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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殿下都大发善心了,奴自然听命。”

    衣衫尽除,长发散开,铜手也被拆下来置在一边。

    这只铜手毕竟是人工所制,好比桥梁堤坝也要定期检修,哪能一劳永逸。

    之前温如酒也说她腕痛发作频繁或许是什么零件出现问题,经偃师堂的师傅检查后确是这样,但彻底修好要花不少时间,沈知蕴便不同意。她近年事务繁忙,少有独处时间,所以宁愿忍受痛苦,也不愿在人前暴露残缺。

    “我说过许多次,你私下怎么还是在我面前称奴?”沈知蕴叹息一声,“你是看着我长大的,与他们不同,否则我沐浴也不会叫你进来伺候了。”

    她得卫静漪亲自教导,素有其几分神采,从小便稳重老成,甚少对谁这般推心置腹,余婉晓得她是因着饮酒才有些藏不住话,言语也比平时随意。

    “是啊,我是看着殿下长大的,我被选到殿下身边伺候时还年轻,可转眼间我已生出许多白发,殿下却还正值盛年,真好,真好……”

    余婉这口吻说不出的古怪,沈知蕴回头看去,见她揉着眼角,面庞被雾气遮得朦朦胧胧。

    “这些獠女手里没个轻重,药粉香粉都撒得太多,连着热气一道烘上来,熏着眼了。”余婉挂着泪痕,轻松一笑。

    药粉是余婉请温如酒开的方子,可以温养身子,香粉是沈知蕴惯用的檀木冷香碾磨而成。

    沈知蕴目光驻留片刻,试图从她脸上找出什么不对劲来,但都没有,便暂时按下疑问转过头去,听得余婉问道:“殿下的兔子灯是为般般买的罢?说起来,殿下何以对般般这么好呢?”

    “因为……算上你,她是第三个见过我残缺却不嫌弃之人。”沈知蕴换个姿势靠着浴桶,沾过水的肌肤在烛灯映照下透出一股瓷器般的雪白,鬓发湿贴在颊边的弧度都似天成,慵懒冷艳,不忍亵视。

    没算卫静漪,因为在斩断沈知蕴手腕不久,她便自缢而亡。

    也没算温如酒,因为这人醉心毒医两道,再腌臜可怖的躯体在她眼中也跟用来试针的铜人没两样。

    沈知蕴稍稍仰颈,眼中浮现回忆之色:“那还是在虞山行宫时,般般不是与人逞凶斗殴晕倒了么?为不受那几个少年搅扰,我将她接到我的宫室休养,那时我仍在适应这只铜手,并不是时时戴着,也因着整日闭门不出而放下戒心。”

    “有一日,我不知不觉伏案入睡,再醒来时却发现有人握着那只丑陋不堪的手腕……”她似乎有些痛苦,深深地呼吸几口,才继续道,“我又惊又怯,并未认人,直接一掌狠狠掴过去,般般被掼到地上咳了几口血沫,不敢应声,不晓得我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铜手并不是榫卯似的嵌进肢体中,偃师堂用了一种叫做浮茸的活体来解决与神经脉络相连的问题。浮茸通常漂浮在水中,如死物般动也不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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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碰触到血肉,这些小伞似的东西便会即刻兴奋地追逐着上下浮动。

    偃师堂消除了浮茸吸食血肉的特性,保存其对血肉的欲念,又不晓得用什么法子将其一分为二,头部附着在沈知蕴的腕间,尾部藏在铜手中,两者相合便使得手部经络紧紧黏连。

    就好比现在,沈知蕴已拆去铜手,断腕上却依旧有无数条线型银光忽明忽暗,那是浮茸在叫嚣着渴望着另一半生命。这些银线几乎贯穿她整只左臂,只是愈至肩处愈是稀疏黯淡。

    此情此景,美丽又吊诡。

    沈知蕴想起那日,竟觉得有异曲同工之处。

    般般解释说殿中炭火燃得太旺,见到殿下额间鬓角都在冒汗,趴着睡也不安生,她便端来一盆水擦拭,想服侍殿下去榻上安睡。

    沈知蕴不言不语地看着她,般般左脸浮肿,掌印清晰可见,她跪在地上不敢乱动,听见殿下自嘲似的一笑,哑声问她:“你见我生着这样一只手,不觉得难看么?”

