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己的指尖,脏?作为一个以血为生的怪物,却要嫌他脏吗。
管家蜷缩起了手指,收敛起了眉宇间那一丝不悦与遗憾:“主人,新来的血仆不懂规矩,身子肮脏,我还需要将他们调。教好,才能够献给您。”
水雾慵懒地抬起眼睑,柔媚又无情的乌眸落在湛书君的身上,眼中装着他,又没有他:“现在就将人洗干净带过来,我饿了。”
湛书君的血液尝起来就像是米饭的味道,没滋没味,十分寡淡。水雾本来就对喝人血有抗拒心理,不是饿极了,她便不想碰他。
她支起手臂,睡衣细细的肩带滑落下来,露出了一截精致的锁骨,斜斜地倚靠在床榻上。比起一般的血族,女子的肤色虽然也很白皙,却并不是那种犹如尸体一般的惨白,而是一种仿若瓷器、玉石似的莹白,像是某个国家千娇百宠的公主,而并非心脏已经无法跳动的吸血鬼。
湛书君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帮他的女主人将肩带重新整理好,低下头:“是。”
———————————
新的血仆们被带入了浴池之内,足有几十平方米的池子中洒满了花瓣,雾气氤氲,空气中弥漫着浅淡的香气
旁边穿着廉价布料、手脚生出冻疮、身上沾满灰尘污渍的奴隶在此处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古堡的女主人似乎十分慷慨,允许他们使用香料与蔷薇花洗干净身子,可实际上,这种行为不过是对食材提前进行腌制,避免血液的味道不合口,令女公爵厌恶。
骄奢yin欲、自私冷血。
洗干净了的奴隶排排站在一起,他们的脚踝上都戴着铁制的脚铐,几乎要把肌肤磨出血来,浸了水进去,微微动一下便会产生尖锐的疼意。
管家走了进来,男子的视线冰冷,像是在挑挑拣拣着一块合格的猪肉,他的神情中带着几分厌倦与嫌恶之色,眸色沉沉,仿若蒙了一层雾气。
血仆们沉默着,湛书君在迟疑了片刻后,眼眸落在其中一位黑发碧瞳,模样较好的男子身上。
“你,和我来。”湛书君语气冷硬,简短地说道。
血仆还算安分听话,乖乖跟在湛书君的身后,没有提多余的令人烦躁的问题。
湛书君其实有些分不清自己的情绪,在来到这座古堡之前,他对这位血族女公爵自然不会存在什么好印象。千年的时间足以令一个家族彻底忘却了曾经奴仆的身份,若是女公爵不曾苏醒,湛书君便仍旧是家族中继承家业、受人尊敬的长子,而不必卑躬屈膝地来到这里,伺候一个随时都能够撕扯开他脖颈吸血的血族。
湛书君很清楚自己正在助纣为虐,走廊中,他回过神,还是对身后的血仆嘱托道,让他在女主人的面前保持安静,乖顺一点,听从主人的命令,不要反抗与挣扎。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 100-110(第5/17页)
他是在关心着这名可怜血仆的性命,还是在忧心女公爵不能愉悦地进食?
房门被推开,湛书君站在门口,令血仆走入了房间。
幽冷的香气逐渐逸散开,奴仆低着头,最先看到的是圆润洁白的脚趾,踩在绒毛地毯上,泛着浅浅的粉。
女子的脚步声很轻,血族没有呼吸,直到她走到他的身前,冰凉的指尖挑起他的下颌,血仆的喉结才缓缓动了动,抬眸看向这个在传言之中喜爱用处女处男的血液洗澡、以此永葆青春的老妖婆。
男子的神情愣住了,他穿着血仆被统一分发的干净衣服,不曾穿戴任何装饰物,身上却没有奴仆身上的畏缩与穷酸感,反而像是清水出芙蓉、唇红齿白的一个小白脸。
他本以为自己是忍辱负重、深入魔窟、委曲求全,可郗镜未曾想到,这个吸血的恶魔,竟然长了这样一张……勾魂摄魄、蛊惑人心的容颜。
郗镜这一刻甚至有些怀疑,眼前的人真的是传闻里的血族女公爵,而不是一只画皮妖吗。
郗镜屏住了呼吸,在心中暗暗升起警惕与戒备,反复告诫自己,不可被这一张美艶的面皮欺骗,才渐渐平复了心跳的速率。
第103章 血族“蹲下来,你太高了。”……
水雾缓缓凑近了他,那张过分精致艶丽、以至于不似人类的容颜倒映在郗镜的眼眸之中,却感受不到一丝温度与活人的气息,令男子不由产生了一种恐惧的战栗感。
水雾嗅闻了一下郗镜身上的味道,血仆被洗得很干净,身上是讨她喜欢的蔷薇花香。
