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阿备因此确信,这位黑皮少年也是一块璞玉。现在虽然有些瑕疵,但只要稍加打磨,未来必然会大放异彩!
阿备无奈地看了黑皮少年一眼,笑着将长矛归还了。
“备决定了,打开阵型,放那献头之人来见。”阿备重新回到主位,做出了最终的决断。
高诱忍不住劝道:“府君,此事确实风险极大。不如再缓一缓,多考虑考虑?”
阿备摆手笑道:“农夫种下庄稼之后,并不能保证每年都丰收。那么,农夫能因此就不再种庄家了吗?猎户进山之后,并不能保证每次都能猎到东西。那么,猎户能因此就不再进山打猎了吗?
这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有失败的风险,但人们不能因为畏惧风险而什么也不做。
备知道面见献头之人可能会遭到行刺。但既然备想要那冯树的头颅,自然就要承担着其中的风险。
如果遇见这么点小事就畏畏缩缩、裹足不前,那备也不用继续前往玄菟郡当太守了!”
承担风险,坚持做事——或许是世界上最简单易懂的道理之一了。但当人们真的面对风险和抉择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勇敢地站出来,坚定地做出选择、无畏地直面风险?
面对危及性命的灵魂拷问,逃避、退缩,甚至是将眼睛闭上假装看不见——这才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就如同现在,在这涿县外的野地里站着的高诱、屯长、红脸壮汉……他们有的智计过人、有的经验老道、有的勇武非常——这些人虽然不是顶尖的公卿权贵,但也算得上是人中龙凤了,但依旧不敢放那小小的一人一马通过阵型。
阿备的这一番话虽然简单,却将道理说透了,将人心摸清了。更难得的是,他绝不是仅仅用嘴巴说了一些文字、一点空谈,而是确实用自己的身体做好了迎接腥风血雨的准备。而且不仅仅是这一次,更是往后的千千万万次。
阿备站在主位上。他还是少年的身量,高挑中带着几分清瘦。北方的风带着凛冽的气息迎面吹来,撩起了他长长的衣摆,就像是战场上被托举起来的染血的旗帜。他的模样虽然还带着点少年的稚嫩,但在场的人无不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坚韧和强大。众人明白,哪怕面前是尸山血海,他依旧会一往无前!
一时之间,众人心中情绪翻涌,又是羞愧、又是敬佩、又是仰慕……羞愧于自己的懦弱踟蹰,敬佩于刘备的果敢勇毅,仰慕于刘备的心口如一。
此时此刻,阿备虽然不是众人之中年龄最长、势力最大的,却成为了所有人心里最敬重的首领。
红脸壮汉大笑拜服:“某愿为府君护卫,必不叫小人伤害府君半分毫毛!”说完,也不等回话,便大踏步地走到了刘备身边,举着寒光四溢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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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刀,神色肃穆地挺立在那里。
“好好好!俺也要来!”黑皮少年也大笑起来,举着长矛站到了刘备的另一侧。结实的长矛柄铛地一声扣在地上,便有无形的杀意慢慢散出。
两人一片赤子之心,就这样这一左一右地站在刘备身侧,倒真像是两个忠贞不二的门神。
阿备忍不住以拳抵唇,轻轻的笑了一下,便是默认了他们的行动。
随后,兵士们的阵型打开,让出一条道路。献头之人下马步行到刘备面前,单膝跪地,举着手里的布包道:“冯树首级在此,特来献于刘府君!”
有机灵的兵士接过布包,递到刘备的面前。
阿备打开布包看了,果然是冯树的首级。他转头看向跪着的献头之人,问道:“看你的打扮,应该是太平道弟子。你为何还要将冯树的首级献给本府呢?”
献头并不仅仅是献头这一个动作这么简单。
首先一点,被献头的人大概率是死后被人割下了头颅。那么这个人是被谁杀的?这颗头又是被谁割了的呢?排除那些身份高贵,有手下代替办事的贵人,那么大概率就是献头之人。
冯树是大贤良师张角的亲传弟子,在太平道里地位尊贵。这个这个献头之人明明是太平道的弟子,却还是亲手杀死了冯树还割下了他的头颅——这其中的缘由,不由得不引人多想。
换句话说,这个献头之人为什么要背叛自己的旧主,一定是要问个清楚的。这决定了阿备接下来对献头之人的态度和处理方式。
“刘府君!”那献头之人忽然颤巍巍地唤了一声刘备,语气中似乎有些哽咽。他用力地擦了擦满是血污的面庞,抬起头来,“刘府君可还认得在下?”
