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书吧

正文 23-30(第3页/共5页)

本站最新域名:m.ikbook8.com
老域名即将停用!

;因她十分不解,如果说她的意愿被上位者忽视是因为自身能力地位都不够的话,分明长公子也拒绝得干脆,为何太夫人仍当作没听见呢?

    想不明白,干脆就不想了。

    但她到底是怕了苏合的口舌,害怕她再跑去跟太夫人说些什么,决定还是做回丫鬟的“本分”,不再多嘴添舌了。

    第二天起来,对着镜子绾发的时候,发现眼底有一圈淡淡的青。

    为了不那么打眼,思索过后,她拿起许久都没有开封的脂粉盒子,轻扫了一层。

    没有玉露那样全副武装,清水芙蓉,秀出天然,瞧着就气色好。

    这些胭脂水粉还是白术走之前塞给她的,没想到今儿派上了用场。

    年轻的姑娘都爱俏,叶莺也不例外,时辰尚早,化了淡淡的妆,她对着铜镜里不甚清晰的倩影自顾起来,分析自个的五官。

    嗯……眉眼生得好,直接将原本小家碧玉的五官给拔高了一个层次。

    自从刘海长长梳上去后,她一向只用薄刀刃轻轻刮去边缘杂毛,保留眉毛原本的形状。眉毛略平,缓且直,颜色并不很深,但毛流均匀,雾茸茸的。

    眼形偏圆,瞳仁黑亮而眼白干净,于是显得十分明净,眼神水盈盈的,扑面而来一股水乡柔情。有个词叫做剪水秋瞳,应当说的就是这种感觉。

    其他要叶莺自己说,鼻子小巧但不够挺秀,唇形圆润却不够饱满,不知道遗传了的基因,只能算是及格线水平。

    其实若鼻骨生的优越,薄唇反而更添性感……崔沅那张清隽谪仙般的脸孔忽然浮现。

    叶莺手下一抖,悻悻将唇脂染出去了些。

    淡色的亮面唇脂,不缀娇艳,配上皓齿明眸,仿佛云间新月,雨后白棠。

    只是淡淡的一层,不仔细盯着脸根本看不出来上过妆,仿佛是天然的好气色,但却遮住了失眠的眼圈,不叫人看出她的心事。

    一见面,重云就觉得她今日格外好看,歪着头多看了好几眼。

    重云年纪小,被他这么打量着,叶莺也没什么冒犯的感觉,咧嘴冲他一乐。

    点心的份量又恢复了正常,叶莺打开食盒时到底解释了一句:“这是昨夜新想的方子,龙井米糕,甜味儿淡,公子尝尝?”

    崔沅从伏案中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

    崔沅顿住。

    他用眼虽多,却每日都会注意保养和休息眼睛,是以拥有一副格外好的眼神。

    明晃晃的晨光里,他看得分明,她今日点了胭脂,还用青黛淡扫了烟眉,穿着那条雪青色的裙子。本来就白净的肌肤被光线照耀着,越发近乎透明。

    崔沅擅画,更有一双在现实中作画的眼睛,自然研究过,有些人的肤色虽白,但在光下会发黄,有些人在光下白,暗处却发绿。

    不像叶莺,整个人似抟雪作肤,镂月为骨,皮肤较薄的眼皮和眼睑处,还会微微透出些粉。

    桃腮粉面,明眸善睐,真好看。

    四目相对,下一息,崔沅别了开眼。

    那茶糕搁在了他面前,颜色青翠,碧玉似的。他吃了一块,压下心头多余的感觉。

    淡淡的茶香味,以及粳米自带的绿畦香,味道上就引人入胜了。

    虽说没有放油,但入口很柔和,因粳米中本身就含有丰富油脂。小时候崔沅还喝过母亲专门熬给他的米油粥,因为有段时间喝乳母的奶上火,母亲便请教了懂喂养婴幼的嬷嬷,听说喝这个对小孩子好。

    米油粥是什么口感,他全不记得了,这件事还是祖母闲时与他提起的,在父亲的手记中亦有出现。

    说来也巧,他昨夜因先前想到这本手记,一时兴起,又翻出来看,正好看到这儿。

    祖母提这件事为的是唤醒他的孺慕之情,父亲则是在手记中“控诉”了自己,还在襁褓中便让他的夫人烫伤了手,长大岂不更是个折腾精?

