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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0-11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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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两个,对半切开后摆在碗里,闻着香,看着也好看。

    排骨颜色焖得极其深褐,油润的酱汁包裹着每一根面条,看着油亮亮,毛仔夹起一筷子面条,哗啦啦地就吸进嘴里。

    “这面条好入味啊,趁热吃真是太香了。”

    面条彻底吸足味道,带着浓郁的酱香与咸鲜,但口感还是还是筋道爽滑的,吃着不软塌塌,倒是排骨更为酥烂一点,轻轻一嗦,那排骨就轻易地从骨头上脱离下来。

    排骨肉鲜中带咸,咸中带香,又有一点干辣椒的辣味,脱落下来的排骨肉跟一口弹滑的面条一起吃,刚好这面条里还带着一点鲜香的葱花,搭在一起那真是绝了,完全不腻。

    大家吃得都要将头埋在碗里,后院里,除了外面街道的人声外,就只能听到面条的吸溜声跟轻微的咀嚼声,全部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直到张处长在外头喊了好几声结账,才有人反应过来。

    林秋娇站起身:“我去收钱。”

    林秋娇的碗就放在柜台边,她低头清点张处长递过来的钱。

    张处长等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碗里。

    明明才刚吃饱,但看见这排骨焖面,后来居然忍不住滑动一下,又有点馋了。

    不行不行,真的不能吃了,肚子已经填满食物了。

    而且这个看着是人家的晚饭,他们想吃也吃不到。

    “好了,慢走。”林秋娇将钱一收,拿着自己的碗,一边吃,一边往里面走。

    她筷子扒拉着,将碗里剩下的那两口面条全滑进嘴里,最底下的这些面条吸汁最足,些许酱汁浸在最底下,连同面条一起被吃进嘴里,香味被放大好几倍。

    林秋娇筷子一转,夹起半边卤蛋,将露着蛋黄的那一面往碗底划拉两下,让卤蛋的横截面涂满酱红色的浓汁,这才张嘴吃进嘴里。

    好吃!

    “溪姐在做他们的那个包着纸的炸排骨时馋死我了,还遗憾吃不到,结果这个跟面条一起焖的排骨也好香。”毛仔打了个饱嗝,满足了。

    “今天排骨买少了,等下次有机会,再给你们做纸包骨。”叶从溪笑着说完,紧接着又道,“以后如果还有人要来订宴,你们让他们留下电话号码,说清楚人数跟想吃的菜,跟他们说如果我确定接的话,会打电话给他们的。”

    她有时候不在店里,可能会错过来订宴的客人。

    “行,我们也别天天接,隔一段时间接一桌就好,不然你老是要做菜,很辛苦的。”林秋娇心疼地摸了摸女儿的手。

    “没事。”叶从溪心里暖暖,她以前在饭店当主厨,工作量比这多多了,而且宴席定价高,算下来赚挺多。

    这又能赚钱又能让她做菜解压,挺好的。

    李涛回去后,到处跟人说叶氏饭馆的饭菜有多好吃,再加上叶从溪这边松了口,这才过了两天,林秋娇就登记了好多张信息。

    “对,地址跟人数,还有你想吃的菜都写下来,顺便写一个能联系到你的电话号码,如果接的话,会给你打电话。”

    叶从溪这样做的本意是她只有一个人,确实接不了太多单子,所以只能选着来,但她没想到的是,这种操作反而让她的小饭馆更火。

    大家都觉得,限量的就是最好的!

    接下来一个星期,叶从溪接了三桌客人,隔日一桌这样排着。

    吃过的顾客回去后都是流连忘返,大夸特夸。

    有人想要请客找人办事,原本想去顺景隆的,跟朋友说了下,朋友直摆手:“顺景隆也就那样,如果你请的那个人是个爱吃的,不如请他去叶氏饭馆,姜校长你知道吧,多少人求他办事他都没答应,在叶氏饭馆吃一顿饭,当场就松口了。”

    “还有通讯局那个张处长,国土局那个……反正都是夸的,而且这店还不好订,多少人想订都订不上,你要是有门路能拿到一个号那可就真厉害了。”

    这人一听,心里有了主意。

    ……

    这天晚上,林秋娇心有余悸地跟叶从溪说:“小溪,今天有个人来登记订宴的信息,你猜他还做了什么?”

    “做了什么?”叶从溪原本在摸警长,看着林秋娇这个表情,整个人背脊也警惕地挺起来。

    “他塞给我两千块,说通融通融,让他能拿到号。”林秋娇比了个二,“两千块,还不包括饭菜钱呢。”

    “那你收了没有?”

