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沈风禾慢慢地勾起唇角,微笑着附和道:“您自然是不同的。”
玉盏站在胡婉娘身后,神情复杂地看着沈风禾,良久,默默低下头。
从那天起,玉盏渐渐察觉到沈风禾的变化。
玉盏默然片刻,低声开口:“况且,我知道你所求的,不是那些东西。”
沈风禾在被子里握住玉盏的手,她们躺在狭窄的小床上,像母亲腹中两个亲密的孩子。
“万一以后被姑娘安排去别的地方,去干苦活,你怕吗?”沈风禾转身面向她。
黑夜里,玉盏的眼睛亮晶晶的。她嘿嘿一笑,看起来傻傻的:“我不怕。能进胡府,有自己的屋子、自己的床铺,每顿能吃饱喝足,已经是最好的日子啦。”
“这样的日子,就算活到七十岁,我也知足。”
沈风禾轻轻笑骂:“傻姑娘。”
秋风从窗户的缝隙钻进来,二人将头往被窝里缩了缩。
窗外风雨不停,屋内,两颗赤诚的心相互依偎着睡着了。
十月中旬,连绵的秋雨终于离开兖州的地界。在府中憋闷了许久的胡婉娘也终于按捺不住,央着父兄,要去城郊的明泉寺礼佛吃斋,再小住上几日。
胡瑞对女儿向来是百依百顺的,他痛快地应允了,甚至大发慈悲地让胡品之随她同去,好生照顾亲妹。来到兖州后,他压着胡品之不许玩闹,安安分分地在书房里学了几个月,学得死去活来,做梦都是之乎者也。
对胡婉娘,他只要求她带足人手,奶妈、丫鬟、小厮,一个都不能少。说罢,又对着下人们一通敲打,务必照顾好小主子。
一行人挑了个晴朗的日子,带着诸多家什浩浩荡荡出发。
在书房里关了三个多月、久不见天日的胡品之,也终于扬眉吐气,骑上他的高头大马,一路很是招摇风流。
沈风禾和胡婉娘坐一辆车。胡婉娘掀开帘子看着马车外繁忙的街景,沈风禾则顺着空隙,看向了一旁骑在马上慢行的胡品之。
这是她到了兖州以来,第一次见胡品之。
内宅就是如此,前院后院互不连通,她也没混到能贴身伺候胡婉娘的份上。来了胡家这么久,这居然是她第一次见到胡品之。
胡品之约莫是刚刚及冠的年纪,样貌端正,气度却很顽劣。好华服新衣、好酒色美人,一看就是十足的纨绔。学业上一无是处,如今连个秀才都没考出来,但对于坊间如何玩乐倒是在行。
依据她偶尔从胡婉娘嘴里听到的来看,胡品之行事冲动大胆,是个顾头不顾尾的性子。
胡家大夫人只有他一个独子,他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只怕是习惯了无论闯出什么篓子,都有人来替他收拾的日子,所以对万事都一副散漫不羁、无所畏惧的态度。
出了城,沿路尘土渐起,胡婉娘放下帘子。沈风禾顺势收回视线。
没关系,往后我的机会多着呢。一夜北风急,深秋悄至。
中秋刚过,丰沛的雨水降临兖州。秋风缠绵,细雨霏微,湿寒的天扰得人意兴阑珊。
因着这天气,胡婉娘已经许久没有出门赴约了。
兖州府两位同知,层级相当、公事上分歧不断,家中两位小姐也多有龃龉。
胡婉娘与另一位同知家的长女李小姐年岁相仿,她看不惯李小姐的清高自怜,李小姐看不惯她的骄矜任性。兖州府的千金们但凡设宴,这二位必是要争个高下的。
如今,胡婉娘刚刚收到从江南寄来的新鲜样式绢绣料子,都裁好衣备着宴席上一展风姿,心心念念要将李小姐比下去。可绵延半月的秋雨让她的算盘全落空了。