    回忆到这,崔沅唇角微微勾了勾。

    米糕的松软之下,暗含着酸甜脆爽的蜜渍青梅,亦是甜味的来源。比起外头点心铺子的蜜煎果脯,味道果然清淡。

    很不错。

    崔沅细细品味着,又想到她方才说昨夜研究的方子,岂不是熬了半宿?

    难怪……

    视线中,晨光里替鹦鹉梳羽的窈窕背影,还穿着他为她挑选的布料裁成的裙子。

    心情跟味蕾都愉悦了起来。

    第26章红袖香“莫非这病症会致人那方面不行……

    白露初凝,桂香染衣,崔家园子中秋海棠盛开,垂丝如红泪。

    值此秋期,府上迎来了个不速之客。

    叶莺提着鸟笼在园中溜达。

    毛毛跟豆豆特别喜欢去临水的地方,她便每天带着它们在府里东苑湖边的亭子里玩。

    这件差事实在轻松,两小鸟特别聪明,一到时辰自己便飞回来了,她只需就像现在这样坐在亭中发发呆、赏赏景,惬意得不行。

    水边,木芙蓉开得正盛。

    因花瓣内花青素含量会随着朝夕变化,时人又称这种花为“三醉芙蓉”,并诗云,“晓妆如玉暮如霞”。

    眼下辰时过半,木芙蓉还只是浅淡的粉色,间或夹杂几瓣雪白,浓淡相宜。

    叶莺本就

    《莺时春来》 23-30(第10/21页)

    坐在亭子里,又被这些茂密的茎叶挡去了大半视线,自然不知道有人正在往这边靠近。

    直至听见花丛后传来一道青年男子闲懒的抱怨声:“嗤,上京这鬼地方,怎地比雁郡还冷,冻得我这只腿痛老毛病又犯了……”

    “走不动了走不动了,坐会歇歇。”

    兴致勃勃道“许久不曾来”要逛园子的是他,没走许久就嚷着要歇息的也是他。不知道的还以为那个因病精力不济的人不是自己,而是他这威风赫赫的祝小将军。

    崔沅颇是无语,支支下巴:“那边有个亭子。”

    二人走过三折画桥,从那开得蓬勃烂漫的木芙蓉后转了出来。

    只见走在前头的祝榆明显愣了下,“嗬”的一声,语调含笑:“崔府的婢子,如今都这般貌美吗?”

    崔沅原本垂着的眼皮,掀了起来。

    叶莺原本坐在凉亭石凳上看鸟儿在花丛中上上下下,眉眼神情皆放松。当下忙起身,对着二人一福——她虽听说过,却是不认得祝榆的。

    但看对方衣着服饰,以及崔沅亲自相陪,还离开了竹苑到这园子里来游逛的举动,她也猜得到对方身份要紧。

    至少上一次那王爷模样的贵客来时,崔沅可没有这样陪着逛园子。

    听见祝榆的调侃,想不到还是个风流的。她将头一垂,有些不知所措。

    崔沅的目光落在她那绕了好几个死结的裙带子上。

    堪比身侧的木芙蓉花朵还大的一坨绳结,因着福身的动作摆动,格外明显,颇有些可笑。

    祝榆显然也注意到了,稀奇道:“这丑玩意儿莫非是上京近来时兴的花样?你上前来,让我瞧瞧。”

    叶莺知道被打趣了,将那裙带子捏在手里,解也不是,只好往后藏了藏,红着脸唤了一声崔沅:“长公子……”希望他替她解围。

    她这人闲着发呆或思考事情的时候,就会有许多无意识的小动作,譬如剥死皮,若是没有死皮,手边但凡有些什么,都会沦为她霍霍的对象。

    崔沅颔首,瞥一眼石几上的鸟笼,问:“毛毛跟豆豆呢?”

    叶莺伸手一指,两只雪白的鹦哥不知何已站停在了树枝上,歪着脑袋打量三人。见崔沅看过来,发现了它们,豆豆率先俯飞下来,盘旋降落在了崔沅的肩膀上。

    月白的袍子因此被踩出了两个爪印,小鸡似的。

    祝榆目光在他跟叶莺之间来来回回,恍然大悟:“这便是你养的那两只鸟!那这貌美小娘子,也是你院中人了”

    崔沅瞥去,将他后半截话给堵在了嘴边。

    祝榆到底收敛了些,笑道:“我道瞧着面善呢。行了,这遛鸟的活儿你家公子接了,小娘子,歇着去吧!”

