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暖流。
“好啊。”里昂点点头。
第219章Chpter219啤酒与寒蝉……
屋后的院子还挺大,开放式厨房里有一道门可以直接出去。乐乐还没来得及把他们带来的食物分门别类放好,不过至少她路过冰箱的时候顺手把牛奶、培根之类的放了进去。
“哦,还有啤酒。”里昂从塑料袋子里拎了一打罐装啤酒出来,也放进了冰箱里,“凉的比较好喝。”
乐乐考虑了一下要不要把其他东西也弄好了再出去看风景,不过她决定家务事都可以留到晚上。
“来吧。”她拉着里昂兴冲冲推开后门。在门廊上摆着一排盆栽,乐乐只认出了太阳花和薄荷。两把看起来就很舒服的躺椅摆在薄荷丛下,乐乐可以想象出和里昂在这里吹着夜风喝啤酒的样子。
《[综恐]浣熊市之恋》 210-220(第13/15页)
反正他们可以把门廊的灯打开,这样就无畏黑暗了。
院子很大,而且没有围栏,主要是因为三面都是相当陡峭的斜坡,在茂密的草丛后面直直插入山谷之中。
黄菊花通常晚夏时节才会怒放,但在这里,花丛就像地毯一样簇簇拥拥。
山谷对面,巨釜湖实际上要比看起来的更远一些,此刻正在夕阳下倒映出血一般的颜色。
“呵,一个浴盆。”乐乐在门廊另一侧看到了石头浴盆,大得足以让两个人尽情戏水,热水管看起来也很新,包着铝箔之类的保温层。
问题在于:“谁会想在院子里光着身子洗澡啊,万一棕熊来了怎么办?”
“棕熊可爬不上来这么陡峭的坡,山羚羊没准儿可以。”里昂已经走到了院子的那头,他站在一棵树下探身往下面的河谷看了看,然后回头朝小跑过来的乐乐笑笑,“不过你可以穿比基尼。”
“得了吧,我才没带比基尼过来。”乐乐紧紧拉住里昂的手,一旁的大树在吹来的风中发出一阵瑟瑟声。
她舔了舔嘴唇,在暮色中突然涌起没来由的战栗,又被里昂温暖、干燥的大手所抚慰。
里昂并未感觉到那种令乐乐心烦意乱的不祥预感,他觉得很平静,几乎算是从纽约的医院醒来之后第一次,里昂不再为过去所烦恼,并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没有忐忑,他把乐乐搂在怀里的时候只觉得喜悦和满足。
亲热的时间像是开了加速一样,等乐乐从头晕目眩中恢复过来,暮色已经正式转为夜色。
门廊上的灯光以及从木屋窗户中透出的灯光甚至无法照亮他们所在的这块后院边缘处的地方。山谷中的水声变得更加清晰,也许是因为白天的许多噪音都消失了,另水声、风声、虫鸣与动物的足音听起来格外突出。
除了奔腾的河水、风中摆动的树梢,万物都是静止的、沉寂的、朦胧的。
“呼,我们回去吧。”乐乐身上还热乎乎的,因此也不觉得害怕。况且风景很美,甚至因为夜色降临,天空显得更加澄净,灰黑色的云朵在黯淡的天色中仿佛镶了银边。
空气清新,带着某种脆感,像是随时能被什么东西折断,然后发出铃铛般的声响。
美丽,但却危险。乐乐在心里提醒自己。
她和里昂肩膀挨擦着走向木屋后门。路上,乐乐回头看了一眼这片作为后院的空地。除了树木和野草外,这里还有一口井,一张由整齐的半圆木堆成的长桌和几张长凳。她注意到桌上摆了一盏手提灯,也不知道那老古董还能不能点亮。
一只乌鸦蹲在门廊的木头栏杆上,圆溜溜的眼珠子紧盯着乐乐。
“走开!”乐乐朝乌鸦发出嘘声。黑色的扁毛畜生过了几秒钟才不慌不忙地展翅飞走。
里昂已经把后门拉开了,他朝乐乐摆了摆手,两人先后走了进去。
木屋里灯光明亮,而且比白天凉快了不少。乐乐先检查了所有门窗,然后上了锁,只留下一楼的一扇窗户通风。
这么一会儿功夫,里昂已经在厨房里鼓捣出了一顿晚餐:烤面包配速食千层面,还有冰镇啤酒。
“可惜没有红酒。”里昂看起来有点儿遗憾,“这地方的气氛很不错。”
“嗯哼,闹鬼的气氛绝对不错。”乐乐故意做了个鬼脸,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里昂可没有被吓到。他搂腰把乐乐从地上悠了起来,在乐乐惊讶又高兴的笑声中把她放到了餐桌旁的高背椅上,“鬼吃晚餐吗?”
