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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 章节(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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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可能是以前他太怂,所以有力量也不敢表现,这次摔开了灵智,倒是敢出来亮相了。

    “行,你也跟着一起去西固村。”齐管事一言落地,这事儿就定下了,朱元璋算是走出了重要的一步,只要接下来也能表现好,他就可以摆脱当放牛娃的生活,将自己变成像王二那样的保镖护院,虽然保镖护

    《明末朱重八》 第 4 章节(第2/2页)

    院也不见得有什么发展前途,但吃得好点总是对自己有利的。

    朱元璋相信一句话,机会总是有的,你所站的位置高,就能抓住大机会,而你所站的位置低,就只能抓住小机会。所以,不断地拔高自己,不论在任何地方都是有利无害的事。

    如果他不想法让自己站得更高,一直只是一个普通的放牛娃,等一年之后农民大起义爆发的机会到来,他也抓不住,无法成为一个历史的弄潮儿。

    齐管事的身边慢慢地聚起了四五十个长工短工,这群人都是胆大的,不怕事的,通常这种人的身体也比较高大结实,朱元璋在他们之中可算另类,他的身高虽然不低,但却没什么肌肉,整个人看起来单薄得很。

    不一会儿,杨超一路小跑回来了,他身后跟着还跟着白水王二。

    王二今天穿着一身劲装,手上提着一根哨棍,整个人看起来有如铁塔一般,威风凛凛,十分亮眼。他人还没到,声音倒是先到了:“任村那帮王八,又来欺负咱们的人,看老子今天不把他们的卵蛋捏暴。”

    “人不少了,出发吧。”齐管事吆喝了一声,一行人赶紧向着西固村赶去。

    朱元璋心中在默默数着人数,他可不像齐管事那么糊涂,出门去打架,连已方有多少人都不清点,就只知道有四五十人,这样怎么安排?要知道统兵之将,必须对自己手下有多少可用之兵了如指掌,否则何谈如臂指使?即使是两个村子的农民打架,朱元璋也不认为可以轻忽。

    走了几步,他就数清楚了,已方不算齐管事在内,一共是四十八人,实际上齐管事这个人是肯定不会参与群殴的,这样会丢了他的身份,所以也不能把他算进来。

    已方能称得上好手的,只有白水王二这一个,另外自己也算是一个暗藏的好手,别的人全部是不堪一用的杂兵。拿木棍的有十四个,空着手的只有自己这一个,拿竹竿的最多,有三十二个。看来大多数人并没有杀人之心,只想用竹竿把敌人揍一顿而已。

    朱元璋用最快的速度掌握了已方的战力情况,虽然不知道这个能不能利用上,但他还是习惯性地做好一切工作。

    马家大院距离西固村并不远,也就五六里路罢了,对于常年累月干活儿的农民来说,五六里路真不是个事儿,撒开脚丫子,不消一个时辰就到了。

    朱元璋抬眼看去,只见一片黄惨惨的土地上,耸立着两个颓废的村庄,两个村庄间有一个小水塘,里面的水已经很浅了,顶多就只有半米深,可见到水塘底长着的水草。两个村庄都不大,也就十来户人家,村庄旁边各自散布着一些农田,由于此时正是春耕时分,所以农田里没有庄稼。

    庄稼都还没长,急着争什么水?朱元璋心中暗叹无聊,这果然不是争水的问题,而是白水马氏与澄城县张氏之间的面子问题。你约人来打我一顿,我又约人来打你一顿,就这么在一个小水塘边扯皮,可见马氏与张氏的器量也不怎么样,肯定是成不了气候的家族。

    水塘边有一群人正在耀武扬威,朱元璋用最快的速度数了一下,这群人有四十七个,比已方少一个。他们面朝着西固村的方向,显然是任村过来的,也就是澄城县张家的人,而西固村的原住民们,此时已经全部被打倒在地,躺在水塘边的“唉哟唉哟”地呻吟着。

    齐管事见状,也不和对方谈叛什么的,伸手向前一指,大声道:“揍他们,妈的,敢扫咱们白水马家的面子,今天要他们好看。”

    其实不等齐管事开口,白水王二已经提着哨棍,率先冲了过去,大叫道:“贼子看打!”

    朱元璋摇了摇头,心中叹道:这种档次的斗殴,真不想参加,罢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干大事也得从小事先干起……如果不想做小事,只想着做大事,那叫好高骛远,也就别想有进步了。他抡起拳头,跟在白水王二的后面向前冲去。后面还有四十几个同伴,也一起大叫一声,冲了上来。

    马家会有帮手来,张家的人显然早有准备,见到齐管事率着人来了,对方也发出一声大吼,挥舞起手上的兵器冲了过来,这些兵器也不外乎就是木棍、竹竿,打人会很痛,但死不了。

    双方目的相同,都是要狠揍对方一顿。

    朱元璋暗自盘算,白水王二是个“冲将”之才,只怕他一冲过去就能打得对方人仰马翻,这一架的功劳就全都集中到他身上去了,马家肯定更重视王二,而且这件事情传开之后,白水县的百姓们也会对王二更加敬佩,他的声望也会再次提高。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一年之后白水王二率众造反,他振臂一呼,百姓们纷纷响应,正是因为他平时获得了比较高的声望,百姓们都奉他为一条好汉。

    这对于想要表现才能,获得利益的自己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朱元璋并不希望名声都被王二抢走,他也需要好名声。

    于是他轻轻一拉前面王二的衣衫,低声道:“王二大哥,杀鸡焉能用牛刀?这些家伙交给我们来对付就好,你在后面押阵,看谁遇险就去帮谁,这样更好些吧,如果你只顾着打人,就没时间照顾自家兄弟了。”

    王二是个缺心眼的人,听了这话不但毫不怀疑,反而拍了拍掌道:“咦?你说得对!我这人一打起架来就啥都忘了,不行,我得顾着自家兄弟点。”他将哨棍一收,停了下来,驻足不前。

    朱元璋趁机一跃,占了王二刚才的位置,也就是率众冲锋的首位……

    这个位置在中国古代的军队里,被称为“先登”,也就是第一个冲进敌阵的人,在日本战国里则被称为“一番枪”,拥有莫大的荣耀,在战斗结束之后计算功劳时,也会被算为首功!只要第一个冲进敌阵之后你能保命不死,升官发财是板上钉钉的事。

    在平时普通的混混打群架时,能站在这个位置上的,都是首领人物。

    朱元璋要的就是这个位置!

    七、成功的第一步

    迎面冲来的第一个敌人,是个吊角眼,手里拿一根木棍。身高大约一米七,精瘦个子,但是肌肉颇有些力量。看到瘦骨嶙峋的朱元璋手上连武器也没有,那吊角眼大笑了起来,随手一棍,迎头对着朱元璋砸下。

    这一棍打得很烂,出棍随意,毫无章法,力道用老,没有半分转圜的余地,这也就是乡村打架的水平了,用来砸扁另一个乡村农夫也许没有问题,但是对上身经百战,千锤百炼出来的朱元璋,这一棍是不可能奏功的。

    朱元璋没有想太多,他决定用最简单,最快捷的方法打倒他。面对着来势汹汹挥来的一棍,普通人肯定会吓一跳,要么招架,要么闪避。但是朱元璋反而向前迈了一个大步,一下子切入了对方的怀里。

    这一棍自然落到了他的身后,连毛都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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