    林秋娇用力摇摇头:“没有没有,我觉得这钱不是我们自己实实在在赚的,想想都不安心。”在电影里,贪心收钱的都是很快就领便当的炮灰!

    叶从溪对林秋娇的做法表示赞同:“没错,我们就只赚我们应赚的,这些钱我们不要。”

    这要是收下了,肯定会有人跟着学,你塞钱,我塞钱,到时候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出来。

    叶从溪不想这样,反正她这里不卖烟不卖酒,就只有饭菜,不管请客的人抱着什么目的,来她这里就只有单纯吃饭的份。

    叶氏饭馆不收钱加号,全靠运气跟主厨的眼缘,还不准带烟酒,但就算这样还是有不少人来下单,不为别的,就为了想要尝尝到底要多好吃。

    这事,很快就传到顺景隆目前的负责人耳里。

    “叶氏饭馆?”

    “对啊,都在传这家店的东西好吃,刚刚那边包厢的客人就在聊,说可惜没约上,等约上了绝对要去试试。”领班压低声音。

    叶氏饭馆终究是体量小,就算口碑再好,也没办法从顺景隆这边拉走多少客人。

    但目前来看,比较不妙的是它改变了客人的印象,本来提起请客,第一反应该是顺景隆的,结果现在慢慢变成叶氏饭馆。

    这是个非常不好的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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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防万一,一定要将这苗头先掐死了,不能让它壮大。

    负责人语气略沉地说:“你去打听打听,这家店是在哪里。”

    第107章 107

    猪肚筒骨煲鸡汤

    负责人吩咐了下去, 领班就找来自己表弟,让他去找找:“只知道是在涌头镇那边,应该是工厂附近, 叫叶氏饭馆,生意好像还挺好的,你去打听打听开店的是什么人……”

    表弟接到活后, 第二天骑着自行车就在涌头镇附近四处溜达。

    现在通讯条件不发达, 想找什么东西, 也只能靠腿走过去慢慢找。

    不过这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溜达一早上, 他都没有看见什么叶氏饭馆。

    今天风还特别大,他整个人冻得直哆嗦, 只好随便抓了一个人来问:“你知不知道这周边一家叫叶氏饭馆的店怎么走啊?”

    对方愣了下,随后眼珠子一转,忽然摇摇头:“不知道不知道。”

    表弟觉得有点奇怪, 不过人家说不知道, 那他也没办法,只能把人放了, 对方快步地离开。

    表弟继续在周围找,路过一条巷子, 他凭借着直觉, 选择往里头走去,没走几步, 就隐隐约约闻见一股热乎乎的香味, 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显得格外温馨舒适。

    香味是从前面那家饭店传来的, 虽然还没看见店名, 可不知道为什么,表弟就觉得是这家店了!

    果然走过去一看,那招牌写着叶氏饭馆四个字。

    “这也太简陋了,就这饭店真的能影响到顺景隆?”表弟有些质疑他表哥的看法,只是还没等他仔细再思索,店面里愈发浓郁的香气便扰乱了他的思路。

    不少客人排着队,好像在等什么东西,表弟也跟着去排队,忽然觉得前面那个顾客有点眼熟。

    表弟反应过来,一拍对方肩膀:“唉,你不就是刚刚那个从厂里出来的?我问你叶氏饭馆在哪里,你说不知道,现在就在这里排队了?”

    这人眼中闪过一丝心虚,随后又理直气壮:“你管我知不知道?你谁啊,我凭什么要告诉你?你也是来抢汤的吧,那我们也算竞争关系了,我没给你指路这不是很正常嘛?”

    这会儿轮到表弟一脸懵。

    啥啊,这都是啥啊?什么抢汤?怎么连汤都还要抢?

    这两天气温彻底降下来,最冷的时候才八度,最高的时候也才十五六度,叶从溪就想着趁着天气冷,做点炖汤,正好之前也有客人说想喝。

    不过鹏城的天气冷不了几天,天气回温她就不打算做了,所以另外买一批炖盅也不划算,干脆就用店里的大砂锅。

    每天一大早,煮满三个砂锅,先留一些给店里自己人喝的,其他就拿来卖,一锅大概能卖个十来二十碗,这几锅汤都卖完也就不再煮,之前还有人为了抢最后一碗汤,差点打起来。

    店里前天做的是花生鸡脚汤,昨天做的是菜干猪肺汤,今天叶从溪熬了猪肚筒骨煲鸡汤。

    锅里有鸡,有猪肚,有筒骨,放足真材实料,用蜂窝煤文火慢慢地焖煮,煮出来的汤色醇厚诱人,那香味更是鲜浓扑鼻。

    梁小兰掀开锅盖的时候,还一直说:“好香好香好香。”