女子细长的指尖划过男子的脸颊,血族女公爵的眼眸是一种极其黝深的乌色,似乎能够将眼前之人的魂魄摄入瞳眸之中,连光线都无法逃离,令人如坠深渊。而在瞳仁深处又泄露出一抹腥红的色泽,透漏出嗜血的欲望,昭示着瑰丽外貌之下怪物的身份。
郗镜维持着温顺的姿态,令自己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听话而懂事的奴仆,在尚未得知血族公爵的弱点之前,他最好伪装成人畜无害的模样,讨得她的欢心。
从漫长的沉眠之中刚刚苏醒的血族似是有些营养不良,手腕只有纤细的一截,个子还没有她的奴仆高,可挑剔的视线冷淡地落在郗镜身上时,又能够令人轻易辨别出谁处在更高傲的地位。
血仆此时仍旧是平凡的人类,胸膛内的心脏吵人地跳动,水雾像是在挑挑拣拣得对待一件不喜欢的食物,冰凉的指尖触碰到了男子的喉结。
郗镜的双腿钉在原地,喉结却不禁动了动,似乎预知到了危险的气息,身体的器官下意识地躲避。
水雾蹙了蹙眉,眉宇中浮现出了几分不悦:“不许动。”
她实在太不讲理,不能够容忍任何一丝令她不喜的事物,傲慢得连郗镜细微的身体活动都要尽数掌控在股掌之中。
郗镜并不是刻意要违背水雾的命令,只是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便很容易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比如血管内液体的流速,又比如克制不住的吞咽。
女子的指尖压在血仆脆弱的喉咙处,手指覆盖上去,收紧:“我说,不许动,你听不懂这句话吗?”
在那一刻,惊惧感几乎要令郗镜下意识地反抗,他的性命在血族面前就像是一根脆弱的细线,被女子轻轻一扯就能够断折。在那短短的几秒中,郗镜令自己维持着驯服的姿态,勾起唇角,用那张俊美的容颜轻轻蹭了蹭血族女公爵的手背:“主人,请原谅我的冒犯,我会听话的。”
水雾并没有用力,那隐隐的窒息感更多是郗镜放大的错觉。女子神色中带着几分倦怠,她很久都没有吃饱,饥饿令水雾的心情实在不算太好,畏光与被迫昼夜颠倒的作息也令她的性情变得易怒而古怪。
她检查着自己的食物,半响才不情不愿地用尖锐的指尖在男子的脖颈处划开了一道浅浅的口子。水雾仰头看着郗镜,又有些不高兴,命令道:“蹲下来,你太高了。”
郗镜紧绷的肌肉缓缓放松下来,产生了一阵酸疼感,他几乎以为,古堡的女主人会直接割断他的脖子。
郗镜蹲下身,单膝半跪下来,抬起头,心脏中泛起浅浅的屈辱感。郗镜是一国的王子,虽然在皇室之中不受重视,才会铤而走险来到蔷薇公爵,妄图利用诛杀血族的功绩作为争权夺利的手段,可男子在国度中却也自小被众星捧月,受人奉承,从未受过这般委屈。
郗镜压下了眼眸中的野心与不驯,眼睫低垂下来,显出几分脆弱之感,心甘情愿得为他的主人奉献自己的一切。
这个角度,不必让她费力踮着脚,水雾勉强还算满意,接下来便是要克服她对吸血的厌恶之情。
女子俯下。身,乌发的尾端轻轻抚过郗镜的脸颊、锁骨,令他的身体轻颤了一瞬。
水雾的进食姿态也带着几分贵族的懒散,并没有露出狼吞虎咽的模样,郗镜的心尖悬着,等待着镰刀落在他的脖颈上。作为血仆,血族应该不会将他们一次便吸干,而是会循环利用,毕竟哄骗着大量人类来到这座古堡之中也并非易事。
可即便如此,郗镜面对着这个吸血魔女时,仍旧会心生畏惧,怕下一秒,喜怒无常的吸血鬼便会咬断他的喉咙。
只是……事情和郗镜想象之中的不同。
柔软的唇瓣是最先贴在肌肤上的,很轻,像是一片羽毛,带着几分试探,怯生生的,比起啃咬、进餐,更像是亲吻。
郗镜跪着的腿有些发软,他只觉得,这个血族女公爵实在过于邪恶了,她不仅要占有他的身体,甚至还要蛊惑他的心灵,要令他丧失自我,为她俯首称臣。
郗镜咬着唇,他的意志格外坚定,才敢于深入敌穴,他自认为,无论遭遇到怎样的威胁与刑罚,都不可能放弃抵抗。
女子探出一截红润的舌尖,tin砥了一下渗出的血液,是甜的。每个人的血液都有独特的味道,而水雾觉得,眼前人的血液像是蜂蜜或者糖浆。
水雾对于自己新获得的尖锐犬牙还没有太深的认知,因此一开始只是像吃着棒棒糖一般吮吸着,像是在男子的颈部留下了一个个细密的吻。
郗镜的指尖逐渐扣入了手心的血肉里,他的脊背紧绷着,努力令自己忽略女子身上的馨香与那正在吻着自己的唇……不对,她根本就不是在吻他,她分明只是在将他当做食物,吸食他的血液!
