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宋总,我去给你倒杯冰水。”
宋钰刚想开口。
沈兰西先宋钰一步,很有经验的说道:“我知道,多加冰。”
宋钰点了一下头。
对。
冰一定要多加。
应漫担心的看着宋钰,“空调温度这么低,你还热成这样,不会是身体出什么问题了吧?”
她拿起手机,一边搜索“哪些病会导致燥热难耐”,一边对宋钰说道:“要不我这两天不去隔壁市了,带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这时搜索结果出来了,她看过之后,告诉宋钰,“网上推荐看中医,说得喝中药调理。”
宋钰皱了一下眉。
看中医?
喝中药调理?
她感觉应漫是在阴阳她,但是她没有证据。
“说话啊。”应漫问道:“用不用我陪你去看中医?”
宋钰摆了摆手,拒绝了应漫的好心。
应漫不放心,“真的不用?”
宋钰摇头,“真的不用。”
季茗穗扬起了嘴角。
确实不用。
宋钰的身体没问题,宋钰之所以会燥成这个样子,完全是馋她馋的。
所以她就是宋钰的药。
9天之后,等她搞定了宋钰,那宋钰只要把她这片药给含进嘴里,再用舌头好好舔一舔她这片药,她保准宋钰药到病除、身心畅快——
作者有话说:目前的候选情况是——
1,宋钰?
2,季茗穗√√√√√√√√
3,应漫×××××××××××××
这本文从沈兰西的角度来看,就是——天杀的,我在两个crush之间犹豫、忙活了这么久,结果我的两个crush竟然搞到一起去了!
第36章
沈兰西把加冰的冰水放到了宋钰的手边。
“谢谢。”宋钰端起杯子,将杯中的冰水一饮而尽。
成功把宋钰给撩成了狗之后,季茗穗把手机放到了支架上,继续看《你就是影后》。
宋钰偷瞄了季茗穗一眼。
季茗穗今天的穿着也很休闲,抹茶绿色的冲锋衣,搭配浅蓝色的牛仔裤。
季茗穗日常的穿衣风格,就是各种颜色的冲锋衣,加上各种款式的休闲裤。
上辈子季茗穗也是这样,在成为资本大佬季总以后,季茗穗除了上班、见客户、参加会议、出席晚宴的时候会穿职业装和礼服之外,其余的一切场合,哪怕是跟她约会、去高档餐厅庆祝周年纪念日,季茗穗穿的都是冲锋衣和运动裤。
季茗穗对冲锋衣的评价是——舒服、耐脏、抗造。
——口袋多,出门省着背包了。
宋钰对冲锋衣的评价是——不好看、不好看、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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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口袋多,她的包大多是那种样子好看但是不实用、根本装不了多少东西的款式,所以她每次和季茗穗出去约会、逛街的时候,会把包里装不下的东西全部塞进季茗穗的冲锋衣口袋里,非常方便。
因此她在意识到自己深爱着季茗穗的瞬间,就很清楚的知道,她爱的是季茗穗这个人,而不是季茗穗的外在。
毕竟季茗穗成天穿着她认为丑得要死的衣服,在她面前晃了晃去的,她还感觉季茗穗可漂亮、可性感、可勾人了。
宋钰忍不住幻想了起来,假如同性可以领证结婚,那她和季茗穗举行婚礼的时候,她肯定不会强迫季茗穗穿礼服的。
如果是西式婚礼,她穿白色婚纱的情况下,季茗穗可以穿白色的冲锋衣和休闲裤。
如果是中式婚礼,她凤冠霞帔的情况下,季茗穗可以穿红色的冲锋衣和运动裤……
停!
幻想到一半,宋钰突然反应了过来。
停停停!
她这辈子的目标是逃离季茗穗的掌控,而不是和季茗穗结婚。
所以她闲着没事时候,应该去优化她的逃跑计划,而不是坐在这里幻想她和季茗穗的婚礼。
在宋钰看来,她幻想和季茗穗结婚这件事情,可比她馋季茗穗身子要危险多了。
身体上的欢愉,她尚且能克制。
但是精神层面的悸动,却极易让她跪倒在季茗穗的冲锋衣下,让她爬进季茗穗给她精心打造的黄金牢笼里,让她给季茗穗当一辈子狗的!
