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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0-50(第2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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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但如果牵扯到那个人的话,宋央一定会有反应。

    “在难过大导师批评你?”沈簌问——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想到cp名“小(枭)苏(簌)打”

    太困了,想写的部分还没写到(关于小苏打一起洗澡澡,呲溜),留到后面吧,中秋快乐~

    第四十二章

    宋央仍没吭声。但沈簌看到他睫毛颤动两下,嘴唇抿起,抓着栏杆的手也缓慢收紧。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然不言而喻。

    残阳如血,沈簌背对着夕阳,手肘撑在栏杆上。

    他换了一身洁白单薄的衬衣,有些透,隐约可以窥见底下漂亮的蝴蝶骨微微拱起,带着寒意的轻风吹过卷起一角衣袂蹁跹。

    长而翘的睫毛被金光点缀,犹如洒了一片金箔,侧颜精致柔和,几乎与身后夕阳融合在一起。对方倚靠在那儿,明明只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却给宋央一种强烈的生疏感。

    宋央恍然发现,沈簌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看,远看好看,近看更好看。不做表情的时候安静得清冷,一笑起来,疏离感褪去立马变得鲜活起来。

    人也瘦,却不是干瘦那种,是有流畅的肌肉线条的,宋央进节目后靠节食瘦了十几斤,掉的大部分都是肌肉,他一直很羡慕沈簌的脸和身材。

    难怪大导师会特别看重沈簌,长着这样一张脸,就是宋央自己也忍不住想天天看,看不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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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导师不是刻意针对你,他就是那个样子的啦,凶巴巴的,你与其在这儿跟自己生气,不如好好努力一把让他心服口服。”

    宋央一开始并没打算要回答,他本来就是很闷的性子,换作谁问他他都不可能吭声。

    可他望着沈簌侧颜半晌,心跳如鼓,居然鬼使神差地开了口:“我,做不到的。”

    “是我自己没有跳好,大导师他批评我是应该的,而且我本来就不太适合唱跳圈,人际关系也处理不好,我已经努力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还是做不好。”

    “你认为你不适合唱跳圈?”沈簌的声线很温和。

    宋央嗯了声,沈簌问他那为什么还要来参加这个选秀节目,宋央说是公司安排的,他其实在初舞台结束后就想退赛的,他接受不了寝室生活,觉得和人相处在同一个环境生活太难了。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查荼也在,和查荼相处简直难受得他喘不过气来,宋央觉得,查荼太盛气凌人了,他不想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但是除了查荼,也没人愿意跟他相处。

    如果不是在得知大导师是他偶像傅灼枭后,他一定会忍受不了退赛。

    “可能因为我性格太无趣,不好玩,没人愿意和我玩吧。”宋央道。

    “没有吧,我怎么觉得你还挺好玩的。”见宋央一脸诧异地望过来,沈簌莞尔,“你仿妆化的很不错。”

    如果不是语气平和,宋央都要怀疑沈簌是故意这么说的,暗嘲他模仿对方的这个行为。当然,他觉得自己也确实活该被嘲。

    “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想问问你为什么这么做?你本身长的很好看啊。”

    宋央应当不会是为了人气,他若是为了人气,第一二名的司尧和薛义旸人气比他更高,也没见得宋央模仿他俩。

    原著里宋央模仿的对象一直是查荼。

    宋央支支吾吾地表示他一公是大导师队伍里的,他觉得大导师人很好,是他最喜欢的导师,一公训练时有大导师在,他们队伍气氛也很好,可是都没见得有谁真正走入大导师内心过。

    他觉得大导师最看重的人是沈簌,最喜欢的人也是沈簌,而喜欢的原因多半是因为脸,沈簌长在了傅灼枭的审美之上。

    ——宋央也喜欢傅灼枭,他想成为傅灼枭喜欢的人,所以他模仿自己。

    这是沈簌从宋央磕磕绊绊说了一大堆的话里理解并摘录出来的重点。以宋央的性子,当然不可能坦明地说喜欢傅灼枭,但意思也差不多了。

    宋央为什么会觉得傅灼枭喜欢自己?沈簌有些摸不着头脑,同时又想到另外一件事,原著里宋央模仿查荼,也是因为他觉得傅灼枭喜欢查荼

    傅灼枭喜欢过查荼,这两人也注定会在一起。

    沈簌忽然吸了下鼻子,心想应该是自己穿少了,还没开春的季节天气还是有些冷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有些难受。

    “哦,那你要不要放弃喜欢傅灼枭?”

