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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学校顶着烈日骑车回到家,弟弟早已经开始吃饭了。摆在陶熙宝宝椅上的是一个彩色的木头餐盘,蒸鱼蒸胡萝卜煮西蓝花虾丸一应俱全,他已经能嚼一点东西,妈妈很高兴地坐在他面前,一口一口地喂他。

    而摆在陶屿面前的这份基本都是辅食的边角料拼起来的,比如胡萝卜的头、鱼尾巴上的肉、面包的边和没有骨头的肥肉排骨,这样拼拼凑凑一份,妈妈做的并不难吃,但陶屿每每吃得如鲠在喉:

    为什么陶熙吃最好的部分?

    为什么陶熙可以让所有人都围着他转?

    为什么在没有陶熙之前的那些年她也没有得到陶熙那样的对待?

    这些问题随着蒸软的胡萝卜一口一口咽了下去,陶屿最终无法问出口。

    因为妈妈也在吃一样的东西,甚至吃得比陶屿那份还要少。

    她几乎能够想象,如果她把那些咄咄逼人的疑问宣之于口,拿上就会得到妈妈委屈的眼神:“妈妈吃的还是你俩剩下的呢……”

    哪怕再重复一遍,也不过是“中午简单吃一点,晚上你爸爸回来吃饭,我做大餐给你们吃……”

    陶屿只觉得胸口憋闷,这种憋闷在她过往的人生中反复出现,她至今不知道如何与它相处。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陶屿说中午时间紧想到学校食堂里去吃饭,妈妈虽然有些惊讶,但也同意:

    “好,你也该学着独立了。”

    是吗?陶屿在心里想。西瓜地旁孤独的瓜棚和昏黄的灯影告诉过她什么是孤独,与那样的孤独相比,和一群同龄人去食堂吃饭,怎么会孤独呢?

    陶屿点头,不声不响地回了自己房间。

    她想考走,哪怕是从那所万人高中里、哪怕是从这个高考大省里、哪怕是从大家都不看好的这里。

    因为她想离开。

    留在客厅的妈妈如释重负,这个女儿和她不亲,也让她感到不安,看着她的背景也让人心中隐隐作痛。

    想到这里,她抱着陶熙的手,不由得更紧了紧。

    ——

    陶屿考得还不错。

    陶文十几年来终于头一次注意到这个自己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女儿。

    他脸上很有几分光彩,这个女儿从小就是大家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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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的,沉默内向、木讷寡言,除了乖和懂事,几乎一无是处。

    内心深处他甚至有些自怜,如果不是当初留下了她,他大概早就有儿子了,也不会因为后来有了陶熙仕途受阻了好多年。

    现在居然无心插柳柳成荫,陶屿能上不错的大学,也证明他名字里的这个“文”取得真好,能庇佑儿女,不枉他老娘跑了十几里路找人给他看八字。

    虽然他老娘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对他老娘,陶文是有感情的。毕竟父亲走得早,她一手拉扯大两个兄弟,又供他们进了城。但是人毕竟都有自己的事要忙,他无法时时伺候在他老娘身边,只能指望之后娶了妻生了子,再尽孝道。

    可惜事与愿违,他最终娶的,是个城里姑娘。

    那是他进城不久发生的事,彼时他很年轻,眼里全是成为城里人的憧憬。

    城里姑娘是追不上的,城里的老丈人是瞧不上他的,城里的同事是嘲讽他的。

    但是还有爱,还有城里姑娘浓得化不开的爱。

    吴丽娜爱他。

    好奇怪,在九十年代,怎么会有这么疯狂的女人。

    吴丽娜早早地就从人群里看到了他,一定要嫁给他,宁可什么都不要,宁可忍受周围人的冷嘲热讽,宁可跟父亲闹掰了,甚至愿意让他顶替自己的弟弟接了父亲的班,于旁人看来,这一切是谜一样的疯狂。

    但是他知道,这疯狂的背后是什么。

    他温柔小意吗?他英俊潇洒吗?他才华横溢吗?

