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像是被什么东西无端咬了一口。
她歪头望着叶蓬舟。
少年身体绷得很紧,手掌攥着药瓶,指尖惨白,他整个人也像从刚从水里捞出来,苍白恍惚,失魂落魄。
“喂。”逢雪喊了声。
浓密睫毛微颤,一双被水汽浸透的黑珍珠定定望了过来。
恍惚间,逢雪想起了那位魔尊,但他们前世也没什么交集吧,怎么突然就想到了他?她手指点在脸颊破皮的地方,又问:“怎么回事?”
叶蓬舟怔了怔,才低声说:“桃花,咬了你一口。”
桃花?
逢雪愣了下,“鬼图?”
听见鬼图这两个字,叶蓬舟扯起嘴角,笑容苦涩,他的指尖悬在衣领,勾起手指,将衣袍往下拉,逐渐露出喉结、锁骨、肩头……
逢雪冷不丁瞧见一点殷红,像血红的桃花,又像是被咬开的血肉。
阴冷潮湿的鬼气扑面而来,她仿佛不是在青溟山,而是身在幽冥,身畔是挤满浮尸的黄泉。
黄泉载着不肯瞑目的尸体,缓缓流向未知黑暗。
一具又一具无声尸骨相撞,如同沧州雪融时,水面漂浮碰撞的浮冰。
她缓缓眨了下眼睛。
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只瞬息间。
金光劈开浓重鬼雾,一声厉喝从山阶响起,“妖孽!”
逢雪来不及拔剑,叶蓬舟就已拉起她跳到一旁,而后他松开手,偏头往山阶望去。
道人面色冷峻,单手捏诀,咬牙切齿地骂:“什么妖魔鬼怪,也敢来青溟山撒野?”
“四师兄!”
许霞鹜听见逢雪声音,瞧见她,略为诧异,“咦,师妹你回来啦,快来助我杀了这妖孽。”
他还没说完,便双手捏诀。
山风骤然而起,鸟雀惊飞,风中裹挟的碎枝化作一根根尖锐长箭,许霞鹜又一扬手,符纸飞扬,无数有着利爪尖牙的雕鸟从风中俯冲而下。
许霞鹜术法自然是学得很好的,木箭纸鹰眨眼便至眼前。
逢雪去摸腰间的剑,摸了个空。她不可置信地往前看,叶蓬舟转了转剑鞘,朝她笑了笑。
他也没有躲,任由木箭、纸鹰、金光从身上穿过,瞬息间,雪白衣袍被血浸透,沉甸甸滴出暗红。他抬手擦了下嘴角的血,身子晃了晃,忽然往旁一摔,跌向滚滚的云雾。
许霞鹜刚上山,快步走来,“咦”了声,“这什么妖魔,怎么上山来的?师妹,你被他伤到了?”
逢雪没有说话,垂眸看着脚底翻腾云海。
“我听说你在山下闯出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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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声,”许霞鹜看着少女面颊那点破皮血肉,“这样不错,我早说过吧,断情绝爱,修炼才快!师妹,你听我说话没,你盯着山崖底下看做什么呢?”
说完,他便见自己这位性格刚强的师妹慢腾腾抬起眼。
“师兄,为什么你觉得他是妖魔?”
“这不是显而易见吗?他身上阴气这样重,还把你弄伤了,还……”许霞鹜闭上嘴,看见素来头破血流也不肯流泪的师妹,眼尾慢慢洇上一点红。
“师妹?”
方才隔得远,许霞鹜没看清“妖魔”模样,只见他通身邪气,师妹又一身是血立在旁边,情急之下便认定了他的身份。
可是如今,他有些迷惑了,“他是谁?”