    话脱口而出,不止宋央,连沈簌自己也愣了。

    他还没忘记自己过来的目的。

    他之所以来找宋央谈话,不是为了薛义旸的舞台吗?他跟薛义旸这次虽然是对手,但他把薛义旸当朋友,他更想靠实力赢过对方,而不是眼睁睁看着A组对内闹矛盾,在舞台上分崩离析,从而白捡这个便宜。

    但是扯着扯着,怎么就扯到让宋央不要继续喜欢傅灼枭了?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沈簌刚想让宋央不要误会,因为傅灼枭不会喜欢他,也不会喜欢自己。他想告诉宋央傅灼枭以后会喜欢查荼的,因为都是命中注定的,然而话说一半就被宋央打断道:

    “我不会放弃的。”

    宋央回答地小心翼翼,却意外很坚定,“我知道大导师注定不会回应我,不会喜欢我,可我也想试试看。喜欢一个人就是自私的,如果不努力试一下,我怕我会后悔一辈子。”

    “我想等总决赛夜结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被拒绝也没关系,至少我把心意传达到了。”

    “我想拼一次,也想跟你公平公正地争一回。”

    这估计是宋央活了二十年说过最多话的一天,他话说完,整张脸都红透了。明明模仿沈簌的是他,明明知道模仿了都不及沈簌十分之一好看,但他说,他想拼一次。

    夕阳一点点西下,没过多时只剩下残存的余晖。暖橙色的光芒穿过薄雾浓云照在沈簌的脸上,沈簌想:

    宋央明知道希望渺茫,也想跟自己争一次。

    那么自己,能不能也跟书中命运再争一回?

    刚穿书那会儿,他不是为了保命已经争过了吗,还争赢了。

    那他能不能再试着争赢主角受?

    沈簌不知道。他还纠结着。

    傅灼枭对他是什么样的感觉他不清楚,他说的是“想不想复合”——他没明说喜欢自己。

    任何事情沈簌都不想做吃亏的那个,感情上亦是。沈簌自认从傅灼枭那得不到安全感,他既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认真的,也不知道自己对傅灼枭到底是什么感觉。

    说不喜欢吧,可傅灼枭最近总做令他脸红心跳的事。

    说喜欢吧,他以前被朋友诓去看片时会脸红,看恐怖片时也会心跳加速,这种反应好像挺正常的。

    沈簌不明白对一个人脸红心跳,是不是就是喜欢-

    沈簌和宋央一起下的露天阳台,他们走的台阶,这点时间能聊很多。沈簌对宋央说薛义旸就是看着凶了点,其实也是很好的一个人,让宋央不用怕他,有什么只管说,薛义旸不会揍人的。

    宋央大概也因为跟沈簌聊过傅灼枭的事,渐渐的对他敞开了心扉,点点头说好。

    沈簌对宋央好感不起来,如果不是因为薛义旸他不会找宋央谈,不过也没到厌恶的地步就是了。摄像机在这时出现,沈簌怕跟宋央待在一起冷场被营销号拿去做大做文章又写些有的没的,他故意找了个话题,夸宋央发质超好,在哪家理发店做的,有机会他也想去。

    宋央没沈簌那么多心思,兴致勃勃地跟他分享店铺。跟沈簌相处比跟查荼相处不知道舒服多少倍。因为前者总会夸他的好。

    难怪现在林轲的跟初舞台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不一样的不是外表,而是气质和给人的感觉,比之前自信多了。自信的人最好看。

    【大师球捕捉两枚一同下楼的小可爱~!】

    【哇哇哇沈簌什么时候跟宋央感情这么好?这两人站一起乍看起来真的好像双胞胎好养眼啊哇咔咔】

    【前面的小小年纪就把视网膜捐了?明显沈簌更好看,宋央模仿怪一个。】

    【我说的是乍看起来!乍看起来!当然簌簌更好看啊,簌簌好善良哦,宋央可是对面组的啊】

    【白莲花沈簌。】

    【白个锤子,沈簌帮宋央稳定心态怎么了,别说沈簌心地就是好,薛义旸还和沈簌关系好是他的室友呢。你很要好的朋友要是当着你的面遇到麻烦很难过,你会无动于衷?】

    【人美心善沈簌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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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都给老子投起来!总决赛咱们簌簌不拿C位意难平!】

