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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0(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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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杳既不喜欢在背后说人的坏话,也不喜欢听别人过多的讨论他人的是非。

    她们想说是她们的选择,她无权干预,但她听不听,就是自己的决定了。

    本着“别人的好坏与自己无关,能避则避”的原则,低头将有线耳机从全新的iPod上绕开,分别插进双耳中,提高音量,闭上双眼聆听Dia的《Goodbye》。

    「……sil pe mi mei ziyo so,高空中流露着悲伤,ji na on nal de li ban za gi da ji ne过往时光,耀眼过后又不存在……」

    那晚被骆霄吓到,不小心摔裂了手机,一直没修,也没换新的,寻思再将就着用一用,干脆等今年9月份开发布会上最新款的时候再换。

    却不知怎的。

    被心思单纯的沈菡初误以为是她家里亏待她,不给她换。

    于是。

    她背着她们三个,寒假期间偷偷出去打黑工。

    就为了还之前向秦决借的那500块钱,以及,给她买这个价格不算太高昂的iPod补作生日礼物。

    受苦受累了两个月不说,还差点儿被老板以童工欺负,故意压着她的工资不打算给她发。

    最后还是秦决找靳砚北才帮忙要到的。

    「……wu so do ki be ji a na,脸上在笑,心里在流泪,gwin ca nen cul a las nen de,本以为没事了……」

    ……

    靳砚北,靳砚北。

    怎么全世界都是靳砚北?

    不是说这个地球离了谁都能转吗?那为什么就是离不开靳砚北呢?

    无论说什么,最后都会绕到靳砚北身上。

    就很烦躁。

    「……do seing ga kei bo miyon,但仔细想想并不是的,ke ke a nin de ca ma on gos ga ta,不过是我佯装坚强罢了……」

    屠杳交替摇摆着双腿,裙摆不断在风中翻飞,皮肤白到没有血色,双目逐渐无神。

    短暂被沈菡初治愈了一瞬间的内心重又充斥满悲伤。

    令她感到从头到脚的窒息。

    她好像总是这样。

    小时侯明明很喜欢邻居家的那个漂亮哥哥,却总是莫名其妙的对他发脾气、无理取闹;长大以后明明很在意靳砚北这个不算朋友的朋友,但总是会明知故犯的惹他生气、别扭。

    明明是极度奢望亲密关系,渴望爱,可真当机会来临时,她又不会维系关系,不知该如何回应爱。

    反而是搞砸总有一套。

    不仅作走漂亮哥哥,又气跑靳砚北。

    她可真是个没用的废物。

    「……an niyong na e mo den sun kan del,再见了,过去的一切美好,ni ka is don na lel ki o gei,我会记得曾经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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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日子……」

    如果从这里跳下去就好了吧。

    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应该会死的很快,快到就是那么短短几秒钟的事情。

    而后,她就再也不会成为别人眼中的负担,不会再让家人不高兴,不会再惹别人生气,也不会再令自己难过。

    如果。

    她死掉就好了。

    如果。

    ……

    正凝神思索。

    身后冷不丁有人拽了拽她的衣角。

    眼皮颤了两下。

    迅速摘掉耳机,回头看,果然不是靳砚北。

    万般自嘲的勾唇笑笑。

    心想,如果来人是靳砚北,肯定会直接拎着她后衣领,霸道蛮横的把她从高台上拽下来,谑她闲的没事干来这装什么自由女神像。

    而不会像沈菡初这般,只是小心又讨好的揪她衣角。

    试图引起她的注意。

    “怎么了,小菡萏?”

    屠杳无声吁出一口郁气,逼着自己收拾好乱七八糟的情绪,拍拍身旁的空位,喊她一起坐上来,“这个时间点,你不上课吗?”

    沈菡初踌躇不安,水灵灵的清澈眸子中氤氲着类似于恐惧紧张的情绪,迟迟不敢往上坐。

    只是将微微轻颤的双手搭在高台边,刻意不去看远方,声线波澜道:

    “我…我们上…上体育课。”

    “你恐高啊?”

