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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世纪当女伯爵》 90-100(第1/12页)

    第91章

    亚特兰帝国的帝都叫做圣亚特城,这座城市的总人口甚至超过了十六万,是整个亚特兰帝国最繁荣,规模也最大的城市,就是相比其他国家的首都,圣亚特城也一点都不逊色。

    而且这十六万的人口之中,可以说将近四分之一的人数,不是贵族就是贵族后代。

    当然,这些贵族很多都是没有自己的领地,属于空有头衔的落魄贵族,但更多的是已经没有贵族头衔,但又不承认自己是平民的贵族后裔。

    毕竟亚特兰帝国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在帝国早期的副手,很多平民通过参加战斗获得功勋成为骑士进而改变身份等级,但他们的后代不一定还能继续当骑士,自然也就不是贵族了。

    但就和其他那些落魄贵族的后代一样,没有成为骑士,不是贵族的他们依然自誉为贵族中的一员,而不肯承认自己其实已经是个平民了,所以他们称呼自己为贵族后裔,好像这样就真的不是平民了一样。

    圣亚特城内众多的贵族,许多就都是这样的身份。

    当然,作为贵族后裔,就算家族落寞了,不少人的情况也比那些真正的平民要好的多,于是他们也成了盘踞在帝都的居民中人数众多的一方。

    当然,这些人大部分是无法接触到真正的贵族圈子的,尤其是上流圈,像弗利特伍德伯爵夫人举办的宴会,受邀宾客的名单里,是不会有他们的。

    真正能被路易莎写信邀请的之后那些权势不低的中高层大贵族。

    当然,介于大贵族们都有自己的领地,冬季大家也更喜欢在自己领地的城堡里和家人一起度过,而不是过于寒冷的圣亚特兰城内,所以现在这个月份,有很多本该在受邀名单上的贵族并不在圣亚特城内。

    但这并不妨碍弗利特伍德伯爵家的宴会举办的奢华又热闹。

    路易莎放在现代一定是个派对狂魔社交大人,她非常热衷举办和参加宴会,而很有商人气质,同样长袖善舞的费迪南德同样不排斥宴会,他们夫妻俩可以说在爱好方面很是合拍。

    连带的,管家仆人们也已经很习惯,当家主人和夫人手一拍就要举办宴会这种准备起来会让下人们忙的脚不沾地的事情。

    他们甚至能只用两天的时间就布置出一个非常符合路易莎要求的宴会场所,并且从装饰摆设到餐食饮品无一错漏。

    而且宴会上还特意准备了白兰地,白兰地由特蕾莎提供,数量不多只有一桶,但足够所有宾客都品尝一番了,这也是一个推广白兰地的好机会。

    虽然现在大部分的白兰地都还没有发酵好,但最早的一批距离半年时间也差不了多久了,现在进行推广正合适。

    路易莎让人准备宴会的时候,特蕾莎也没有闲着,她让费迪南德派个呃带她去他准备的店铺看了看。

    费迪南德准备了几个店铺供特蕾莎挑选,表示只要她看中,随便哪个都可以用来售卖丝绸。

    至于带路,费迪南德没有派别的人,而是找来了莱伊。

    “我弟弟对圣亚特城比我还要熟悉,我们家的店铺在哪里他也都知道,你可以让他带你去。”

    莱伊小时候每年都会跟着加人来圣亚特城住一段时间,长大点更是在这里读书读了很多年,空闲的时候也经常会帮家里处理一些生意上的事情,所以对这座城市以及店铺地址确实都很熟悉。

    费迪南德都这么说了,特蕾莎也没有拒绝,又带了几个人就跟着莱伊出门了。

    他们先去的是圣亚特城最好的商业地段,那条街上开的都是各种奢侈品店,往来的客人不是贵族家里的管事仆人也是体面的有钱人,甚至还有不少贵族也愿意到这里来逛一逛,可以说没点身份的人都不敢往这边来。