是以,这段时间以来小院内乌云重重,丫鬟们整日提着一口气,谁也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触霉头。
沈风禾照样过着她忙碌而疲惫的生活,只今天有些许不同,今日是沈十道的冥诞。
清早起床,她特意换了身素色的衣裙,在内衬的腰间系了一根麻布。
若是沈十道还活着,如今也是知天命的年纪了。
天还未亮,她翻开自己藏在衣箱深处的木盒,借着微弱的天光,静静翻阅沈十道的旧书。
这几本书陪她和沈陆瑾走过许多年,纸张都已泛黄,有了岁月的痕迹。
翻到某一页,她看到页脚滴了一滴墨,正好盖住沈十道的批注。她指尖轻抚那滴熟悉的墨迹,忍不住轻轻笑了。
那时她和沈陆瑾为了早日拿到书铺的活计,一有闲暇就在沙地里埋头练字。练得差不多了,他们俩咬咬牙,买了一套极廉价的二手笔墨。
许久没能碰到书墨的二人拿起笔都有些颤颤巍巍,沈风禾一不小心就将墨滴到了页脚。沈风禾一向珍惜父亲的遗物,眼泪当即就落了下来。
沈陆瑾见状也慌了,又是用衣袖擦、又是用砂砾轻轻磨,最后无措地拉住她,向她承诺以后一定想办法把这个墨迹去掉,她才半信半疑地止住了泪。
思及此事,沈风禾忍不住笑了。
笨死了。哪有落在纸上的墨迹还能被擦掉的。
一颗泪珠落在那滴墨旁边,沈风禾轻轻用指腹擦去。
天亮后,又是忙碌的一早。沈风禾逐渐习惯了每日单调重复的工作。投入进体力活中,反倒能让她短暂地忘却许多痛苦。
晌午时分,沈风禾去大厨房端自己的饭菜,在转角处险些被人撞倒,食盒却脱了手。她眼疾手快去抓食盒的握把,一双手先她一步,稳稳地接住了食盒。
那人长舒一口气,将食盒交还给她,有些不好意思:“还好接住了……刚刚没注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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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实在对不住啊。”
沈风禾抬头看去,是一个样貌清秀端正的小厮,看上去比她大一两岁的模样。
沈风禾摇摇头,接过食盒,从旁边侧身离开。
“松烟!你怎么在这呢?少爷到处找你呢,快跟我走吧。”一个男声在身后响起。
少爷?
沈风禾下意识侧身看去,只见刚刚那小厮应了一声就被来人急急拉走。
他似乎有所感,临走前转过头来,二人视线交汇。
猝不及防被对方的视线抓住,沈风禾礼貌地扯出一个笑,松烟却猛地回身,脚步慌乱地跟来人离开了。
沈风禾放下嘴角的笑,沉默地望着他走远的背影。
吃过午饭,到了胡婉娘午睡的时辰。
走进小院,她迎面撞上气势汹汹的胡婉娘。
沈风禾的指甲陷入手心,在心中如是说道。
明泉寺离城中不远,常理来说,驾马车大半天就能到。不过如今天高气朗,又遇上集市,胡婉娘玩兴正浓,一路上走走停停。直到日渐西山,一行人才抵达明泉寺所在的山道。
车马悠悠前行,不远处却仓皇跑来一个小丫鬟,在地上跪下。胡品之拉紧缰绳,小丫鬟带着哭腔急切道:“求公子救救我们家主子!”
胡品之啧了一声,腿一夹马腹,不耐烦地准备绕道而行。
那小丫鬟见状急了,倒豆子一般大声道:“我家主子是福建提督学政佥事孟大人的夫人!夫人回京省亲,不巧车坏在路上,又遇上小主子身体不适,这才挡住公子去路,只求公子施以援手,救救我们家主子吧!”