    这一段播出后,沈簌和宋央双双出现在热搜。

    继沈簌洗白后就很少出现过“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类似词眼,如今又一tag冠在他头上——“表里如一”。

    这下不只是追节目的秀粉们,许多圈外人士和路人都从新的节目中了解到这个靠着长相频频出圈的男生。人家不只是外表好看,心地也好,在人性普遍冷漠的圈子里树立良好的榜样。一夜之间,

    沈簌微博涨粉数万,投票通道接连二三卡顿。

    无奈之下,许多大公司只能联合起来防爆,并雇佣水军,试图将沈簌人气下压。

    【说C位出道的太扯了,二公都还没出来呢,沈簌粉丝等着翻车吧,你家蒸煮就是个风格单一有勇无谋的花瓶!】

    【白莲花!破花瓶!】

    【说得对!】

    【垃圾水军对尼们玛,眼红,赤.裸裸的眼红!】

    一方是万物的资本家,一方是真实的死忠粉秀粉路人粉。双方争执不休,最后靠傅灼枭最新发布的一条微博,这场资本和民主之间的博弈才无限趋近于尾声,话题热度被顺势扭转——

    上一条微博时间是半年前,是公司用的他微博给电影做宣传。

    除了删掉的那几条,傅灼枭已经很久没有更新过微博了。

    最新微博没有艾特,没有词条,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和一张猫咪的配图:

    曼基康矮脚猫,品种应是金渐层,一身柔软的金色毛发,瞳色被修图软件P成了金色。看背景地点是某幢大楼里办公室,傅灼枭手有出镜,正在揉趴办公桌上昏昏欲睡的猫咪的脑袋。

    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傅:我喜欢的能是猫吗?

    第四十三章

    从巍然屹立的大厦落地窗俯瞰下去,万家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在城市繁华的夜灯中行驶。

    办公室里光线昏暗,笔记本电脑屏幕的蓝色亮光落在傅灼枭眉眼,眼底浮动着柔和而朦胧的情绪。

    他将金渐层抱到膝盖上,手轻柔抚摸怀里猫咪的脑袋。

    金渐层取名叫“麻团”,是傅灼枭生父傅彦霆养在别墅院子里的,平时由保姆照顾,如今也快满一岁了,可或许是品种原因,还跟几个月的时候一般大,听保姆说只要不吃肥,以后体型都不会再怎么变。

    傅灼枭很少回一趟家,他不喜欢小动物。

    麻团不怕生粘人得很,每次傅灼枭路过院子时被扒拉裤脚,他都想当做视而不见,这种脆弱禁不起折腾的小生命看着就烦,一不谨慎很容易踩死。

    于是每每不是叫保姆张姨赶紧把这小东西捏走,就是自己动手捏起猫后颈皮往笼子里丢,等他走了后让张姨给它“解禁”。

    然而这次他回家取公司文件,莫名跟院子里扒拉狗尾巴草的麻团对上了眼。

    那身金白相间的毛发,那对圆不溜秋的眼睛,直勾勾地望过来的时候,让傅灼枭不由自主想到一个人。

    出门前,他将麻团一把提溜起拎上车。

    八点会议刚结束,此时麻团躺在膝盖上呼呼大睡,小小的软趴趴一只,非常可爱。连带着傅灼枭每次回到傅氏集团心生的烦躁也不见踪迹。

    萧云海是傅彦霆的私人秘书兼助理,推门进来后看到这一幕都愣了。他从没见过大少爷这副神情,哪怕只有短短一瞬间。

    他敲了两下门。

    “进来。”

    萧云海将一叠文件递上办公桌,开始举目纲张地汇报工作事宜。

    傅灼枭对这些不感兴趣,他这些年一直混迹演艺圈,很少插手傅氏集团事务,却不代表着他好糊弄。

    不然也不会有能力将自己那利欲熏心最终走向歧途的继母亲手送进局子里。

    “你说,等老爷子死后,他所持有的股权会不会全到傅涟手里?”

    傅涟是老爷子跟他继母的儿子,今年堪堪满二十岁,嘴巴特别甜,处理公司事务的能力和手段等方面虽不及傅灼枭,但胜在年轻可以培养,傅彦霆身体还康健的时候特宠傅涟。

    比他这个前妻所生之子,不知宠爱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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