宋钰抿了一下嘴唇。
不行。
为了能成功逃离季茗穗的掌控,她不能再待在公司里了。
她得赶紧离开,离季茗穗这个魅魔远一点。
宋钰叹了口气。
爱情这种东西真的是太可怕了。
在别人眼里长相普通、穿搭随便的季茗穗,在她眼里,竟然是顶级魅魔一般的存在。
“我去催款了。”宋钰站起身。
应漫说道:“你先别走。”
“等会儿我女朋友来给我送午餐,她知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多给你准备了一份。”
她冲宋钰挑了一下眉,“给我女朋友一个面子呗。”
要不是季茗穗和应漫都没有重生,宋钰真的会怀疑应漫是被季茗穗给收卖了。
因为重生的这两天,她只要一想离季茗穗远一点,应漫就会开口把她留在季茗穗的身边。
“那好吧。”宋钰无奈的点了一下头。
就像应漫说的,戴斯玥第一次来公司,她必须得留下来见戴斯玥一面。
*
半个小时之后,戴斯玥拎着两个保温饭盒走进了公司。
戴斯玥长相清丽、气质柔美,穿着粉色的V领针织衫和浅灰色半裙,嘴角挂着一抹亲切的笑容。
确实像应漫描述的那样,是一个很温柔的女人。
应漫迎了上去,“斯玥。”
“你来了。”
宋钰站起身。
沈兰西也跟着站了起来。
应漫介绍道:“这个是沈兰西。”
沈兰西微笑,“斯玥姐,你好。”
戴斯玥点头,“你好。”
应漫看向季茗穗,“这个是季茗穗。”
正在看综艺提升演技的季茗穗,坐在椅子上冲戴斯玥挥了挥手,“你好。”
戴斯玥笑了一下,“你好。”
跟戴斯玥打完招呼之后,季茗穗端起杯子,继续一边喝茶,一边看综艺。
“铛铛铛铛铛!”介绍宋钰之前,应漫特意唱一段“隆重出场”的bgm。
她对戴斯玥说道:“这个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亲如姐妹的好闺蜜,也是我现在创业的合伙人,宋钰。”
戴斯玥感觉宋钰眼熟,她问宋钰,“咱俩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季茗穗闻言,立刻警觉了起来,刚喝进嘴里的茶也不往下咽,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戴斯玥看。
看戴斯玥这个架势,有点跟宋钰久别重逢的意思。
宋钰和戴斯玥,不会是那种小时候是邻居、互相产生过好感,却因为搬家、出国而被迫分开的青梅吧。
宋钰挠了挠头,“是吗?”
“我们之前见过吗?”
她对戴斯玥一点印象也没有。
“宋钰?”戴斯玥回忆了一下,猛然想了起来,“咱俩确实见过。”
她对宋钰说道:“我上大学的时候,去参加过应漫的生日会,那次生日会你也去了。”
“因为只是见过一面,所以你的长相和名字在我这里没有对上号。”
应漫也想起来了,“对。”
“上大学的时候,我跟斯玥就认识了,斯玥是隔壁师范大学的,因为学校离得近,所以那次生日会,我也邀请斯玥了。”
“哦。”宋钰点了一下头。
她笑着说道:“那次生日会,应漫邀请的人实在太多了,很多人应漫给我介绍了,我也没记住,所以才没认出你来的。”
戴斯玥好奇的问道:“你不是大学毕业就出家了吗?”
“什么时候还的俗?”
戴斯玥对宋钰印象深刻,就是因为在那次生日会上,一个朋友指着宋钰的脸告诉她——听应漫说,这个人大学一毕业就会出家。
她那时候还感觉挺可惜的,宋钰长得这么漂亮,居然年纪轻轻的就看破红尘了。
宋钰生气的咬了一下牙,她抬起脚,对着应漫就踹了过去。
都怪应漫这个重色轻友的狗东西,当年到处造谣她大学一毕业就会出家,导致这都过去四年了,她在应漫的社交圈里,还是一个在寺庙里吃斋念佛的师太呢。
应漫反应十分灵敏,一个闪身就躲过了宋钰踹过来的脚。
季茗穗实在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
结果她嘴里含着茶水,这一笑,她嘴里茶水直接喷在了电脑屏幕上。
沈兰西一脸懵,“什么出家?”
“什么还俗?”
“我怎么听不懂呢?”