听罢,胡品之慢慢旋过身子,脑子却飞快地转了几圈。
福建提督学政,他似乎听父亲说过,是个叫孟忻的狠角色。
胡品之人虽纨绔,可从小在官宦之家长大,多少也耳濡目染了些官场世情。这几个月胡瑞对他更是耳提面命,讲述了诸多如今朝中的局势。
如今朝堂之中,两派势力隐隐有分庭抗礼之势。朝中官员,多以蔡尚书和徐尚书马首是瞻。他的叔爷时任吏部侍郎,当年座师便是蔡尚书。
蔡尚书圆滑老辣,极擅弄权,长女入宫多年,如今育有长子、高居贵妃。徐尚书则为人刚直,一向以骨鲠之臣自居,守礼法、遵道义,是闽浙文人的中流砥柱。
两位权臣的对立,实际也是贵妃之子和先皇后嫡子之间的皇储之争。
而在这泾渭分明的两派中,还有这么一派人,是能臣,更是孤臣。这孟忻就是其中之一。
孟忻虽是闽地人士,却师从已故的太傅崔清。崔清门生众多,孟忻是他的得意弟子。老师去世后,崔家逐渐落寞。
夜已深,崔夫人睡下,沈风禾吹熄蜡烛,踮着脚尖离开禅房。
更深露重,她缓慢地独行在明泉寺蜿蜒的石径上。
只有在这万籁俱寂的时刻,她才能从丫鬟玉竹的身份中抽离出去,短暂地做回自己。
如今,在胡婉娘面前,她已经能熟练地做个听话顺从的丫鬟了。
每一日,她揣度着胡婉娘的心意,说出那些言不由衷的讨好和奉承时,仿佛有另一个自己站在一旁,冷冷地看着自己。
她知道,她在害怕。
她害怕某一天,她真的成了那个奴颜屈膝的丫鬟玉竹。
明泉寺坐落在山间,林深竹茂,月光洒在石径上,鹅卵石透出温润的光。
她放下乖顺的面具,沉默着拾级而上。在这寂静的光景中,她的心浸在一片疲惫和伤怀里。
走过一处开得正盛的野菊花丛,她依稀听见前方传来说话的声响。她下意识躲到花丛中,悄悄望去,只见半坡上有座矮亭,站着两个男人。
她轻轻拨开花叶,定睛一看,居然是胡品之与吴川。
据她所知,吴川是胡品之奶娘的儿子,比胡品之大十岁,自小混迹在三教九流中。她猜,这位吴川私下应该替胡品之做过许多脏事。
她忍不住屏住呼吸,缩进阴影里,努力掩饰自己的存在。
亭中传来吴川的声音:“少爷对那崔氏何必如此照顾?老爷不是说,他与孟忻那厮并无什么交集了吗?”
“你懂什么。”胡品之轻蔑一笑,轻摇折扇,走到亭台边缘,颇为得意地说,“父亲是因为早年与他有旧,现在才拉不下脸与他相交。
“可这孟忻,这些年滑不留手、两派不沾,还能坐到那个位置,本事可不小。这种人平时没有交集也就算了,如今上赶着让咱们碰到了,予个方便可没坏处。”
“况且。”他的声音骤然压低,沈风禾忍不住往前凑了凑,仔细聆听。
“当年父亲在太原做通判掌运粮时,孟忻也在西北。之前那事虽然盖过去了……可是谁知道那人手里有没有把柄?现在交个好,总没有坏处。”
沈风禾暗中皱眉,还没来得及深思,吴川谄媚地笑道:“小的愚钝,还是少爷思虑周全。”
胡品之洋洋得意:“父亲就是在孟忻面前包袱太多,意难平罢了。”
说罢,他话锋一转:“那孟家小公子,我看着和婉娘差不多年岁。孟忻如今在朝中炙手可热,若是二人能结成良缘,将来我入仕,也未必非要继续走叔爷的路。爷懒得看他们主家那帮人的脸色。”
“是那群人不识好歹,少爷不必与他们一般见识。”吴川的奉承脱口而出,胡品之满意地晃晃脑袋。
沈风禾躲在花丛中,细密的草叶扎着她的脸,她耐心地听胡品之抱怨了一通胡家主支的是是非非,直到二人终于离开,她才缓缓起身。
“太原”“通判”“运粮”,沈风禾隐约觉得自己触及到了事情的关键。她不知道这是否与沈陆瑾的死有关,但她知道,这件事捅出来,一定不会让胡家太好过。
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亢奋和忐忑。
她告诉自己,要稳住,这才刚开始。
沈风禾当真凑了过去,刚要侧耳,他忽然手臂一紧,再次将她牢牢抱在怀里。
“夫人,夫人终于找到你了想死我了。”
虽是文官,但他肩宽臂长,青筋顺着手臂浮起,筋骨结实有力,手臂稍一用力便显出流畅的线条。
与沈风禾一贴,体型差悬殊得格外明显,她整个人几乎都被他裹在怀中,一点都挣不开。
