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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晋王
自神庙被百姓目击因硕大的天谴两字烧了个精光后,便有风声说这神庙其实就是个骗人钱财的幌子。那传得神乎其神的仙药都是假药,专卖给迷信之人赚钱的,不仅病治不好,身子还会越拖越垮。
什么?你不信?你的病都是神庙给治好的?
现在神庙倒了?你疼得要死,没人能救了?
谁说没人?你就顺着孟家寨那条下山路一直往下走,走到山脚那的溪台镇,那新开了一个医铺,叫瑞君堂分号。里面坐诊了个女神医,先前神庙治好没治好的病,她都能治,可比原来那什么破神厉害多了。
而且啊,诊金便宜,就一个铜板。
这排队看诊的人可多咯。
日头西下。
所谓溪台镇瑞君堂分号,也不过就是在一个茶铺旁支起的一个小摊位。一根长杆上挂一块粗布,中间墨笔书就一个端正“医”字,再右边小字缀着瑞君堂。粗布之下,一位白衣簪花的女子坐在小桌案前,腰间挂了串铜板模样的小铃铛,随着她动作偶尔的起伏,发出点点脆响。
女子身边还有一男一女分站两边。
男子身高七尺,脸带铁面面具,抱剑倚着旗杆,不动声色。
圆脸女子一脸和善,怕在摊位前排队的乡亲口渴,每隔十人人便会沏一壶新茶,分发下去。
你还别提,这茶茶叶用的一般,但喝下去清冽可口,舌尖竟还有一丝回甘。
“小姐,这是最后一个病人了。”
今天也是一看一整天。
自小姐说要看诊以来,这低廉的诊金先是吸引了一部分吃过仙药的附近村民,被小姐一手药方药到病除后,竟传出了名声。这没吃过仙药的也来凑热闹,各种杂症都找上了门。
当然,这些没能难倒小姐,烦就烦在有一些村民总将小姐认成神庙的神女。
可神女早就在神庙之中被烧死了呀。
“别装了神女……我那日就在观礼人群里,第一排,我记得你的脸。这没了神庙,神女来当神医,是想继续赚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吗?”
这最后一位,宁月刚搭上脉,那人的嘴却不太老实。
宁月却不计较。“阁下肠胃不太好。”
男人一愣,没想到真给说中了。“你什么意思?”
宁月却把脉枕一收,理着银针,平淡道。
“如厕的时候,似把脑子拉出去了。”
“你——”男人立刻站起身,刚想指责却碍于下一秒抽出在他眼前的寒光长剑。
男子收声,这脚下啊一秒没耽误地打了个转,为了显得没那么没面子,嘴里小声嘟嘟囔囔着,“什么神医,就是招摇撞骗的骗子!我早晚揭穿你!”
“什么人啊……”
鸢歌看那人背影,忍了好久才没去补一脚踹他个狗吃屎。这些天在她的高手“师傅”毫无保留的教导下,还是摸到了一点武学的门道。就算不用蛮力,她也有把握好好教训这男的一顿。
宁月看着鸢歌背后张牙舞爪的装凶模样不由被逗笑,边笑边拍了一下廿七的肩,示意他把旗子收一收。
“今日玉贞让我们去她那儿,说要露一手厨艺,我们快些不然可要挨骂了。”
“这,可是要收摊了——?”
