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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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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众人,在与沈明玉两人商谈了基本的交接,便付了医药钱后匆匆回去继续忙了。

    而与酒楼共同担责的沈明玉两人,则是担任起了接下来照顾病人的用处。

    至于病人如今还没醒,两人所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

    呃——一身灰袍,体态清瘦的妇人面向沈明玉两人皱眉怒斥。

    “……小年轻,瞎胡闹,又是几人凑堆去喝酒,然后胡侃吹牛,毫无节制是吧?年纪轻轻,哪有这样胡搞身体的?胃里面全是酒,一点食物都没有,瞧瞧这熏天的酒气,真服了你们,天天有劲儿没处使,就会糟践身体……”

    嗯,在承担挨骂的责任。

    ——在大夫脸色不虞的碎碎念中,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是日落西斜,傍晚己至。

    而到了这会儿,醉酒严重,按正常情况,应该能睡个一天一夜的侯朝月,终于在大夫扎到第三根银针的时候被激醒了。

    ——是的,是沈明玉强烈要求的。

    毕竟,她身上又没有其它伤口,就这样单纯醉酒的在医馆睡着,难不成沈明玉还真在这儿陪她一天一夜啊?

    想得美。

    如今的她可不是孤家寡人,她家谢大哥可还等着她回家呢!!

    看人迷迷糊糊睁了眼,施针的大夫严肃着脸收针走了人,这下子,一个躺床上,一个坐床边,两人又搁这儿双双对视上了。

    只这一次,两双眼睛都很清明。

    脑子里那股迷迷糊糊的劲儿过去后,侯朝月也想起了酒楼里的一切,沉默一会,她缓缓垂下眼帘,艰涩开口。

    “酒楼的事儿,我很抱歉。”

    本来提着一颗心,想着若对方清醒后破口大骂,或者是想再干一场,那自己就趁她如今虚弱直接把人按在床上折磨一番的沈明玉;“……”

    她讪笑;“嘿!没事儿,一点小事儿,我压根不放心上。”

    “那怎么成?终究是我莽撞了,你放心,等我回家,一定让家人往谢家献上一份道歉礼。”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说起来,我这边也有错,琥珀虽是担忧我受到欺负,可下脚也确实太重了点儿。”

    “没关系,是我鲁莽在先,我应得的——”“……”

    敌对关系,瞬间瓦解。

    说到酒楼的事儿,沈明玉倒也有一句想问的。

    她凑近床上眼圈乌黑,眉目疲惫的侯朝月,试探性的开口。

    “当时你把我拉到包间,是有什么问题想问我吗?”

    “……”

    纤长低垂的眼睫轻轻抖动,半晌,她扯起唇角,一声轻笑。

    “是啊,我是想问你个问题。”

    沈明玉歪头;“那你说,我洗耳恭听。”

    又是一阵冗长沉默,长的沈明玉简直以为床上人已经睡着,又想再问第二遍的时候,侯朝月想问的话,就那么艰涩的从她嘴里吐了出来。

    “你……当初是怎么让孙时越喜欢上你的?”

    “……”

    沈明玉一怔。

    然后眨巴眨巴眼睛,缓缓扭头,正与另一双本来没什么精神,耷拉着脸,此刻却猛的瞪大,目光炯炯的眼睛对上了线。

    “……”

    她就不该问,真的,她就不该问。

    第35章 侯朝月的爱沈明玉并不知道,……

    沈明玉并不知道,她谢大哥早就将她调查的底朝天的事儿,所以此时此刻,听着侯朝月说起她以前仗着单身陪孙时越胡闹的那件事儿,再望着琥珀这个谢家主院随侍家仆的眼睛,沈明玉的心呐,真的是人生第一次尝到了心虚的滋味。

    救命!这以前光想着朋友一把,互帮互助了,她是真没往后头想啊!