逢雪抿了下唇,没有说话,纵身跳下了翻滚的云海。
……
白云从眼前卷过,就跟以前很多次,她练御风诀失败,跌下山崖时一样,快落地时,雾气中迸出丝丝缕缕交织如网的金光——是长辈在此设立的阵法,让新学飞的幼鸟不至于摔得粉身碎骨。
但逢雪早已不是当年那只拙笨的幼鸟。
快至地面,她单手捏诀,便有清风徐徐,吹起衣袍。
双足踩在地面,逢雪打量四周,目光在地面血迹停了片刻,便提腿顺着石上血迹往前走,悄然拨开杂草,山下草木茂盛,日光透过树隙,斑斑点点落在地上,少年背对着她,衣袍褪去,露出苍白的后背。
惨白肌肤上开满血红的桃花,他咬住自己的头发,手里拿着薄薄刀刃,后背肩胛骨如一只蝴蝶振翅欲飞。
小刀折射日光,让逢雪微微眯起眼。
等再睁开眼时,少年后背的皮被削掉了一块,鲜血直流,他面上倒没有什么表情,拿起刀又想割。
“够了。”逢雪喊道。
叶蓬舟转过身,微微张大眼睛,望着走来的人,神情迷惘。
逢雪垂眸看着他,心中说不出什么滋味,难怪师伯说,他自己就是邪器……
原来桃花源图,就刺在他的后背上。
“小仙姑,别哭了。”叶蓬舟声音沙哑。
逢雪微微一怔,摸向自己的脸,才迟钝地发现,面上一片湿润。泪珠顺着下颌往下滴,她轻声说:“你……信我,师父不会把你当成妖魔的,不会对你出手,他们……”
她惶惶然解释,越解释,心绪越杂乱。
可是师叔说得不错,眼前的少年,才是真正的邪器。
可是桃花源为什么会刻在他的身上呢?
可是……她还是很想救他。
叶蓬舟站起来,小心翼翼避开刺桃花的地方,伸手把她抱入怀里,“我知道,我信你。小仙姑,我一直是信你的。”
逢雪靠在他胸口,胡乱擦了擦脸,平复心绪,才闷声说:“胡说,你刚才,明明就不信我,我都带你去见师父了,你转身就走,你知不知道……”
知不知道她要壮起多大的胆子,才敢和师父说一句话啊。
叶蓬舟笑笑,“我知道。”
“你不知道!你还怨我,还说我吵。”逢雪心里不是滋味,但还是把他检查了番,发现他身上没什么伤口,就连刚才削去的皮肉,很快也长全了。
他身上的伤总是好得很快。
后背上的桃花颜色刺目,逢雪不由多看几眼,如果桃花会“咬人”,平日他也会很疼吗?
“我只是——”
叶蓬舟垂下眼睛,专注望着逢雪,细碎的光落在她的发顶,乌黑发丝镀上层淡金。
进入殿里,沉香袅袅,山上的真人和光同尘,如日之升,如月之恒。
他盯着真人衣上光斑,忽然想到,小仙姑本也该这样。若不是他来招惹,她或许也会成为山上真人,如云端明月,高山白雪。
何必为了揽明月入怀,非将她拉下云端?
“这次是你自己跳下来的。”他小声嘟囔。
逢雪没有听清,“什么?”
叶蓬舟懒散一笑,摸摸她的脸,“逗你玩的嘛。小仙姑见我这样,不嫌弃吗?”
情况确实比逢雪原先预计的复杂很多。她牵紧叶蓬舟的手,垂眸想了想,“要是师父没有办法,要是他们逼你,大不了,你变魔尊后,我也当个小妖魔,给你去当下手。”
反正她原本就是这样想的。
叶蓬舟扬眉,“我才不要当魔尊。若咱们真变妖魔,”他弯起桃花眼,轻笑道:“当然要奉小仙姑为尊,我嘛,要当魔尊的……面首?”
逢雪气得拧了把他的手背,“你也就这点出息了!”
……
逢雪还是把他带回了山上。叶蓬舟也没再闹别扭,安安静静跟在她身边,一起又拜见了山上的真人。
在走上山的时候,逢雪也想明白一些事——很早以前,她应当就见过桃花源了。
蔓山君夜宴时,行六突然出手,劈破叶蓬舟的后背。
恍惚间,她好像闻见桃花香。
想来就是那个时候,鬼图出于护主的本能,第一次出现。
但她也没有怀疑过,真正的桃花源原来刺在少年后背。
人皮本就是最好的邪器材料,尤其是一张半人半鬼的皮,当属至阴邪器。
“真是歹毒。”李玄微气得拍桌,“这些邪魔外道,真是……丧心病狂。”
“好啦好啦。”张紫云拄拐站起,翻出一瓶药,“师兄你都一大把年纪了,别动肝火,你们两个不省心的孩子,出去一小会就把自己弄得血淋淋的,来擦点药。”
李玄微负手在屋里走动,冷哼:“我就说当年云梦的事吊诡得很,只是几个水匪搅事,怎么最后死了这么多人?死的人也没有进地府,原来魂魄都被人拘住了,都藏在这呢!可惜咱那时候被沧州的事牵扯,没顾得上那儿。哼,是白花教的人在你身上刺的图吧?”