    “难看?”般般抹去嘴边的血,想也不想便道,“是因为与常人殊异才觉得难看罢,看习惯便好。”

    她脸肿得厉害,笑也得扯着嘴角来笑,还疼得抽了口气,断断续续地说:“就像我,他们都骂我是棺生子,说我天煞孤星,可我也是父母所生,只不过生时恰好母亲咽气,有这一点殊异罢了。”

    其时的般般还是原本的模样,她穿着药童的服饰,梳着药童的发髻,五官平平,几无可取之处,唯独一双眼睛亮得慑人。

    沈知蕴惨白着脸,看着这样一双眼睛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不知怎么居然很是恐慌。天潢贵胄如何,两朝公主又如何,她觉得自己这一刻好似被般般真率直白的眼睛剥尽了衣服,她不敢向自己光秃秃的左手分去一眼,掩耳盗铃般将它藏至湿热的帕子底下。

    般般膝行着过来,像后来许多次跪在她的殿下身边那样,抬眼道:“殿下不嫌我这样命薄之人脏了您的屋子,我自然也不会嫌您……您是这么好看的人。”

    这一瞬间,巨大的荒谬感好似沾水的草纸,一张又一张湿敷在脸上,口鼻都被遮住,沈知蕴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们一个主子,一个属下,一个披罗戴翠,一个粗布麻衣,一个形貌昳丽,一个长相普通……明明是云泥之别,她不懂,她怎么会觉得自己与般般似乎早该这样亲密无间地相处。

    沈知蕴僵坐原地,木然地向般般垂去目光,当看清她在做什么时,脑中有根无形之弦忽然烧断,手快过脑地制住她掀开湿帕的举动,眉头拧紧,呼吸紊乱地冷喝一声:“滚——”

    却到底是迟了一步,般般已握住她残缺的手腕,欲为她继续擦拭。

    附着在断腕的浮茸虽然失去一半活性,却对活人的血肉有着天生的痴迷,般般指尖轻触的瞬间,它们便在肌理之下苏醒过来,银鱼争相浮出水面似的涌上去,再度如蠕虫般朝少女柔软的掌心拱动,酥酥痒痒……

    般般很好奇,却没有问,她低头专注地擦拭殿下的两只手,又拧干帕子,挺起腰身,还要擦拭头面,却被殿下冰冷的眼神锥得不敢动弹。

    上位者的威压又岂是好受的?

    她放下帕子,双手垂落腿边,乖巧地跪着,头也不抬,一副等候发落的模样。

    “既然可以下床肆意走动,足见伤已痊愈。”白玉般的指节轻叩桌案,沈知蕴垂眸作思忖状,其实只是掩饰自己几乎无处可藏的慌乱,“今日之事算你自作主张,自去领二十鞭,不准再踏入此地。”

    言罢,别开脸不去看她,眉目间有些许烦躁,好像自己也觉得这道鞭罚判得莫名其妙。

    般般倒是没有什么怨言,欣然接受殿下对她的处罚,拾掇好残局便慢慢退下。

    殿中终于空无一人,沈知蕴这才抬起左腕看了又看,着魔发疯的浮茸在片刻前已然退潮,那些雀跃的银光又坠入死寂。

    自从五指削断,她的这截腕子唯有装入铜手会得几分生机,这种被剧烈唤醒的情况少之又少,同铜手运作时的血脉畅通又不大一样,般般的擦拭不在腕部,也不在指间,似乎去往更深处……以致她当时沉湎其间,竟忘记阻止。

    沈知蕴在寝殿独坐一会儿,瞒着余婉前往浴池。她屏退所有侍从,在屏风后除去衣服,将脏衣掷入桶中,往亵裤瞥去一眼,慌得立即收回目光,面颈很快漫上一层血色。她只以为是自己年轻气盛,心性不定,所以后来常常诵读道经佛典。

    卫静漪不喜敦伦,她于此事从未正经受教,便不晓得原来自己已在不经意间被般般用一盆清水,一匹湿帕,一双温暖的手,轻轻地叩开心中那道名为人欲之门。

    ……

    沈知蕴说一半,略一半,只让余婉明白个大概。

    听完这些,余婉已辨不清心里究竟是何感觉,她脸色几度变化,再开口时却还能保持镇定,话题一转,问起沈知蕴衣服上的血迹是怎么回事。

    “唔,是那窦刺史。”

    崔庸服罪后,赴任的新刺史是个心系百姓却对国愚忠之人,明知朝廷拿洛州当作筹码,治下俨然沦为前朝死灰复燃的温床,却不愿被收买,也不肯抛弃一州民政除冠而去。这几年间,他一面恪尽职守,一面又常常面刺二殿下不臣之过。

    也不怕自己处境尴尬,言辞稍有不慎便人头落地,根本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今夜,座上宾客尽是新朝班底,有前朝遗臣,也有归顺之人。这姓窦的刺史举杯出列,痛斥沈知蕴妄图颠覆三纲五常,枉为人臣,他见上首女子神态自如,丝毫不受自己影响更是恼怒,掷去酒杯,夺刀便朝她刺去。

    “洛州城既然已经保住,我无愧于心,更对得起朝廷百姓,这刺史之位迟早要被汝等贼子架空,何不如拼了这身老命!”

