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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她将冰糖熬成了糖浆,找出了糯米磨成粉,将芋头蒸熟捣碎后便将这两样加了进去,搅拌成有阻力的细腻老酸奶样。再上锅蒸上一小会儿。糯米粉能使芋泥的口感软糯拉丝,糖浆的蜜则会比颗粒状的白糖让芋泥更细腻。蒸好她尝了一口,没有奶香有些遗憾,但口感很不错,软软糯糯,还有些弹牙。

    接下来便是常规蛋黄酥的操作,红豆沙她为了摆摊一般前一晚便多多地预备好了,做红豆排包一向是用不完的,如今现成能用。沈渺拉了张板凳过来坐着,将所有食材都摆在面前,撸起袖子开始包,她一边听着院子里湘姐儿学小鸡崽子叫一边包。

    叽叽喳喳的人与鸡交响乐,湘姐儿似乎还在企图学会鸡语与它们交流。

    很快便包好了六十个。

    五十个装盒送去了谢家,另外十个自家吃。

    隔日一大早,沈渺便让济哥儿带上些肉松芋泥蛋黄酥去兰心书局读书,给周掌柜也带几个尝尝。说起来这周掌柜也算留守老人了,以往又对济哥儿挺好的,沈渺便想着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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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能多照顾些便多照顾些。

    济哥儿既然读书去了,她今儿散了早市后便也背上箩筐扛上扁担,与湘姐儿坐最早的一班长车去外城赶大集,想着添置些日用,再买条狗。

    宋朝的集市不仅有早晚之分,还有“镇市”、“草市”与寺庙办的庙市。尤其是有名的大寺庙与道观门前办的集市更是铺张,如大相国寺,和尚不仅从事放贷、香料、符篆、解签、算命等生意,还会自制些蜜饯、糕脯售卖,甚至还专门做出了一种名为“寺绫”的布匹出售。僧侣道士们平日里念经的确清静无为,但他们也会为了两三百钱而与人咄咄而辩,一点儿也不为从事这些世俗经济而羞愧。

    这便是大宋全民经商的缩影。

    今儿沈渺去的便是“草市”,这集市固定设置在外城郊外,从外城城门直通向乡野县城的驿道两边,是个非常热闹的大集。

    沈渺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四乡之民早已纷沓而来。驿道两边货棚栉比,行人络绎,如她一般负篓担筐、驱犊挽车的人多得摩肩擦踵。

    还有不少打扮得很质朴的农人背负着瓜果蔬菜在挤挤挨挨的人流中高声唤卖,沈渺走了两圈也买了些新鲜的米面肉菜,路过布帛锦缎的摊子,又给自个和湘姐儿、济哥儿各买了两套纳纱的成衣、一双鞋,春日终究要过去了,天气也愈发暖了,买两身夏衣备着。

    除了衣裳,又买了些油纸、竹筐、皂角、菜种等等日常用度之物。

    还给济哥儿买了几根笔、几刀纸,两块墨锭。

    先前在谢家烤了三日红豆排包挣了四贯,后来天晴后回来摆摊儿,每日也有八百多文的进项,沈渺这么长时间下来,已经攒下了八贯多了,如今买起东西来,虽然也习惯挑拣砍价,依旧节省度日,但比先前可从容多了。

    这外城集市上的东西比汴京城内的便宜不少,沈渺很快便满载而归,最后终于找到了卖鸡鸭猫狗牛羊的牲畜行。她绕过马嘶牛哞的牛马商、羊叫豕哼的猪羊大户,还有正在啄挣脱了绳索要展翅高飞的鸡贩子,刚蹲在一个狗贩面前挑狗呢,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大姐儿?”

    下意识扭头去看,胖乎乎的沈大伯穿着身绸布长衫,戴了个文士巾,还在这个不冷不热的天里摇着个折扇子装相,也不嫌冷。他身边也是一身绸缎布裹着的胖乎乎的丁氏、胖乎乎的海哥儿。

    丁氏正没什么好气儿地看着她。

    海哥儿捧着个酱肉油饼,吃得满脸油,倒是望着她满眼好奇与讶异。

    自打沈大姐儿出嫁,他再没见过她。只是听丁氏嘴里嫌弃过,海哥儿便以为这位堂姐受尽夫家折磨,应当是个憔悴又狼狈的模样。

    但没想到三年过去,这沈大姐儿穿得虽不如从前了,可这模样可比三年前好看多了,透着股生机勃勃的劲。

    她的眼眸大而圆,眼尾天生上翘,眸子在这春日的阳光下,映得好似个剔透的琥珀。

    沈渺也没想到好巧不巧居然遇上大伯一家子,便起身来,拉着湘姐儿见了礼。

    “大伯也来赶集?唤侄女儿有何事呀?”