    叶莺看崔沅。

    崔沅点点头。

    她这才再一福身。

    走出好几步,还能听见背后传来那人揶揄的声音:“你这家伙,身边放了这般如花似玉的小娘子,方才我还道你是铁树开了花,竟还成日对人板着张脸,真是暴殄天物……”

    崔沅凉凉地扫了他一眼。

    他这好友,在边地呆得久了,性子确有些不羁。

    “上京不比雁郡,礼法森严,收起你那些不正经。”

    说罢,提脚走进了亭子。

    肩上的豆豆扑腾着飞了起来,犹在学舌:“不正经!不正经!”

    祝榆“嘿”的一声。

    祝榆难得回来,中午的时候,自是要留下用饭。

    但见食案上,一桌很是热闹的菜席,既不单有北菜,也非时兴南饭,五花八门摆满了食案,倒是将祝榆给唬住了。

    又是吃螃蟹季节了,崔家太夫人就很喜欢用蟹肉馉饳,是以每年这时候,采买的管事天天都会挑一筐子大湖蟹回来。

    竹苑今天晌午也有螃蟹,却不是外头时兴的蟹酿橙、洗手蟹之类,而是将蟹蒸熟了,把肉跟黄都挑出来,包成玉尖面的样式,里头还灌了汤汁子,筷子拎起一个,鼓鼓囊囊的,极香。

    除了蟹,也有似翡翠圆子、玉蝉羹、水晶脍这样的精致漂亮菜,应是怕祝榆从边地回来一时吃不惯京中的饭食,还有粉煎骨头、东坡肉这样直白敞亮的肉菜。

    汤是清炖鸭子汤,上头飘些枸杞葱末,红绿相映着,很是好看。

    当然,毋庸置疑,也很好喝。

    崔沅正襟危坐,袖子端庄地垂落膝上,秉持着食不言,夹菜咀嚼的动作也十分优雅。相形之下,一脚支起,一脚直伸出去的祝榆就显得分外随性了。

    祝榆尝过一块粉煎骨头:“好嫩猪骨!外衣香脆。”

    又尝一碗鸭汤,清清淡淡,好喝。

    “君家厨娘手艺见长啊,还是换了人不成?”

    桑叶笑道:“祝侯爷不知,今日这桌席面是咱们院里自己人整治的。”

    祝榆一副“我就知道”表情,笑着夹了块鱼,又开玩笑道:“这么好的鸭汤,再看看你家公子,吃得没滋没味儿,简直五味不辨,败兴!不若将人给了我,也不算辱没这厨子。”

    崔沅脸色有些黑。

    对方又嫉妒道:“美婢又美食,你这过得什么神仙日子?哪有病人该有的模样?亏我还记挂你,养着伤呢还去观里给你烧香,合着可怜的是我。”

    崔沅很不想让他继续方才的话题,顺势反问:“怎么伤了?”

    说到这事儿,祝榆“嗤”了一声。

    “巡城的时候捉着了几个北凉细作,一不当心被那人身上藏的袖箭划了下,口子不深,只是那箭上毒着实有些烈,差点去见了我爹。”

    崔沅停下筷子看他。

    祝榆还以为他是担心自己,一挥手道:“早便好了!小事,没与你们说便是怕你们多想,行了……”

    崔沅打断他:“若我记得不错,雁郡的太守是何氏族人,何襄?”

    祝榆:“……不错,一个旁支子弟,算是何庐的堂兄。”

    “酒囊饭袋罢了,你问这做什么?”他奇怪。

    崔沅又问:“细作几人?”

    祝榆想了想,“那日之后搜城,找出来的约莫有十人,其余小镇子上也有零星数人。”

    崔沅长指敲着桌板。

    “边陲重地,又有宣威军镇守……”

    他道,“北凉人生得鹰目高鼻,与我朝大不相同,你说这么多细作是如何混进来的?”

    原本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却想不出具体原因,经他一点,祝榆的筷子掉在了地上。

    桑叶早在崔沅问细作的时候就退了出去,这种机要,她们是万万听不得的。

    祝榆自己俯身将筷子拾了起来,端正坐姿,肃容道:“你有什么想法?细说。”

    这顿饭两人吃了近一个时辰,外人看来,绝对是相谈甚欢。

    叶莺已经知道了祝榆的身份,禁不住问桑叶,“桑叶姐姐,你可知公子与祝小将军是怎么识得的?”