“饿死鬼吃。”乐乐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速食千层面现在闻起来就像山珍海味。
结果刚拿起叉子,她的手机响了一声。乐乐看了一眼,发现是康斯坦丁传来的短信。
“对了,我跟约翰说过我们要来山里的森林公园住几天了。”她没忍住笑了起来,“他发短信来问我们还活着吗。”
“那哥们儿觉得自己幽默着呢。”里昂翻了个白眼。“他的调查怎么样了?”
“唔,”乐乐飞快地打字,“约翰去了一趟巨釜湖山庄,说哈特曼医生是个混蛋。他准备在镇上多待几天,等着参加驯鹿节游行。”
里昂点点头。尽管两人都不愿意承认,但康斯坦丁就在附近确实是个令人心安的事实。
那家伙虽然一脸不靠谱的样子,成天吊儿郎当的,但他也有种令人信服的气质——如果认真挖掘的话。
“啊哈。”乐乐看完了康斯坦丁发来的最新消息,她红着脸把手机倒扣着放到了桌上,然后朝仍冒着热气的千层面发起了进攻。
就不该在加州事件后和康斯坦丁保持联系,乐乐心想,多聊了几句私人话题,这家伙就找准时机来嘲讽她的感情生活了。
她才不是胆小鸡。
“怎么了?”里昂好奇地看了眼乐乐的手机,“康斯坦丁说什么了?”
“没什么,就是祝我们晚安之类的。”乐乐故作淡定地打开啤酒,喝了一大口,“哇,好凉好好喝。”
她的演技有够烂的,不过她害羞的样子也很可爱,于是里昂决定放乐乐一马。
“我们晚上玩点什么好?”为了让自己的脑子不往卧室转——都怪康斯坦丁——乐乐决定讨论一下睡前的计划,“看电视感觉没什么意思,这地方的信号也未必好。”
“唔,出去散步大概不在选项之中?”里昂看了一眼乐乐,得到了肯定的点头,“我们可以玩派对游戏,‘真心话大冒险’,或者‘谁干过、谁没干过’。”
乐乐觉得后面一个听起来更有趣:一个人陈述自己从没干过的事情,如果对方干过那件事,对方就得喝酒。
“你先来。”她一边用叉子慢条斯理地卷起宽面条一边对里昂说,干掉盘子里1/2的食物后,补充能量已经不再是最高优先级事件,于是乐乐放慢了进食速度,好奇地想听听里昂会说什么。
“嗯……”里昂沉吟着,然后坏笑起来,“我从没把番茄酱和辣酱混着吃过。”
“哈哈哈,非常幽默。”乐乐哼了一声,端起啤酒喝了一口,然后用手指敲着自己的下巴,“我从没……我从没给我的交通工具或者武器起女孩儿的名字。”
里昂老老实实地喝了一口酒。他给枪起名叫玛蒂尔达,这是事实。“等等,我给交通工具起过名字?”里昂扬起眉毛问道。
“贝拉。”乐乐点头,“就是你买的那辆摩托。坏脾气的老姑娘。”
“是去年夏天买的,对吧?”里昂第一眼看到那辆车就喜欢上了,他能理解另一个自己——同一个自己,无所谓了——买下这辆车的心情。
乐乐“嗯”了一声,“你还骑车带我出去兜风。”她一手撑着下巴短暂地陷入回忆,“当时也是在山里,不过是浣熊市。我记得那场日落。”
然后乐乐在桌子下轻轻踢了里昂一脚,“该你了。”
“哦,”里昂回过神来,想了想,“我从没参加过足球队。”这是他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
“我也没有。”乐乐笑嘻嘻地吃了口面,“该我了,我从没有在满二十一岁前用□□买过酒喝。”
《[综恐]浣熊市之恋》 210-220(第14/15页)
里昂认真思考了一下,老老实实喝了口酒。
“我从没有,呃,”他绞尽脑汁想了一下,“在图书馆和人亲热过?电影院好了。我从没在电影院和人亲热过。”
乐乐瞪起眼睛,“你和我亲热过,在电影院。”不是图书馆,她还没那么饥渴。
“哦。”里昂眨了眨眼,被失忆前的那个自己猝不及防坑了一回,“哦,好吧。”