“陆、陆珩你抱得我喘不过气了”
沈风禾被搂得胸口发闷:“你的胳膊怎么这么粗,怪不能那悬崖峭壁,你能一下子就攀上来。”
“噢——”
陆珩将下巴放在她的耳畔,慢慢吹气,“郎君,不是只有胳膊是这样的。”
第110章按按腿
陆珩总胡说八道。
沈风禾被热气蒸得有些昏沉,耳边是他的絮叨。
她佯装咳嗽一声,“水、水有些烫了”
“夫人脸烫罢。”
陆珩正环着她,“明明有些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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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夫人等等,郎君帮你加些热的。”
日暮时分,街市冷清下来,沈风禾和沈陆瑾推着空荡的板车归家。
从县城到四台山山道,行人渐散,周遭安静下来,只听闻山中熏风穿林打叶,蝉鸣伴着溪流淙淙。
斜阳映着远树,日光穿过高柳绿槐,洒在沈风禾的脸上。
清风拂面,她眯着眼睛长舒一口气,很是安逸。
沈陆瑾看她懒猫伸腰似的模样,忍俊不禁。
二人路过山间一处荷塘,沈风禾起了玩心,央着沈陆瑾要去采莲子。二人在池边丢下板车,从芦花荡里拉出一只竹筏,轻快地跃了上去。
霞光映日,竹筏搅乱池水,水天相接,一片金粼。
粉紫的天地间,少年撑一支竹篙,移舟向那藕花深处去。少女光脚踩在竹筏上,摇晃间采莲正忙。
竹筏荡阿荡,直到暮色四合,水鸟归巢。少年少女拥着满船荷香仰躺在竹筏之上。头顶是漫天的皓月繁星。
沈陆瑾从袖中拿出一支梅花木簪,递给沈风禾,假作漫不经心的样子。
“前几日见城中有人家给姑娘办及笄礼插簪,想起你如今还没戴过,便给你刻了一个。”
沈风禾接过木簪,举在眼前细细端详,绿檀木的簪身顺滑柔润,不知道他私下打磨了多久,一簇梅花小心翼翼坠在簪头,娇艳欲滴、栩栩如生。
她把木簪小心地放进前襟,心中欢喜,嘴上却揶揄:“立夏了,为什么不是荷花?可见你还是不够风雅。”
沈陆瑾翻了个白眼,不理她的口是心非。
薄云掠过残月,水云之间,荷香四溢。过了好半晌,她突然喃喃道:“沈陆瑾,女子及笄为何要办礼?”
“常人办礼,多半是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家女儿到说亲的年纪了。”
“女子及笄后只有嫁娶这一条路吗?”一股无名的困惑和烦躁袭上她心头,她不明白,明明方才还在欢喜,为何下一刻又陷入了低潮中。
沈陆瑾听出她的语气,沉吟片刻才认真道:“男婚女嫁是世俗常态,可嫁人后却不止一条路可走。
“前有嫘祖事农桑、编丝绢造福后人,后有梁夫人前阵杀敌、多少男子都不敌她勇猛。世上某些傲慢短视之辈小瞧女子,以为区区婚嫁就能将女子困在后院庖厨,实则大错特错。”
沈陆瑾眉心微蹙,神色有些严肃:“若是有一日你成亲了,切记要事事有主见,不能被人随意摆弄。”
沈风禾眨眨眼,突然问:“我成亲后,我们俩就要分开了吗?”
沈陆瑾一愣,是啊,阿禾成亲后就有自己的家了。
沈风禾追问:“照理说是你先成亲,你成亲以后,我还住原来的屋子吗?”
沈风禾想,她住的屋子大,靠窗景致采光都比沈陆瑾的好多了。若是以后沈陆瑾成婚,总不能让嫂嫂和沈陆瑾一起挤又暗又小的破屋子。
沈陆瑾被她跳跃的思维砸得有些懵,猝不及防被拉进了未来五年、甚至十年后才会面临的问题。他稍一设想沈风禾描述的场面,心中密密麻麻地浮起抵触。
他无法想象,有一日沈风禾会跟在另一个陌生男人身后,离开他们苦心经营多年的小院。
他也无法想象,有一日他们的生活里会多出一个陌生女人,占据沈风禾原本生活的空间。
这两种想象都让他烦躁。
沈陆瑾确信,在他对于未来的一切想象里,所有人都面目模糊,只有沈风禾清晰可见。
他冷哼一声:“小小年纪就想着长大成亲嫁人,不害臊。”
沈风禾抓了颗莲子丢他身上:“明明是你先挑的话头!那你说说,你在想什么?”