阿备仔细地瞧了半晌,忍不住惊道:“你竟然是秦家阿孝!”
没错,献头之人正是当日被阿备在青州救下的秦老伯的儿子秦孝!
【作者有话说】
还有人记得秦孝吗?
第54章 竟然还有这种隐藏剧情!
见献头之人似乎是刘备的故人, 一直高度戒备的红脸壮汉和黑皮少年不由地松了口气。其他人见状,也都放松了下来。
秦孝从地上站起来,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原来, 秦孝在青州陪着父亲治病时,突然被刘德然叫到一旁,问他愿不愿做间谍, 为刘备办事。秦孝深深感动于刘备救父之恩, 只愁没有报答的机会,当即就答应了。
在治病的这几日里,秦孝大概了解了刘备和太平道结仇的事情,于是自告奋勇利用自己多年太平道信徒的机会, 进入到太平道内部, 找机会帮助刘备。
也是秦孝运气好, 他刚到冀州不久,就遇上冯树追杀刘备的事情,还被编入了冯树麾下, 因此一路跟着冯树来到了幽州涿县。
冯树要杀刘备, 秦孝自然是做做样子, 出工不出力。但冯树重伤逃走之后,秦孝立刻抓住机会, 杀死冯树, 割下他的头颅来献给刘备。
阿备听完整件事的始末之后, 大为惊叹。
他完全没想到, 竟然还有这种隐藏剧情!
他一面对着刘德然不住赞叹:“我当初让你去试一试,没想到你竟然试出了这么大的一件事!你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呀!”
刘德然笑道:“我能干出这么件大事来, 还是要归功于府君教得好。要不然, 我连怎样用间都不知道呢!”
阿备用手指指了指刘德然, 但笑不语。转过头来,他又忍不住对秦孝埋怨道:“行间之事,实在是太过危险。刚刚两方对战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你岂不是要白白送了性命?”
秦孝知道,刘备虽然语气是在埋怨,但内心里是在关怀。他的心里,有着刚刚为恩人办成一件大事的激动,更多的是被恩人万千关爱的感动。
秦孝的鼻头一酸,动情地道:“刘府君救了在下父亲,便于在下有大恩。在下只怕身份微末、才能不足,不能够报答刘府君的恩情,哪里还将区区性命放在心上?”说完,秦孝叩首跪拜。
阿备赶紧将秦孝扶起来,吩咐人先回涿县办下酒宴。他要好好地与众人庆功一番,更要给秦孝接风洗尘、大大赏赐。
秦孝连忙拱手推辞:“府君,冯树虽然已死,但太平道未除。府君身上的危险,仍然尚未解除。府君的庆功宴虽好,但请恕在下无法参加。还请府君先让在下离开。”
“你这次离开,还要回太平道吗?”阿备看出了秦孝的心思,忍不住担忧起来,“你今日杀冯树、献头颅,只怕间者的身份已经暴露。即使你的身份没有暴露,冯树既然已经死了,你恐怕也会受到牵连惩处。无论如何,你在太平道里已经不安全了。不如借此机会离开太平道,留在本府身边吧?”
秦孝自信满满:“在下心中已有道理。府君放心,在下必定能全身而退。”
阿备作为穿越人士,是典型的理科生思维——不见证据不点头。秦孝只有一个大“道理”,完全没有具有可行性、可实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详细计划,阿备怎么会认同他能“全身而退”呢?更何况,在他的脑海中,太平道就是虎狼窝,秦孝就是个小白兔。那小白兔掉进虎狼窝还能有命吗?必定是没有的!
因此,阿备连连摆手:“不可不可!人命关天,行事岂可如此儿戏?”
秦孝一愣,心中忍不住涌出一股温暖的感动。
在他的印象中,高高在上的官吏贵人们从来都看不起他们这些没有身份的人的——不,更为准确的说,在那些官吏贵人们的眼中,他们这些百姓是缴纳税款的移动钱币、是提供劳力的血肉工具、是上阵打仗的会喘气的兵器……他们可以是很多很多的东西,但唯独不是一个应该被关切被尊重的人。
但是刘备是不一样的。
刘府君会将珍贵的石蜜化成浓浓的甜水,送给濒死的普通老人;会花费高出市价四五倍的价钱购买药材,只为了给患病的人争取更多的治疗时间;会担心一个身份低微的间者在敌营里是否安全……在刘府君的眼里,他们不再是移动钱币、血肉工具、会喘气的兵器,他们是一个一个的有血有肉有苦有笑的人,是一个一个的值得被关切被尊重的人。
这一刻,秦孝只恨人只有一生一世的时间,他也就只有一生一世可以效忠刘备。若是人有生生世世,他只愿生生世世效忠于刘备一人!