    《莺时春来》 23-30(第11/21页)

    实在是太不搭了呀!

    性子天差地别,又一文一武。

    桑叶笑道:“祝夫人与咱们娘子是挚交呢,两位公子可以说打娘胎里就认识了,情分自然不一般。”

    她掩口悄声:“当初两位夫人还有意结亲来着,谁料两个都是公子,遂互相认了干亲。”

    叶莺好奇:“公子是兄长吗?”

    桑叶摇头:“祝小将军九月的生辰,比咱们公子稍长三月。”

    叶莺“咦”了一声。

    也就是说,公子十二月的生辰,是冬日里出生的呀?都说冬至将近出生的小孩子聪明,瞧这不是。

    又觉得好笑,做兄长的不羁,弟弟却是板板正正,完全反着来了。

    桑叶见她这样仰头与自己说话,怪是可爱的,忍不住伸手在她头上胡撸了一把。

    密谈完,祝榆一向有午憩的习惯,直接就在崔沅这书房外间的罗汉榻上躺下了,小眯了两刻钟。

    门窗半掩着,午后的微风拂过竹林,声音舒缓,特别催人眠。

    叶莺轻手轻脚地绕过屏风,用气音提醒崔沅:“公子……今日还没喝药呢。”

    上午祝榆来了,两人光顾着逛园子去了,回来又到了晌午。

    崔沅接过一饮而尽。

    叶莺端着空碗,又蹑手蹑脚地走了。

    便是这么做贼似的,祝榆还是醒了,醒来后舒展着肩颈在屋子里踱步,一边道:“你这儿睡不安稳,还是我那张大床舒服……”

    他一边踱到了书房,才彻底清醒过来,睁开眼见这间平素清冷,铺陈简单的小书斋里,比之从前多了一张小小书案,就摆在崔沅那一张宽敞的紫檀书案对面。

    一大一小,雕花、材质都是一模一样的,文房四宝也是一式两份。

    “哟,什么时候这么有耐心了?哦,你二叔家二郎要下场了吧?啧啧,这一笔字……”

    他拿起了桌上的字纸册子,打眼一扫,随后发现了什么般,怪声起来,“这不对吧?不对吧?”

    “我还当是人家二郎,崔澧南,这分明是个姑娘家的字!”

    崔沅来不及制止,只能眼睁睁看着祝榆对着那张他批阅过的小楷翻来覆去地研究。

    祝榆边看边啧,尔后一把将纸拍到他面前,笑眯眯道:“来,交代交代,怎么一回事?”

    不想看见他烦人的笑脸,崔沅抿了抿唇,将目光落在叶莺的字迹上:“……并非你想那样。”

    “我想的哪样?”祝榆不吃他这一套,含笑,“我不过是说这字是姑娘写的,我还说什么了?”

    “还是你要睁眼说瞎话,说这一笔簪花小楷,的的确确是出自崔二郎之手?”

    崔沅:“……”

    向来以头脑压制祝榆的他,一时竟想不到说辞反驳。

    他拿过那张纸,慢条斯理地折了起来:“既知是姑娘家的字,就不应拿来谈论。”

    祝榆稀奇又嫌弃地看着他。

    稀奇是因他竟默认了,嫌弃则是嫌弃他既都做出在书房内设桌案教姑娘家写字这样的事了,却还是这般的陈年老古板。

    能叫这老古板似的人动了春心的,这姑娘真是可以呵。

    “是谁?”对方的冷淡不减他兴致勃勃,越发好奇起来,“白术?不对,你说她嫁人了。也不是桑叶,难道……是方才见过的那婢女?”

    提起先前两人的时候,崔沅都没什么反应,唯独最后,不赞同地看了他一眼。

    祝榆最是了解他,当即拊掌大笑:“啧!这是被我给说中了。”

    笑声实在太吵,吵得他心烦意乱。崔沅很想像小时候那般拿废纸团子堵他的嘴。

    祝榆揶揄自己这干弟弟,顺带传授经验:“总这么端着做甚?瞧那小娘子模样,怕不是还不知不觉。”

    “告诉你要多笑,你不多笑笑,人家越发怕你,哪里会知晓你的心。”

    二人的相处细节,实无需告诉祝榆,崔沅只心道,她并不怕。

    面上却淡淡:“她无需知道。”

    祝榆:“怎么?你怕她不愿?这个好办,我一会便帮你去探探!其实依你这张面皮,实在无需担心这些多余的……”

    越说越不像了。

    “因我并未有娶妻纳妾的打算。”崔沅听不下去了,沉声打断他,“所以还请阿兄,勿要多言。”

    自己这好友被崔相那老夫子教成了个死人性子,多久都没叫过他“阿兄”了?祝榆注意力却不在这上面,愣了一下,有些不可置信,“你脑子病糊涂了?既喜欢,为何不纳?”

