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书吧

正文 60-70(第5页/共5页)

本站最新域名:m.ikbook8.com
老域名即将停用!

子,但只有样子,他偶尔冒出来的信息素告诉我,他只是在装装样子。

    他所有的表观好像只是为了得到一个他想要的结果,所以离婚后我得出一个结论,骆凌枫不喜欢我,他所有的变化都是商人特有的假情绪。

    骆凌枫现在的愤怒就显得格外突兀,他这时候愤怒的情绪既不能缓和两人的气氛,也不能应付掉我的问题,只会让结果更加糟糕。

    真奇怪,骆凌枫有能力把事情都办好的才对,但他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格外的“幼稚”,像小屁孩在撒泼,除了烦和吵闹不会让我产生其他的想法,连手段都有些拙劣。

    更拙劣的是,他说我和蒋成妄已经离婚了,我觉得他是该治治病了,离婚怎么说也要两个人吧?

    骆凌枫深吸一口气缓了一下,他完全抛弃了那种带有劝导意味的温和语调,语气有些冷:“余行轩,蒋成妄已经放弃你了,你要明白F区的人利益要比人重要,我只是抛出了一些利益,蒋成妄就点头同意了。”

    “我还可以给你复述他的原话‘离婚还不简单,死能解决所有问题,不过是一个lph’。”骆凌枫带着恶意的嘲讽语调让我有点难以置信。

    他还说,F区丧偶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之类的,这时候我还没整理完信息,一时间不能把“蒋成妄抛弃我”和“丧偶”两者的关系联系起来,毕竟我还好好活着呢。

    然后骆凌枫就走到我旁边,俯下身,手伸出来让我看到他手里拿着的东西,这么近我想看不清楚都难,屏幕上显示的是我的死亡证明,死因居然还是被火烧死。

    骆凌枫满意地看着我有些呆愣的脸,心情颇好,像是扳回一城,还有闲心给我理了理被子,然后笑了一下恢复最初死装的端样,气息稳定地走了出去。

    独留我一个人蒙圈在想,不是吧,怎么总有人造谣我死了?

    以及,没有蒋成妄,我好像真的会死。

    ——

    骆凌枫从房间出来,他的步调有点迟缓,他不能和余行轩待在一个空间里了,只是短短的几句话就能打乱他提前准备好的说辞。

    骆凌枫背部依然挺直,可仔细看他的头发有些凌乱,几缕发丝不安分垂落在额前,刚才的对话并不激烈,只是余行轩的话带来的冲击让骆凌枫的大脑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他缓缓靠在墙边,眼神游离而空洞,把余行轩带回来他不后悔,拦住蒋成妄制造一场意外很麻烦,但结果是好的,即使他的小余有点胡言乱语,没关系,会好的。

    骆凌枫不愿意承认他害怕看余行轩的眼睛,冷漠疏离如黑夜长廊的瞳孔轻易就能倒影出骆凌枫的狼狈姿态。

    他更愿意余行轩是记忆里浅笑的模样,他希望余行轩是脆弱的,活在他能够触及的范围之下的人。

    不过现在也不迟,骆凌枫像是想到什么,手指微颤,动作迟缓地从口袋里拿出一枚戒指,和他左手戴着的那枚戒指是一对,如果余行轩在这也许还会疑惑歪着头问一句:“不是丢了吗?”

