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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提供的《名侦探柯南之混吃等死》 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结局(哎,烂尾,烂尾) (3)(第1/4页)
汤姆汉克斯灵魂附体,我是有看过荒岛求生的人,虽然没有像贝爷一样站在食物链的顶端。。。
大概三个小时之后,我成功的升起了火,然后利用附近的树枝,巨大的树叶做了一个临时的窝棚,然后又去看了看那个放置内脏的地方,很明显老天保佑我,内脏被吃的一干二净,这为我提供了两个信息,一个好,一个坏。
好的是兔子应该是没毒的,坏的是,这附近有食肉动物。好吧,我当时是叹了口气,爱咋咋的吧。这也算是听天由命了。。。
为了防止烤肉的,味道吸引一些乱七八糟的动物,我用树叶包裹住切好的兔肉,然后用泥巴再包裹了一次,把肉丢尽了我费尽心力点燃的火堆里,忘了说了,我收集了很多的柴火,我想这火应该是我能够活下去的保障吧。
烤肉的时候我用树叶卷了一个杯子,在旁边的那条小溪里喝了点水,贝尔格里尔斯告诉我们,活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当然,如果你人品差的喝道了某些上游动物的尿液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之前的事情就是这样的,事实上我写到这里已经是在一边想一边写了,夜里很安静,我可以听到类似狼嗥的声音,想必白天吃掉内脏的也是它吧。现在我又犯愁了,我不会每次都幸运的抓到兔子,事实上,我更担心自己被狼吃掉,虽然这个世界它也许不叫狼。
人啊,果然是离开了群体就是很难生存的,文明等级越高越是如此。。。。。
好了,我有些困了,就写到这里吧。也许明天早上起来就会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梦,而我会躺在医院里。。。。。。
PS:幸好应该是夏天,不冷。。。。。
异界的那些事儿-第二坑
2012年12月22rì晴有些热
昨晚睡的很不好,很怀念我的那张有着厚厚的被子的床,晚上我几乎每隔一会就会醒来,直到后半夜才勉强睡着,野外求生的滋味很不好受,我更佩服贝爷了,早上起来的时候有些口干,这里的昼夜温差不是很大,也许是在丛林附近吧,感谢大树,感谢小草,感谢那只兔子。。
今天我决定离开这里,寻找人类,或者说智慧生物,而我这么做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一个人在野外还是不熟悉的世界,我能够活过第一个晚上,我深表幸运,对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
第二,我不认为我每次都能抓到放屁兔(我给它起的名字,感谢它的无私奉献),所以在这里还有食物的情况下我准备离开,希望可以在食物吃完之前能够遇到文明,当然如果这是一个没有智慧生物的世界,我想用不了多久我就疯了吧。
第三,孤独,人果然还是要找到可以交流的同类才能安心的生活。
至于怎么走,我决定顺着附近的那条小溪一直走,如果幸运的话,也许会走出丛林,当然,如果人品差也许会走向更深的丛林,一个帆布包,一个手机,一个笔记本,一支笔,一把斧子,这是我的全部家当。当然还有那堆我分批烤熟的兔子肉。最后我忍痛的看了一眼那堆还在燃烧的火,到时候只能在生了,可惜我不会做火折子。
现在我写rì记的时间是晚上,话说今天我走了一整天,整个人都累的有些虚脱了,我想今天晚上我肯定不会失眠了吧。不得不说的是,如果我不是现在随时有要死掉的危险,这一路的风景还是真的不错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人生的旅途,重要的不是终点,而是沿途的风景。
我甚至感觉自己有点儿穿越到了潘多拉星,虽然这里我可以zì yóu的呼吸,我想我是不是很幸运呢?还是说这里的食肉动物都是晚上出现的,我到现在依然没有碰到什么危险,比如狼什么的,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的LOL已经两天没有拿首胜了,还有可怜了我新买的英雄了。。。。
好吧,刚才只是调和一下情绪而已,还是面对现实吧,兔子肉还能够我吃个大概三四天的,水不用担心,不考虑上流有生物撒尿的话,这里的水的味道还是不错的。清澈,如果仔细看还有一种淡淡的蓝sè,也许是什么矿物质吧,这个世界独有的。
还有就是,我的男人的直觉告诉我,今天这一路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再跟着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是冥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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