    “莫非……这病症会致人那方面不行?”

    崔沅:“……不是!”

    祝榆怜惜地看着他,一副“不用说了,我懂”的神情。

    崔沅微皱眉:“非是旁的原因,其一,她同我说过,不为妾室。若有心筹谋,依我如今,娶妻自然不是不可。只她才多大?难道要在桃李之年困在这小小四方之中,就为给我守节吗?”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祝榆先是被他娶妻之言给震慑住了,不过仔细想想,倒也符合这人的性子。他在雁门待得久了,那里民风纯朴开放,没有上京这般多规矩,高门娶平民的也有,所以并不觉有什么。

    他与崔沅不同,喜欢,定是要去争取的,于是反问:“你既能许下妻位,怎知人家就会不愿呢?”

    他一把抖落开方才那张字纸,“这字型与你的多相似,想必是学了你的字?你的字虽好,却难学,她怎地放着那些名家字帖不学,偏学你的?”

    “你可明白,一个女子下意识学一个男子的字,意味着什么?”

    崔沅反问:“你的字有佘夫子的影子,莫非你对佘夫子有意?”

    “……”祝榆转而问,“那你是什么打算?”

    “便就这样红袖添香?这算什么?日后还不是要放出去嫁人。”

    崔沅默了片刻,在他注视中缓缓点了点头,“由她自己。”

    祝榆瞪眼:“不是吧。”

    睁眼片刻,确定好友来真的后,他哑然片刻,失笑道:“还记得小时候我骑了你最心爱的那匹枣红小马吗?当时你气得三个月没理我,如今怎地大方了起来?”

    崔沅沉声:“人终会长大。”

    祝榆简直拿他没办法。

    日薄西山,落日熔金,一天很快又过去,叶莺来请示崔沅晚上怎么安排饭食。

    这是问祝榆是否仍要留饭。

    祝榆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笑道:“不必麻烦,家里还有人等着,我也该回了,待改日再来。”

    崔沅送他到竹苑门口,叶莺跟在后面。

    祝榆猝不及防问她:“他给你开多少月钱?”

    “啊?”

    祝榆笑道:“我给你十倍月钱,跟我走如何?”

    《莺时春来》 23-30(第12/21页)

    崔沅皱眉。

    “……不了吧。”

    叶莺拒绝后,还下意识地朝崔沅看了一眼。

    崔沅的脸色缓和了些,对她道:“你先回去。”

    祝榆将二人神情看得分明。

    哼笑一声,啧!放着钱财不要,非要留在崔家,为的什么?真是难猜啊!

    待叶莺走了,他拍了拍崔沅肩膀:“傻弟弟,我瞧你这神女并非全然无心,听为兄一劝,有花堪折直须折……”

    退开后,扬声道:“走了,明日再来看你!”

    漫天霞光里,徒余祝榆大步离开的背影,崔沅目视许久,直至最后一抹衣角消失,才回过神。

    祝榆这人虽不靠谱,却也让他开始审视起一个问题,心里无法逃避。

    那就是,她为什么要留在这里?

    第27章做荷包仿佛蹭过的是她的唇。

    中秋将近,团圆佳节,府里上下忙得不可开交。

    园子里,原本最爱聚在一起摸鱼嗑瓜子的几个粗使婆子都不见了身影,道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也少了。

    叶莺从大厨房的二等丫鬟阿夏嘴里听说,府里大多人手都被派去了西苑,要在节前将浮波水榭给收拾出来招待崔氏族人。

    崔相身份地位在此,想必那日登门拜祝或托人送礼的客人也是络绎不绝。

    另外,阿夏还道:“听殷娘子说,二相公攒了十好几日的旬假,这就打算与夫人回京过节,一直待到二公子下场考完呢!还有从前二夫人住的西苑灵芜居,二相公的书房,那都得里里外外清扫。”

    所以,这几日府里看起来人格外少,尤其是东苑这条路上。

    因竹苑是个单独独立出来的小院子,与其他几位主子的住处隔得很远,到东苑花园有一条单独的石子幽径,本就少人来往,这几日更是十分清净。

    叶莺与阿夏关系还不错,遛鸟的时候无聊,就同她打听府里中秋一般都怎么过节。

    “往年都是设宴在庭院里,一边吃酒。中秋么,可不就是图个赏月?宴罢,老相公再带着大伙祭月祈福,让几个小公子赋诗比试。”

    比试诗赋?叶莺动了动唇,心笑道,以长公子文采,想必十有八九都是魁首吧,这还比个什么劲儿?