    郑金茹说:“小叶老板用了那么多新鲜的食材下去,再加上她那手艺,想不香都难。”

    客人们闻见香味,也是纷纷激动排队,领了汤,一坐下来,吹了吹热气就开始喝。

    猪肚切成细条,吃着弹滑软糯,筒骨上的肉也已经被炖得松散,都用不上牙齿,舌头轻轻一卷,那肉就脱落下来,还有筒骨里面的骨髓也很好吃,用力一吸,里头丰腴油润的膏状物就落在舌尖上。

    汤里还放了枸杞跟红枣,就连泡得膨胀的红枣吃起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吃过里面的东西,此时鲜汤的温度也稍微降下去些,这时候就能捧起来喝。

    这汤才是精华中的精华,鸡汤的鲜美和浓郁的骨香融合得彻底,还有红枣带来的一缕甜味,现在天气冷来这么一碗汤,喝起来又踏实又舒服。

    表弟排着队,终于也买到一碗,他仰头喝了一口猪肚筒骨煲鸡汤,原本只是抱着想尝尝的想法,结果没想到一喝上就完全停不下来。

    他端着碗,连喝带吃的,眨眼的功夫就喝完一整碗。

    猪肚又嫩又脆,褶皱都存着汤汁,排骨带着一点脂香,里面的鸡肉一吃就知道是新鲜的鸡,皮爽肉嫩,口感紧实美味。

    表弟实在是意犹未尽,想再去买一碗时,却听见毛仔说:“没有了没有了,今天的汤卖完了。”

    他颇为遗憾,唉,这汤是真好喝,可惜店面太小了,人手不足,煮的汤也不够卖,要是换成顺景隆那样的规模……等等!

    想到这里,表弟终于回忆起自己过来是有正事的,他得来打探叶氏饭馆的情况呀!

    店里没买到猪肚汤的顾客,就改买店里其他菜品,点酸辣粉的居多,大概因为跟猪肚汤一样,都带着汤水,特别适合天冷吃吧。

    酸辣粉卖相红艳刺激,闻着也是酸香鲜辣,热腾酸辣的汤汁挂在滑溜粗圆的红薯粉条上,大家吃得嘴巴红彤彤的,额头也冒出细细汗水。

    表弟看着都想吃酸辣粉,不过他刚刚喝过猪肚汤,怕再喝带汤的粉,到时候肚子走起来晃晃荡荡的,全是汤水,所以就改要别的。

    他最后点了一份卤肉饭,紧接着眼疾手快地抢到一个刚空出来的位置,他边吃边问前面的老头:“阿叔,看你的样子,你经常在这里吃饭啊?”

    表弟对面正是刘大爷,刘大爷今天来得早,还没开门就在外头蹲着,他喝着温润的汤水,心情颇好:“是啊,这饭店的东西好吃,我们住周围的人,经常都来这里吃饭。”

    “确实香啊,”表弟吃着卤味饭,赞不绝口,好在他还有一丝理智在,没有忘记自己的正事,“这家店是谁开的呀?是不是那个人?”

    表弟指着厨房里的叶大翔,他在厨房各种忙活,最像主厨。

    这些小店,一般主厨就是老板了。

    “你问这个做什么?”刘大爷略带警惕。

    表弟笑着说:“没什么没什么,我就是想知道什么人,居然能做出那么好吃的卤味饭。”还有刚刚那碗猪肚汤也是相当美味。

    刘大爷看了看表弟面前的卤味饭:“这卤味饭确实是他做的,不过是他女儿教他的,店里这些饭菜,也都是他女儿研究出来的,以前有人说做饭是讲天赋的,我还不信,想着来来去去不就那几样食材吗,按照同一个步骤,做出来的味道能有多大差别?现在才知道,不一样,真是不一样。”

    刘大爷越说越感慨,这里的不一样差距还不小,那是天和地的差别。

    虽然现在叶大翔做卤味越来越厉害,但像刘大爷这种吃过叶从溪做的卤味的人,还是能感觉到有些不同,就总感觉少了点灵魂。

    “他女儿?那个小姑娘?”表弟这下真是震惊到了,他本来以为叶大翔是主厨,没想到是那个年纪轻轻,一脸学生气的小孩是主厨,“那,那这店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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