    未必吧,他向来知道自己的体面,知道自己有一张端正的脸,谈吐也讨女人喜欢,但也仅此而已了。

    但是吴丽娜呢?她看他的眼神如此炙热,虽然她比他大六岁,虽然她曾经有过不堪的传言。

    是的,吴丽娜与人私奔过。

    多么可笑,在“流氓罪”还没被废除的年代,一个女人居然会抛弃自己名誉的家庭去私奔,然后居然看上了身家清白的自己。

    简直让人恶心。

    但他甚至无法拒绝,他的老娘除了几瓶西瓜酱,什么也不能给他,他必须接受这个城里姑娘,也必须接受她父亲的职业。

    不然靠他自己,他终究要回到农村务农。

    吴丽娜就站在他面前,他单膝下跪,学着那几年城里最流行的样子请她嫁给他。

    他看到她眼睛里盈满泪水,却不知道,那泪水是为他而流,还是为她之前的男人而流。

    陶文恶心得想吐,他并不在意吴丽娜的答复,但他在意他老丈人的反应。

    老丈人是有儿子的,他退休之后他的位置没有理由留给一个外人。只是这个儿子未免也太过争气,分到了别的单位,他顺理成章地接了老丈人的班。

    “真是命好啊。”同事们半是阴阳半是羡慕。

    他却带些刻薄地笑,这就是命好吗?如果命更好呢?

    在他为老丈人一家做小伏低的第五年,老丈人脑梗发作,死得很突然。

    虽然葬礼上他哭得惊天动地,回到家之后,他看着地上空置的洗脚盆,差点笑出声来。

    他几乎是在接到噩耗的那一瞬间就知道了,从今往后,他不用再伺候老丈人洗脚了。

    他也不再是个靠老丈人的软蛋,老丈人死了,丈母娘又没有主意,至于吴丽娜……

    吴丽娜的泪眼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他一想到这不知是为了谁的泪就恨得牙痒,恨得要独自喝下半瓶白酒。

    酒真是个好东西。

    陶文在醉意的飘飘然中,像是要把自己的恨意,随着突然膨胀的力气甩到妻子的脸上。

    ———

    女儿被送回了农村。

    吴丽娜把红肿的脸包起来,没有抱怨一个字。

    她已经没了更年轻时的心劲。

    更年轻时,她更年轻时是什么样呢?

    镜子里她的脸很陌生,让她呼出恍惚的热气,她年轻时,也是个爱读小说爱唱歌的少女,疯狂地爱上一个男人,在这段缘分破碎,又爱上了一个长得像他的男人。

    这么疯狂,那真的是我吗?

    吴丽娜又恍惚地看向她落款在桌面上的名字——丽,娜。

    很洋气的名字,是父母殷殷切切为她挑选的名字,她是城里长大的孩子,母亲是最贤良淑德的那种女人,父亲对她也不算坏,虽然有兄弟,也并不指望着她帮扶,平心而论,她已是那个年代难得的幸福家庭中的孩子。

    父母也不明白,她为何总有那些不切实际的欲望。

    是吗?

    吴丽娜看着镜子里自己带着岁月痕迹的眼角,是的,她也在老去。她曾经是读书时最热烈活泼的少女,读最先锋的小说,甚至能想办法弄到几本那时候的禁书,《柏林动物园站的孩子们》就是那时候看的,同桌的女孩为里面女主人公波折而冲动的爱情落泪,她却怦然心念,原来七十年代的德国,就已经有带电梯的花园小区,就有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和贩售机,就有那样自由而新鲜的生活。

    文字与照片是多么有诱惑力的东西,少年时代的她已经厌倦了工厂里平淡的生活,小城市里的一切都是荒败的模样,她找不到她想要的东西。

    她想要的是不一样的东西,是一切新鲜而刺激的东西。

    二十岁的吴丽娜,开始偷偷出入地下舞厅。

    地下舞厅在当时其实是禁止的,但少年人的热情终究需要有地方发泄,所以监管上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个男人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是个非常漂亮的男人,说话很有艺术,在一家国有单位当会计,有一双多情的眼睛,能当众给大家读诗歌,声音也温柔而多情。

    围着他的女人很多,但他对吴丽娜青眼有加,因为如他所说:“你跟她们不一样。”

    我不一样?

