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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袁买(一修) 成王败寇,我还不需要让……
到底是纵横一时的大贤良师, 明面上已经是颓败之相,暗地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消息的渠道与后手, 就像雨后春笋, 一节一节地冒出来。
人常说不可小觑,不管任何时候。
张角知道白锦在寻找袁买,和袁家其他几个儿子不同, 这个小儿子年幼且声名不显, 连存在也鲜为人知。
这么一个人, 在袁家落败, 各方势力吞噬的情况下,能否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袁家的其余三位公子都已经下去和袁绍团聚, 找袁买这位小公子要如何, 斩草除根还是榨干最后的价值,再斩草除根。
结局都是死亡, 张角是这样想的。
稚子年幼无辜, 但这是乱世,既是对立,你死我活就是注定的,他还没有那么拎不清,他的手上也是沾满鲜血的。
位居一方势力者, 没有谁纯粹干净。
张角得到了袁买的消息,即便他心里各种成算,但对于神女寻找袁买,他始终觉得并不为了杀。
这几个月的接触下来,神女的仁慈与果断他都看在眼里,或许是有旁的谋划。
张宝告诉他, 神女给冀州牧送了信。
现在的冀州牧审配是当年袁绍手下的谋士之一,对袁绍忠心不二,其余的谋士或都投奔曹操或另谋出路,唯他坚守冀州,一心扶持。
事与愿违,审配做错了一件事,导致袁家这潭浑水越发浑,最后被曹操抓住机会,逐一攻破,坚守冀州,也难说是否有赎罪之意。
这头神女杀了袁家兄弟,还不知审配作何想法。
不过,神女应该是把这件事瞒下去,不可能在信中提及,相反,借此拉拢才是最佳选择,但最佳不代表好实施。
张角也是千年的狐狸,军中都在传袁尚和袁熙由甄宓照看,关在地牢却是以礼相待,他哪里信这些,白锦也没想瞒他,一问便知道了答案。
他有心慢慢松手黄巾军,白锦转头就让千夜传了话,说是袁氏兄弟这事询问他的意见。
昔日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名门贵子,袁氏未来的希望,今夕就成了砧板上任人宰割的肉,连生死都悄无声息。
乱世洪流,生与死都难以莫测。
白锦做的每件事,几乎都让千夜给张角传了话,到底是黄巾军的首领,瞒着别人也罢,瞒着他就显得卸磨杀驴了。
她告知他,但两者若对此有争议,她不一定会听张角的决定,建议可以采纳。
活得够久,人总会生出自负,白锦并不觉得自负是个贬义词。
然而个人的思想总是局限的,否则自古以来就不会有那么多上位者手底下依旧有这么多的能人谋士。
她会听,会学,这是长生不死后打发时间的方式。
白锦经历过天地初创的野蛮乱世,也经历过春秋战国的乱世,人类踏入文明,苦难也如影随形。
她下令杀了袁氏兄弟,又想要审配,对方既是忠臣,那她也不能做得太绝,要效忠袁绍,那只要是他的儿子不就可以了。
审配不是个愚忠的人,否则怎么会矫令奉尚。
先礼后兵,对症下药,她的专长。
“袁买在邺城?”