暖暖的暮色映衬着男子温雅的面容,他一身碧色竹枝纹长袍,疏朗清逸,虽行动被限制在木头做的轮椅之上,但不减来人丝毫风骨。
白衣女子回首,她温柔浅笑的模样也映在了男子眼底。
向来稳重自持的男子神色一滞,似是没有料到远近闻名的女神医竟是这般模样。
“晋王殿下?”宁月先一步认了出来。
这次神庙一案,是个烫手山芋。
百里鹤一所在紫微门虽有查案之权,但在朝野之中却说不上话,要找到真正敢上报,让真相大白而不陷入党争,百里鹤一曾提到自己可是废了好一番脑筋,各种牵线才找到这一人。
但宁月没想到,他说的是晋王殿下。
她上辈子成婚了才一天不到的露水夫君。
原来这辈子,这时,他还不曾成为紫微门门主。
“宁姑娘认识我?”沈霄收回神色,在小厮推驰下,轮椅缓缓碾倒宁月身前被收得光秃秃的木案前。
“噢,听百里公子提过。”知道对方身份贵重,宁月恭敬行礼。
虽然上辈子她死在与晋王殿下的婚礼之上,但她对晋王那时伸出的援手一直心存感激。行礼时,宁月视线不由在男子不良于行的双腿多看了几眼。
她记得晋王殿下的腿是毁于一场战事,因不受天子重视,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算起来,这会儿离这战事发生刚两年,若是尽早诊治,她能设法让殿下恢复到与常人行走无异,比上辈子她隔了六七年才去砸骨重接,勉强摆脱轮椅要强上许多。
“我看了姑娘的证言,还有些关于神庙一案的细节想向你了解,百里说只有在这里拿号排队才能和你说得上话。不过看来,还是来晚了。”
沈霄周身并无什么王爷架子,随行不过就一个照顾他出行的小厮,再无其他。和上一世,宁月记忆里博施济众,光风霁月的沈霄并无出入。至多是刚及弱冠时,还有不通世故的几分冷峻来不及打磨。
“不晚——”宁月登时摊开卷好的针帘,摆好收起的脉枕。
“能给晋王殿下诊脉是瑞君堂的荣幸。”
宁月虽然向来对病人态度温和,但这样的殷勤还是第一次。
鸢歌惊奇到连连眨眼。自打小姐与谢家少爷提了退婚,还不见小姐何时对男子这么亲近过。她往后稍了稍,和廿七站到一边,悄声八卦道。
“廿七,这晋王殿下丰神俊朗,我们小姐是不是一见钟情了?就像那话本里写的那样?”
可半天,廿七都没搭理她。鸢歌余光里瞥过去,才发现廿七不知什么时候站直了,眼睛直勾勾瞅着小姐诊脉的手,手里的剑还捏得死紧,骨节都泛了白,似下一秒要拔剑的态势,好生吓人。
干嘛呀?眼前这人既然是晋王,小姐还以礼相待。
能是什么歹人不成?
作为医者宁月,一碰到这难解又非不能解的脉象,心思尽数被吸引了去,并未注意到鸢歌和廿七的动静。
“晋王殿下的腿还能治,但过程不易,不知殿下可愿一试?”
“你真有把握?”
沈霄本意并非真的来为自己这双残腿寻诊治之法,但看面前女子信誓旦旦的模样,好似将他困在轮椅之上足足两年的腿不是什么重症。
治腿,宁月是有把握的,不过多费一些心力,比起上辈子晋王帮她的不值一提。
但她不确定堂堂晋王能不能放心让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乡野医女插手。
前世殿下之所以信任她,让她治疗腿伤,还是因为她在他的麾下做过随军军医,一起在战场出生入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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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不过就是萍水相逢。
宁月细想了确实觉得不妥,边手写着药方,边道。
“若殿下不放心由我经手,药方和治疗之法我都分别写下,殿下可找信得过之人来——”
几页薄纸不够宁月写的。晋王的腿上有些复杂,不仅是筋脉错连,骨骼歪曲,敌将淬毒让伤口总是难愈合才是让这腿经久难好的本因。若不是她亲自施针,随时根据脉象情况调整用药,那应对可能出现的任何症状,每副药的药量到火候都要独立一份出来……
宁月洋洋洒洒,一会儿的功夫沈霄面前就叠了五六张药方,颇有些打不住的架势。
不知道还以为宁月打算在这里直接默个《千金方》出来呢。
沈霄没想到他随口一问,这满满当当的诚意竟如潮水扑面而来。
“不必了,我觉得宁姑娘就很好。”
沈霄话音落下,是宁月的笔停了,廿七的视线更阴沉了,鸢歌惊讶地张开了嘴巴,就连沈霄背后的小厮也有些不可置信。
“殿下的身体还是让徐老……”
“徐老不也是说我这腿很难再有行走的一日么,不若死马当活马医了。”沈霄打断了小厮,他目光望向宁月,已是信任有加。“接到百里密信,我昨日刚到这镇上落脚,对于案件还有一些要整理的,若姑娘不介意便搬来驿馆。一来关于案件,我可随时能向姑娘取证,二来,姑娘行诊也方便些。”
驿馆,大燕官员临时休憩之地。比起宁月现在住的小客栈,条件自是好了不少,最重要的是不会有些烦人的好事者,摸到客栈里打听宁月的事。
鸢歌闻言,眼前一亮,拉着宁月的袖子忙不迭点头。
廿七却上前一步,在沈霄和宁月之间对宁月道,“客栈今日刚付了三日房钱。”
不待宁月思考是否浪费这一缘由,沈霄扭头示意小厮,小厮会意从随身荷包里掏出一块银锭。
“这便当作是给宁姑娘的出诊诊金。”
宁月立刻忘了房钱那茬,只低头道。
“殿下的诊金,我不能收——”
瞥了一眼廿七执着的背影,沈霄朗声道。“宁姑娘收下吧,不然沈某良心过意不去。”
那银锭拿到手里份量不轻,宁月只觉得受之有愧,但沈霄显然不这么想。
“今日天色已晚,便不多叨扰了。日后有劳宁姑娘烦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更改了这一章结尾剧情!对不住看过的宝子们!(滑跪!
