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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时就收藏的话,应该知道原本的标题是《魔女》,很普通的一个书名,我是打算写一个剑与魔法的故事,大概框架就是那种地下城的感觉,总之就是那种缝合怪,我当时兴冲冲地写了六七万字给我的朋友以及同样在写小说的好基友看,当然了,被泼了一头凉水。
大家的评价出奇的一致:不行,西方人名太多了,看的就累,我不怎么看西幻的,这怎么都六七万字了还没出新手村呢?爽点呢?爆点呢?你吸引读者的点在哪啊?都西幻了,怎么一点都不燃?
博人传都比你燃。
我的好基友无不忧伤地和我说:“我跟你说的这些问题其实你都知道,但是你就不改,这么多次了,你说你哪次改了?你既然都不听我的,为什么还要我来给你看文?”
然后我很认真地告诉她:“我是在综合我自己的想法后决定不听你的,不是说听都不听。”
我应该也说过,我永远是我小说的第一读者,如果我自己写出来不喜欢,那么读者喜不喜欢,关我什么事呢?虽然一般我写出来的东西,我怎么也不能称得上是满意就是了。
我是个很固执的人,在某些方面尤其是。
当时我拿那篇文去敲了我一个高中同学的企鹅,唉,其实我们很多年没联系过了,以前的交情基本上都是一起看书,她那时总会拿自己的生活费买书看,我因此蹭了她不少书看。我刚刚签约那阵子也找她看过文,她直接给我来了句:“你这写的什么玩意儿?”
我那时候确实写的很不是个玩意儿。
可以说,我其实没报太大期望,我只是想要她看到我的进步,就算还是垃圾吧,那也,是一堆比以前好一些的垃圾不是吗?我就是这么想的。
然后等来的就是当头一棒:“看完了……哦,我知道你这个序章就是结局吧,一般小说都喜欢这么写……”
我很震惊:“不是啊,你怎么会那么想?”而且我文档当时发过去还没15分钟,她是怎么看完的?就算三十年老书虫也没有那么快的。
然后我知道了,她是跳着看完的:“太枯燥了,看一会儿我就觉得自己要睡着了,感觉就像高中上历史课。”
我很喜欢历史课,我从来不知道她不喜欢历史课。好吧,重点也不在这儿,而是她说:“你这风格跟某某某很像啊,不过我不喜欢看她写的小说,你是打算成为她那样的作者吗?加油哦。”
“我已经很久都不看以前看的那些书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破防了,下班结束后我他妈哭了一路,最后回到租住的房子时,我跟朋友打语音电话,鬼记得当时我是什么样的心情,总之我就那样哭了三个多钟头。
有些东西就那样破碎消失了,嗯,也有可能从未存在过……时间一直都在流逝,我向来对时间流逝不敏感,现在才反应过来,应该还是我自己的错。
然后我就打算写这本了,《历史的皇冠》,嘛,你不是说我写的像是在上历史课吗?那我就写历史好了。
刚好那时候我的合同也要到期了,我总是和朋友干嚎:“我再也不要写百合小说了,再写我就是狗。”
说出来有点难堪,我在百合频道也算是混了很长一段时间了,结果还混成这样,有很多原因,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大概就是,我基本上没有好好结尾的小说。
最开始是涉世未深,就是一顿操作猛如虎,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嘛,写就写嘛,卡文就硬写嘛,然后就是,不行啊,反正也没人看,摆烂吧,快点结束也免得折磨,最后,不值得,不值得,这本书现在这种情况根本不值得好好写下去。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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