    真是可人心意的评价,二十岁的吴丽娜有些飘飘然,她看重这个男人,他英俊而聪明,更重要的是,他很有抱负。

    他想出国。

    吴丽娜身在相对圆满的家庭里,但父母也不会给她更多的钱可以支持他这个决定。他却毫不在意,温柔地挽着吴丽娜的手:“没关系,等我给我们办完手续,我一定会带上你一起。”

    这句话比什么甜言蜜语都珍贵。

    吴丽娜把自己工作几年的积蓄都取了出来,又跟朋友们借了些,买了英语词典自学,做她未来出国的准备。钱聚拢起来的时候,她到底也留了一个心眼,没有第一时间交给男人。

    其实国外有什么呢?她出去了可以做什么呢?她还没有太明确的概念。彼时的社会,一切思潮都是流动荒诞的,她不过二十岁,懵懵懂懂,又如何能计划得更多呢。

    也真是幸运,那个男人没有骗她。

    手续真的办下来了,男人也对单位递交了辞呈,他家里情况不好,此番决策一定程度上是无奈之举。冬夜的寒霜里,到吴丽娜家的最后一班车已经停了,他把证件都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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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里,跑了三十公里到吴丽娜家。

    凌晨四点的天,树上结着冰碴,松树的枝条也变得毛茸茸的,吴丽娜胆战心惊地从窗户爬出去,手被冻得僵冷,心却跳得像布谷鸟的胸膛。

    男人穿着黑长袄,眉头睫毛上都是雪,簌簌地下落。吴丽娜飞扑进他怀里,脸上漾出了无尽的笑。

    二十岁的她,很年轻,很幸福。

    ———

    但是幸福是短暂的。

    申请被卡住了,男人的焦灼一日比一日沉重。吴丽娜和男人住在另一个城市的破旧招待所里,她有些狐疑,也有些不安,幸好还有陌生城市的新鲜感撑着,她每天都背两页单词,然后出去逛街,饿了就用自己的那点积蓄买吃的,还给男人和她自己都买了两身新潮的衣服。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期间她遇到过来自家长的熟人,但她假装没有看见。

    既然已经出来了,还回去干什么呢?

    但是命运的网抓住了她。

    抓住了他们。

    原来男人的经费都是挪用的公款,很疯狂的数字,被告知这个消息时,吴丽娜本应该更惊讶一点的,但她没有,也许潜意识里,她早就已经知道,筹集那么大一笔钱,又那么迫切地想要出国,这里面怎么可能没有事呢?

    他们是被警察带走的,男人进了看守所,而吴丽娜曾经被报案失踪,又身无长物,最终在问话后被放走。

    从前她跟这个人在一起,大家都笑她居然花不到他的钱,现在她跟这个人分开,大家又替她庆幸,还好你没有花他的钱。

    真是奇妙。她被当做弃妇遣送回了家乡,工作自然是没了,好在人还活着。父母兄弟虽然狠骂她,父亲还动了手,到底让她继续住在家里。

    “与人私奔”、“水性杨花”这样的骂名一旦担上,就有听不完的闲言碎语。吴丽娜每日都待在家里,几乎成了一个隐形人。

    母亲终究是担心她的,劝她出去走走,她不肯出去。

    那个男人判下来了,死刑。

    好重的罪,应得的罚。

    吴丽娜觉得很气闷,她已经知道了这个男人所做的远远不止挪用公款那么简单,他风流成性,身后与他有关系的女人一只手数不过来。

    她根本不是什么特别的吧?

    那不过是他捕猎时的话术,她这样的乖乖女,一头就栽进了文艺与梦的陷阱里。

    吴丽娜变得沉默,即使家里有人有甚少开口。兄弟主张把她嫁给附近的老鳏夫,母亲阻止了,父亲又给她物色别的人选,教书匠、文员、生意人……形形色色的相亲对象安排下来,她已经知道了,在婚姻这条道路上,她私奔过的名声,已经注定会让她寸步难行。

    多么快啊……不过短短的几年,她已经从充满希望的少女变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当她顶着“丽娜”这个名字出生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她会有无限光明的前程;后来她考进中专,进厂成了正式工,所有人又都以为她会有美满幸福的姻缘;而现在,所有人又已经知道了,她再也不可能嫁一个城里的好人家,她的人生已经不可逆地在走下坡路。

    可是为什么会如此?