    这枚戒指为了方便平时戴着,没有繁琐的装饰,上面的纹路是骆凌枫自己设计的。

    可惜,这枚精心设计的戒指如今被划得不成样子,一道道划痕都在向骆凌枫表示,戒指主人对他们婚姻的不满,这些痕迹就像划在骆凌枫的心口上,一刀两刀,逐渐麻木。

    骆凌枫就这样静静凝视着戒指,手指轻轻摩挲着这些划痕,戒指是他从蒋成妄手中得到的。

    那个enigm肆意仰头的样子还浮现在骆凌枫眼前,连带着那句“他不需要”这四个字也传进骆凌枫耳朵里。

    本来骆凌枫还忍得住的,但看到这枚戒指,一切就失控了。

    他叹了口气,他应该拿他的小余怎么办才好。

    第66章 066 热闹

    我头晕, 难受,恶心,算算时间,已经过了平时喝血的点了。

    没想到啊, 千防万防, 连婚都结了, 还是没躲过被血烧死的结局,唉,不怕死和死得难看是两码事。

    我之前手欠进蒋成妄的实验室的时候,在里面看到过被血烧死的实验品的照片, 怎么说呢, 这种尸体的模样出现在丧尸片里也是尸王的等级。

    我有在努力活着, 可惜了,烧成灰烬都比死成丧尸的结局好看点,这时候我还有心思笑出声, 因为我发现我居然还有点“偶像包袱”,就不能让我死得好看点吗。

    蒋成妄说过, 我这种程度处于第三阶段,算是新实验品, 没有实验记录参考,所以停止喝血后我多久才会死都不知道。

    那句话这么说来着,人类恐惧的是未知?不对, 不是这句, 害怕等待?好像也不是这句。

    算了,我脑子有点乱,思维甚至有点闪片,这个我知道怎么形容, 叫回光返照,呸,也不是这个。

    应该叫走马灯才对,虽然我是一个大学毕业还不到一年的年轻人,但不妨碍我在自己快死的时候回忆往事,感慨人生。

    这不是我第一次这么接近死亡,但还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平淡的死亡,没有意外事件,没有惊心动魄的追逐环节,只是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迎接死亡。

    我觉得我现在大喊骆凌枫的名字应该还有救,按照他的习惯,房间里应该装着大大小小的监控高科技,但我现在很累,累到没力气去表现出自己的异常,在强烈的眩晕感下我只能勉强维持清醒。

    我这二十几年很简单,在F区出生,住了八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这个lph又离了?》 60-70(第9/15页)

    年后跟着余廖三出去,在陈天瑜家附近住了三年,余廖三入赘后我也跟着搬去N市顾家住,之后上了大学就去了Y市,毕业后在Y市离了两次婚,回F区后又离了一次婚。

    长到这么大,没朋友,正经的婚离了两次,第三次离婚的消息还是从另一个人嘴里知道的。

    我的亲人只剩一个狼心狗肺的亲爸,我感觉我的梦想实现不了。

    人的梦想多种多样,我的梦想除了清闲过一生外,还有看热闹。

    这段时间我在蒋成妄身边过得挺清闲的,勉强算实现了一半的梦想,但我想看的热闹还没出现。

    看热闹也是有讲究的,看热闹不能只单纯看和听,你要看这个热闹关联的人,人和人之间产生的摩擦,还要看这个热闹会带来什么影响。

    而且最重要的是看热闹不能把自己给扯进去。

    我喜欢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去看热闹,像一只幽灵,摸不着看不透但能把一切尽收眼底的幽灵。

    热闹里的人会有跌宕起伏的故事,会有起落变化的情绪,像一场有趣的戏剧,可惜,很多热闹初看新鲜,看多了就会索然无味,吵架刚听开头就能预料到之后的走向。

    而我理想中的热闹不一样,我期待有一天能从头到尾见证一场轰动世界的热闹!

    好吧,有点中二了,燃得不明所以。

    梦想的契机千奇百怪的,我的梦想来源于老家的那场爆炸。

    听起来很地狱,但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么惊心动魄的事。

    实不相瞒,我小时候也算一个熊孩子,只是在爸妈面前我装得挺乖的,熊孩子嘛,喜欢乱跑。

    乱跑的中途偶尔来点恶作剧什么的,恶劣程度大概是,如果没有父母兜底其他人能打上门的类型。

    熊孩子一般是成群结队的,我小时候也没什么朋友,但有一群小屁孩喜欢跟在我旁边,这就给我提供了闯祸后可以甩锅的一个途径。

    那次爆炸呢就要从跟在我旁边的某一个小孩说起。

    我老家的地理位置处于F区中心城和外城区之间,这里的居民成分复杂,穷的富的仿生的都有,有一天我在闲逛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小瞎子。

    瞎子比我大几岁,也比我高一些,衣服布料一看就是钱堆出来的,瞎子不重要,所以他叫什么名字我也没记住。

    那个瞎子好像是迷路了,嘴里念念叨叨的。

    按照我的习惯,我应该会故意放轻脚步跟在瞎子旁边,走一段路后,再突然出声吓他一下,然后好心送瞎子回家。

    可惜我走过去的时候,发现有一个人快我一步隔了一段距离跟着瞎子,这个人穿着白色的大褂,身材高大,一头黑色卷毛,满脸倦态还时不时打个哈欠,嘴上还叼着一根没点火的烟,有一搭没一搭咬着,双手插着兜,走路的姿态随性背微驼着。

