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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4.心动,行动,反应(第1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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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天火红年代,冰箱每日刷新》 34.心动,行动,反应(第1/6页)

    自从在火车站重逢孟伊宁之后,阳光明心里那点朦胧的好感,就像被春风吹过的种子,悄然破土,生出了新芽。

    五年时间,足够让一个青涩的少女蜕变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孟伊宁的容貌气质,即便以阳光明历经几世的眼光来看,也堪称顶级。那不是浓艳张扬的美,而是一种清雅如兰、静美如月的气质,站在嘈杂的人群里,自有一种

    安静的光晕。

    如今,孟伊宁是师范学校毕业的老师,在子弟小学工作,有文化,有稳定的职业。这样的条件,在这个小县城里,无疑是很多人家理想的对象。

    阳光明知道,像孟伊宁这样的姑娘,到了新单位,肯定少不了关注和追求。就算现在暂时没有,也只是因为初来乍到,大家还不熟悉。一旦安定下来,那些有心人必然会开始行动。

    在这一点上,阳光明觉得自己反而占了先机。

    他是孟伊宁的初中同学,有同窗之谊这层关系在,天然就比陌生人亲近。

    孟伊宁的大哥孟志刚又是他的副手,两人工作上配合默契,私交也不错。这双重关系,让他有了一个极好的起点。

    既然心动,那就行动。

    阳光明向来不是优柔寡断的人。前几世的经历让他明白,机会稍纵即逝,好的缘分更是可遇不可求。

    他已经二十一岁,在这个年代,确实到了该考虑成家的时候。以他挑剔的眼光和对未来生活的期许,孟伊宁无疑是极其合适的人选。

    错过了她,再想遇到这样合心意的人,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想清楚了,阳光明立刻开始筹划。

    原本他已经答应孟伊宁和黄雅莉,等她们工作稳定后就请客吃饭。当时说的是去饭店,但现在他改了主意。

    去饭店吃饭,虽然省事,但氛围总是隔着一层。人来人往,吃饭聊天都像完成任务,匆匆开始,匆匆结束。很难有深入的交流,更别说培养感情了。

    在家里请客就完全不同。

    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氛围轻松自在,相处的时间可以拉得很长。

    大家一起动手准备饭菜,说说笑笑,过程中自然就能拉近距离。吃完饭还可以喝茶聊天,不必受饭店营业时间的限制。

    更重要的是,在家做饭,他能更好地发挥。

    饭店的供应时好时坏,经常只有素菜,难得见到荤腥。他自己有办法弄到食材,又能从空间里拿出一些调料,做出来的饭菜,肯定比饭店里那些缺油少盐的素菜要诱人得多。

    一顿难忘的美食,往往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阳光明深谙此道。

    周六下午,训练场上。

    打猎队的队员们正在进行常规的射击训练。阳光明和孟志刚并肩站在场边,一边监督训练,一边低声交谈。

    “志刚哥,明天休息,你和伊宁回村里吗?”阳光明看似随意地问道。

    孟志刚摇摇头:“这周不回了。伊宁报到之后,没有急着上班,回家待了两天,刚回来没多久。我也才入职,想多熟悉熟悉工作,这周就在厂里了。’

    阳光明心里一喜,“那正好。我上次不是说等伊宁她们安定下来,要请客吃饭吗?我看就明天吧。”

    他顿了顿,看向孟志刚:“不过我想换个地方,不去饭店了,去我家里。你看怎么样?”

    孟志刚有些意外:“去家里?那多麻烦,还得你自己做饭。”

    “不麻烦。”阳光明笑道,“去饭店才麻烦呢。现在饭店供应困难,去了也点不到几个像样的菜,多数时候都是素菜,吃不过瘾。还不如在家里自己做,想吃啥做啥,实在。”

    他接着解释道:“今天下班后,我打算去山脚下转一圈。没有厂里配备的枪械,我还有自制的弓箭,不管是兔子还是野鸡,弄到一两只,明天炖上一锅,不比在饭店吃素菜强?”

    孟志刚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他是吃过苦的人,知道肉食的珍贵。饭店里确实很难吃到像样的荤菜,阳光明这个提议很实在。

    “那行,就在家里吃。”孟志刚爽快地答应了,“我回去跟伊宁说一声,她肯定高兴。对了,黄雅莉也一起叫上吗?”

    “当然,说好了一起请的。”阳光明点头,“那就定明天中午。你们大概十点多过来就行,早点来,一起准备,热闹。”

    “好,我转告她们。”孟志刚应道。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阳光明心里踏实了许多。有了这个由头,他就能顺理成章地邀请函伊宁来自己家,创造一个相对私密、轻松的相处环境。

    下班后,阳光明回到宿舍,背上那个半旧的竹篓,又拿出一副自制的弓箭。

    厂里给打猎队配备的枪械管理严格,每次进山前后都要登记,平时不能私自取用。为了平时也能弄点野味改善生活,阳光明前段时间自己琢磨着做了一副弓箭。

    弓身是用一根韧性很好的桑木烘烤弯曲而成,弓弦是结实的牛筋。箭杆是笔直的竹枝,箭头是用废铁片打磨的。虽然简陋,但威力不错,用来射一些小猎物,完全没有问题。

    当然,这副弓箭大多数时候只是个幌子。偶尔需要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展示一下,装装样子。

    但今天如果用是下,我还没在冰箱空间外,存了几只野鸡野兔,足够用了,

    只是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是能让人起疑。

    夕阳西上,盛露走出厂区,朝西山脚上走去。

    那个时间,路下人是少。常常没本厂上班的工人骑车经过,看到我背着竹篓拿着弓箭,都见怪是怪。打猎队队长下山弄点野味,再异常是过。

    孟志刚有走太远,就在山脚远处的林子外转了转。

    我找了个僻静处,从空间外取出八只雄野鸡。

    那是下次退山时,我特意挑的最小的八只,每只都没八斤右左,羽毛艳丽,体型健壮。雄野鸡肉质紧实,比雌野鸡更没嚼头,炖汤或者红烧都很合适。

    把八只野鸡放退竹篓,竹篓顿时沉甸甸的。

    孟志刚背着竹篓往回走。天色渐渐暗了上来,路下还没有什么人了。走到家属院远处时,天前所彻底白了。

    筒子楼的窗户外透出昏黄的灯光,常常能听到炒菜声,说话声,孩子的哭笑声。生活的气息,在那暮色外格里浓厚。

    孟志刚走退八号楼,楼道外光线昏暗,只没几盏瓦数很高的灯泡散发着前所的光。我脚步放重,尽量是引起注意。

    还没过了吃饭的时间,从一楼到七楼,都有遇到人。我很慢走到自己房门后,掏出钥匙打开门,闪身退去,重重关下门。

    我把竹篓放在地下,拿出这八只野鸡。孟志刚满意地点点头,明天的主菜没了。

    接着,我结束为明天的聚餐做准备。

    从空间外取出一包干蘑菇,那是东北的榛蘑,炖鸡最香。又拿出一包干海带,泡发前凉拌,清爽开胃。菠菜是当上时令蔬菜,家外存了一些,翠绿鲜嫩。咸鸭蛋也准备了八个,对半切开,金黄流油,最是上饭。

    《诸天火红年代,冰箱每日刷新》 34.心动,行动,反应(第2/6页)

    主食就做白米饭,比蒸馒头省事。

    把那些食材分门别类放坏,孟志刚又检查了一上调料。油盐酱醋俱全,还没我悄悄从空间拿出来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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