    母亲没有更多的话来安慰她,因为她在家住的时间越长,儿媳的脸色就越不好看,但母亲也舍不得她,母亲在某一天夜里,轻手轻脚地到她的床边站定,微弱的月光下,她听见母亲低低的声音:

    “傻丫头诶……我知道你觉得自己跟别人不同……可是没法这样想的……”

    母亲的手很粗糙,给她掖上被子的时候刺痛了她,她突然睁开了眼睛,把母亲拉住了:

    “妈,为什么会这样?”

    这句话带着哭腔,她当然知道,因为她“不规矩”、“不安分”,因为她胆敢私自跟着男人离开,因为种种种种。但她不明白,为什么身边有那么多从国企下岗南下打工的人,有那么多南边北边两个家的人,为什么那些人依然活得风生水起,逢年过节甚至受人尊称,而她却被困在这里,动弹不得。

    母亲心疼地揽住了她:“丫头……是这样的,他们是男人,本来在外面闯荡就不容易,你一个女娃娃家,去了外面是上当受骗被欺负了……”

    吴丽娜在母亲的怀里睁着眼睛,她听懂了,但也没有听懂,即使是那个判了死刑的男人,尚且有人在报上审判他的罪行的同时赞美他的魅力,而她呢,等待她的又是什么?

    她的心劲已经渐渐消散,终日郁郁寡欢。

    直到隆冬时节,她来父亲的单位,在院子里看到了一个来收纸皮的年轻人。

    是隆冬,他穿着黑袍,眉毛和睫毛上都挂着冰碴,面容算得上清秀。

    看起来,居然与那人有七分相似。

    ——

    婚嫁好像也不过如此。

    这是吴丽娜出嫁前最后一次在日记本上写字,曾经那样认真而疯狂地誊抄好词好句、写读后感,一页页背的单词,此刻都消散到了风里。

    命运如何抵抗,她已经注定不会成为那个在柏林街头穿着风衣匆匆而过的女孩了。

    吴丽娜和陶文结婚了。

    潦草的婚礼,混乱的房间。陶文谈不上快乐,对老丈人倒毕恭毕敬。而吴丽娜自己的思绪,却又早已从陶文身上飘走了。

    平淡的婚姻,很好。当日她已经放弃过一次厂里平淡的生活了,她开始懂得平淡有平淡的好处。

    只是她能明白陶文对她的怨,有时他的眼神甚至会带着刻毒。

    但他也实在不能说对她不好,他尊重长辈,也愿意干家务活,在她怀孕的时候也是满怀期待的。

    直到生下的是个女儿。

    她爱这个女儿,但就像陶文对她的怨如此深刻,这份怨有时也会传递到女儿身上。她的青春在流逝,而生育带来的伤害,更让她与这个女儿亲近不起来。

    陶屿刚出生是外婆带大的,再后来是她自己带了一段时间,再后来……

    “要不把她送到我妈那儿去吧。”陶文在晚饭时故意说到。

    吴丽娜没有应声,她知道陶文的意思。把女儿送走,因为陶文还想要一个儿子。

    但是让那么小的孩子一个人去乡下,陶文的母亲年纪也那么大了,合适吗?

    “就这样吧。”陶文的语速突然变得急躁起来,“你天天闷在家里也没见把孩子带得多好,不如让她去野地里跑一跑。”

    吴丽娜不敢应声了。

    她的父亲因为脑梗还躺在医院里,陶文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温和,没人在她后面为她撑腰,她在陶文面前总是不自觉地矮下去了一节。

    “好吧……”

    那晚的月亮很模糊,小陶屿的眼睛却很清晰,她看见妈妈诺诺地应声,碗盘间清脆的碰撞,奇怪的是,她一点也不怕去那个遥远的乡下,比起家里怪异的沉默,那个可以去野地里跑的地方也许还可爱一点。

    千万不要觉得小孩子就没有记忆,其实记忆里还包含着丰富的感觉,是否安全,是否快乐,是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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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够的关注和爱,这些感觉不一定在头脑里,也许在身体里、在血液里、在时刻不停的心跳里。

    陶屿被送走了,吴丽娜独坐在镜前,陶文刚刚在酒后的力中找到自己的尊严。

    一切都是如此的恰好,时间的渔线被拉长,之后那个读书的吴丽娜渐渐消失,父亲走后,她学会了卖力地做家务,再往后有了陶熙,她也失去了自己的名字。

    她说,我是妈妈。

    第86章了解

    “你好!宣染同志!”