见季茗穗都笑喷了,她急忙往季茗穗手中递了一些纸巾,好奇的问道:“茗穗姐,你快给我讲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季茗穗闻言,心里不由一惊。
不知道应漫到处造谣宋钰大学毕业了就会出家这件事情的人,听到宋钰、应漫、戴斯玥三个人的对话,以及看到宋钰抬脚踹应漫的行为,只会跟沈兰西一样感觉不解,而不会感觉搞笑。
她会笑喷,是因为昨天晚上喝醉了的宋钰为了哄她开心,刚给她讲过应漫当年到处造谣的事情。
可在断片了的宋钰看来,她是不知道当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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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过什么事情的,因此她刚才笑喷了的举动,就显得很奇怪、很可疑。
宋钰疑惑的看向季茗穗。
季茗穗为什么会笑喷?季茗穗又不知道她为什么踹应漫?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季茗穗浅浅的吸了一口气。
作为一个重生前33岁,活了两辈子、经历过无数变故、见惯了各种大场面的集团总裁,这点临场反应能力她还是有的。
她接过纸巾,一边擦着电脑屏幕,一边皱眉对沈兰西说道:“刚才宋总突然踹应主管,我吓了一跳,不小心被茶水给呛到了,这才把嘴里含着的茶水喷到了电脑上。”
沈兰西点头,“哦。”
“原来是这样。”
不是笑喷了,而是呛喷了。
季茗穗的手机屏幕上也沾上了茶水,她擦完了电脑屏幕,又开始擦手机屏幕。
她一边擦一边谋划着。
看来她以后不能光看表演类的综艺提升演技了,还得多看点搞笑类的综艺提升笑点。
不然就算她演技再好,要是她动不动就在宋钰面前笑喷的话,宋钰肯定会对她产生怀疑的。
应漫怕宋钰再抬脚踹自己,笑着往旁边挪了几步,“你看你,都把茗穗给吓到了。”
“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就别生我的气、别追着我揍了,省着再吓到茗穗。”
“哼。”宋钰瞪了应漫一眼。
“算了。”
她大方的说道:“我原谅你了。”
毕竟她上辈子和季茗穗在一起之后,为了哄季茗穗开心,她也做过很多重色轻友、对不起应漫的事情来着。
不过刚才发生的那一幕,真的把她给吓坏了。
她还以为季茗穗跟她一样,也重生了呢。
幸好季茗穗只是被她吓到了,所以才被茶水给呛喷了,而不是因为重生了,对她和应漫之间发生过的事情了解的很清楚,所以才笑喷的。
宋钰松了一口气,她笑着抬起手,安心的摸了摸心脏的位置,低声念叨着,“幸好幸好。”——
作者有话说:可以和地主家的傻闺女相媲美的生物——宋钰:大佬家的傻老婆
第37章
戴斯玥将保温饭盒递到了应漫手中,“我得回家收拾行李了。”
她对应漫说道:“你不用送我了,你留下吃午餐就好。”
“嗯。”应漫笑着点了一下头,表情很甜蜜。
宋钰对戴斯玥说道:“谢谢你。”
“有空我请你和应漫一起吃饭。”
戴斯玥应道:“好。”
季茗穗对戴斯玥说道:“拜拜。”
沈兰西冲戴斯玥挥了挥手,“下次见。”
“斯玥姐。”
宋钰闻言,皱眉看向了沈兰西。
沈兰西怎么管谁都叫姐呢?