    阿夏看了眼她写在脸上神色,笑了,“长公子自是不用的,不然也太欺负人了!”

    被看穿了想法,叶莺也没有太不好意思。

    “小郎君们作的诗,都是拿给长公子判裁的。”

    因这种家族聚会,小辈就不止二房两个郎君了,算上族里旁支的,崔相没有那精力亲自操持,便由族中最为出色的子弟代劳。

    这事从六年前起就落到了崔沅头上,彼时他刚中了探花,正是少年得意的时候。

    族人也都期盼着每年的中秋、元夕两个节日来崔府赴宴,得探花郎指点一二。

    阿夏是个爱说话的,由此打开了话匣,“你应当不知,前年的时候,有人将那晚诗编成了集,拿来给长公子掌眼,长公子还给那集子作了篇序,原本只是家里读着玩,后面不知怎地流到外头,一册竟卖至百金!光是为这序子来的,简直一册难求。”

    阿夏自说自咂舌,叶莺脸上配合着她惊讶,心里却不由自主地臭屁,本该如此!

    两个人坐在亭子里说了好一会话,直到两只鹦鹉都陆续回了笼,阿夏抬头看眼天色,这才惊觉时辰不早了,忙哎呀道:“还有活没干!先不与你说了,没事来找我玩呀!”

    叶莺头次去大厨房跟采买的人打交道,被晾在那儿,还是她替她引见的,第二天叶莺为了道谢,特意多做了一份点心送去给她,两人这才逐渐要好起来。

    叶莺每日出来,零嘴是不能少的,当下将自己荷包里装的一包木樨糖糕塞给她:“姐姐忙起来总顾不上吃饭,这个新做的,揣着还能垫垫。”

    阿夏笑着接过:“谢啦,就知道你跟我好!”

    二人道别,一个拎着鸟向南,一个揣着点心向西。

    阿夏在去西苑的路上碰见了前院的杂使,太夫人身边方嬷嬷的儿子,贾玉堂。

    阿夏见了他就想绕路,可对方远远地就瞧见了她,已经是来不及了。

    这个贾玉堂,名字是方嬷嬷求了相国寺的和尚帮着起的,取“君子如玉”、“相貌堂堂”的好寓意,长大后却面如丑鬼,十分崎岖,因此拖到了快而立还未成家。

    方嬷嬷急得不行,几次豁出脸面求太夫人身边最得用的大嬷嬷帮忙在太夫人跟前说话,让其替儿子指婚,大嬷嬷吃了她的酒跟孝敬,的确也帮了忙,但太夫人一瞅那张脸……实在张不开这个口,祸害自己府里的丫鬟。

    长得丑便罢了,先前还闹出一档子丑事。

    正院几个小丫鬟发现自己贴身的小衣总是莫名丢失,一合计,定是遭人给偷了,于是玉露几个胆大的打头,带着丢衣裳的小丫鬟们暗暗蹲守,果然抓住了贼!

    就是这个贾玉堂。

    对方借着方嬷嬷的便利,时常来往正院送东西。

    这事儿被方嬷嬷压了下来,没让她们惊动大嬷嬷跟太夫人,所以,阿夏见到他也只是觉得脏了眼睛,并不知晓他做的那些恶心事,还能客客气气地寒暄。

    贾玉堂与她问了好,眼神滴溜溜地上下打量后,笑着往前凑了凑:“姐姐今日身上好香,这是熏了什么香?”

    这人惯没脸皮的,一个快三十的老光棍,喊自己一个十几岁小姑娘作姐姐。

    阿夏不着痕迹地退开一步:“没什么,就是府里平素发的香罢了,人人都有的。”

    “我闻着却不是,定是姐姐身上自带幽香。”

    贾玉堂夸张地深吸了一口,那表情,可把阿夏恶心坏了。

    但她又觉得自己这样以貌取人不大好,遂道:“真不是,哦,我想起来了,应是莺儿给我这点心的香。”

    她掏出荷包,想着分他一块好打发,赶紧走。

    贾玉堂不料在阿夏口中听见了叶莺的名字,忙打听:“莺儿?这个姐姐我见过的,姐姐怎地与她认得?”