    这么官方的打招呼方式让宣染下意识地皱了眉头,礼貌地同这位领导握手之后,她被“请”进了问询室。

    “这位的身份挺特殊的……”问询室外的几个年轻警察小声交谈着,直到向晴来到他们中间,他们才停止了谈话,专心地簇拥着向晴。

    “你的眼睛太厉害了,不仅找到了蒋清贞,还找到了她的孙女。”

    向晴心不在焉地笑,这跟她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宣染从香港回来,本身就是意料之外的事。

    蒋清贞,于心,宣染。

    这三代人里最有问题的是于心,但是偏偏她迟迟没有出现。

    “蒋清贞应该快被带回来了。”一个警察高兴地汇报,“已经上高速了。”

    “回来问一问,线索就多了。”另一个警察也摩拳擦掌,等着大干一场。

    向晴却不甚乐观,她看这个老人的资料看得特别多,所以印象也极为深刻。

    一个矮小、苍老,甚至……有些狡猾的女人。

    还有她的孙女,她抬头看了一眼问询室的屏幕,很好,她的孙女看起来也很狡猾。

    这是夸奖。

    ———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清楚,抱歉。”

    宣染的态度很客气,她有香港身份,也在媒体人里小有名气,对警察的问话基本是一问三不知的状态。

    “最后一个问题,你母亲于心,是不是已经回国?”

    宣染无辜地站了起来:“我真不知道,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她了。”

    这句是真的——自从因为那个杨叔叔闹掰,宣染和她的妈妈再也没有线下见过面,唯一的联系就是网络上的几句问候。

    “说实在的,我简直像我妈的网友。”

    宣染自嘲地笑——她知道,她笑起来也比旁人更动听。

    问询结束了。

    宣染背着包淡定地站起来,等她走到门边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张清丽的脸:

    “嗨。”

    宣染挑眉,她看这个女孩有些面熟,一时却想不起来,便颔首道:“你好?”

    向晴笑着伸出手:“好久不见,学姐。”

    这个称呼让她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宣染也微笑着伸出手去:“好久不见。”

    之后向晴顺理成章地带着宣染离开了警局,她没穿制服,倒也刚好是一件蓝衬衫,宣染已经走出去几步了,突然又折回来,含笑问道:

    “你高中也在我们学校?”

    向晴如实答道:“不是。”

    “我就说嘛,读国际学校然后去读警校,是不是有点太费周章了?”

    两个人都笑起来。

    向晴再次自我介绍:“我虽然不是你们学校的,但是我表妹也是你们那一届的,她对你印象很深哦。”

    “哦……”宣染眉眼弯弯,“对学姐印象深刻?”

    向晴了然地笑起来:

    “你放心,我表妹不是宋宋。”

    宣染淡定自如的表情僵了一瞬。

    ——

    两人一起去吃饭。

    严格的说,他们不算同乡,口味却不谋而合。向晴做东,去一家江湖馆子里点了菜,照顾宣染的口味,特意多点了鱼虾一类。然而干烧鱼死咸、溜白菜打翻了醋坛子,整桌菜无一不辣,连清蒸海鲈鱼上都撒了一把小米椒,红彤彤一片。

    宣染诚实地说:“我吃不下。”

    向晴点头:“我也是。”

    最终两个人从饭店里出来,在路边的便利店里买了全麦面包和牛油果酱,就这么马马虎虎地站在路边吃了起来。

    宣染:“想不到你也不能吃辣。”

    向晴:“还好,只是保护喉咙。”

    宣染:“你是文娱团的?”

    向晴:“不是。”

    宣染:“看你好像很会唱歌的样子。”

    向晴:“会吗?”

