,这会儿正在后院用茶,我带你去见他。”

    两人穿过曲折回廊,韦思道边走边殷殷叮嘱:“我家这位阮神医,脾气有些古怪,不喜欢当官的。你待会见了,只说是我朋友,旁的别提,知道没?”

    苏清方奇怪,“为什么不喜欢?”

    韦思道摇头,“具体原因我也不是很清楚。阮神医到我家的时间,比我还大呢。听说是他家里人被当官的害死了。”

    两人说着,便到了后院茶室门口。一位白衣老者正俯身观察一盆不知是什么的花。

    “阮神医,”韦思道呼着,“我把我朋友带来了,之前跟你说过的。”

    那人这才转过身来,须发皆白,面色却红润。

    苏清方正要行礼,却发现他的目光定在她手腕上,微微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

    这世上最骇人之事,一定包括看大夫叹气摇头。

    苏清方顿生病入膏肓的错觉,一颗心不可抑制地提起,试探问:“神医何故叹气?”

    阮神医捋须道:“我叹你小小年纪,手腕就生了毛病。”

    苏清方抬手,又左右转了转腕子,横竖看不出异样,“有吗?”

    阮神医微笑道:“你这手腕,平日里看着无碍,但若是连续书写半个时辰以上,是否便会隐隐作痛,尤其拇指根部会感到酸胀无力?”

    苏清方讶然点头,“确实如此。您怎么瞧出来的?”

    “此症名曰书写痹’,因反复劳损所致。不少读书人都有此症。老夫方才见你执礼时手腕微滞,便猜了个八.九,”阮神医解释道,“此症初时易被忽视,年长日久,积累到筋骨,再想治愈便难了,严重时还会影响执笔。”

    一旁的韦思道冲苏清方挑了挑眉,实际是夸给阮神医听:“要不怎么说是神医呢。望闻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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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顶厉害的。上次我只是执扇姿势略偏,就看出我肩颈有恙。”

    阮神医很受用地捋了捋须,抬手示意苏清方坐到茶案旁,“我给你看看脉,扎两针吧。”

    苏清方依言坐好,只见阮神医三指轻按住她脉门,闭目凝神。忽然,他眉头微蹙,睁眼时目光中带着几分深思,默然凝着她。良久。

    苏清方只怕自己又被看出什么毛病,担心问:“如何?”

    阮神医收回手,和煦地笑了笑,只问:“姑娘近来是否在服用红芎花?”

    苏清方不通药理,但也知道这是味活血化瘀之药,又想起自己最近在喝的避子汤,心头微紧,面上却不显,“最近确实有吃药,但却不知有无红芎花。不知神医何出此问?”

    “没什么,”神医摇头,“只是药力有相冲,总是要问清楚的。不过姑娘若服用了此药,切记万万不可同时服用翠雀草。这两者分开无碍,但若相遇,会在十二个时辰内引发心悸,极易身亡,且难以查出缘由。”

    韦思道听来心惊,“竟有这等事?”

    “这是老夫师兄当年发现的,普通郎中都未必知道呢。”阮神医得意道,转而取出银针,为苏清方调理手腕之疾。

    那针稳稳扎进苏清方虎口穴道,力道匀而缓,没有多少痛感,就像被小虫子叮了一口,只是有些酸胀。拔针后,苏清方再活动手腕,果觉轻松许多。

    “真是神乎其技。”她由衷赞叹。

    阮神医摇头浅笑,又叮嘱道:“近日手腕需得好生休养,万不可再长时间书写。平时也多走动走动,打打八段锦、五禽戏。你这副身子骨,太僵了,比老夫还不如。”

    苏清方干笑。

    说罢,阮神医从房中取来一个白玉小胆瓶,不过一根指节大小,仔细交代道:“老夫听思道说了你的事,这是西域曼陀花汁制成的麻药。你拿回去,擦在箭簇上。见血便会扩散至全身,顷刻晕倒。”

    苏清方接过仿若无物的胆瓶,狐疑,“这么点就够了?”