乐乐一时冲动,坦诚说道:“我不知道有没有好的方法把话说的没那么愚蠢,里昂,但我就交过一个男朋友,只和一个男人亲热过。这类话题可难不倒我哦。”
最后一句是乐乐补充的,她由衷地希望自己听起来没那么可悲。
“啊。”里昂先是露出惊讶的神色,然后朝乐乐露出温暖的笑容,“我知道了。”
他拉起乐乐的手亲了亲她的手背,又翻过她的手,轻吻她的掌心,然后认真说道:“我很抱歉刚才说这种傻话。”
“也不傻啦。”乐乐觉得自己快融化了,她咳嗽一声故作镇定,然后说:“该我了,呃,我、我、我从没喝过不加冰的威士忌。”
她还画蛇添足地打了个响指。真好,乐乐觉得自己的智商正在稳步倒退。
里昂也没喝过不加冰的威士忌,至少他不记得自己喝过。但考虑到失忆前的自己好像是只冷火鸡,所以天晓得自己喝过没喝过。
“不记得就不算。”乐乐很大方地说了一句。
抛开乐乐犯傻的时刻不谈,她觉得这游戏真的很有意思。两人边玩边吃,直到把盘子浸到加了洗洁精的水槽里,乐乐仍旧兴致高昂。
不过一打啤酒已经被干掉了三分之一,她理智地决定今晚的酒精摄入量够了。
乐乐可不想酒后坏事。
“居然才刚八点。”乐乐洗完碗和盘子之后递给里昂,里昂来擦干放到架子上,两人几分钟就搞定了晚餐收摊工作。
“上楼吧。”里昂看了眼壁炉,“这玩意儿大概秋冬季节会比较有氛围。”
乐乐想象了一下,还挺向往的,“要不等哪年冬天我们去瑞士旅游吧。滑雪,就着火炉喝融化在牛奶里的热巧克力。”
吃着锅里的看着盆里的,这就是了。乐乐觉得自己绝对不是在寻求安全感,比如要是冬天有计划了,那他们冬天也一定还在一起。
每个冬天。
所有的门窗都关好之后,乐乐和里昂上了二楼。乐乐告诉自己现在回卧室太早了,于是她拉着里昂几乎是冲进了卧室旁边的客厅里。
“看电影?”乐乐在电视柜上找到了遥控器和装录像带的纸盒子,又在旁边看到了几盒桌游,“或者再玩几个游戏?”
她一手遥控一手桌游,转头笑眯眯地看着里昂,“你觉得哪个更有意思?”
“那是日文吗?”里昂从乐乐手里拿过来她随便挑的一盒放在最上面的桌游,“哦,原来下面有英文翻译啊。蝉?”
这游戏好奇怪的名字。
“《寒蝉鸣泣之时》*。”乐乐认得日文,正一目十行地看着简介,“好像是一个关于连环杀人事件的游戏。”
里昂来了兴致,“那就玩这个好了。”听乐乐这么介绍,他还以为这是侦探游戏。
结果当然不是侦探游戏,这是个恐怖桌游——
作者有话说:*该杜撰桌游改编自同人社团07thExpnsion开发的同人文字冒险游戏系列。
第220章Chpter220黑鸦之鸣泣……
因为选的游戏令人上瘾,他俩玩得太晚,也因为白天的时候一直赶路,还探索了新入住的木屋,等上床睡觉的时候,乐乐字面意义上困得眼神发直、神情恍惚。她甚至不记得上床之后有没有跟里昂说晚安,只记得因为他们睡前玩了那个叫《寒蝉》的桌游,三个周目又打出三个完全不同的血腥结局,以致她晚上做了好多情节离奇的梦。
翌日早上,或者不如说是接近中午的上午,乐乐一觉睡醒,感觉浑身发软,脑袋也蒙蒙的。
里昂已经起了,一如既往。乐乐能听到楼下他走来走去的脚步声,还能闻到诱人的咖啡味道。
她抱着薄被翻了个身,朝仍拉着的窗帘舒服地眯起了眼睛。窗帘没有像酒店里常有的那种遮光窗帘一样厚实,因此有阳光透进来。乐乐很喜欢这种感觉。
又躺了一会儿,乐乐终于坐了起来,因为睡相不老实,睡裙变得皱巴巴的。她无声地叹了口气,一头钻进卧室的洗手间里,迅速清理个人卫生。
“乐乐?”里昂在卧室门口叫了她一声。
“喔!”乐乐叼着牙刷含糊不清地回应,然后从洗手间探头出去,“鼠麽?”