    当然,这里的店铺的价格和租金自然也是整个圣亚特城里最贵的。

    而弗利特伍德家在这条街上却有足足五个店面,而且不是租的,同时每一家店铺的占地都不小,可以说是非常财大气粗了,就是别的大贵族也不一定能在这条街上拥有那么多的店面。

    莱伊带特蕾莎最先去的是他们家开的一家高档布料店,这家店卖的是品质优良的细麻布和羊毛羊绒面料,还请了裁缝兼顾着做成衣生意,因为路易莎这位上流社会中颇有时尚夫人之名的缘故,店里的生意倒是不算差,可要说特别好也没有。

    这条街上的布料店就有好几家,而专门的裁缝店也有,能在这条街上开裁缝铺的裁缝手艺绝对是第一流的,弗利特伍德家雇佣的裁缝师虽然也不错,但比起那样的裁缝师,手艺自然是比不过的,何况一个裁缝师做一条袍子的工期不短,接单的能力有限,不想等的客人自然会去找别的裁缝师傅。

    费迪南德要和特蕾莎合作丝绸的生意,把丝绸放在布料店里卖是最合适也最方便的,店铺本身就是现成的不需要重新装修,有固定的客源,店里的员工也都是熟手,各方面都非常合适。

    当然,如果特蕾莎不满意这里,她也可以选择其他的店铺,这方面都由她说了算。

    特蕾莎本身也不是个爱折腾的,放着现成的布料店铺不用选其他需要花时间装修的店铺,所以到布料店里看了一圈后,特蕾莎就拍板定下了这里。

    她回去以后就和费迪南德讨论起是不是现在就把丝绸放到布料店里售卖。

    讨论的结果是先放几匹丝绸到布料店里去,等过两天宴会举办以后,自然会有人问到店里去,再配合上饥饿营销,想来丝绸的名气很快就会传播出去。

    而等丝绸的名声传播开来,费迪南德再带特蕾莎觐见女王的话,那位年轻爱美的陛下一定会愿意见见她的。

    而原本费迪南德夫妇还担心特蕾莎准备的结婚礼服不好,可在看过成品以后,他们就不再担心了,特别是路易莎,简直要被那件结婚礼服迷死了,要不是这是给女王准备的礼物,她恨不得把那件漂亮的礼服抢过来套在自己身上再结一次婚。

    路易莎可以非常笃定的说,绝对没有女人会不喜欢那件结婚礼服,不想穿一次它的!

    这次带来的丝绸有好几百匹,是戈尔登堡去年产出的绝大部分丝绸数量,除了被费迪南德买走的那一批之外,特蕾莎自己也就只留了几十匹。

    当如果敞开了卖,特蕾莎和费迪南德都相信这么几百匹丝绸根本不够卖几天的,那些贵族恐怕会在第一天就蜂拥而来,把这些丝绸抢购一空。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对金钱嗅觉灵敏的商人直接包圆这些丝绸,然后再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

    特蕾莎和费迪南德可不想这么便宜了别人,所以送去布料店的丝绸只有二十匹,并且这些丝绸也不是一匹一匹的卖,而是只允许客人按自身的尺寸购买可定做一件衣服的量来购买,多的没有。

    最重要的是,只有贵族才能来购买丝绸。

    不是特蕾莎看不起平民,而是她想要打造出“丝绸是身份”的象征,就像法律明文规定只有皇室和贵族可以佩戴金银一样。

    如果他们大张旗鼓的把丝绸卖给平民,那么哪怕它再珍贵稀罕,也无法再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那丝绸的价值一定会大打折扣,这可不是他们想要看到的。

    而且丝绸的价格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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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根本不是平民买得起的,如果放开购买限制,最后便宜的也只是那些有钱人而已。

    所以这些丝绸只能卖给贵族,这样才能展现他们的价值,就和华夏古代很长一段时间里,能穿绫罗绸缎的,也只有社会上层人士,平民和商人穿都是犯法的。

    就这么满了两天,路易莎举办的宴会也终于开始了。

    因为冬日天冷,这次的宴会是直接从中午开始的,所以一大早特蕾莎就不得不起来为宴会做准备。

    这毕竟是第一次在贵族群体中路面,特蕾莎不得不多做一些准备,尤其身边还有路易莎这么一位对外表十分看重的贵夫人在,她希望特蕾莎能惊艳全场——尤其是那些爱慕莱伊的小姐们即使再嫉妒也无法在外表上攻歼她——所以特蕾莎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配合她的安排。

