馈赠,是一项包裹着糖纸的鸩毒,每三十个自然日,他都会感受到烈火灼心的痛楚,他的心脏自降生之日时便被迫向水雾效忠,唯独得到女主人的满意,他才能够从这般煎熬之中解脱。
否则,迟早有一日,湛书君会像是他的父亲、兄长一样陷入癫狂。
但水雾遗弃了他们,直到千年之后,她才终于醒来,在记忆的角落中想起了她“忠诚”的奴仆。
血族公爵显露出的纯白都只是迷惑人心的假象,湛书君最不该被她蛊惑。男子冷静地走过去,蹲下。身,从西装外套的口袋之中拿出洁白的手帕,认真地帮水雾擦了擦脸颊。
她像是吃东西还会弄脏嘴的小孩子,水雾仰着头,任由湛书君帮她擦干净血污。
郗镜仍旧陷在迷惘的痴缠之中,明明已经唇瓣发白、身体虚弱、命悬一线,却仍旧探出手臂,紧紧地搂住水雾的腰肢,主动将自己的脖颈递过去,想要恳求着女子再用力咬一咬他。
好像黏人的狗一样。
水雾微微蹙眉,手心拍在郗镜的脸上,将他往后推了推,她才不要将他直接吸成人干,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抖。
所以郗镜此时最好不要再勾引她了。
湛书君的动作顿了一下:“主人,我先将他带下去,再回来服侍你。抱歉,他是第一次,不懂事,我会严厉教导他们规矩的。”
水雾矜持地点了点头,她从郗镜的身前站了起来,血仆还想要探出手,指尖在触碰到女子的脚踝时,便被湛书君扭着手臂压出了房间。
一路上,湛书君沉默寡言,而当郗镜离开了水雾之后,浑浑噩噩的意识也终于逐渐清醒了过来,失血令他的眼前一阵发白,心中这才隐隐发觉到了血族的可怖之处。
郗镜原本以为,那只是一个凶残而暴虐的怪物,只要找到弱点便存在诛杀之法,可有了刚刚的经历,男子才明白,她真正令人战栗恐惧的,是无形之中魅惑人心的能力。
湛书君将郗镜重新关进了地牢之中,他并没有与男子有过任何的沟通与交流。湛书君站在铁制的牢门之外,低眸冷冷地注视着牢狱之中的人,眼前却浮现出了卧室之中,血族女公爵坐在他的大腿上,餍足地吮吻着血液的模样。
他分不清自己此时的心情,只是手臂抬了起来,指尖莫名触碰了一下他的脖颈。
郗镜的血,有那么好喝吗?
不同人的血液,差异就那么大。湛书君主动将自己的肌肤划开,递上去让水雾吸吮,她却厌倦得连碰都不想碰,可在对待郗镜的时候,却能够将他吸干吗?
因为他是个血族与人类混血的劣等品?因此连血液都格外低劣吗。
湛书君知道他不该这样想,他的眉宇蹙起,甚至产生了一丝不解,疑惑他为何会突然升起这种仿若是卑微……或是嫉妒的情绪。
他从不曾将自己看作奴仆,湛书君一直都认为,他迟早有一日会彻底挣脱束缚,得到自由。湛书君本该憎恨着自他出生开始,便捆缚着他的枷锁,又怎可能真的对血族女公爵有一丝半毫的效忠之意。
湛书君关上了牢门,重新沿着走廊回到了水雾的卧室。
血族公爵的力量深不可测,女子的性情怪异,湛书君不想激怒她,哪怕至今为止,水雾看上去似乎都很好脾气,但谨慎的湛书君不会因此而在无法自保的时刻肆意试探。
——————————————
水雾正坐在窗边,看着古堡下的蔷薇花园,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她的脸颊上,为她的容颜增添了一抹妖异的瑰丽感。
她的神情有些懒洋洋的,刚刚吃饱后,便感觉到了一阵无聊。
长夜漫漫,亦格外寂寞,她看向走入卧室中的湛书君,勾起唇,命令他去花园中为她采摘一支最鲜艳的蔷薇。
湛书君自然不会违逆她,他走下了楼梯,打开古堡的大门,倒悬的蝙蝠停歇在房檐下,深夜之中,显得阴森而诡谲。