    说句见色忘友的,成婚一个多月,沈明玉别说想起曾经帮孙时越的这件事了,她是真的连孙时越这个人都没想起来。

    沈明玉也挺唾弃她自己,可没办法,婚姻太幸福,她真的没心思想七想八。

    而此刻——此刻——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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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说来漫长,但其实不过几息之间,沈明玉便快速做出了应对,时间短的甚至没有刚刚侯朝月沉默的时间长。

    至于她的应对是什么——不算多好,但此时此刻脑子发懵的她也确实想不到其它法子了。

    “咳,那什么——”她回视着琥珀求知欲强盛的大眼睛,强装镇定。

    “琥珀你去外头街市买点吃的回来吧,侯姑娘久未进食,此时必然难受极了。”

    琥珀大大的眼睛眨呀眨,满脸不愿,试图反抗。

    “都傍晚了,哪还有什么好吃食?再等等吧,等夜市摊子都支起来,那才叫美味佳肴,一应俱全。”

    沈明玉瞪她。

    “候姑娘正饿着呢,哪能等这么久?赶紧去!买点清淡的白粥就行。”

    “光白粥怎么行……”

    “赶紧去——”“……”

    看着琥珀不情不愿踢踢踏踏磨磨蹭蹭但终究远走的背影,沈明玉重重重重叹了一口气。

    能怎么办呢?

    只能先把两人隔开,然后再一个个解决了。

    叹完气回头,许是她磨蹭的实在有些久,躺在床上的侯朝月表情已经不似刚刚的眉目疲惫,眼帘低垂的低落模样,不知何时,她已经抬起了那双血丝未退的眼睛,正在直勾勾盯着她,看模样,是真的对她口中的答案很执着。

    沈明玉回视着她的眼睛,嘴巴张了好几张,最终顾左右而言它,抛出了一个提问。

    “你……真的喜欢孙时越吗?”

    侯朝月点头,目光没有一点闪避。

    “我很爱他。”

    爱?

    沈明玉歪头。

    “原因呢?”

    又是一阵冗长沉默,半晌后,侯朝月直勾勾的眼珠慢慢闭上,干皱发白的嘴唇却微微上翘。

    她正在回忆两年前她和孙时越的初遇。

    “两年前,我十六岁,年少轻狂,桀骜叛逆,因为觉得家里管束太严,便一个人轻装简行,就骑了匹马,拿了把剑,仗着小时候学了几年功夫,便要像话本里说的那般,一人一剑,闯荡江湖……”

    当然她不傻,银钱倒是拿的多,可那有什么用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只过了三天,第四日就遇到了一个连环骗局,别说手里的几百两银子了,就连□□膘肥体壮的骏马都被人弄走了。

    那时的她也实在年轻,有骨气的紧,没了马她就腿着走,没了钱她就风餐露宿,反正就是铁了心要像话本里的大侠那般,济贫扶弱,仗剑天涯。

    再然后,嘿,风餐露宿小一月后,还真让她遇到了一个人贩团伙。

    人贩团伙规模不算大,七八个膘肥体壮的成年女子,控制着二十多个哭哭唧唧的小少年。

    侯朝月本来还有几分自知之明,打算智取的,毕竟规模不大也是规模,七八个成年女子一块上,她是真的有些吃不消。

    但奈何,在悄摸踩点的时候,与密林之中碰见了两个人贩团伙共同欺辱一位少年。

    那场面,简直不堪入目。

    少年看上去不过十二三岁,白白嫩嫩,眉眼青涩,但就这样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却被两个狞笑着的禽兽撕扯的身无寸缕。

    她们嚣张的甚至都不捂少年的嘴,就那么任他惨叫,求饶,嚎哭。

    少年混杂着惨叫的嚎哭响在耳中,侯朝月一时间大脑鼓噪,眼睛充血,就那么不管不顾的拎着她的剑冲了出去。

    其结果——状况惨烈。

    先开始欺负人的两个禽兽被她杀了,后头冲上来的六位同伙与她打斗胶着。

    对方没有全须全尾,而以一打六的侯朝月更是形状惨烈。

    前胸挨了两刀,后背伤口见骨,虽因她反应快速伤到的都不是致命之地,可如此深的伤口,如此凶猛的流血速度,再加上对面到现在还有三位挺直站立,手持钢刀的人贩,侯朝月觉得吧,她应是没命走出这片地界了。

    身为一个金银窝里长大的富小姐,最后却死在如此荒郊野岭,侯朝月遗憾吗?

    没空想,她此时此刻鼓胀的脑子里唯一想到的只有一点。

    死都死了,总不能白死,她一定要把小屋里锁住的儿郎们都放出来!!