叶蓬舟抿唇不语。
李玄微是个暴躁老头,等了片刻,又继续大骂:“白花教歹人,果然阴狠毒辣,如今你都知道他们不是好人,还不改邪归正?快把你知道的事都说出来!”
逢雪想替他说话,师凌云却提前开口。
真人轻咳一声,缓缓走过来,瞥了眼刻在后背上的图。
桃花纷飞,如同血雨,既美丽又诡谲。
“这本不是桃花源图,它应刺的是九域妖魔,千万恶鬼,苦海众生。背负鬼图的痛世上没几人能忍受,你身在炼狱,心向桃源,才让妖魔恶鬼化作一方桃源,可见心中赤忱。但是,你心中清楚,桃源只是幻影,终有一日,恶鬼会破图而出,届时……”
“届时恶鬼出世,人间变成鬼域,”叶蓬舟嘶了声,属于仙人的气息让他身上的桃花开合,撕咬血肉,不由冷汗涔涔,却扯起苍白唇角,露出抹满不在乎的笑,“真人不妨提前杀了我?”
逢雪下意识把他拉到身后。
师凌云看着紧张兮兮的小徒弟,忽然笑了笑,“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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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力救你。不用你说什么、做什么。”
他伸出手,想摸摸少女的头,但手悬在了半空,又慢慢收回来,心中想,毕竟,这是阿雪对师父的第一个请求。
第134章 第 134 章
但拔除恶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鬼图中积累的怨恨太过深重, 一笔一划,都藏着生民血泪。
于是叶蓬舟便和逢雪一起,留在青溟山, 他们并未住在山上,而是在山脚井泉镇上, 租了个院子, 每日她陪叶蓬舟去山上, 等师父替他拔除完一笔鬼气,再随他一起下山, 给爹娘搭手帮忙。
在山脚,爹娘盘下一个饭馆, 准备重新开始做生意。
趁着叶蓬舟随师父入殿的空当, 逢雪会转到师叔的殿里, 听她讲课。
她在术法上依旧驽笨,学习起来格外艰难,可再听那些晦涩的玄门之理,心中有了不同的体会。
十方诸天尊, 其数如沙尘, 化形十方界,普济度天人。
她望着窗外翻滚的雾气, 会想起山下鸡棚里的白骨, 想起掰开少年僵冷的手指, 露出那朵揉皱的桃花。
前世这样的景象,她应是见得更多,可惜那时入了魔, 心中被杂念塞满,记忆模糊。
连与魔尊有何交集都记不大起来。
逢雪抚摸上胸口, 心想,前世这个时候,她已经受到魔气影响,性格变得偏执古怪。但今生,好像还没有这的表现。
难道是因为她和心庙邪神有了交流?
几只雀儿飞过来,逢雪从布袋里拿出几颗玉米粒,喂给它们吃。
小猫顶着一只山雀跑过来,喵地大叫一声,其他雀鸟簌簌惊飞,唯有它头顶那只小雀,慢条斯理飞过来,独享逢雪手中的干粮。
“你倒聪明。”逢雪摸摸雀鸟的脑袋。
小鸟低头啄食,小猫又在扑草里的虫子,逢雪候在殿外,看着云潮翻滚,心中的想法,慢慢从苍生苦海、妖魔炼狱,飘到了青溟山脚下,小小的院子里。
如今世道越来越乱,外面妖鬼横行,芸娘不放心再让阿兄他们远游行商,但坐吃山空,立吃地陷,不事生产总让人坐立不安。
思来想去,芸娘准备在井泉开个小馆子。
但他们是从沧州来的,当地口味拿捏不定,便让逢雪和叶蓬舟早些下山,当菜式试吃官。
逢雪只管吃。
她对吃的研究不深,在青溟山啃了这么多年馒头,吃什么都觉美妙。饿得很的时候,啃几口草,都觉得草鲜嫩多汁,味道甚好。
因此她只负责吃饭叫好。
品鉴菜式这活得交给叶蓬舟。
山河湖海漂泊,吃百家饭长大的少年,大抵是吃得样式够多,对做菜颇有心得。
做市井菜,能把猪头肉煮得软烂油香,捞出就脱骨,让吃客大快朵颐,油光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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