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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北归》 第四章胜利的牺牲品)胡思杜之死(4)(第1/1页)
想不到十五年之后,胡思杜一根绳子作了自了汉,算是一了百了了。历史以其特有的残忍和荒诞,将胡适的自由主义大旗扔进了虽有前仆但无后继的悲观黑洞里。据江冬秀的堂弟,北京大学数学系教授江泽涵回忆说:“思杜的哥哥祖望在‘文革’后期,大约是1974—1975年前后,从美国给我们写信,我们作为他的舅舅、舅母,也是长时间与他失去了联系。”“他信的内容主要是了解我们的近况,同时问及他弟弟思杜是否还活着。他大概是在海外听到关于思杜自杀的消息了。因为胡适遗嘱上说到他们兄弟俩分财产的事,他想证实思杜是否还在人世。当时,我们全家因为与胡适的关系,也是被整得几十年抬不起头,喘不过气,不敢给祖望回信,怕再因‘海外关系’、‘胡适关系’惹出祸端来,就把这封信交给学校的领导,征求他们的意见,结果没有回答我们。我们也不敢随便、轻易写回复祖望的信。直到1976年以后,中国的情况发生了大的变化,我们才与祖望恢复了联系。”[25]也就是说,直到这个时候,胡祖望才总算证实了弟弟已经去世的消息,此时距胡思杜自杀已19年矣。
江泽涵说的胡适遗嘱,是指1957年经历了半夜大吐血、胃溃疡切除手术、曹聚仁致信劝其“回北京、上海看看”,以及胡思杜来信等一连串恶性和奇里古怪的事件之后,胡适觉得自己身体极度虚弱,精神郁闷至极,可能将不久于人世,遂于6月4日在纽约州纽约市第十七区雷辛顿大道四二○号诺林杰、李格曼、班尼塔与查尼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和证人刘锴、游建文、HroldRiegelmn等三位朋友共同在场证明并签字的情况下,立下了最后一份遗嘱。该遗嘱共分八条,其中:
第二条确信中国北平北京大学有恢复学术自由的一天,我将我在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不得已离开北平时所留下的请该大学图书馆保管的一百零二箱内全部我的书籍和文件交付并遗赠给该大学。
第三条我把在纽约市我的住所的全部我的手稿和文件以及全部印本的书籍交付并遗赠给台湾台北国立台湾大学,并请求而非指定哈佛大学的杨联陞教授与台湾大学的毛子水教授两人中的存在者依他们认为合适的方法安排我的手稿与文件的保管、编辑与出版。
第四条我把我的财产,无论动产或不动产,无论存在于何处,所有其他部分,馀剩部分,遗留部分,交付并遗赠给我的妻子江冬秀,如果她在我死后尚存。但她去世在我之前,则给我的儿子胡祖望与胡思杜平分享有,而如两儿子之中任何一人先我而去而有子息,他的份额即归这子息;但如任何一儿先我而去世,而无子息,他的份额即归我的另一儿,而如他那时已去世,即归他的子息。[26]
胡适立毕这份遗嘱三个多月,胡思杜悬梁自尽,再也不需要他的遗产了。而他留在北平家中的藏书、手稿、文件等也早已五马分尸,四散零落,部分下落不明。
1948年12月15日,胡适仓皇离开北平之前,只拣了他父亲的遗稿和他认为最重要著作手稿,及一部甲戌本《石头记》带在身边飞往南京,其他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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