“在想怎么让我们过上好日子。”沈陆瑾脱口而出。
沈风禾有些愣怔,看他坐起身认认真真细数:“先把屋子给修缮好,屋顶的瓦该换了;后院砌一间杂物房,东西都堆在正殿实在有些不像样;再给你买几身好看点的衣服,别整日跟个黄毛野丫头似的……对了,若是有余力,还想给菩萨娘娘塑个新泥像……”
溶溶月色下,少年盘腿而坐,掰着指头念念有词,全然不见他平日在外人面前清冷持重的模样。沈风禾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双手垫在脑后,伴着少年清亮的声音闭上眼睛,随手抓了颗莲子喂嘴里,唇齿清香。
山风乍起,吹舞了四面垂柳、十里野荷,吹皱了池面的星河明月。
天地间,仿若只剩这竹筏一排、人影一双。
沈风禾心中默默想,明日千般好。
明日千般好啊。
翌日清晨,沈风禾还在被窝里梦周公,沈陆瑾早早地出门了。
昨夜二人贪凉,在荷塘里玩闹到后半夜才归家,算上清早五更天就赶到集市,也算是披星戴月了。沈陆瑾还好,沈风禾是彻底起不来了。刚好今日闲来无事,他干脆跑到城里,准备做一天短工。
银子总是多多益善的。
况且,想到昨日两人提起及笄之事,他心中有了些思量。
女孩儿家的及笄礼何其重要,这几年辛苦些,将来也好去银楼打支好簪子。不拘是金的还是玉的,总不能又拿出支竹簪、木簪。
沈风禾配得上最好的东西。
到了县城,他轻车熟路地走进东桥酒楼,和掌柜的寒暄几句,就往后厨钻。每逢城中有人家办红白酒,多半会从东桥酒楼置席面。办酒前一日酒楼最是忙碌,沈陆瑾从小便在这种日子来做短工。
一整个上午洗菜、备菜,用了晌午饭,终于拿到工钱,不算多,但沈陆瑾很满意。
看天色还早,他又匆匆跑去书铺,想问问掌柜可有新的书要抄。没想到书铺里只有一个百无聊赖的王翠儿。她见到沈陆瑾,眼睛一亮,拉着他的衣袖走到柜台前。
沈陆瑾不自在地挣脱她,语气僵硬:“王掌柜可在?”
王翠儿没在意他的态度。她比沈陆瑾还长两岁,有时看他就像在看自家不懂事的弟弟。
她笑答:“你别找我爹啦,我给你介绍个好活!”
她从柜台里翻出一张书契,递给他看:“咱们原来的知县胡大人家中有几本孤本,想找写字好看的书生抄完留作收藏,给的可多啦!我特意把这活儿截下来,你看怎么样?”
沈陆瑾盯着手中的书契,确实是个漂亮的价格,够普通人家吃喝三个月的银钱,抄几本书就到手了。不愧是胡家。
他看着王翠儿,真心实意地道谢:“多谢你,王姑娘。”
“这算什么,本也是因为你和阿禾的字写得比那些书生好多了,你们应得的!”
皓月当空,四台山一片寂静。
借着月色,沈陆瑾穿行在山林中。不知为何,走了无数遍的山路,今日却透着几分无名的古怪。他以为是自己劳累一天有些恍神,摇摇头继续向前。
走到一处溪水边,他蹲下身用水拍拍脸。溪水清冽,他的发丝上沾满水珠,一滴滴落在水中,波纹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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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水面上闪过一道寒芒,他定睛一看,却见水中倒映着一把利斧,高高地举在他头顶,顷刻间就要落下!
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先一步动身,他一个侧身翻到旁边的草地上,斧头落了空。一个身影扑倒在地,又踉跄着站起身。
朗朗月下,他看清了来人的模样,是个与他差不多高的中年男子,身材精瘦,神情暴戾,带着刀尖上舔血过日子的人才有的疯狂和阴狠。
不安弥漫上沈陆瑾的心头,他逼迫自己镇定下来,冷静迅速地扫视一圈周遭的环境,又盯着男人的眼睛,不愿激怒他,沉声问道:“我与阁下无冤无仇,你何必下此狠手?”
男人嗤笑一声,脸上皮肉垂叠、沟壑纵横,吊梢眼里闪着嗜血的精光。
“小子,你不走运,有人找我买你的命!”说罢,他又紧握斧头,明晃晃的斧刃直直劈向沈陆瑾!