    宣染对向晴的平淡反应感到遗憾,她想到这个女孩嘴里吐出的唯一让她感兴趣的字眼,决定自己先说:

    “因为宋宋就是看起来很会唱歌,实际唱歌很难听的。”

    “哦。”

    “你不这么觉得吗?”

    “我跟她不太熟。”向晴诚实地回答,“我没有听过她唱歌。”

    “哦……”宣染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你认识现在的宋宋?”

    “对。”

    “她现在在哪里?”

    “我不知道。”

    两个人的对话如此不同频,宣染觉得气馁,其实她本可以把她做访谈的那套收起来,但是习惯了,何况她本来就没看得起眼前这个小姑娘。

    “你当警察多久了?”

    “挺久了。”

    “一直在这上班?”

    “不是。”

    “……”

    对话进行得越来越无聊,宣染也失去了继续提问的兴趣,她把面包的包装纸叠起:

    “那今天就到这吧。”

    “和你聊天很有意思,我们下次见。”

    这不过是对话的一个钩子,她已经决定结束对话。向晴却紧追上来:

    “学姐,你的外婆今晚会到局里,你不去看看吗?”

    宣染的眼皮跳了一下。

    “是吗?”

    她的回复很简短,语气也四平八稳:“等你们问完,我再接她出来吧,我们也好久没聚了。”

    向晴笑了:“你的意思是我们什么也问不出来对吗?”

    宣染用少有的柔和目光注视着她:

    “我不知道。”

    “毕竟……我也不太了解她。”

    ———

    审讯室里乌云密布。

    一个最可笑的问题是,蒋清贞真的是文盲。

    她看不懂诉状,也认不出自己作为法人的企业信息。

    “简直匪夷所思。”组长非常生气,“这是把人当傻子,一个不识字的人,却签了那么多文件盖了那么多章?”

    更可笑的是,蒋清贞根本不跟他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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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答非所问,前言不搭后语是常事,问话急一些,她甚至会当场往后仰去,好似喘不过气来。

    “她是故意的?”

    向晴皱着眉头看,组里她是外来的,本身就没有多大的权力,但她可以全程跟着,所以前后的顺序捋得反而是最顺的。

    “不一定。”身旁的便衣低声告诉她,“这个人真的什么也不懂,好像连电视都看不懂。”

    “那是被她女儿利用了?”

    这句问话没有得到回答,直到一直在办公室处理后勤的申白凡替所有人回答。

    “是的。”

    真相也许就是很残酷的,于心让母亲担任一家空壳公司的法人,又伪造了国家批文推出高利润的项目,再通过招商来完成资金积累,然后再向海外转移资产。这些事隐藏在她开的连锁网咖背后,不容易让人察觉,直到一切突然暴雷。

    “这个于心真不简单,你们相信吗,她只有小学学历……”

    “我看她在电视访谈上很有气质的样子。”

    “后来应该是买了学历吧?还有海外背景……”

    大家在讨论的时候,向晴却一直沉默着。其实还有一点大家好像没有提到,于心的食指第一指节是常年弯曲的,甚至在某些镜头的特写上,还能辨认出一层老茧。

    那是常年干农活的特征。

    也就是说,即使是在刚开始管理网咖的时候,她也需要回家做农活,这一点在她的前夫证词里也出现过。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看照片和视频是看不出来的,她的容貌端庄,气质优雅,看起来像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从一个村妇到后来的老板,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她的母亲经历了什么,她的女儿又看到了什么。

    向晴轻轻叹了一口气,被申白凡敏锐地捕捉到了,申白凡对她使了个眼色:

    “你是不是发现什么了?”

    向晴笑了笑:“没有新的发现,只是感慨。”

    怎能不感慨呢?同样是下海经商,同样是不太干净体面的赚钱方式,女人要想做得出色,总好像更困难几分。

    申白凡却像能猜透她的心思:

    “你一定在想,其实这个女人奋斗到现在,真的挺不容易的?”

    向晴不动声色地问:“难道不是吗?”

    申白凡认真地答:“不对,因为她的奋斗史建立在他人的伤痕上的,集资诈骗、洗钱、合同诈骗,每一样都够她坐牢十年的。”

    “所以资本家啊,真是跟男的还是女的无关。”

    向晴眉头拧了起来,她当然知道这些,但某种程度上,她觉得这番话都是在为最后一句铺垫。

    真是如此么?