    一大早就起来对特蕾莎来说没有什么难度,她也只是放弃了一次晨练而已,但大早上起来洗澡洗头护肤护发,在这种天气里还真的有些煎熬。

    好在弗利特伍德家不缺炭火,室内温度控制在一个舒适的环境,而且他们家的宅邸之内还修了一个不小的洗浴池,浴池的热水源源不断的从野兽造型的铜管之中流出来,干净又温暖,大冬天的在里面洗澡护肤一点都不会感觉冷。

    鉴于特蕾莎这次只带了两位贴身女仆,平时倒是够用,可遇上这种时候就不太够用了,尤其两位贴身女仆并不会帝都这边流行的发型和妆容,如果让她们给特蕾莎打扮,最后特蕾莎很可能会被其他贵族女眷嘲笑。

    路易莎可不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她早早就调了几位擅长梳妆打扮的女仆过来服务特蕾莎,也顺便带一带两位贴身女仆,让她们快点掌握这些技巧。

    头发特蕾莎确实没办法自己弄,不过妆容她没让她们上手,现在贵族圈流行病态美,要求女孩们纤细娇弱,所以化妆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先在脸上涂抹上厚厚的一层铅粉,再进行后续的化妆工序。

    先不说铅粉有毒,特蕾莎绝对不会去用,就是她的肤色,也不适合把脸给涂白了,脸上身上完全两个色,如此突兀能看吗?

    好在特蕾莎也早有准备,她带了自用的化妆品,原材料都是无害的纯天然材料,其中的粉底也不是白色的,而是特意调成适合特蕾莎肤色的色号,特蕾莎也不需要别人帮忙上妆,她本来就很会打扮的,虽然工具欠缺,可娴熟的技巧让她足够用这些东西抬手间就给自己画一个合适的妆容。

    不是素颜妆,因为亚特兰帝国的贵族女性参加宴会不化妆也会被认为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尤其是晚上的宴会,在缺乏灯光的情况下,妆容不够浓,整个人也会显得寡淡,这个时候画素颜妆可不合适。

    而特蕾莎的长相本来就更适合浓烈一些的妆容,本来就是美人的她,画上合适的妆容后,就算肤色依旧不符合主流审美,也没人能说她不好看。

    反正等她打扮好从卧室里出来,早在外面等候许久,今天也是她的男伴的莱伊看到她的时候,眼中的惊艳让特蕾莎尤为满意地摇了摇手中装饰性多过适用性的绸面扇子。

    第92章

    扇子在贵族圈子里并不少见,不过主要是女性们在用,而且都是类似团扇羽毛扇之类的。

    而特蕾莎手里拿着的这把扇子,则是一把精巧华美的折扇。

    扇子的扇面是微微偏黄的乳白色丝绸面,上面布满金色的金百合图案,这些金百合不是绣出来的,而是在织布时就用拉的比头发丝还要细长的黄金金丝织进去的,别看只是小小一块,实际上可是非常考验织娘们的技艺的。

    而扇骨用的是用白蝶贝的贝壳镂空雕刻而成,莹白中又透着特殊的光泽,也是时下贵族们钟爱的一种用来制作各种首饰和艺术品的珍贵原材料。

    扇骨的侧面同样用黄金镶嵌了戈尔登家族的家徽,并以其他纹路作为点缀,可以说这无疑是一把过于奢华的艺术品,用它扇风都要小心会弄坏它。

    但贵族们就吃这一套,越是奢华稀罕越能体现身份的东西他们就越喜欢,其他的反而在其次。

    除了扇子,特蕾莎身上的衣服也是丝绸缎面的,不过和华丽的扇子不一样,她的裙子是纯白的,但这并不会显得寡淡,丝绸的缎面特有的光泽令这条没有任何花纹的裙子散发出一种迷人的风采。

    裙子的款式也很不同,贴身的剪裁不同于时下长袍的宽松,裙子的上身是类似西装的设计,肩部加高,胸前交叉领,腰线收的极好,裙子贴着臀线往下,在膝盖处如鱼尾一样散开,穿在特蕾莎的身上有种大气优雅又英姿勃勃的中性美。