湛书君走入腥红的蔷薇丛中,俯下。身,为他的女主人挑选着花朵。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脊背上落了一道视线,坐在窗边的女公爵正在看着她的奴仆为了取悦她是怎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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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尽力。
湛书君摘下了一支蔷薇,尖刺戳穿了他的指尖,一滴血渗出来,令蔷薇花瓣的色泽仿若更加浓郁了些。
他偏过身,仰起头,风吹乱了女子的长发与裙摆,令窗边的女主人显得格外忧郁而纤瘦,盲目的文人见了她,或许还会书写出一篇爱慕的歌谣,幻想她悲伤而凄美的往事。
那些人不会想象到,在那具皮囊之下,是一具早已腐烂的枯骨。
湛书君重新走回了女子的卧房,哪怕是劣等的血族,他的耐力也要比人类强上许多,呼吸亦没有丝毫急促。或者说,湛书君原本便也不再需要呼吸。
他用修长的手指一根根掰断了蔷薇花枝上的尖刺,才将那支精挑细选的蔷薇递给了血族女公爵。湛书君在细节之处总是伪装的很好,即便知道花刺可能根本不会对水雾造成任何伤害,他都会细心地提前处理好,任谁都不会看出他藏有异心。
水雾接过了男子手中的花,她脸上的神色淡淡,指尖捏着花枝,轻慢地用花瓣扫过湛书君的脸颊。
微痒的触感划过眼眸,触碰到眼睫、鼻尖,馥郁的香气令人有一种想要咳出来的欲望。湛书君勉强忍住了,停在原地,直到蔷薇划到唇瓣时,才抿了下唇,将那片花瓣氤出了一抹湿润。
水雾用蔷薇花拍了拍湛书君的脸颊,像是在戏弄着合心意的玩具:“你觉得,这支蔷薇就是花园里最好看的一朵了吗?”
永生的岁月无疑能够让人类积攒下大量的财富,湛书君的家族几乎富可敌国,在外界,他也是受人尊敬、追捧的少爷,从前只有其他人在他面前点头哈腰、伏低做小,如今的境遇却像是彻底反了过来。
湛书君忍受着羞辱,甚至不曾在面容上显露出一分抵触与抗拒:“主人,若您不喜欢这支蔷薇,我可以为您再去花园中采摘一朵……”
花瓣游曳至男子的喉结,酥麻的痒意令湛书君仰起头,噤了声。
水雾的眉眼凉薄,随意将碰触过男子的蔷薇从窗户处丢了下去,支着侧脸:“既然知道,还待在这里做什么?”
或许是因为昼夜颠倒与无聊寂寞,也可能是因为血族种族的影响,水雾显得有些喜怒无常,喜欢折腾人取乐。
湛书君又被她使唤地爬了几次楼,最好看的花本来就是个伪命题,水雾也根本不会去看它们的区别。女子的指尖撵下了一朵花瓣,随意洒落在空中,唇角终于流露出一抹浅淡的笑意。
她的手指染上了红色的花汁,见血族女公爵似乎满意了,湛书君才轻轻握住了女子的手腕:“您的手脏了,我帮您洗一下吧。”
他拿了干净的丝绸手帕,用水浸湿,将水雾的指腹上的汁液细细擦净,水雾低眸看着他,似是想到什么,突然说道:“那几个血仆你要好好看管,他们之中混入了叛徒,我要你将那个小老鼠找出来。”
涂抹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抬起了湛书君的下颌,尖细的指甲在男子的脸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印子:“若是你漏掉了一只,惩罚便由你来替他承担。”
湛书君的身体紧绷了一瞬,便令自己恢复成了恭顺的模样,男子低垂着眼眸,驯服得仿若家犬:“是,我明白了,主人。”
——————————————
湛书君走出了房间,他心中的戒备与警惕心愈来愈深,血族女公爵或许拥有着他不清楚的能力,才能够足不出户,便得知了血仆中藏匿着叛徒。
她是已经怀疑他了,还是在借此警告他?