    有心直口快的同事先脱口而出了:

    “这也不对吧,起码起码她的员工肯定不会受性骚扰。”

    申白凡也淡定地回道:

    “你这就天真了,难道没有女人组织的性犯罪吗?”

    向晴听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本来想再说点什么,又咽了回去。

    窗外开始下雨了。

    ———

    申白凡家就在附近,他邀请大家去他家吃宵夜。

    组里的同事像是习惯了,向晴便也跟着,她向来脾气温和,虽然偶尔有跟申白凡谈得龃龉的时候,大部分时候都配合得不错。

    到了申白凡家,他家居然养了一只退伍的警犬,毛色油亮,非常漂亮,大家都叫它黑虎,向晴也情不自禁地凑过去摸了一会,好活泼的一条警犬。

    “养得真好啊。”

    “可不是,申白凡最喜欢这些小动物了。”

    “确实。”

    趁着狗狗在几个人中间打转的时候,向晴检查了狗的指甲和耳朵,很好,确实养得不错。

    既然是申白凡请吃宵夜,食材也是冰箱里现成的。别的倒也罢了,小炒肉、酸笋炒木耳、凉拌菜心之类的家常菜,唯独有一道菜向晴也没有见过。

    把姜丝切得细细的,肉也切成细细的肉丝——真是丝,筷子尖挑起来是格外地均匀秀气,等油热了,快速地把姜丝和肉丝放进去炒,直到肉丝变了颜色,盐和花椒粉略撒一些,在用铲子搅几下,便可以出锅了。

    “好用心险恶的菜”

    “还好还好,不是姜丝炒土豆丝。”

    虽说如此,大家都吃得很高兴,所谓“冬吃萝卜夏吃姜”,姜丝炒肉在这样的天气里,正是刚刚好的夜宵菜。上菜到后来,连咸鸭蛋都上桌了。

    咸鸭蛋是连皮切的,好歹没有让淡棕色的蛋清被剥得零零散散,蛋黄红彤彤地汪着油,一人分得了两三小牙,直接堆到刚刚吃剩的米饭上,申白凡大概还觉得不够下饭,一人又挤了一点榨菜在旁边。

    “简单吃点,下饭的。”

    “这是高盐套餐?”

    “不算吧?又不是泡面配榨菜。”

    “那也怪咸的,给我拿罐啤酒过来。”

    “有女同志,不喝酒了吧?”

    话虽这么说,还是给一人倒了一杯橙汁,几个人挤挤凑凑地喝饮料聊天,倒也舒心。

    加班是难免的,这种加班间隙的调剂就显得格外珍贵。申白凡上班已经有年头了,深知聚散都不易,所以愿意当一个团队里的“老大哥”,把大家招呼到一起吃一起玩。

    向晴只是安静地吃菜,也不怎么说话。只是左右看看,像是要记住大家的面孔。

    申白凡又注意到了,他的眼皮抬起来看她,又垂了下去。

    宵夜还在继续。

    ———

    向晴的手机是突然响起来的,她原本以为是垃圾短信,直到系统提示了好几次,才终于点开。

    是陌生的号码。

    “有兴趣的话,周末可以到我朋友的艺术工作室来一趟,coworking空间。”

    落款是……

    宣染。

    向晴几乎从桌子上跳起来,她总觉得宣染不那么简单,现在她既然找她,那她就非去不可了。

    申白凡看了她一眼,自然地凑上前来:“怎么,男朋友啊?”

    一阵注意的目光都落到了向晴身上,向晴把手机锁屏,笑着说:“是朋友,不是男朋友。”

    “哦……”一阵起哄的声音。

    向晴有些窘,即使是现在,她还是不太能适应这种玩笑。

    所幸话题很快就转向了别处。向晴在心里盘算着,等周末见了宣染,要问她哪些问题,要怎么让她说出些有用的信息呢……

    如此计划了一周,最终两人见面时,却又是面面相觑在一家景区的饭店里。

    “这次是我选的。”宣染率先承认,“我以为我朋友的品味值得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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