无怪白锦这么猜想,邺城原本是袁家的大本营,袁买这个儿子从未公开出现在人前,连甄宓这个二嫂见过他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袁绍死得太快,这些事都没有完全的安排好,袁买还能去哪,年幼无助。
“嗯。”张角道,“我已经让人把他带过来的。”
袁家是有家仆的,其中有一位家仆姓金,到了年纪后就做了轻松的活,袁绍死前让她回去养老,还给了一大笔的钱财。
袁谭和袁尚争夺家业时,这位家仆回了袁府一段时间,在此之后,杳无音信。
在袁尚大败曹操逃亡后,据闻袁买也跟随一起,可后来也是杳无音信,似乎是死在了逃亡当中。
事实并非如此,而是家仆带着小公子隐姓埋名。
金娘是中年得子,那孩子和袁买年岁相仿,又因为生下来有体虚之症,少出于人前,周围邻居很少知道,更别说怀疑。
袁尚是真的以为自己的弟弟已经死了,白锦在夜里见了他最后一面,男人躺在床榻上,身体虚弱至极,一见人却又撑着世家贵族公子的面子。
他是个脾气坏的,听白锦提到这个幼弟是不是死了,张口就是骂人,不见大家公子的沉稳,或许也是已经这个时候了,没必要。
伪装是人无师自通的天赋技能,可在情感汹涌的时候,也是无法抑制的。
袁尚对这个弟弟,应该是有感情的,即便不多。
他仿佛想到了在逃亡中死亡的幼弟,眼底的动容和懊悔无法掩饰,他在难过,这样的难过在他色厉内荏中看不出,而是如烟般笼罩着,你看不见,但感受得出来。
意识消散之前,袁尚对她说:“帮我给袁买立块碑吧,他才七岁,如果没有乱世,他也能好好长大。”
“那你呢?”白锦问。
“成王败寇,我还不需要让你来埋我。”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白锦还是给他收了尸,她这个人比较反骨,越不让她做什么,她越做什么,亲手杀的人亲手埋,有始有终。
“你要现在见他吗?”张角问。
“不用,让他和大家一起热闹着。”白锦又问,“金娘呢?”
金娘的丈夫在一次做工中意外死亡,她一个人拉扯孩子长大,是个心性坚韧的。
“放心,已经一起请过来了。”
黄巾军的人找上金娘的时候,对方很防备,也很聪明,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张角亲自见了她,点明了情况,也说清了利弊,对方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他们客客气气已经是给了面子。
金娘知道自己现在是困兽之斗,所以妥协了。
“金娘和徐夫人是一样的人,见过她以后,我就觉得神女可能会喜欢,也是可用的。”张角浅笑。
白锦也笑了笑:“谢谢。”
至于她会喜欢这种话,白锦没应,她对人类从来都是淡淡的,可用和不可用最重要,说喜欢谈不上。
她有些感慨,外面的烟火开始绽放,欢呼欢笑声层出不穷,太过美好绚丽,不像在乱世。
“我在找可用的人,但其实每个人都是可用的,端看怎么用,怎么选择。我给他们机会,我希望大家都有可能。”白锦道,“张角,我不是个很好的人,但我希望看到与众不同的、多姿多彩的人,花团锦簇,那才是最好的。”
乱世的绝望中,有一缕曙光,名叫机会。
华夏封建王朝里,想要突破难上加难,而乱世是困难模式中的简单模式。
作者有话说:我笔下的人物,纯坏的很少,每个人物我都会让他立体化,但我不能保证写得很好,逐日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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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替身(一修) 你们都是常山真定人……
邺城中放起了烟花, 周围的城池都看见了,这样的高调,想忽视都难。
无望的流民合拢单薄的衣衫, 仰头望着那样的美丽, 烟花映衬了他们的瘦骨嶙峋与垂死之相,也给了他们新的希望。
下一站要去哪,一些人有了答案。
张宝站在张角身边, 面对那些无害的笑脸, 也被感染了。
“当时神女让放烟花, 我并不赞成, 担心成为众矢之的,现在看来, 又是值得的。”他笑着说道。
“生死不由己, 麻木如行尸,短暂拥有鲜活, 已经足够成为回忆, 成为支撑他们活下去的希望。”张角感慨,“好坏参半。”
张宝赞同,看向人群,锁定了一个小小的身影。
“放袁买这样去玩,没关系吗?”张宝问。
“他又不是犯人。”
张角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年幼的孩子扬着大大的笑,和旁边的骆统手牵着手,围着篝火跳舞。
初见时,这个孩子沉闷少语,一双眼睛里是不符合年纪的成熟,眼见他们带走金娘和金娘的孩子, 冲出来承认了自己是袁买。
他问他不怕死吗,金娘的孩子愿意为了他死,他又为什么要站出来。
可是,幼年的孩子认真地对他说:“金麦也怕死,他凭什么替我去死,就因为袁家对金娘有恩?还是因为我是主人?大贤良师,这不公平。”
公平二字从这世家小公子嘴里说出来,让张角都发了怔,他摸了摸他的脑袋,“好孩子,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我听说你们抓了三哥,我想见他,可以吗?”
