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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七章得陇望蜀(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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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惊喜。密林中,召唤出树懒,这东西骑惯了还真是比骑马舒服些。虽然略有些颠簸,但在丛林里面趋避躲闪树木,还能保持高速。身子起伏之间带着一股奇特的韵律,坐久了习惯之后自然有一种舒适。

    在森林里跑了两天。出了森林,是另外一处草原。不过天气比两天前要热上一些,青草茵茵,秋高气爽。草原上,老榕树也能召唤。直接召出草原上的麋鹿,众人坐在大麋鹿身上继续享受着风驰电掣的快意人生。

    没想到这老货真还是有点用处。沈旭之对老榕树的评价略有改观。有用,有用就好。总比带着一堆废柴出来强吧,说起废柴。沈旭之不怀好意的看了老榕树一眼,看的老榕树一哆嗦,不知道自己哪里又惹这位小爷了。

    第三天,小白狐狸终于睡醒。没有什么天地异象,只是身后多了一条尾巴。似乎还没有熟悉,怎么都收不回去。这种经验沈旭之有过,知道过几天,羊皮袍子自然能把尾巴收回去,也就任她去了。

    羊皮袍子对麋鹿十分感兴趣,可惜麋鹿却极为怕小白狐狸。每当羊皮袍子跳到麋鹿头顶的时候。麋鹿都像是腿脚发软一般,跑的越来越慢。沈旭之无奈,只好把羊皮袍子揣在怀里,这样麋鹿才能跟上他人。

    每天练功辛勤,苦练不辍。过了四五天,渐渐走到草原的边际。叶兰宇拿出地图,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大红点,说:“这里就是祭司大会的地方。在迟浪山脉最南端,是附近几个大部落集中之地,叫荒宇城。里面买卖人多。人口也多。城主是近处一个豪强,叫季亮。手下五千狼骑兵。就算是附近几个大部落,也都给季亮面子。…,

    这荒宇城建筑在雪山之周,说来也怪,居然是围绕一座雪山而建。那座雪山被先贤大能用一处魂阵封印,不过最早的先贤的家族在岁月中逐渐凋敝,这才被季亮的父亲占了去。传到季亮手里,这人也有几分本事,非但没有衰败,反而更加兴盛起来。

    五千狼骑兵,扫荡草原,威慑周边几个大部落,端得是威风煞气。

    这是这处被封印的雪山倒是有来历,每十年,周边各大部落都要派祭司前往朝圣。各个族里面都有传说,且不是妄言。封印禁制每隔十年开启一次,不过据说这几百年来,没有一个祭司能活着出来。”

    叶兰宇讲解道这里,沈旭之倒吸一口冷气,这次,真不知道九尾天澜白狐让自己当黎族的祭司是什么意思。但想想九尾天澜白狐的举动每每都有深意,少年郎也就不再多琢磨了。有时间去识海问问那只老狐狸,到底是怎么想的也就是了。

    “这次又是十年之期,许多小部落偶尔出现一名祭司,也不会派过来。部落里面没有祭司,就无法传承下去,也不知道这雪山到底是朝圣之地还是害人之地。”

    叶兰宇说着,也颇有感慨。他是来这里做买卖的,但知道沈旭之是黎族的祭司,当时没多说,此刻和沈旭之渐渐熟稔起来,自然知无不言。

    虽然如此,沈旭之却总是感觉叶兰宇掩饰着什么,或许知道的更多。但自己也没有必要强迫叶兰宇说什么,愿意说就说,不说,小爷我还不愿意听呢。

    “大地方啊。沈旭之自从来了深渊界,一直在丛山密林里面晃荡,此刻见到大地方即将到了,jīng神也是一震。羊皮袍子在少年郎肩头跳来跳去,也开心不已。

    “总之,小心就是了。”沈旭之对叶兰宇的忧虑装作毫不在意,宽慰着身边诸人。

    “对了,祭司朝圣,是不能带追随者的。祭司都是部落里面jīng神力较高的一些人,有的手无缚鸡之力,那大雪山高数千刃,估计是被累死的。”叶兰宇见沈旭之不愿动了人心,也顺着少年郎的话头打了一个哈哈,却又告诉沈旭之另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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