一会儿“茗穗姐”,一会儿“斯玥姐”的。
她这辈子已经做好远离季茗穗、偷偷给季茗穗当老婆粉的决定了,按理说季茗穗和沈兰西之间的事情,根本轮不到她来操心。
可是一看到沈兰西对戴斯玥这么热情,她还是忍不住替沈兰西担忧了起来。
季茗穗占有欲那么强的一个人,要是和季茗穗在一起后,沈兰西还对除了季茗穗以外的人这么亲切的话,那季茗穗肯定会立刻发疯,化身成阴暗女鬼,用各种手段去掌控沈兰西的。
不过以沈兰西平时的消费能力来看,沈兰西的家庭条件应该很不错。
既然沈兰西是个有钱有势的富二代,那肯定不会像她这个普通人一样,轻易就被季茗穗给拿捏住的。
宋钰刚替沈兰西松了一口气,又忍不住替季茗穗担忧了起来。
季茗穗是个很专情的人,要是沈兰西和季茗穗在一起一段时间后,发现与季茗穗性格不合适、实在磨合不来,并通过家里的权势成功与季茗穗分了手,那用情至深的季茗穗肯定会很痛苦、很伤心的。
一想到季茗穗以后可能会因为被沈兰西甩掉而难过,宋钰就感觉可心疼了。
她微微叹了一口气。
其实她才是最适合季茗穗的人。
第一,她爱季茗穗,很爱、特别爱,所以她肯定不会出轨,不会爱上除了季茗穗以外的女人,也不会和季茗穗分手的。
第二,她上辈子被季茗穗强制了十一年,虽然她对季茗穗不让她交朋友、不允许她拥有私人空间这两件事情感到特别不满,可是她的身体已经很习惯被季茗穗掌控了。
还有第三、第四、第五……
宋钰抿了一下嘴唇。
让她交一个可以谈心的朋友、允许她有些许的私人空间,这两个要求,季茗穗但凡退一步,同意其中一个,这个嫂子,根本轮不到沈兰西,她自己就当了。
可惜季茗穗的性格极其强势,这两步,季茗穗肯定一步都不会退的。
见沈兰西这么亲切,一口一个“斯玥姐”的叫着,戴斯玥诧异的眨了眨眼睛。
沈兰西对她如此热情,不会是对她有好感吧?
这时一个清洁工打扮的中年阿姨走了进来。
阿姨手里拎着拖布,笑着问沈兰西,“小沈,你说给我留的纸壳,在哪里啊?”
沈兰西唤了一声,“翠芬姐。”
她对保洁李翠芬说道:“我放在茶水间了,我带你去取。”
李翠芬点头,“谢谢你了,小沈。”
沈兰西回道:“不客气。”
“翠芬姐。”
茶水间离公司大门比较近,另一个保洁阿姨正在擦走廊的花盆。
隔着公司的玻璃门看到沈兰西,擦花盆的保洁阿姨笑着跟沈兰西打招呼,“小沈,中午好。”
沈兰西笑着回道:“中午好。”
“桂霞姐。”
宋钰和戴斯玥见状,同时松了一口气。
原来沈兰西并不是那种见一个就撩拨一个的渣女,沈兰西只是喜欢管比她年龄大的女性叫姐而已。
在沈兰西眼里,“茗穗姐”、“斯玥姐”,与“翠芬姐”、“桂霞姐”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
“再见。”跟大家道了别之后,戴斯玥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应漫将其中一个保温饭盒递到了宋钰面前,“快。”
“尝尝我女朋友的手艺。”
宋钰接过了保温饭盒,她坐到椅子上,满眼期待的打开了盒盖。
她这么期待,是因为她早上为了不迟到,就没有吃早饭,到了公司之后,她又没抽出空来订外卖,所以她已经饿了3个小时了。
保温饭盒里装的是一荤两素,可乐鸡翅、西红柿炒鸡蛋、清炒西兰花。
还有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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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几口之后,宋钰评价道:“真好吃。”
“嗯。”应漫点头,她告诉宋钰,“我女朋友特别喜欢做菜,她每天下了班,最大的乐趣就是研究各种美食的做法。”
她跟宋钰闲聊,“怎么样?”
“吃了我女朋友做的菜之后,你是不是也想找一个厨艺好的女人当女朋友了?”
对面的季茗穗,听到应漫的问题,微微抬了一下眼睛,等待着宋钰的回答。
因为她的厨艺并不好,她想知道重活一次的宋钰,会不会嫌弃她过于普通的做菜水平。
宋钰回答道:“不是特别想。”
虽然戴斯玥的厨艺很好,比季茗穗好很多,但是她还是更喜欢季茗穗。
因为季茗穗为了她的健康着想,总是想让她多吃一点饭,所以每次季茗穗见她吃得少了,就会变着花样的哄她吃饭。
上辈子她最喜欢跟季茗穗玩的,就是“你多吃一口饭菜,我就脱一件衣服”的游戏。
真的可好玩了。
宋钰根据上辈子的经验,对应漫说道:“相比于找个厨艺好的女朋友,我更想找一个有钱的女朋友。”
“这样我女朋友就可以给我雇很多个顶级厨师,让那些顶级厨师来负责我的一日三餐了。”
她并不是贪图享受,只是把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之类的家务琐事全都交给家政和佣人去做的话,那她和她的女朋友,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约会、谈恋爱了。
季茗穗闻言,微微勾了一下唇角。
很好。
宋钰不仅没有嫌弃她过于普通的厨艺,还很怀念上辈子那种炊金馔玉的富贵生活。
“你之前的想法不是努力赚钱养老婆吗?”应漫跟宋钰开玩笑,“现在怎么变成吃富婆的软饭了?”