    这个人的气质看着很颓废,但他的肢体幅度却小得离谱,脚步更是轻得没声,如果不是我的角度正好能看到他,估计会把他完全忽略掉。

    我一拍脑门,断定这个人是人贩子,太猖狂了,连瞎子都不放过。

    身为一个前世接受过爱与和平教育的人士,我的正义感涌了上来,可惜我的身高都没到这个人的胳肢窝,只能偷偷摸摸跟在这两个人身后。

    我挺蠢的,跟着跟着,瞎子回到了家,而那个疑似人贩子的人也跟着瞎子进去了,进去的时候还和旁边守着的人打招呼,原来是一伙的,害我浪费大半天跟着。

    后来说不清是缘分还是倒霉,我总能遇到那个瞎子,瞎子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白大褂,你知道这种反派类型的人对童年时期的人多有吸引力吗。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人要搞事。

    那时候我喜欢看热闹的苗头已经隐隐冒了出来,而且我已经摸到规律了,瞎子到哪里他到哪里,但白大褂只会跟在瞎子后面。

    我当时为了把白大褂引出来,硬是把交朋友的技巧在瞎子身上试了个遍,瞎子有没有把我当朋友我不知道,但白大褂已经烦了。

    终于有一天,白大褂拦住了我,他的眼皮跟没睡醒一样微耷拉着,脸上没什么表情,还是一副颓废的姿态,低着头看向我,这时候小孩的劣势就体现出来了,我的身高需要一直抬着脖子才能看清他的脸。

    他的声音和他这个人一样随性:“小鬼,我脾气可不好。”

    凌乱的黑色卷发打下的阴影盖住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神和他的气质截然不同,锐利危险中带有攻击性。

    他在威胁我,可那又怎么样呢,我只是个小孩,我听不懂,所以我仰着头笑了一下故意说:“叔,你挡到我路了。”

    看我多有礼貌,我还叫叔。

    白大褂听到这个称呼明显疑惑了一下,随后半侧一个身,让出一条道,示意我可以走了,我路过他旁边的时候,他附赠了一句警告:“离姓骆的远点,别没事找事给我添加工作量。”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后来我才意识到,增加工作量对一个不喜欢工作的人来说有多痛苦。

    白大褂恰好就是不喜欢工作的人,所以他格外讨厌给他增加额外工作的我。

    我停下了脚步,看了眼白大褂胸前口袋绣着的名字,一字一句的念了出来:“李博士?你的名字真奇怪。”

    白大褂顺着我的目光低头看了眼衣服,好像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嘴里嘀咕着:“老头的衣服就是讲究,还带标签的。”

    我疑惑:“我搞错了吗?那你的名字是什么?”

    他嘴角勾了一下,幅度不大带着一丝轻蔑,这种情绪从唇扩散到腮再到眼睛,明明表情不认同,嘴上却说:“你没搞错,全天下的仿生人都姓李,后面随便搭一个词就成名字了。”

    我问:“你是仿生人?”

    他瞟了我一眼,恢复之前的颓废状态:“一半一半吧,但你再多嘴,我就会把你打得下半生靠仿生人活。”

    我解释一下这句威胁,现在医疗护理有专门的仿生人,白大褂意思是,我再多嘴他就把我打得半身不遂。

    我不去找瞎子,但瞎子来找我就不关我的事了,白大褂躲在暗处目光幽怨看着我的时候,我格外想笑。

    我甚至为了拖延瞎子回去的时间,特意去学了点盲文,那个瞎子刚瞎不久,盲文学得还没我多。

    这样一提我发现我还挺有当老师的天赋,一出手就先教了个小瞎子。

    有次瞎子问我:“四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真话:看不爽白大褂。

    但我回答是是假话:“因为你很特别。”

    我记忆里瞎子的眼睛还挺好看的,是深金色,脸白白净净,至于特别在什么地方,特别在好骗啊,我随口一说,他感动得连他家实验室的位置都告诉我了。

    就因为我感叹了一句无聊。

    瞎子啊,你不但眼盲,还心盲,但凡换个人知道那个实验室的位置,你家就倒大霉了。

    到这里你应该也猜出来了,那次老家的大爆炸就是这个实验室炸掉了。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阅|读|模|式|内|容|加|载|不|完|整|,退出可阅读完整内容|点|击|屏|幕|中|间可|退|出|阅-读|模|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