湛书君走向了地牢的位置,而恰好,他的确知道一个叛徒的身份。
郗镜——生母病逝、深居简出的二皇子,这个国家能够认出他的人自然极少,而湛书君作为贵族与富商之子,却曾在某个宫宴上见到过他。
牢门的铁锁被打开,湛书君却并不是来揭穿郗镜、将他押送到血族公爵面前的。恰恰相反,湛书君的眸中浮现出冰冷的寒光,他是来与郗镜谈合作的。
…………
郗镜的血液虽然味道还不错,可人也不能一直吃甜食。毕竟,被吸过血的人类也需用补血的食物养一养,才能继续被送至水雾的餐桌上。
白日。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玻璃,唯独客厅的一角窗户并未拉上窗帘,温暖的日光落在地毯上,空气中的细小灰尘起起伏伏。
经过了一番调。教的血仆被带到了客厅之中,身材笔挺、五官俊朗的男子慢慢走入日光下,面貌轮廓似乎都染上了一层圣洁的金光。
当男子的心中逐渐泛起困惑时,敏锐地听到衣衫摩擦的轻微声响,才看到了窝在沙发之中,蜷缩着双腿,穿着一身单薄白色连衣裙的女子。
她的身姿显得格外纤细,露出的脚踝和手腕细伶伶的,皮肤薄的几乎像是透明,忧愁的细眉轻蹙,显出几分羸弱之感。
凌爻有一瞬几乎错以为,她是被囚禁在此处的人类少女。可很快凌爻又意识到,能够衣着整洁,不佩戴任何锁链坐在沙发上的人,比起可怜的奴隶,更合理的身份应当是这座古堡的女主人。
水雾因为失眠而心情有些阴郁,她看着那束阳光,像是望梅止渴,人类需要恒星,但此时它的光却只能够灼烧她。
肩宽腿长、比例优越的男人长着一张剑眉星目、正义凛然,一看便能够令人交付信任的容颜。
他站在那缕日光之中,像是圣教廷壁画上雕刻的阿波罗。有种触碰便会灼伤人的错觉。
“过来。”犹如柔弱小白花一般的女子伸出手,轻声说道。
她的嗓音也很好听,尾音带着些缱绻,令人耳尖不禁有些发痒。
凌爻走了过去,水雾便牵住了他的手,男子的手指颤了颤,但接触这个吸血魔鬼并没有引起任何异常,他的肌肤没有被腐蚀,身体也没有被焚烧。
或许是照了太阳的原因,男子的手掌暖融融的,水雾轻叹了一声,双手握住他,把他拉向自己的方向,将脸颊贴了上去。
好温暖。
像是太阳。
凌爻的身体紧绷起来,他等待着女子吸食他的血液,可水雾却仿佛患有肌肤饥渴症一般,只是蹭着他的手,又抬起手臂,要他给她一个拥抱。
凌爻性情温和,怜悯弱小,他会无私地帮助任何人,无论是平民、乞丐、或仅仅是路边的一只流浪猫。
身为教廷的圣骑士,他此时应该想尽办法诛杀眼前的魔鬼,她是地狱之中的生物,戕害了太多无辜之人的性命。可当她向他求助之时,那颗赤诚的心却令凌爻下意识迎合,调整了一个令女生舒适的姿势,任由水雾将他抱住。
水雾将脸颊埋在了男子的胸口,好像拥抱着他,便接触到了太阳一般。
她现在并不感觉到饿,更像是嘴馋得想要吃点小零食。她将男子拉下来,牙齿触碰到凌爻的脖颈,轻轻咬了咬。
齿尖陷进去,昭示了此时仿佛没有安全感般黏在他怀中的人,的确便是那个残忍的血族女公爵。
凌爻的心中升起了厌恶与不喜,他能够斩杀凶兽的长剑无法带入古堡,只能放置在教廷之内,他的右手试探地抬起,停在女子的后颈处。
他无从判断,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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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拧断她的脖子,这位血族会不会如同人类一般死去。
血管被咬破,水雾含着他的脖颈tin了几口。
男子的血也热乎乎的,没什么奇怪的味道,带着一点果蔬的气息,显得天然又健康。
水雾很快便觉得这样抱着凌爻也很累,便命令男子坐在沙发上,让他来搂抱着自己,而她只需要低头喝血就可以了。
她又娇气又懒,从前吃饭要人喂,现在也要奴仆主动将自己的血液奉献到她的唇边。
凌爻的手臂有些发烫,城镇中已经失踪了许多人,他想象过,住在古堡之中的血族或许会将人的血肉生剖开,犹如野兽一般伏在人的身上吞咽鲜血。可……凌爻挺直着脊背,没有去碰触沙发的靠背,整个人都坐得格外板正,窝在他怀里的血族含着他的脖颈,有一下没一下地吮吸着,一口血液慢吞吞得好久才要咽到肚子里。
就像是挑食、不愿意吃饭的小孩。凌爻为自己的联想而感觉到荒谬,但他的确并未失去太多的血液,她咬着吃了好久,男子却几乎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还没有被野兽撕裂开腹部流的血多。
凌爻的意志格外坚定,血族牙齿中分泌的津液令他的乌眸逐渐有些涣散,可他并没有失态地恳求。怀里的血族像是醉血一般闭上眼眸,靠在他的胸膛上慢慢睡着了。
凌爻小心地搂着女子的肩,她看起来像是毫无防备心,似乎此时他即便将利刃捅入她的心脏,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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