    他惦记之前在太夫人院里见过的这个貌美婢女很久了,却一直没有机会再见,听说她去了长公子身边,他根本不得机会接近。

    阿夏道:“我方才从东苑那边过来,碰见她遛鸟,便说了几句话。”

    贾玉堂大喜,又旁敲侧击地打听,她可是一个人?什么时辰碰见的?

    须得知道,遛鸟不是一朝一夕的活计,有一就有二,只要他常守着,这莺儿,总得再出来的!

    他为降低她警惕,问得委婉,阿夏果然不疑有他。

    贾玉堂顿时没了搭讪阿夏的心思,又客气了几句,送走对方,便开始琢磨着这几日寻机会过来蹲着。

    西苑那边的差事倒不要紧,干货的人手那样多,只需他使几个银子打点管事……

    脸上露出笑容,心里,已经做起了美妻娇儿的梦。

    回

    《莺时春来》 23-30(第13/21页)

    到竹苑,叶莺提前泡上晡食要用的干货,沉下心写了几张字,拿给崔沅过目点评。

    今天写的是,“心闲物物幽,心动尘尘起”,难得写一整句,还被崔沅临时考问了句意。

    叶莺吞吐了一下:“心境平和,周遭便觉幽静美好,心绪躁动,则尘世喧嚣……”

    虽解得直白,倒也不算错,崔沅点点头,转而给她讲解起向子諲此人的生平来:“……起知潭州,绍兴中,累官户部侍郎,知平江府,因反对议和,落职居临江①……”

    窗外秋光明媚,风吹树摇,沙沙作响,崔沅的声音舒缓低沉,富有磁性……叶莺听得昏昏欲睡,眼睛都快闭上了。

    好像回到了中学的语文课堂上,老师的眼镜片反着光,显得眼神格外锐利,便是如此,也挡不住刚上了一节想睡不敢睡数学课的叶莺当众表演“钓鱼”。

    眼皮沉沉,脑袋昏昏,一点一点地垂下头去……

    预料中磕在课桌上的痛感和巨响没有降临,下巴却是被一个什么接住了。

    叶莺醒来。

    崔沅已经走到了她身边,正垂着眼,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一手负在身后,一手用书接住了她的脑袋。

    阳光宜人,室内光照充足。仔细看,书封皮上亮晶晶那是什么?噢……那是她的口水!

    叶莺脸一下爆红。

    她胡乱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站了起来,却不知说些什么开脱才能缓解眼前尴尬。

    “……”

    幸而崔沅只轻轻“啧”了一声,皱眉问:“昨夜做贼去了?”

    并没责备,也没有嫌弃。

    叶莺微囧,昨夜起初是晚上喝了浓茶睡不着,给白术姐做针线,快好的时候倒是困了,却又想着干脆直接收尾,就熬得晚了些。

    崔沅自是清楚。

    一早醒来,她睡得很沉,他瞧见了榻几上铺开的小孩衣裳。布料柔软,针脚细密,做得特别用心。

    也不知她昨夜熬到了几点,没有人看着,实在不自律得让人头疼。方才讲着讲着,察觉到对方许久没有声音,崔沅一抬头,就看见她困如小鸟啄食,头都快掉到桌面上了。

    桌面冷硬,他本能地伸出手,在掌心碰到脸之前,又及时换成了书,托住了她。

    虽如此,似乎还是有令他心旌摇曳的温热触感擦过手指。

    他收回了手臂,负在身后。

    “公子……”叶莺支支吾吾,“那个……书……”

    文人应都是十分注重爱惜自己的书籍的,至少叶莺花钱买回来的小说杂志,在借给别人的时候都得嘱咐又嘱咐,但凡多一个折角都得心疼死,更别说沾上什么辣椒油了。

    入目是她的绯红双颊,眸子因瞌睡而滟滟,崔沅回味着方才转瞬即逝的触感:“……无妨。”

    那一时下意识的举动,回想起来,负在
\/阅|读|模|式|内|容|加|载|不|完|整|,退出可阅读完整内容|点|击|屏|幕|中|间可|退|出|阅-读|模|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