    席间有护卫更有武将,他自是蚍蜉撼树,刀未近身便琤然落地,自己也身首异处,才溅落沈知蕴这一身鲜血。

    “迂腐不堪,说这些胡言乱语,什么君不君臣不臣的,殿下只不过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沈知蕴但笑不语。

    从浴房出来,沈知蕴叫余婉回去休息,不必跟着,她自己提着兔子灯去找般般。

    庄晏宁醒来以后也去找过她,听奴仆说她在洗浴,便先回房等着。

    久等不来,庄晏宁又心急如焚地踏出房门,恰好沈知蕴的身影从转角拐了过来,她的目光都被她手中旋转的兔子灯所吸引,一阵小跑过去,蹲下来托腮细看,脸上堆满笑意。

    见她果真喜欢,沈知蕴垂眼温柔一笑。

    兔子灯再好也总有看腻的时候,庄晏宁突然蹦起来春燕啄泥似的照着沈知蕴侧脸亲了一下。

    几年前离开长安时,作为利益交换,沈知蕴带走了一些属僚,这其中便有庄晏宁,她们相处时日变多,关系也不似从前不冷不热了。

    “咳,无形无状。”沈知蕴轻斥,却齿间含笑,脚步后移,借夜色遮去自己微微发热的耳廓。

    她们有说有笑地向屋内走去,庄晏宁捉住沈知蕴手腕一看,奇道:“殿下,我上次见到就想问来着,您这处几时长了个疤?”

    沈知蕴翻转手腕看了几眼,不甚在意:“疤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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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大像,之前还比较小,这几日却慢慢有了花的形状,或许是什么时候磕碰到的淤痕。”

    庑廊外面的树丛中冒出一个女人身影,却是方才自行回房的余婉,她看着两人渐渐消失在视线中,握拳又松开,随即决然离去。

    第94章 毒杀 ◇

    建宁四年初, 春寒料峭,乌伤遣使请求大绥于玉瑟城议和。

    这时的洛州城才送走一场飘如柳絮的春雪,院中桃柳有几分春意漫上枝头, 候鸟南归。

    “哈哈哈——殿下如今也算尝得窥见天机的甜头了。”说话者长发束辫垂在身后,腰间挂着张白底彩绘的狐狸面具, 灰白的双眼中瞳仁细小,正是之前在黟永猎场来去无踪的黑衣人。

    大绥开国皇帝从前是齐朝将臣, 因受君主猜忌被逼走上反路。其时沧海横流, 政权土崩瓦解, 各地愤而起事者多如牛毛,他之所以在这场逐鹿中脱颖而出,封禅泰山,除开天时地利人和外, 也离不得身负玄眼的玉台卿相助。

    沈知蕴淡笑不语。

    齐朝与绥朝各有国史, 如果将两者拿来比较的话不难发现, 即便同一史事, 却在字里行间透露出微妙差异,谓之春秋笔法。史官立场不同, 文过饰非也不足为奇,但她恰好就是两边国史都读过学过之人,所以晓得李氏玄眼那点影响只不过是顺水行舟。

    皇帝荒淫无道, 贪官腐吏层出不穷, 百姓被压榨得无命可活……值此颓期,没有大绥,也自有其他王朝取而代之。而当时的李氏府君出山择主, 又身负异能, 注定得享从龙之功。

    月满则亏, 水满则溢,这是大道运行的法则,生命不过数百年的国家又如何能免之?如果不是披肝沥胆的朝臣痛下决断,抛弃所谓的祖宗基业,护持幼主南下宜州,齐朝早化作历史微尘。

    但如今的绥朝当真走上齐朝老路了么?

    沈知蕴其实没有把握。沈令仪藏锋避险却依旧被卷入夺嫡之战的那些年,她虽身在行宫,耳目却已伸至朝廷。她晓得这个妹妹不可小觑,所以开战以来,她一直保留底牌,留存实力,能够这么快逼退乌伤铁骑,她面前这位花猗功劳不小。

    “当初在虞山脚下救得狐仙,也算冥冥之中的缘分,眼下约期已满,狐仙自可决定去留。”沈知蕴合掌一击,余婉自珠帘后面走出,将手中锦盒呈于案上。

    这锦盒做工精致,金银相错的嵌丝工艺,最玄妙的却是底部中空,其中置有一块冰冷彻骨的寒石,纵然是溽暑酷夏,蔬菜瓜果盛于其间也可保持新鲜,旬日不腐。

    “雪域佛心果生于极寒之地,千年一株,长成不易,采摘困难,如约赠予狐仙,还望此物可治愈你的眼疾。”

    沈知蕴在用人之前会探其底细,但她始终摸不清花猗虚实,想来是受凡人之力所限,她也不强求,在发现花猗对人间诸事毫无兴趣,乐得游离在外时,便稍微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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