袁买的眼神太过真挚,在张角的拒绝下,不怕死的孩子产生了失望与恐惧,他似乎知道了原因。
外面的热闹并没有感染到白锦,她在记忆的回溯中痛不欲生。
那些关于众神的爱护与调侃,帮她收拾烂摊子的一团乱麻,充满着温馨与愉悦的画面和声音,转眼间与那些陨落的画面重合,痛苦地呼喊、无力地目睹,变成了刺向她的一把把利刃。
次日,张角让人带着袁买和金娘来见了白锦。
七岁的孩子,个子小小,脸上都还有婴儿肥,穿着一身上好的布料,安安静静,胆怯有,却又强装镇静。
金娘一直牵着袁买的手,她跪下,却没有让他的小公子也跪下。
自邺城被黄巾军占领后,金娘就猜到会有这么一天,即便也曾心存侥幸。
她听闻关于黄巾军的种种,关于神女的种种,她想,她和小公子或许并不会死,可袁氏公子战败死亡,她动摇了。
是否死亡这个消息外界并不知晓,金娘能知道,那是刻意为之的结果。
“你就是袁买。”白锦将小孩看了好一会儿,顿了顿,冲他招招手,“好孩子,过来。”
没有主心骨的袁买看向金娘,金娘牵着他的手慢慢松开,可他没有动。
白锦无奈一笑,语气更加温柔,“金娘,你也起来吧。”
金娘犹豫起了身,想把小公子往她那带,袁买抗拒不肯动。
“看来我是洪水猛兽了,带他们下去吧,不用见了。”她失了耐心,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没有再多为此说半个字。
白锦有时懒惰得连做戏都看心情。
金娘内心咯噔一下,明白这背后的意思,连忙开口,“不······”
只是,她还来不及说什么,就被人带了下去,连同愣在原地不知情况的袁买。
“神女今日心情不佳?”张角试探问道。
白锦瞥他一眼,起身离开,含笑的眼道,“我向来不是个好脾气的。”
什么袁买不袁买,审配连袁买的面都没见过,她另找一个年岁相当的照样可以充当袁买,就算审配不认,大不了杀了。
她想要审配为她做事,如果不能,这人也留不得,冀州她更不会拱手让人。
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是枉谈,而她有这样的实力,只看她压不压住。
千夜没有跟去,他知道主人的心情确实不好,自恢复了记忆后,每日被深切的痛苦和绝望折磨,漫长无尽头的长生不死,众神陨落而让她独活的托举,都是另一种凌迟。
据系统所言,从前的主人应当是张扬肆意的,生杀予夺,脾气暴躁,依托龙族的特有属性,并不好相处,而现在,她太善良了。
“都是阶下囚了,还违抗命令,神女又不是非他不可。”千夜提醒道,“张角,他是个孩子没错,但也是袁家的孩子。若是个年幼的孩子都要心疼善待,都能任性妄为,那您去开善堂好了。”
他对于善恶对错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白锦。
乱世里,无辜不值钱,若要论无辜,那底层只求生存的百姓岂不是更无辜。
张角哑言,那句袁买作为孩子只是恐惧终究没有说出口。
人之将死,心软也越发深刻。
“大哥。”张宝道,“神女其实已经很好了。”
“我知道。”
神女,是有脾气的。
他突然如此清晰地认识到,先软后硬、先礼后兵是她的处事风格,但不代表,她是好说话的。
白锦前往流民登记处,不知是否是昨夜的烟花过于明亮照亮了前进的方向,来邺城逃难的流民今日剧增。
流民们登记名字,清洗自身换了衣物,又到登记处等待安排。
这些流民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澡,换过新衣服了。
他们或抱团,或孤身,摸摸身上的衣料,那是系统那最便宜的成衣,和白送没有区别,没有任何属性加成,但依旧还不错,流水化出来的东西,虽不够舒适,然保暖敝体完全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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