沈陆瑾早有准备,他敏捷地弯腰踏进浅浅的溪水里,躲过利刃,又乘势抓了把溪流底的石子朝男人的脸上丢去,转身拔腿就跑。
男人下意识抬手挡住,却晚了一步,他大叫一声,石子混着泥沙糊在他的眼睛里,半眯着眼揉搓,却见沈陆瑾向林中深处跑去。
被一个毛头小子摆了一道,男人心中恼怒和杀意更甚,只听他一声暴呵,三两步就扑到沈陆瑾身后,抓起斧头一通乱砍!
沈陆瑾躲闪不及,后衣领被斧头尖勾住,利刃划过他的后颈,他强忍疼痛,向男人的下身踹去!
男人体力和力量都更占上风,转瞬就反扣住他的双臂,将他狠狠按倒在地,斧头一下下劈在他的背后。
沈陆瑾的脸贴着泥地,侧脸在粗砺的石子上摩擦,可他来不及疼痛,拼命挣扎着,在求生中爆发了巨大的能量,借男人的手臂为支点,腿脚奋力一转,又将男人压到在地。
斧头被沈陆瑾踹到一边,两人就这样在地上扭打着,拳头雨点一样落下,只闻闷哼声、痛呼声、急促的喘息声。粘稠的血滴到他的眼皮上,汗和血腥味充斥他的鼻腔。
沈陆瑾一拳拳打红了眼,可体力逐渐不支,他将男人狠狠踹到一边,挣扎着起身想跑。
那天下午,沈风禾从废墟中找到一只外壳烧焦的木盒子。它居然从大火中存活了下来,打开盒子只有些飞灰。这里面小心存放着她这些年最重要的东西。
几本写有沈十道笔迹的旧书、一只灰扑扑的荷包,和一支朴素的梅花簪。
沈风禾将那把匕首小心地放进去,背上包袱,离开了这片焦枯的竹林。
王翠儿在竹林外等她。她最后回望了一眼已然消失的破庙,和竹林中那个孤单的坟茔。
临走前,她抚摸着小小的坟包,眼神清澈明亮地看着坟前空白的木板,孩子气地承诺:“你别怕,等我做完我要做的事,我就来陪你。”
王翠儿好心收留了她。当夜,她见沈风禾洗漱完,在被窝里沉沉安睡,放心地关上门出去了。
三更天,沈风禾背上包袱,悄悄离开了。
她走到城中有名的人牙子聚集的街市,耐心地敲了很久的门。
一个胖女人骂骂咧咧地打开门,不耐烦地看着她。
她拿出装了她和沈陆瑾六年积蓄的荷包。
她神色平静:“我们做个交易吧。”
是夜,马车疾驰在官道之上,路过之处,扬起一片尘土。
晏立勇坐在车中,望着趴在主座上奄奄一息的少年,心中焦躁不安。
“还有多久?”他一把掀开车帘,沉声问道。
“还有半个时辰到驿站。”
晏立勇面色难看地坐回车厢。
与他同行的年轻亲卫丁良安慰道:“大夫都已经安排好了,到了立马就能救治。”
丁良用帕巾擦了擦少年额上的冷汗:“但愿他能挺过这一劫。”
三天前,晏立勇和丁良在县城里打听许久,终于得到消息,沈陆瑾住在四台山之上。
那天夜里,他们匆匆赶往四台山,在山中迷失了好几次,兜兜转转终于见到一间透着烛光的屋子。
二人欣喜,推门进院,却见屋中散落着干草与竹编,一个中年男人举着火把,下一秒点燃了屋子!
顷刻之间,火焰便吞噬了眼前的一切,晏立勇大惊失色,三两步跨进屋子,与那中年男人扭打起来。
丁良眼疾手快地捞起瘫软在血泊之中的少年,冲出火海。
中年男人伤势惨重、精疲力尽,他从山坡下爬到沈陆瑾家里,已是强弩之末,三两下就被晏立勇踹倒进正殿里屋,当即咽了气。
晏立勇来不及管那人,匆忙跑到丁良身边,却见少年全身伤痕累累,几处伤口深至见骨,呼吸微不可闻。他把耳朵贴到少年胸前,隐约还能听到微弱的心跳。
他拉开他的衣领,看见一道约莫两寸长、淡淡的陈年旧伤,从锁骨划向心脏。他当即大惊失色,心跳如擂鼓。
这是大少爷两岁时,因奶妈看管不利自己拿剪子划的伤口!