    阮神医笑道:“你别小看这点。这药药性极烈,哪怕是个彪形大汉也不在话下。再多,就能杀人了,老夫也不会给你。”

    苏清方瞠目,突觉手中千钧重。

    ***

    从韦家回来,苏清方自然没再去太子府,而是径直回了家,正撞上外出回来的卫漪。

    也不知是遇到什么好事,卫漪笑容满面,比经雨的桃花还水嫩,三月的日头还灿烂,话也多了起来,一见到苏清方就问:“清姐姐,你去哪儿了?怎么最近老出去?”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苏清方一下背挺直,故作严肃道:“我还没审你呢。那天不陪我去牡丹花会,是陪谁去了啊?”

    “没谁啊……”卫漪抿起唇,嘴角却要咧到耳后根了,像是下定什么主意,很不好意思地凑到苏清方身边,“清姐姐,我就跟你一个人说,你不要告诉别人。”

    话是这么说,估计是自己忍不住,想找个人分享。

    苏清方见卫漪如此娇羞,也好奇了起来,“什么?”

    卫漪凑到苏清方耳边,轻声道:“谷延光说,他要跟我提亲。”——

    作者有话说:以下是上章的作话:

    标题细品一下。

    小李:床下受气,床上来劲。

    下次不出意外是小方整小李了。

    第92章 焉支祁连 卫漪这段时间外出……

    卫漪这段时间外出, 十次有八次是和谷延光。最近间隔更为频繁,在同他学骑马。

    用的正是谷延光从李羡手中赢得的那匹爱驹,等闲不会让人碰, 连平日的刷洗喂食都是谷延光亲力亲为。

    谷延光拍着光滑的马脖子, 炫耀道:“这是我和太子比射箭,赢的焉支马。怎么样,漂亮吧?”

    卫漪不懂相马,不过仅看外表, 也知道是匹神气的骏驹。通体殷红, 毛色油亮,尤其是额间一圆白痕,宛如一轮明月。

    卫漪一直想学骑马, 奈何母亲严辞不许,说姑娘家摔了碰了,留疤不好看。家里的哥哥姐姐自然便无一肯教她——哥哥们也就算了, 姐姐们自己学了竟然不想着她!

    卫漪也就是随口和谷延光抱怨了一嘴, 谷延光当即拍着胸脯子, 说他骑术一流,可以当她师傅, 包教包会,而且一定不会让她摔跤。

    卫漪笑他吹牛,“还包教包会,这世上哪有师傅敢说这等大话?”

    谷延光抱臂思索片刻, 一本正经道:“那应该是你问题。”

    卫漪气得咬牙跺脚,转头就要走。

    “哎哎哎——”谷延光连忙拉住她,笑道,“学不会就一直学嘛。勤还能补拙呢。”

    卫漪回头瞪了谷延光一眼, 却也知机会难得,便扭捏地应了下来。但她不想被瞧不起,十分认真。也是她自幼活泼好动,身子骨柔韧灵巧,不过几天就上手了——自是比不得谷延光那般能在马背上翻腾如飞的杂技功夫,但缓行驰骋都已是不在话下。

    跑完一圈,卫漪端坐在马上,任由谷延光牵着徐行。微风拂面而过,还带着昨夜的雨气,好不舒爽。

    卫漪撩了撩滑落耳边的鬓发,好奇问:“这马为什么叫胭脂马?因为是胭脂色的吗?”

    “不,”谷延光回头,仰视着马上的少女,解释道,“因为这是焉支山产的马。不过恰好是胭脂色的罢了。”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的焉支山吗?”卫漪想起卫青、霍去病率军夺得焉支、祁连二山的典故。匈奴人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长歌当哭,著就此诗。

    “对。”谷延光颔首。

    “为什么失去焉支山,妇女就没有颜色了?”

    “因为焉支山盛产一种红蓝草,可以用来做脂膏抹脸,后来被张骞带到中原,便成了胭脂。实际是匈奴语‘天后’的意思。祁连山,就是‘天山’,”谷延光指尖虚点着卫漪的脸颊,调侃道,“你天天抹,都不晓得来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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