听到应漫的话,宋钰并没有恼羞成怒,或者破防。
虽然她上辈子和季茗穗的相处模式,经常会被别人形容为金丝雀和商业大佬、软饭女和大富婆。
但是她心里清楚,她和季茗穗实际上是真爱。
她不是因为季茗穗有钱有势、总送她限量款包和定制跑车,才和季茗穗在一起的,她是因为季茗穗爱她,才愿意一步一步的降低底线,留在季茗穗身边的。
沈兰西帮保洁阿姨搬完纸壳,一回来就听到了应漫的话。
她反驳道:“吃软饭怎么了?”
“富婆的软饭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吃上的。”
沈兰西这话是说给季茗穗听的,她还指望着季茗穗替她管理家族产业呢。
季茗穗点了一下头,“对。”
“虽然我不是富婆,但是我认为情侣之间,一个有钱有势,心甘情愿养着另一个,只是一种相处模式而已,根本上升不到吃软饭的程度。”
季茗穗这话是说给宋钰听的,她还指望着宋钰这辈子也能像上辈子一样,安心的留在她身边,当一个养尊处优的金丝雀呢。
宋钰一边啃可乐鸡翅,一边认同的点了一下头。
“咱们公司的企业文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扭曲了?”应漫继续开玩笑,“一共5个人,竟然有3个都是软饭爱好者。”
宋钰笑着说道:“我劝你打不过就加入。”
应漫耸肩,“就算我想加入,也得有富婆愿意养着我才行。”
沈兰西点了一下头。
应漫在她“候选人”名单上的评价是×××××××××××××、一眼扫过去根本数不清的×。
所以应漫吃上软饭的可能性还是很低的。
吃完了午餐,宋钰起身想去洗饭盒。
“我洗就行。”应漫对宋钰说道:“你赶紧去催款吧。”
宋钰点了一下头,“好。”
趁季茗穗不注意,宋钰又偷瞄了季茗穗一眼,她这一走,就得明天早上才能再看到季茗穗了。
昨天晚上,一想到季茗穗就燥得不成样子、死活睡不着觉的她,是靠着那件沾染了季茗穗味道的外套,以及酒精,才艰难扛过去的。
可是那件沾染了季茗穗味道的外套,味道已经散的差不多,天天喝酒还对身体不好,那她今天晚上靠什么才能扛过去呢?
愁苦间,宋钰注意到季茗穗的椅子上有个抱枕。
季茗穗经常靠在那个抱枕上,那个抱枕上肯定沾染了很多季茗穗的味道。
而且那个抱枕的形状,很适合用来做一些缓解思念、有助于睡眠的事情。
她要是能趁季茗穗不注意,把那个抱枕偷过来的话……
不行!
绝对不行!
宋钰猛然惊醒,她深吸了一口气,打消了偷抱枕的念头。
偷东西是不对的。
她已经因为季茗穗变态成现在这副狗样子了,绝对不能再继续堕落下去了。
季茗穗满心满眼都是宋钰,她当然察觉到了宋钰在偷瞄她。
当她发现宋钰偷瞄完她,又开始偷瞄她背后靠着的抱枕时,她一下就猜到了宋钰的心思。
季茗穗在心里骂了宋钰一句“狗东西,居然都馋到想要偷东西的程度了”之后,面无表情的站起身,拿起椅子上的抱枕,又从公司的储物柜里拿了一个垃圾袋,然后向公司外走去。
沈兰西问道:“茗穗姐,你干什么去?”
季茗穗晃了晃手上的抱枕,对沈兰西说道:“这个抱枕我用半年了,实在太旧了,我不喜欢了,不想要了,所以拿去丢掉。”
沈兰西没在意,随口应了一声,“哦。”
宋钰闻言,不由瞪大了眼睛。
她惊喜的抿了一下嘴唇。
那个抱枕在季茗穗的椅子上,她趁季茗穗不注意,把那个抱枕给拿走了,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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