他用袖子擦去他面上的血迹,仔细端详片刻,语气复杂:“是他。”
说罢,他与丁良对视一眼,当机立断:“走!”
晏立勇小心翼翼背起沈陆瑾,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抵达客栈,丁良先一步去找的大夫也匆匆赶到。
大夫见到沈陆瑾,立马往他嘴里塞了参片,剪掉带血的衣物,包扎、开药方。
忙到大半夜,沈陆瑾身上的血总算止住了,可他的伤势实在太重,大夫叹息,恐怕回天无力。
晏立勇强压下慌乱,让那大夫开些续命的东西,无论金银,都要支撑他至少十日不能死。
大夫面色难看,想开口斥责他异想天开,晏立勇却拿出一个木盒,打开竟是满满一盒晃眼的金锭子。
大夫震惊地望他们一眼,再看他们腰间的佩刀,心知这帮人非富即贵,全然不是自己得罪得起的。
他咬咬牙,思索片刻,扯过纸张洋洋洒洒写下方子,全是些吊命的名贵药物:“我能想到的就这些了,照着方子每隔两个时辰就往他嘴里灌。”
他把方子递给晏立勇:“能不能活下来,全看他的造化了。”
之后的几日,二人马不停蹄带着沈陆瑾往京城去。
他们不敢停下休息,只在驿站停过几次,匆匆用驿站的厨房熬好药、放进水壶中,又换马赶路。
直到今天早上,少年再次陷入高烧中,背上的伤口也被再次崩开、洇出大片血迹。
他们不得不停下,雇人快马加鞭去下个驿站准备好大夫,又换了辆平稳的马车,继续疾驰。
晏立勇凝视裘毯里面色惨白、因为疼痛不断发抖的少年,心中五味杂陈。
五岁就被拐走,这么多年艰难求生,好不容易要过上好日子了,又不知得罪了谁要被下此痛手……
他看着少年痛苦中仍然清俊的模样,情绪在极致的紧绷中突然走远了。
他想起了那位夫人。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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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她身怀六甲,精神疲乏、脚步虚浮,挽着丫鬟从他面前走过。
他一个毛头小子,慌忙侧身低头回避,只听见她轻声细语的话飘在空中。
“无灾无难……”他陷在回忆中,喃喃道,“你可一定要无灾无难啊……”
七日后,马车终于停在京城宁远侯府门前。
晏立勇抱起沈陆瑾直直冲进府中。
府中早已收到消息、严阵以待,他顺顺当当地将他送进了修缮打扫好的修德院。太医和仆从立时忙碌起来,把脉、换药、煎汤。
晏立勇站在门外,长舒一口气,整理好思绪,拍拍衣袍上的尘土,转身前往前院书房。
松窗竹户下,晏淮站在桌前,气定神闲地画一棵兰草。晏立勇踏进屋内,施礼后安静地站到一旁,不再言语。
一炷香的时间,晏淮终于悠悠放下笔,别有兴致地欣赏着纸上的兰草,终于打破沉默。
“立勇,你看我的这株草怎么样?”
晏立勇回道:“侯爷,勇一介粗人,实在不懂此等风雅之物。”
晏淮嗤笑:“风雅?生在山涧泥地,风吹日照,何来风雅?”
晏立勇一愣,揣度片刻,小心翼翼道:“想来只要出生名贵,便是长在泥地里,也不是那杂草、野草可比的。”
晏淮闻言笑出声,手指点点晏立勇:“你小子,这么多年也学会说好话了。可见是学坏了。”
晏立勇笑了一下,没有答话。
晏淮将画收到一边。日光透过竹影,洒在他的案前。
他活动着脖颈,发出舒服的喟叹,走到窗前。
他只留给晏立勇一个背影。
“说说吧,我的嫡长子,这么多年,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晏立勇上前一步,深深作揖,正色道:“是,侯爷。”
沈风禾恍然觉得,今日的陆珩格外温柔。
她想逗他,道:“那便辛苦珩郎——”
这一声甜腻调子,直叫陆珩心花怒放,整个人都要飘起来。
他瞳孔骤缩,但很快笑应:“不辛苦,不辛苦!郎君给夫人按一晚上都使得,夫人随意使唤,怎么使唤都行!”
她也被他逗得“噗嗤”一声笑出来,颊边梨涡浅浅。
陆珩看着她笑,自己也跟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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