里昂一副被逗乐的神情,“早饭想吃炒蛋还是煎蛋?还是面包煎蛋?”这三种早餐乐乐爱得平分秋色。
“唔,”乐乐认真思考了一下,回去漱了下口,然后继续探头出来口齿清晰地回答,“面包煎蛋,不要番茄酱。”
“芥末酱呢?”里昂故意这么问。
乐乐朝他吐舌头,然后跑回洗手间洗脸。她开始饿了,面包煎蛋听起来很不错,里昂肯定还会煎超级多的培根。
他的手艺比乐乐强得多,乐乐十次有八次都会把培根煎糊。香肠就要简单的多,只不过乐乐会往上面洒致死量的辣椒粉。
去年刚开始约会没多久,里昂有一次好奇乐乐吃的香肠什么味儿,尝了一口之后灌了整整一瓶矿泉水。
乐乐绝对没有幸灾乐祸。
“对了,里昂,”乐乐一边一步三个台阶地下楼一边问,“你见到我那件灰色的旧T恤了吗?就是胸口画着一辆掉漆的跑车的那件。我记得我明明放进行李箱了啊。”
皇天可鉴,她可是最喜欢那一件了:宽宽松松的,穿着很舒服,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的不二选择。而且那件T恤是乐乐从里昂那里偷来的,虽然里昂现在不记得了,但她可不打算因此就把宝贝T恤还回去。
“那件啊,你昨晚穿着睡觉来着。”里昂正在摆餐桌,头也不抬地回答乐乐的问题。
“啊?”乐乐跳下最后两级台阶,穿袜子的脚在木地板上踩出“咚咚咚”的声音,“可我明明穿着睡裙啊。”
里昂淡定地说道:“你先穿的T恤,后来又换成了睡裙。”他终于忍不住笑起来,摇摇头,“你昨晚困得就跟一只喝醉的浣熊一样。”当然,是很可爱的那种讨喜浣熊。
“哪有!”乐乐一边抗议一边努力回忆,但怎么回忆也只记得自己钻进被窝躺倒就睡了。仔细一想还真是断片儿了啊。
她自己换衣服了吗?居然没穿着昨天白天那一身直接睡,真是幸运。乐乐可不想带着一身汽车的味道污染被窝。
但她是一点儿也想不起来换衣服的情形了。本来乐乐还在为这次度假要正大光明跟里昂住一个房间、睡一张床而感到紧张了,结果现在看来,她紧张也白紧张了。
很显然,自己表现得就像一只喝醉了的浣熊。听起来简直是完美女友呢。
几分钟的回忆未果和
《[综恐]浣熊市之恋》 210-220(第15/15页)
自我批判之后,乐乐纳闷地问里昂:“我睡个觉而已,干嘛把衣服换来换去的?我只喝了几罐啤酒吧。”
“就几罐啤酒,”里昂点头表示同意,“所以我觉得你是困的。”
说完,他像是回想起来什么,没忍住又笑了起来,“反正你把那件T恤藏起来了,我也不知道你藏哪儿去了。”
“好嘛,”乐乐干巴巴地说道,“看来这几天我们都有藏宝游戏可以玩了。”
里昂不介意玩藏宝游戏。他非常绅士的抢先一步给乐乐把餐桌旁的温莎椅拉了出来,又给她摆好杯盘刀叉。
“吃面包煎蛋用叉子干嘛?”其实连培根这种早餐,乐乐都一直都没形象的用手抓着吃,偶尔煎蛋也懒得用叉子直接上手,这样就可以少洗一样餐具。
当然,跟里昂同居之后她稍稍收敛了一点。
“除了面包以外还有培根和香肠。”里昂转头去灶台那里把锅子里热着的煎肉倒进盘子里端了过来,“当然,你要是不嫌烫,直接抓着吃也不是不行。”
乐乐故意捻起一块培根送进嘴里,然后舔了舔手指上的盐和油。
早饭非常完美,咖啡也煮的恰到好处。吃饱喝足之后,乐乐终于摆脱了那种睡蒙了的感觉。她本来还以为在靠湖这么近的地方睡觉铁定会做些怪梦之类的,不过完全没有。
里昂比乐乐更精神,他一大早就起床去跑步了。
森林公园的健身步道修得还不错,虽然严格说来,那只是条除过草、撒了些砾石的土路,两边的木栅栏长满苔藓,还满是缺口。但山里空气清新,也是城里的公园比不上的。
两人住的地方离巨釜湖很近。里昂没有自找麻烦去滨湖步道上瞎逛游,而是沿着步道一路上了镜峰,好好眺望了一下这片未来几天都属于他和乐乐的自由天地。
他不觉得自己会是怕老婆的类型,但里昂的确不希望惹乐乐生气