    屠杳立马听出她的不对劲儿来。

    “有一点点,”沈菡初闭眼深呼吸几口,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般定了定神,睁开眼,长呼出一口气,身形不稳的向前走,“但是我想试试。”

    她不容自己退缩的将双手扒在台缘,右腿膝盖弯曲着接触到冰冷的台面,忽如其来的冷意冻的她颤抖的更厉害。

    睫毛疯狂抖动,上半身也是。

    单薄削瘦的背部持续不断的诉说着恐惧。

    屠杳见她实在害怕,劝阻道:

    “别为太难自己。”

    沈菡初第一次没听劝。

    仍旧坚持着将身体支撑而起,然后顺利将左腿也一同放上去,整个人以一种无比狼狈的姿势瘫趴在高台上,闭着眼直打冷颤。

    “我扶你坐起来?”

    “我…我我我不要,”沈菡初已然褪去方才的英勇,怂到开始打结巴,脸颊侧对着天台内,始终不敢睁一下眼睛,表情都皱成一团,“那…那个我,我,就…就这样。”

    屠杳糟糕到不行的心情瞬间被她治愈。

    弯着眉眼开怀大笑。

    临近夏日的傍晚来的极为准时,湛蓝的天空不愿被一丝云彩染混,保持着原本的干净色调,迎接宛如惊鸿一笔的金阳。

    天台角落处细微的烟雾被嬉笑打闹的风卷走,换上瘙人鼻息的柳絮。

    屠杳张开五指想要抓眼前的柳絮,没抓到,将右侧的耳机塞回耳蜗,取下左耳的递给沈菡初。

    “要一起来听歌吗?”

    她说好,但不敢伸手接。

    生怕一松手自己就掉下去了。

    双臂撑着高台往她身边挪了挪,直到大腿外侧与她头顶的发丝还有几毫米距离处停下,扬手为她虚虚的塞上耳机。

    “你喜欢听谁的歌?”

    屠杳划拉着屏幕调歌,“我给你放。”

    “落逃玫瑰的。”

    “落逃玫瑰?”她没听过这个名字,在搜索框内搜索,“是歌手就叫这个吗?”

    “不是的,”沈菡初轻轻摇头,带动耳机线一晃一晃的,细微敲打在她的胸口处,“这是乐队的名字,主唱歌手叫施骋。”

    耳机线不算长。

    一个坐着,一个趴着,总有一边的容易掉。

    屠杳耳中的一半耳机因她甩动的动作快要掉下,她瞥了一眼足够宽敞的高台,边将耳机塞回去边提议道,“小菡萏,要不你还是坐起来吧。”

    “不…不不不不要,我不要。”

    沈菡初闻言,即刻害怕的扒紧高台边。

    “没事儿,”她将正在加载搜索结果的手机搁至身侧,双手扶她肩膀,“你别面朝外面坐,和我背靠背坐在里面,这样就不会害怕了,可以吗?”

    沈菡初一只眼眯着,一只眼偷偷睁开瞧她身后。

    大抵是看了看身后的景色,又用目光丈量了一下安全距离,思考半晌,确保自己足够安全后,才挪动自己的身体,决定一点一点往她背后爬。

    一阵伴随窸窣轻响的冗长安静后,屠杳终于感觉到一个止不住震颤的单薄后背小心翼翼的贴上她的肩胛。

    透过单薄的衣物向她传递温暖。

    她询问道,“感觉还好吗小菡萏?”

    “还好,”沈菡初的声音仍然有些细微的波动,但不再像先前那么剧烈,“这样,这样确实就不太害怕了。”

    屠杳轻笑,将耳机朝后递了过去。

    “你刚刚说那个主唱歌手叫什么?”

    “施骋,”她被她的话题挑起表达欲,用喋喋不休来掩盖自己的紧张,“那个,施是施舍的施,骋是驰骋的骋,他15岁跟朋友们组建了落逃玫瑰乐队,今年才刚刚18岁,就夺得了华语流行的最佳金曲奖,很厉害,对吧?”