秦孝忍不住眼含热泪,哽咽着再拜道:“在下乃是微末之人,无才无德,除了在太平道里当间者,在下实在想不出自己还能为刘府君做什么事情。求府君成全在下一片心意,否则在下必定终身良心难安呀!”
见两人僵持起来,刘德然见缝插针地劝慰道:“府君,间者行事讲究一个随机应变。秦孝机灵非常,正是最适合做这件事。而且秦孝刚刚能在两军之中全身而退,更是说明他洪福齐天。他今后再入太平道行间,也必定能平安无事。”
秦孝赶紧小鸡啄米般地点头同意,恳求地望着刘备,生怕刘备再说出一个“不”字。
阿备看了看刘德然、又看了看秦孝,明白秦孝是铁了心地要继续去太平道做间谍,自己是绝对劝不动他的了。而且看着两人眉来眼去、配合默契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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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自己就算今天强行将秦孝留下来,来日刘德然也会帮忙把秦孝送走。
这,可能就是另类版本的“身在刘营心在太平道”吧?
阿备无奈,只得点头同意。秦孝喜不自胜,叩首再拜。阿备扶起秦孝,又问他身上钱财是否够用,兵器铠甲是否欠缺,还有没有其他需要的东西。秦孝一一摇头,只道:“府君若是舍得,请将冯树的头颅归给在下。在下另有用处。”
这个要求,其实是比较僭越的了。
首先,冯树的头颅是秦孝献给刘备的,现在他却又要要回去,行事反复,属于不义;其次,没了冯树的头颅,本次剿贼的行动便少了一件大功,失了大半风光,秦孝身为下属却抢夺主公的功劳,属于不忠。
哪怕冯树提出这个要求是事出有因,也会让人觉得不快。
秦孝也知道自己的这个要求有些过分,提出的时候十分忐忑。甚至,在开口之后,他还隐隐约约有些后悔:刘府君仁德是刘府君品行高尚,自己怎么能得寸进尺,主动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呢?
“没问题。你还有其他的要求吗?”
秦孝正暗自懊恼着,突然听到耳边传来刘备干脆利落的回答。从他自己提出要头颅的要求,再到刘备答应给出,中间甚至没有出现一息的停顿。可以说,刘备是完全没有任何猜疑不快,就那么直接地就答应了。
一时之间,秦孝心里更为感动。他心想,哪怕就只是为了刘府君的这份信任之情,自己也一定要将这件差事给办好!
“没有了!”秦孝再拜,“谢府君!”
秦孝接过冯树的头颅后,没有再多停留,便策马而去了。
秦孝虽然先走了,但庆功宴还是要办的。阿备带着浩浩荡荡几百人凯旋回城,一路敲锣打鼓、四下传告。那天晚上,也不知道开封了多少好酒、宰杀了多少肥羊。
酒宴开始之后,阿备又将今天表现格外突出的红脸壮汉和黑皮少年叫到了跟前,打算问清他们的姓名,好好地提拔奖赏一番。结果,阿备就听到了差点令他喷酒的回答。
那红脸壮汉道:“某姓关,名羽,字云长。”
那黑皮少年道:“俺叫张飞,字益德。”
阿备一口老酒卡在喉咙里,咳了好半天才终于将气给通顺了。但他依然忍不住睁着大大的眼睛疑惑地望着红脸壮汉和黑皮少年,而对面的红脸壮汉和黑皮少年也同样睁着一大一小的两双眼睛疑惑地望着他。
阿备印象深刻,央视版《三国演义》里刘先主是二十八岁在涿县卖草鞋时认识的卖绿豆的关羽和卖猪肉的张飞,三人不打不相识,最终桃园三结义。就算《三国演义》是后人编的小说,阿备也认为应该不会和历史事实相差太多。
如今刘先主这具身躯才刚刚十六岁,距离二十八岁还有一十二年。阿备在涿县招募乡勇的时候,还惋惜自己来早了,招不到关羽和张飞了。他甚至还考虑过,等到刘先主的这具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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