站在瞭望台上,里昂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缅因州的夏天比纽约凉快不少,而且森林里也并不潮湿。大概是因为地表坚硬,到处都是硬得要命的石头,因此只有顽强的植物能生长其上,比如松林或者灌木。
眼下朝阳初升。河谷两岸,分部略显凌乱的高大树木在清晨的微光下显得纹丝不动,河水则在灰绿色的雪松与浅黄色、银灰色的石壁中间流淌,一团团白色的浪花时隐时现,涔涔水声忽高忽低。
他能看到远处的亮瀑镇,像是一连串橙色、灰色的尖顶屋脊组成的贝壳沿着港口错落排列。渔场和码头即使隔着远远的距离也能感到那种忙碌的气氛,船来船往、车来车往。从这里看,走来走去的人可能还没有蚂蚁大。
里昂还看到一个缓慢移动的褐色小点儿,他凝目细看,发现是坐在推车上的驯鹿雕像。
一座积极迎接节日的小镇,一片安宁美丽的森林。要他说的话,这里并没有什么邪恶的气氛,至少里昂自己是这么觉得的。
但如果非要说这片森林中有什么跟“恐怖”沾边的,大概就是乌鸦数量之多远超里昂的想象。那些黑色的扁毛畜生要么栖息在枯木上,要么蹲在滨河栈道附近的石头上、朽木栏杆上。
里昂不记得自己见过这些东西展翅高飞的样子。哪怕他从旁边经过,也只有乌鸦那双圆溜溜的眼睛会跟着动一动。
不过,在镜峰眺望绵延不绝的森林与河流时,里昂只感到一阵惬意和畅快。他很确定乌鸦给人的感觉只是因为它们的食腐习性罢了。毕竟乌鸦只是乌鸦,不是写字桌,或者其他什么黑魔法的使徒。
里昂抓着栏杆微微俯身,他看得到巨釜湖就在瞭望台下面的不远处泛着粼粼波光。两人所住的小屋离得并不算远,里昂大致知道方向,但从这里无法看到。
当目光滑过倒映着朝阳的湖面时,他皱起了眉头。一开始,里昂以为自己看到的只是湖水反光造成的错觉,但多看了几眼之后,他开始觉得没有细节会这么清晰。
那是一座湖上小岛,岛上还有一座木屋。如果乐乐说的没错的话,那是70年代就因火山爆发而沉没的潜水员岛,以及岛上的鸟足木屋。
“什么玩意……”里昂喃喃咒骂了一句,揉揉眼睛想要再看个清楚,但当他放下手再次望向湖中的时候,小岛和木屋都不见了。
海市蜃楼,或者幻觉。
“所以你在镜峰的眺望台上看到了小岛和木屋?”早饭后里昂把这件事讲给了乐乐听,他猜得到乐乐不会喜欢这事儿,而乐乐果然也沉下了脸。
“有可能是错觉。”里昂无奈地笑笑,“别紧张,好吗?我保证我没有冲动跳进湖里之类的。”
“我没紧张。”乐乐撅起嘴,然后又揉了揉嘴唇,大概是感到不好意思,“天都亮了,也不可能闹鬼。”
里昂点点头,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相比之下,那些乌鸦都更奇怪一些。”里昂继续说道,“你注意到了吗?森林里的乌鸦好像特别多。”
乐乐注意到了,她也不喜欢乌鸦。“我记得艾伦·韦克小说里的主人公阿列克斯·凯西也不喜欢乌鸦。”而韦克让那位硬汉侦探死前最后看到的也是乌鸦,这位作家真是不怎么心软呢。
话说乐乐还以为会在这个森林公园遇到那位同样来自纽约的大作家,不过他们既没留在亮瀑镇,好像也没有租住旅游中心提供的木屋。
鬼知道那对夫妻住到了哪里。不过这毕竟是个大地方。
“今天感觉天气不错,要不我们先去巨釜湖看看好了。”乐乐不喜欢有后顾之忧,“散散步,路上应该会经过洛斯缇说的那个什么雕像还是山洞之类的。”
他们两人都没料到,艾伦·韦克此时此刻便在巨釜湖,他的妻子也在。韦克夫人已经被湖中的黑暗力量捕获了,然而作家先生仅仅只被黑暗触及,因为黑暗力量无法抗拒创作者的灵感。
它以为自己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作家的想象力收归己用,再对付那个特殊的女孩儿就会轻松许多。
这一点,它大错特错。
\/阅|读|模|式|内|容|加|载|不|完|整|,退出可阅读完整内容|点|击|屏|幕|中|间可|退|出|阅-读|模|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