    而白色也并不会让特蕾莎的蜜色皮肤变得更黑,相反,此时的她看起来像是一颗罕见的黑珍珠一样美丽,看得人移不开眼。

    莱伊因惊艳而呆愣的表情令一干女仆忍俊不禁只能低头憋笑,被看的特蕾莎一点也不害羞,大大方方的任他看,手中的扇子轻轻摇了摇,心里其实还蛮高兴的。

    莱伊回过神来后,倒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失态和女仆们的反应不好意思,反而大大方方的夸赞起特蕾莎:“你今天可真漂亮,比最美的风景还要令人着迷。”

    莱伊此时有些明白曾经读书时,他的那些同学们为何天天给自己恋慕的女孩写情书了,现在的他也很想坐在书桌前,拿起笔,为眼前的人写上一首又一首的情诗。

    他想,只要是给特蕾莎写,怕是写上一辈子,也不会腻味吧。

    特蕾莎也喜欢听人夸奖,闻言也露出笑容,和莱伊一起出去了。

    宴会虽是下午开始,并不包含午餐,但贵族们每天置酒高会日日笙歌的,通宵达旦的参加宴会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别指望贵族们能起的多早。

    就像费迪南德夫妇,没有别的事情需要处理的话,他们参加完宴会,第二日基本也都是十点十一点才会起来。

    像特蕾莎莱伊这样天天早起还坚持锻炼的才是极少数。

    自然的,贵族们的早餐时间也不会太早,可以说是早午餐混合,这么一来下午三四点左右自然是需要再吃一餐,然后晚餐的时间也会延后到晚上七八点。

    ——这原本是十八世纪左右才会有的贵族生活习惯,但在这个世界也是如此。

    考虑到天气的原因,路易莎举办的宴会选的就是这个“下午茶”时间,正式宴会从两点开始,一直到六点前结束,客人们可以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回家休息。

    但出于礼貌和习惯,很多客人在十二点之后就会登门拜访。

    和特蕾莎之前为迎接费迪南德所举办的宴会不同,弗利特伍德家的宴会邀请来的宾客都是真正的上流权贵,个个身份不凡,就算是作为大贵族的费迪南德夫妇也需要保持主人的热情待客之道,很多时候都要亲自到门口迎接客人的到来。

    路易莎询问过特蕾莎要不要一起接待客人,这样她也好为特蕾莎介绍一下那些适合结交的客人。

    但和主人家一起接待宾客,代表她与弗利特伍德家族关系匪浅,又鉴于她的男伴是莱伊,旁人可不会把她当成是路易莎夫妇的好友闺蜜之类的身份,只会默认她和莱伊不是有了婚约,就是准备有婚约。

    但也确实如路易莎所说,能和主人家一起接待宾客,旁人对她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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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看一眼,不然就特蕾莎这样的乡下小伯爵,又是女性,恐怕很难在这样的场合真正与那些宾客结交。

    道理特蕾莎都清楚,而权衡利弊之后,她也选择了跟路易莎他们一起接待宾客。

    这样确实对她有利,特蕾莎也并不在意其他人是否会猜测她和莱伊的关系,更何况莱伊对她确实有想法,而特蕾莎也不能说自己就完全无动于衷。

    实际上,在发现莱伊在追求她以后,特蕾莎没有直接拒绝那些邀请,就已经是在释放愿意进一步接触一下的想法了。

    而莱伊何等聪明,自然没有错过她释放的信号,这也是他后来每天都积极和特蕾莎一起晨练。散步,时不时还会为她准备一点小惊喜的原因。

    而这些特蕾莎也都接受了。

    路易莎也是知道这一点,才会提出这样的主意,因为在她看来,特蕾莎和莱伊就算没有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估计也差不了几天了,所以现在让特蕾莎跟着她们一起招待客人,实际上也是对外暗示这一点,让大家都知道她和弗利特伍德家族的关系。

    而且,莱伊在圣亚特城内的爱慕者也不少,其中不乏出生高贵刁蛮任性的贵族小姐,有她和费迪南德给特蕾莎撑腰,那些人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刁难她。

    ——虽然,特蕾莎气势极强一看就不好惹,胆子不大的人估计一看到她就腿软,可谁又知道会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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