第四十二章蓬莱
竖日一早。
宁月没有劳烦晋王的人来接,自己和鸢歌廿七搬了行礼到了驿馆。
“这新整理的房间,听说要住进来的是个医女……”
“给殿下治腿?许老都治不好,这名不见经传的医女能治?别是对殿下另有所图吧?”
“谁知道呢,殿下也奇怪呢……明明平日都不允生人接近的……”
驿馆里住的人不多,刚到门口,宁月就听到几个小厮洒扫时的闲聊。
鸢歌皱了皱眉,转头看向宁月。
“小姐,这晋王殿下的人什么意思啊,不欢迎我们?”
宁月也不知所以然。不过这些议论声,倒也不陌生,好似上一世她在晋王身边的时候也听到过类似的话。而那时,军中紧着一场场战乱,这些疑问很快在血泪之中消失了。
宁月只知道,若不是晋王殿下,她这具弱不禁风的身子早在战争之中早就被当做拖油瓶丢下了。
所以,她来,就只管替晋王殿下治疗腿伤就是了。
百里鹤一忙得脚打后脑勺,宁月让人门口通传了一声后,他匆匆跑出来向宁月问了个好,又匆匆离去。而晋王也忙于公文之中,只剩下背后偷偷议论的小厮和晋王侍卫照看他们。
宁月与他们照面时,这些人都像什么事都没有一样,不仅尊称她一声“宁医师”,露出的都是恭顺的笑脸。
鸢歌更是莫名其妙,宁月却觉得无碍。让鸢歌出门去往常摆摊的地方,对百姓们说明一下日后义诊的时间——都改到下午。
这些时日,医铺已经把神庙魔花留的烂摊子收拾差不多了。
那些瘾症的病人喝过含有佛花药性的茶水后,身体上已是无碍,至多还抱有对那种飘然欲仙之感的着迷,那是治不了的,只能靠自己戒。所以剩下的义诊,宁月的目的只是在于让这些长久没有好好接触过正经医师、医术的村民们的眼界打开一些,好让他们知道这大千世界,还是事在人为。
事实证明,有人可医,有方可治,有药可服,对于大部分老百姓就够用了。
无事谁登三宝殿。
这样上午的时光,宁月便想着用来在替晋王施针之上。
晋王的脉络受伤后各处淤堵,要排毒须得理顺经脉,这是项极其要求施针者心力的活儿,不容有一点错漏,且开始了便不好中止。
安置好了物什,待宁月拿着银针走进晋王房间时,他已经收了案边公文,坐在轮椅之上,好整以暇地看着她,和她身边的廿七。
“这位……?”沈霄一眼就看到廿七手里握得紧紧的剑,要不是宁月宛若春风和煦走在前面,他还以为这人是来向他索命的。
“这是廿七,我的……”宁月顿了顿,随后温言道。“护卫。”
“殿下见谅,这施针过程不容有误,我这护卫武功不错,会在施针时在外间看护,以免有意外发生。若是礼数不足之处,宁月先向殿下赔不是。”
宁月打过交道的权贵不多,晋王殿下在她印象里素来宽和。所以当廿七说什么也要过来看她施针时,宁月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虽说先斩后奏,好在沈霄似是真的放心极了宁月为人。
“既然是宁姑娘的安排,那就开始吧。”
沈霄屋内没有留下小厮,他自己脱去了外衣,又弯腰将鞋袜褪去,卷起裤腿直至膝盖之上。随着布料不再覆盖,一双满是疮痍的腿展露在日光之下。饶是看出最初治伤之人,已经尽可能地将腐肉剜去,一双腿为了保住几乎留得只剩骨型,但依旧还有残留的毒素折磨着主人。
膝盖之下勉强长出的新肉,娇嫩得像随时会破碎,还泛着不正常的黑红色。
与此相较,沈霄身躯上那些刀剑伤几乎算不得什么重伤了。
那一场败仗带给沈霄的代价太沉重了。
不仅是他带的三万将士只活三百,导致晋王兵权被收回,就连他自己都是将士们用马革裹着他,生死无知地从战场上带回来的。
就是这样一个从鬼门关生生走回来的人,如今却还能卓然如君子,眼眸里淡去那些伤痛,清朗道。
“让宁姑娘见笑了。”
宁月摇了摇头,“我家住昌城,亦处边塞。我不知胜败,只知道如果不是殿下两年前带将士们血战武阳关,那昌城便是下一处失守之城。”
