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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还有些事。她会意,遂假装不好意思地和万小鹰告别。走了好一段路,快到吃饭的地方,她假装忽然想起似地问:“这个万小鹰,是你大学时的学妹?”

    “不,不是。”裴清璋否认得十分干脆。

    “那她叫你学姐——”

    “她是我学速记的时候认识的。”裴清璋干脆站住了转过来对她说,“班上大部分人都只会说汉语,有的还只能说方言,只有我和她会外语,被老师点名,所以互相认识。别的人我都忘记了。”

    “外语?她会说的是——”

    “对,日语。”

    说完裴清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倒真想假装我不认识她,可惜不能。她记性好,我也好,何况这样的人,装不认识,也没有好处。”

    就是贝蒂·戴维斯也没有这样的演技。汤玉玮想。

    “走吧,吃饭,我可要把我的口红钱吃回来,哈哈哈哈!”

    她何必怀疑,她想,这样的怀疑对她半点好处也没有。

    作者有话说:

    {36}孟浩然《夜归鹿门歌》

    {37}周璇的丈夫严华的妹妹

    第十章

    汤玉玮给她买的那支口红,之后她一直都没用,就放着,放在抽屉里,有点儿孤零零的。每次打开抽屉看见它,她就想起那天。汤玉玮对着镜子试口红,店员扶着镜子,她侧面看见去,看得见汤玉玮的脸,看得见艳丽的红色把汤玉玮的双唇染得更红润,更美丽。

    十年前上学的时候她就知道,彻彻底底地知道,真心实意地承认,汤玉玮比她漂亮。自己总是一脸自我克制,生于遗老家庭,就是百般不愿,一照相脸上竟然还是带一股前清的味儿,相馆老板总是说“笑一笑嘛,小姐”。汤玉玮呢,奔放自如,没有负担,家里有钱,那股子东洋的长相经历一番西洋的洗礼,看着是中国人没错,却东洋西洋都喜欢都说好看了,就是比她自信——凭什么不?骨子里人家就应该比她自信。

    汤玉玮从美色上就比她强,那镜子里只看着口红与双唇的眼神,专注,精明——那时候裴清璋就想起自己读过的书里那些人物。有时作为读者,带着上帝视角去看,都不得不佩服角色聪明与算计,现在自己成了局中人,怎么可能斗得过汤玉玮?

    所以就在那时候她感谢了自己,感谢自己依然鼓起勇气来和汤玉玮逛街。虽然说不来也不会怎么样,或者无论会怎么样自己也无法防范,那还不如就平常处之,努力藏拙。

    不如此,不知道要招惹什么祸事。

    另一条路,她也知道,无非是彻底与汤玉玮断了。不可一刀切断,而是缓缓地断,以免汤玉玮起疑。可是……

    可要真是断了,她自己也心有不甘。仿佛手里举着刀就要砍下去,却半天举棋不定,别说各砍多少,就是砍不砍都决定不了。

    她的确舍不得。

    一边撒谎,一边生活。

    她不是白瑞德不是郝思嘉,她可以的。她可以假装不知道汤玉玮的身份,让汤玉玮也不知道她的身份,一切不就太平无事了?太平无事,乱世中她还能有一个朋友支撑着她。

    就假装一切如常吧,反正自己也经常隐瞒这样隐瞒那样,汤玉玮不至于立刻怀疑什么,怀疑也不会如何。慢慢地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切回归正常,汤玉玮就不会再怀疑什么了,她大可以顺着汤玉玮,她……

    就这样,就这样。

    为了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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