    “我初中的时候就很爱听他的歌,感觉他的歌总有一种可以准确表达出内心想法的力量,很耐听,希望以后长大挣钱了能把他全部的专辑都买到,如果能有机会让他签个名就更好了,到时候,我一定会亲口对他说,我是真的很喜欢他。”

    “这还不简单?”

    屠杳没太当回事儿。

    别说买专辑求签名了,就是沈菡初想和他合照她都能轻而易举的帮她实现。

    “我有个朋友家里是开娱乐公司的,你想要什么到时候让他帮你弄到就是。”

    “别别别——”

    沈菡初急急忙忙的摆手,在意识到她看不见后骤然停止动作,摆也不是,收也不是的干僵在半空中,如同对理由的难以启齿:

    “——千万别,那么好的东西,可别被我糟蹋了,我怕……”

    怕她弟弟摔坏,怕她妈妈扔掉,怕她爸爸以此指责她不务正业,一天就知道乱花钱买些毫无用处的东西。

    也怕。

    她根本不配得到那么好的东西。

    “……算了,”她僵在半空中的手臂慢慢缩回,抿了抿干涩的嘴唇,腔低调落道,“还是等我以后自己挣了钱,能自己租房子住的时候再买吧。”

    屠杳大致也能猜到她隐下的后半句话语,没再多延续这个话题。

    换了一个:

    “马上就高二上半学期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应该是要分文理班的吧?”

    “想好学文还是学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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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她摇摇头,双手紧紧攥于大腿之上,“我想学理,但是我的物理化学成绩都很差,想考好的大学肯定要花不少钱补课,还不如学文,只要努力背一背就好了。”

    屠杳蹙眉,“你喜欢文科吗?”

    “不喜欢,”她毫不犹豫的否定道,“但是就算我不喜欢也改变不了什么,只要他们喜欢,他们觉得满意,就够了。”

    她不像他们,可以有无数条路选择。

    哪怕一条路走不通,也可以换另外一条路继续走。

    她的人生,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决定好了。

    小时候要忍让照顾弟弟,接受义务教育要选择花钱最少的科目,如果能考上好的、便宜点的大学或许还有机会去读,如果考不上就出去自己找工作,然后嫁给一个彩礼给的最多的男人,再用她全部的工资和彩礼给弟弟还车子和房子的贷款。

    如果好一点,嫁到的男人心疼她,她除了生孩子、做家务以外还能好过一点;

    但大部分情况都是嫁给一个根本不心疼她的老公,不仅要承受他的打骂,还要忍受他家里人的挑剔与指责,只因为他们给了她高价彩礼,所以她活该伺候他们。

    一直到老,或许她都没办法做一天真正的自己,为自己活一次。

    屠杳多少能感同身受她话语中饱含的无奈。

    也因此,更想要拉她一把。

    “志愿是你自己填,人生也是你自己的,与其选择没有百分百把握的不喜欢的事情,那为什么不选自己喜欢的事情,然后用热爱去拼搏一把呢?”

    “因为热爱真的抵不了万难,”

    沈菡初垂头,一截白皙而脆弱的脖颈暴露在风中,微微叹气,“现实永远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残酷许多,许多许多。”

    其实她在碰到她们之前就已经认命了。

    她觉得人嘛,这辈子最差也不过就是死掉,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了,只要还活着,就已经是上天眷顾。

    所以哪怕被欺负,所以哪怕被亏待,她咬咬牙也是可以熬的过去的。

    但是在遇到她们之后,她便不愿意再信命了。

    一边是想要负隅顽抗的灵魂,一边是备受指使折磨的□□,一边是恨不得早日挣脱束缚的精神,一边是无能为力的现状,令她整日痛苦不堪。

    已经感受过屠杳的友情,秦决的爱情,靳砚北的尊重,再让她猛然间全都失去,重新回到之前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中,那她根本就无法接受。

    如果那一天一定要到来,那么她宁愿一死了之。

    “小菡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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