“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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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伤为民,民即我,岂敢不敬。”
这一身头一次换来的不是怜悯,而是敬意。
沈霄侧首看着眼前白衣女子,他想这白衣果然衬她。
皎洁、无垢。
像是这世间仅存的一点美好。
宁月捻起银针向晋王示意,“通经梳脉其痛难免,请殿下忍耐。”
“宁姑娘尽管放开手脚——”
沈霄劝慰的话,在宁月电光火石之间连扎了三针后停了下来。
这看着温柔善良,说话也轻声细语的人,手下的针实在无情。
三针下去,经脉撕扯之痛立刻传来。
比起宁月那轻描淡写的预告,痛楚如排山倒海之势。
外间拿剑的护卫一声不屑的轻哼,微不可闻地落在沈霄话音之后。
沈霄立刻咬紧了牙关,没让一声气息外泄。
眼见宁月刺完整整一套针具,沈霄以为结束了,却见宁月摊开另一套银针,取出针具,惯性对自己病人好声哄道。
“殿下勇毅,换上他人一套下来恐怕已经痛晕过去了。这剩下一套便不会那么疼了……”
事实证明,医者的话不可信。
又过一个时辰。
沈霄气血上涌,转脸吐出一口黑血后,宁月终于满意地颔首收针。
护卫结束的廿七进来便看到房中宁月好似杀人得手一般收拾工具,而旁边的沈霄气血虚弱,一脸命不久矣的模样,登时觉得自己先前属实白白担心,他嘴角难压地默默站回宁月身边。
“殿下,感觉如何?”宁月敬职道。
沈霄一时说不出话,又咳了两口像是积压了几辈子的淤血,经脉和视线竟有几息许久未有的清明和通畅,几乎瞬间让他忘了这两个时辰饱受的痛苦。
“……感觉气顺了许多。”沈霄不由地抚住自己心口,这里的轻松竟是像脱骨重活了一般。就算是军中威望最高的圣手医师许老,也不能仅靠施针做到如此地步。
“这还只是第一日。我知道殿下能留在此处的时间不多,不日便要赶往京都回禀案情,现在只能在施针之上刚猛一些,再佐以药剂中和。”宁月的正统医术师自父亲,可行医思路,她却更推崇母亲留下的手札上的话。
凡用药、用蛊、用毒都需一击毙之,不然再而衰,三而竭。
“宁姑娘心细如发。依姑娘之见,我的腿接下来该如何医治呢?”
沈霄不得不承认,宁月虽然年轻,但医道上已有自己的风格。雷厉风行和妥帖细致并存,应该很少会有病人不配合她的诊疗之法。
“殿下像今日一样,由我行针三日,每日佐以两帖药剂,能将体内残毒洗净。三日后殿下改服另一汤剂,早中晚三帖,乘胜追击补齐气血,最好在半月之内,让我行断骨重接之法,届时,殿下最好择一处静养身体,接骨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能否日后行走如常,全看这时静养成效了。”
“半月吗……我知道了。”沈霄沉吟了片刻,这才注意宁月站着施针两个时辰,脚步有些颤动,全靠廿七在旁边虚扶。
“宁姑娘把药方留下吧,配药煎药之事不必再劳烦姑娘。”
宁月想了想,点了点头。
她直接在晋王案上取了纸笔,笔迹端正地连写了几个不同的药方。
“这前三副调养的药好抓,只要根据药方煎药便可。”宁月将药方递给沈霄时道。“最后两张药方,是殿下断骨重接后所需药方。药方之中有一味天南藤,此药乃接骨圣药,但产量稀少,大燕药铺难寻。若殿下能寻得此药,康复时间会短上不少……”
“天南藤?”沈霄接过药方,却并没有太过忧心的模样。“确是一味珍贵名药,不过也不算无处可寻。姑娘可知道蓬莱?”