    脑里这样想,行动上也是这样做。

    她一边与人对打,一边技巧性的往小屋门口挪,然后打啊打,挪啊挪,挪到最后,身体上的伤口又添了几处先不说,倒是真让她挪到了小屋门口的那片地。

    于是侯朝月心满意足的一脚踹开破木门,然后成功当了回救世主。

    她把在门口前方,目光炯炯的盯着三位血糊拉茬的对手,既是防备对方偷袭,又是护拥后方少年们的逃离。

    她伤的太重,脑子嗡嗡,耳朵轰鸣,听不到后方声音,只能估摸着以前看过的话本里的英雄话术。

    “你们快逃,全都赶紧逃,不用管我,我一个人能扛住——”话本里的那些大侠如她这般救完人后,被救的人泪水连连不愿抛下英雄独自跑路时,救人的英雄就是这样说的。

    然而——和话本里不同的是,话本里的英雄这样讲完后,被她救助的人在热泪盈眶的感动后,绝对会极有义气的和英雄站在一起,众人齐力,无人退却。

    而现实里呢?

    话说到一半,侯朝月逮了个空极快的往身后瞄了眼,然后……就很尴尬。

    别说什么热泪盈眶,共同御敌了,她的身后空空荡荡,那真是一片影子都没有。

    “……”

    虽然她没有想过让那群弱男子过来帮忙。可,这也跑得太干净了吧?

    真的一眼都不瞅她的吗?

    怀着几分憋屈的悲怆心情,侯朝月在接下来与三人的对打中,倒也攒出了几分气力,一把剑挥舞的凌厉凶狠,当真是将自己所有的看家本领都使上了。

    可奈何,她身上的伤真的太重了,再是如何挣扎,也终究只是强弩之末。

    在她用尽全身气力又反杀了两位对手后,手上已经开始颤抖的长剑终于被最后那位身形健壮的女子用重剑砸落,手中失了武器的侯朝月下一秒就被一脚踹到胸口,然后她那副已经虚脱到极致的身体,就那么以面部朝上的姿势被重重的摔在了污泥里。

    事情过了那么久,当时顶着前胸后背那么深的伤口被摔在污泥里有多疼,她已经不记得了,在多年后的今日,她能记得的,就只是那时轰鸣的大脑里盛满的绝望。

    她支配不了她的身体了,她抬不起她的手臂了,她甚至在眼睁睁看着那位面色狰狞的对手挥刀向地上的她砍来的动作时,就连一个轻而易举的翻滚躲避都做不到。

    她想,她是真的真的要死了。

    然而——就在她瞪大双眼,决定哪怕死去也要狠狠记住杀人凶手的面孔时,上方的那个面目狰狞的凶手却猛然僵住了面色,然后手中砍刀落下,肥肥壮壮的身子,就那么“砰”的一声,实打实的砸在了她的身上。

    满眼懵逼的侯朝月被砸的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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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一脸血,然后透过眼睛里模模糊糊的血雾,她看到了一位抖抖索索的少年身影。

    ——“救你的人是孙时越?”

    沈明玉眼睛瞪大,语气惊奇。

    此时此刻,她已经完全忘了自身处境,全心全眼都沉浸在了侯朝月所讲述的故事里。

    “你认错了吧?那时候孙时越也就十三岁,一个养在深宅的少年,怎么可能出现在……”

    “——就是他!”侯朝月的嗓音斩钉截铁。

    “我的心告诉我,就是他!”

    其实要说当时,侯朝月是没有看清那位少年的眉眼的。

    她只记住了少年的发抖,以及那双哪怕盛满了恐惧,也依旧水润澄澈的双眸。

    再然后,她就晕了过去,等她三天三夜后再醒来,她就已经以全身被布条包裹的木乃伊之姿躺在了城内医馆里。

    孤身一人,无人陪侍,但,诊金己给,药己备全,甚至就连日常给她熬药的小童都给付了月钱雇好了。

    方方面面,事无具细。

    天知道,她在休养好身体回家后,有多么疯狂的寻找过那位少年。

    天知道,她在半年前与街头拐角和带着帷帽的孙时越擦肩而过时,心脏的跳动和当初血雾中窥见对方眉眼时的频率,有多么一致。

    沈明玉还在质疑。

    “那就算是他,你又怎么知道,你对他的感觉究竟是爱情还是恩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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