似乎嫌弃这样亲他不舒服,身前的血族女公爵逐渐搂住了他的肩膀,半个身子都软绵无力地依偎在了他的胸前。
荒yin、放荡……郗镜在心中审判着这个邪恶的血族公爵,脸颊却逐渐弥漫起了潮红,额角也渗出了薄薄的汗液。
他控制着自己的手,垂落在身侧,没有主动去扣住女子的腰肢,郗镜还谨记着,她并非是一个美貌的人类女子,而是一只披着人皮的恶魔。他若有半分做得不适,她都有可能直接夺去他的生命。
吸血鬼对于血液的需求中蕴藏着痴迷,水雾一开始还只是小口小口地品尝,渐渐得,那点渗出来的血却开始无法再满足她。
她本来就处在饥饿的状态之中,虎牙不由抵在了裂开的伤口出,牙齿陷进去,妄图挤出来更多的血液供自己吸食。
郗镜的身子颤了颤,唇瓣中泄露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 100-110(第6/17页)
出了一声隐忍的闷哼。男子犹如祖母绿的眼眸里浮现出了一丝迷茫,像是不懂他的身体为何会突然变得这般奇怪。
血族是极其狡猾的物种,他们的牙齿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物质,令猎物感受到一种极致的愉悦感,让他们心甘情愿地留下来,甘愿变为血族的傀儡。
牙齿探入到了血肉的缝隙之中,轻轻咬着他,要他流出更多的血来喂饱她。可郗镜却再也感受不到任何一丝的疼意,他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忍耐着接受野兽的撕咬,可这一刻,一切却与想象之中的截然不同。
不知何时,似乎是嫌姿势累,水雾坐在了男子屈起的大腿上,整个身子都窝在了郗镜的怀中,双手搂住了他的脖颈,吞咽的声音黏腻而暧昧,喝不完的血液从唇角滑落下来,滴落在了郗镜凹陷的锁骨之中。
湛书君静静守在门口,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眸色渐深。他并不是第一次目睹血族吸血,甚至他本人也曾经不止一次用食,但从前湛书君一直觉得在猎食之时,他们显得凶残、暴虐、丑陋,犹如失去理智的野兽。
可直到站在这个旁观者的视角,他才再次感觉到了血族女公爵的怪异。她吸血的模样……显出一种糜丽的涩情感,不像是在猎杀,倒像是在与情人玩一场血腥的游戏。
郗镜的大脑摇摇欲坠,在理智与混沌之间挣扎着,他好像突然被放置在了高空之中的细绳上,一脚踏空,便会坠入至深不见底的炼狱。
他的手缓慢地抬了起来,引以为豪的自制力节节崩塌,全线溃败,血仆颤抖的手掌扶在了女主人纤细的腰身上,身体一阵发冷一阵发热。郗镜甚至逐渐丧失了对于威胁的感知,失血令他的指尖一片冰冷,可他却根本不曾想过逃离与抗拒,反而主动拥住了美艶的刽子手。
郗镜的喘息与低哼声逐渐高低错落地填满了整个卧室,男子被身体的感官所欺骗,在眼角垂落下了一滴眼泪。他不再将怀中的女子当做敌人,而在内心深处升起了一丝依恋。
男子被彻底欺骗了,将死亡当做了圣典中记载的没有任何忧愁的神祇的国度,把怀中正在杀死他的血族公爵看作了渡他的神女。
水雾有些不知餍足,她眯着眼眸,觉得她像是在吃着甜点小蛋糕,终于饱餐了一顿。
直到门口的湛书君走入室内,用低哑冷淡的声音说道:“主人,再继续下去,他很快便要死了。”水雾才终于缓缓松开了唇中咬着的食物,抬起头看向了男子。
第104章 血族“是不是我的小狗?”……
女生红润的唇角与白净的脸颊上都带着些血迹,乌眸单纯,像是一只涉世未深的小动物。
湛书君是早已经死去的人,作为水氏一族的血仆,他自然也是一只劣等的吸血鬼。他的先祖曾与这位血族女公爵签订了契约,以世代为仆换取永生的机会,人类是贪婪而卑劣的种族,得到了漫长的生命之后还无法抛弃繁殖的欲望。
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的产物,当他降生于世间时,血族公爵已经沉睡了。而在很久之后,湛书君才发觉自己身上残留的诅咒,长生不是
\/阅|读|模|式|内|容|加|载|不|完|整|,退出可阅读完整内容|点|击|屏|幕|中|间可|退|出|阅-读|模|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