    第32章 买狗盖房

    “大姐儿也来赶集呀?呦, 这是湘姐儿,嗯长高了,胖了。”沈大伯摇着扇子, 脸上讪讪笑, “大伯家中事儿多,没得空去瞧你们,济哥儿呢怎么不见?他病可好了?”

    沈渺站起身来,答:“早好了。劳伯父关心。”

    她虽然能心平气和地对待沈大伯一家,但不代表她愿意亲近他们, 人性自私,沈大伯与丁氏不愿抚养兄弟的儿子, 因此苛待济哥儿和湘姐儿,她也无法介怀这件事, 所以耿耿于怀。两家人虽没有彻底撕破脸,但决计不可能什么都当没有发生。

    尤其现今她自食其力不打算依靠沈大伯一家,自然也不必太过亲近。

    眼眸一转,她又给丁氏行礼:“伯娘好。”不等丁氏说话便自个起来了, 再转头看了眼海哥儿,也很是敷衍地笑道:“海哥儿也高了,胖了。”

    寒暄了这几句, 两家人面面相觑,似乎便没什么话好说了。

    湘姐儿在沈大伯出现时便“滋溜”一下躲到了沈渺身后,等沈渺与他们说上了话, 才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 但还是一只手攥着沈渺的裙子不放。

    她不喜欢大伯与伯娘,伯娘好凶的,生了气会打人。

    她是爹娘最小的孩子, 爹娘在世时,爹娘、阿姊、阿兄都疼爱她,纵容她,也把她养出了一副孩子心性,想哭便哭,想笑便笑,有时倔起来,也会谁的话都不好使。

    尤其爹娘走的时候,她还小,连生死都不懂,便这样傻傻地去了沈大伯家中。

    可到了旁人的地界,不是亲生的孩子,再也没人宽容娇惯,自然便是另一种处境了。即便有济哥儿护着,湘姐儿还是吃了些苦头。

    也是在沈大伯家,她明白了什么是“死了”。

    死了,便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爹爹和阿娘,都去了天上当仙官儿,再也不会回来了,不管她哭还是闹,生病还是受伤,他们都不会回来了。

    从此之后,她便只有阿姊与阿兄了。

    湘姐儿吸了吸鼻子,从阿姊身后小心翼翼地望过去,伯娘和大伯都没有再多看她,她才松了口气,慢慢松掉了抓裙子的手,用两只手捧着沈渺给她灌的十二寸(30厘米)长的巨大烤淀粉肠。这肉肠串了两根粗竹签,烤得开了花儿,吃起来喷香,但沉重无比。

    方才单手拿得好累啊!差点掉了!

    她低头啃了一口,抬起头,却发觉海哥儿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烤肉肠。

    湘姐儿眼睛顿时眯了起来,又躲到沈渺身后去了。

    海哥儿最讨厌了!伯娘烧饭难吃,因此他们一家人总是习惯叫闲汉从外头买吃食回来,一日三餐往往有五顿是外头吃的,故而吃得这样圆如蹴鞠。但这样的好事儿轮不着湘姐儿和济哥儿,每每海哥儿吃好吃的,总爱在饿肚子的他们俩面前故意炫耀。

    却一口也不肯分给她。

    哼,现在她有阿姊了,她日日吃好吃的,也不分给他!馋死他!看都不给他看!

    湘姐儿向他做了个鬼脸,抱着自己的大淀粉肠,开开心心地坐在阿姊的影子里吃,一口又一口,还要吧唧嘴——平日里她吃东西从不吧唧嘴,今儿便是故意弄出点声响来。

    果然海哥儿歪着脑袋看她吃,那烤肉肠的香味更是直往他鼻子里钻,他被烤得微微发焦的肉香勾动着味蕾,尤其这香味离得越远越恰到好处,他甚至闻到了撒在上头的花椒的麻香,让他直咽唾沫,得有些蠢蠢欲动想问是哪儿买的,却突然被丁氏一拍肩头:“走了,还要去书局买笔墨纸砚呢!”

    沈大伯便也挺起胸膛来,对沈渺有意无意地道:“是了是了,海哥儿过不了几日便要考那国子学的童子试了,你也知道海哥儿向来聪明,在刘夫子的私塾一向名列前茅,大伯得先走了,你与湘姐儿慢慢逛来,咱们就不耽搁了。”

    海哥儿虽然肥胖好吃,又纵容得贪玩嘴贱,但他在读书这事儿上头奇迹般有些天分,也不怪沈大伯如此嘚瑟。

    但这和她有什么关系呢?沈渺便只淡淡地说:“大伯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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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这句话,她便准备继续回过身子去挑狗,倒是湘姐儿躲在沈渺身后,突然探出头来,像个发怒呲牙的小猫怼了回去:“我阿兄也要考童子试 ,有什么了不起的!”

