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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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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平滑,指甲干净,无名指上甚至还戴着一只白金戒指,镶着一颗足有五克拉的钻石,切割、光面、成色都一流,令人过目难忘。它用食指和中指在地上走来走去,偶尔拇指和小指抱在一起,仿佛陷入沉思之中。围绕着整个房子,它不断试探着看能不能找到入口。虽说没有眼睛鼻子,它还是不时张望四周,绝对是一只有自主意识、有远大理想、有坚定目标的独立之手!

    它在外面搞侦察工作搞得不亦乐乎,我就有点怀疑自己最近精神是不是过于衰弱了。难道我在做梦?那在梦中辟尘晚上烤好的面包还是很好吃呢——不错,我已经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窗边看,顺便吃吃小奶酥面包,喝喝果汁。

    折腾了一两个小时,五点了,隔壁老头很快就要起床慢跑。要是他见到一只手光秃秃地在这里溜达,不知有何感想?那位手兄弟也不太耐烦了,再转两圈,就摊开五根手指,活像叹口气的样子,转过身垂头丧气地走了。

    我把最后一只小奶酥面包填进嘴里,赶紧去给南美打电话——科技发达就是好,找人也好,找狐狸也好,都是几个号码的事情。要是呆在蛮荒之地,动不动要用千里传音,说两句话满身汗不说,通讯效果又气煞人。

    她声音清醒得很,我问她有没有找美容院的晦气,她说那还用讲,使出了最传统的丢瓦砸锅那一招,不但把人家仪器打个粉碎,而且美容院的手术室里全部是狗屎。这座城市卫生很不错,居民素质也高,无论是人是狗,都很少有随地大小便的,不知道她去哪里找了那么多来。

    谈到正事,我告诉她刚才门口有一只手,就是一只手,试图非法入室,至于是要抢劫还是要偷窥,目前还没有搞清楚。南美不问青红皂白,张口就骂我看好戏不叫她,我说你那个时候不是在辛苦收集狗屎吗,打断你怎么好意思?

    她消了消气,问我:“谁的手,你认识吗?”

    这一言提醒了梦中人啊,我回头想想,越想越觉得这只手眼熟——与其说这只手眼熟,不如说那只戒指眼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颗钻石的啊?

    对了!登喜路男人!登喜路男人,他手上的戒指!

    我认识那只戒指的经过是这样的:

    有一次便利店来了个新店员,和我一样八婆,或者还有过之,连续三天看到人家来吃三明治,就问:“先生,您家里没有人负责饮食吗?”

    登喜路脸上肌肉抽动了两下当作微笑,一言不发,吃完赶紧走人。那位店员得不到共鸣,转向我振振有辞地分析:“肯定娶了个懒婆娘,戴个戒指就把自己困住了。戒指大有什么用,饭都没得吃。天啊,千万不要结婚啊!”

    受他一言影响,我下次见到登喜路男人的时候,眯着眼睛仔细去看了看他的手指,还暗自对他的钻石——就是刚刚在门口的那颗——以珠宝鉴定师的职业性眼光做了一番价值估计,结论相当喜人。现在问题是,它怎么一下就独立了,还跑我家来撬门呢?

    和南美商量不出个所以然来,她要去墨尔本选美委员会接受形体礼仪训练了。我建议她一定要主攻如何在走路的时候把腰肢的摆动程度减低一点,免得人家看得过于眼花,对她最后入围不利。她对我的土包子观念嗤之以鼻,教育道:“猪哥,这叫步步生莲小蛮腰你懂不懂?步步生莲!”我心想以你走路那个速度,叫做步步生尘好得多啦。

    考证彼此古文知识告一段落,转眼看见有个小小身影已经在大门口蹲着,全套校服都上了身,正给自己绑小领带,十分不耐烦地对我说:“猪哥,什么时候上幼儿园啊,我穿好衣服了。”

    说起来教化的功劳就是有这么神奇。像这位出身于超级仇恨社会型家庭的破魂小朋友,最近却在幼儿园不断获得各种各样的称赞与奖励,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居然是助人为乐。受到鼓舞过后,他融入主流的冲动更趋于强烈。天天早上七点开始就自动自发蹲到前门去等着上幼儿园,让天下多少父母眼热到死。而上个月月底开家长会的时候,他的老师竟然当众称赞:小破,我愿我的孩子像你一样,然后给他一朵硕大的红花。当时小破的神情,虽全宇宙天使相加不足以媲美其可爱——至少在我心里。

    一天两度接送小破,是我生活中最大的两件事。傍晚出门之前,我把昨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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