“蓬莱?”宁月没有料到自己在这里能听到这个名字。“可是那仙岛蓬莱?”
沈霄微微一笑,“百姓传言而已。蓬莱岛只是需要特质小舟驶上一个时辰便能到的一处海岛。不过海岛之上,钟灵毓秀,药材颇丰,岛上有一蓬莱派喜欢广结善缘,最近正好在广发请帖,请武林中人参与由他们举办的比武大会。”
这比武大会,宁月听说过。
它五年一召开,江湖武林各门各派只要在江湖有些威望的,都会收到蓬莱派的请帖。蓬莱派以门派至宝的仙灵草作为头筹奖励,每届比武大会的优胜者得了仙灵草,功力都大有提高,能在江湖武力榜上跃进好几位。
而其他人就算落败,也可能因为得蓬莱派青眼会被送上珍贵药材。
这蓬莱派何其慷慨先不论,至宝仙灵草,正是她要寻的七味奇药之一。
上一世这时候她没能出门,再隔五年,她死期将近,也无心此事。没想到还能以这样的方式得知此事。
“我恰巧也收到了蓬莱的请帖,想来天南藤在蓬莱岛上不算难寻。而蓬莱地处幽静,门派中人也是江湖上出了名的公正和善,待我将神庙一案处理完,不若便在蓬莱再行治疗吧。”
“宁姑娘也可回家报个平安,待时日将近,我再派人去昌城接宁姑娘前去蓬莱。”
“自是听殿下安排。”
这倒是巧了。宁月没想着拿奇药,这奇药倒是一个接一个出现了-
“所以,明月露没拿着,摩诃花也丢了。”
“甚至还折损了我送去孟家寨的所有银霜卫?”
女声的声音听不出喜怒,她站起身,红罗金线的长袍显出女子曼妙的曲线,她腰间、臂膀、脚腕上皆挂着串串金铃,走起路时,犹如踩着铃音起舞。
可只有堂下跪着的荧惑知道这是死亡之声。
说明他的圣女已经毫无耐心可言。
“但属下已经查明,这两位药都是被同一人从中作梗。”荧惑克制住自己想发抖的嗓音,尽力在圣女面前再争得一丝赦免。“那人名叫宁月,是昌城医馆之女,身世并无特殊,只有一个未婚夫,便是最早与我们在奇渊阁争抢药方的谢昀,明远镖局的少主。”
“谢昀?又是他啊,是他护着那医女?”一位长发带着波浪般卷曲的女子,从五彩纱凌之中走了出来,明艳姣好的面容,犹如六月凌霄,火烧赤霞,是一眼看不尽的热烈浓稠。
“这次仙灵草,我亲自去,我倒要看看她能怎么从我手中抢走。”
“至于你,荧惑。去刑罚堂自领三十鞭吧,若能活下来,就和我一起去蓬莱。”
“荧惑,誓死追随圣女左右。”
第四十三章回家
“咳——”
沈霄照例在宁月施针两个时辰后,猛吐了一口血。
这是最后一次施针,血比起第一日已是清澈许多,正如宁月所料各处脉络洗得差不多了。
虽说这初期的治疗,在腿上还看不出什么成效,但驿馆但凡长眼之人都能看出沈霄精神日益饱满,连唇色都红润许多。原来的殿下如霜雪傲然清贵,但在宁医师面前,又多了几分冰雪消融的暖意。
“听闻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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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便要动身了。”沈霄坐在轮椅上,小厮推着他,执意送着宁月回房一段不长的路。
宁月颌首,“家书急召,想是家中长辈等急了。”
“宁姑娘此经历确实惊险万分,这回家一路或许会有神庙余孽,我可分些护卫送你回昌城。”沈霄体贴道。
宁月的裙角微不可查地被人踩了一脚。
宁月余光瞥过,唇角无奈一勾。
她转身冲晋王殿下还礼。
“多谢殿下,不过我已有护卫,够用了。”
沈霄数不清这两天自己是多少次,将目光从宁月移向这位脸戴贴面面具的男护卫。说他显眼,他在宁月身边绝不插嘴多话;但若说他毫无用处,他又每每都在他与宁月之间横插一脚进来,容不得自己多说半点话。
不过终究是个护卫而已。
沈霄没有一点被拒的不悦,看着宁月温言劝道。
“那便用我的车走吧。昌城离此地脚程须得走上十日,用马车快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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