    谁知,这话让沈大伯听了哈哈大笑,丁氏也冷笑道:“哦?济哥儿也要去考?是了,合了年岁的都能去考,只是考归考,他没有夫子辅佐,又不思进取,要考取可不是这样容易的事儿。大姐儿啊,别嫌伯娘说话难听,你呀,别白费心思了!辟雍书院可是官学!官家虽开恩准许良家子考学,但你可知道汴京城中不知有几千童子趋之若鹜,每年考取的却仅有百人,便是海哥儿,在学有夫子督促,在家又有父亲提点,为这事儿预备了好长时间,我们都还不敢夸海口必定考中呢,你们济哥儿……”

    只怕连辟雍书院的童子试究竟考什么考题也不知晓!

    丁氏没说下去,矜持地用帕子抿了抿嘴,露出极尽的不屑之意。她家可是花了不少银钱买通了门路,提前获知了往年的辟雍书院都考些什么题的。

    辟雍书院对招收童子所考较的考题跟其他私塾的考较可大大不同。

    沈渺瞥了眼吃得满嘴油、满衣襟都是饼屑的海哥儿,并不生气,反倒笑道:“既然海哥儿这样的都能去考,济哥儿为何不行?济哥儿以往是没条件,但伯娘不应当总有旧眼光去瞧一个人。”

    丁氏皱了眉,什么叫海哥儿这样的?

    转头看向儿子,那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两只眼直勾勾地盯着湘姐儿手里的烤肉肠,的确显得满脸横肉又有些傻傻呆呆的,是不大像个读书人。

    一股怒火从心头起,正欲反唇相讥,但沈渺没有给她机会,已带着湘姐儿欠身离开。

    “大伯、伯娘慢走。”沈渺说着拉着湘姐儿绕到另一家卖小猫小狗的万家爱宠铺子面前,还敷衍地挥了挥手,“我们也忙得很,便不与大伯伯娘多言了,告辞。”

    丁氏一口气憋在胸口,气得转头拧了把儿子的肩头:“吃吃吃就知道吃!”

    海哥儿委屈得饼都快掉了:“娘,作甚打我?”

    “还不快走!遇着你那侄女儿都晦气!”丁氏气鼓鼓地嚷道。

    丁氏很生气,她生气的是她居然又在沈大姐儿身上吃了鳖,什么时候自个都说不过她了?

    沈大伯与海哥儿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耸耸肩跟上自家那总是莫名发怒的河东狮。

    走出了几步,丁氏还咬着牙回头看了看,沈渺已经挑中了一条毛色微黄的小狗,正跟那抱着小狗儿的专心致志地讲价,连一丁点眼神都没有分给他们。

    好似他们是极其不重要的人罢了。

    于是心里更加不悦,恨恨地想:都被休回了家,又没有父母,且看她们往后能过上什么日子!还指望济哥儿能考中,简直好笑,花了银钱供他读书都能逃学之人,能有什么指望!

    丁氏气她的,沈渺在转身那一霎就把沈大伯一家抛诸脑后了。

    人说宠辱不惊,沈大伯一家看不起她,那便看不起,她又不为他们活。走自己的路,让他们说去吧!

    于是高高兴兴地挑狗。

    先前看的那几家猫狗铺子狗的精神瞧着都不大好,她往前走了两步,这第二家卖猫狗的摊主是个面容非常和善的女子,人称万五娘。

    这家只卖小奶狗。

    沈渺要买大狗,本不该停留,但她抱着自家胖乎乎的小奶狗,很疼爱地爱抚它。而且和其他摊主不同,仅有她家装狗的木片笼子里铺着缝制的粗布垫子,笼子里的狗也明显便是家养的,比头一家的狗数量少、品种也少,但狗儿都养得极为健康壮实,毛亮亮的,鼻头湿润。

    沈渺看重了一只黄背白腹毛色的长毛小狗,粉爪粉鼻粉舌头,骨架子大,比同窝小狗胖了不止一个号,拎着后脖颈提起来,四只脚自然弯曲垂落,不挣扎不害怕,一双眼睛大黑葡萄似的,湿漉漉地瞅着你。

    可爱呀。沈渺被这小狗狗眼一击必中,就要这只了!

    她先前本想买一条大狗回去的,但前面几家狗贩子的狗都被麻绳拴在木桩子上,一个笼子里能挤五六条,连站起来转身的空都没有,每一只狗狗都显得双眼无神,毛乱糟糟的。

    唯独这万五娘的摊位不同,她没有售卖成年大狗,面前只装了两三个笼子,卖的小狗也不多。

    沈渺问她,万五娘正拿晒好的田鼠肉干喂她笼子里的小狗,道:“好叫这位小娘子知晓,奴家原是在马行街开了一家猫狗铺子,今儿来赶集也不过是凑热闹,不论卖多卖少都无妨。奴家家里的狗儿各个都是自家精心照料长大的,可不是外头倒腾了好几手的,您看了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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