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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30(第1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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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造梦恨比爱长久

    下午,黎烟把《家园》完成。

    老爷子反复观摩夸赞,将装裱的重任交给孟斯奕。

    画框选的是老木雕花板,纯手工订制,好在不需等,当天就拿货。

    外框和里框都是榉木材质,替换了前厅先前悬挂的那幅山水画。

    选画框一来一回,就到了傍晚。

    孟斯奕刚回来就被喊进老爷子书房里。

    黎烟正读独自望着墙上的画出神,就听从书房里传来一阵噼里啪啦摔东西的声音。

    黎烟走过去,书房的门紧闭,听声音,是老爷子在训斥孟政。

    孟颖带着孟晚晚在楼上玩芭比娃娃,此时孟家的大人全在这道门里面。

    “你这个不争气的!都这个年纪了还没个正行,你娶二十多岁的小姑娘算个什么事儿?不说你儿子今年都比人家大,小颖今年都十八啦,你要让儿女在外面被说闲话吗?”

    “爸,您这是道德绑架,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的人生娶谁都是我的自由,反正晓卉明儿个就来拜访您,到时候可别弄得人下不来台。”

    老爷子捂住胸口,深觉早晚被这个竖子气死。

    孟泽上前扶住老爷子,“大哥,少说几句,爸身体受不住。”

    孟思娴一直看不惯她这个大哥:“没看出来啊孟政,一把年纪还玩儿这么花。”

    “孟思娴请你放

    尊重点,我是你大哥,再怎么样也轮不到你对我评头论足。”

    “我还就评了,怎么着吧。”

    “别以为我不敢打你。”

    方锡宁护在孟思娴前头,以免让局面不受控制。

    “思娴,理智些。”

    屋子里,唯独孟斯奕始终未发一言。

    他的父亲从来是一个不懂得责任的人,做任何事总是兴之所起,至于结果是乘兴还是败兴,那就要看命了。

    孟政和母亲是在孟颖出生的那年离婚的,那时候孟斯奕十二岁,短短的十二载光阴,父亲这一角色在他人生中基本缺席。

    孟政没有出席过他的家长会,也没有和他打过篮球,就连合照都屈指可数。孟政总说外面有多壮观的山川河流,却又总嫌女人和孩童麻烦,不愿与他们同去。好不容易回家,总是一张张摆弄带回的照片,又或和朋友没完没了通电话。

    孟斯奕亲耳听见过父亲在母亲坐月子期间与其他女人说不堪入耳的暧昧语言。

    他从不敢为此愤怒,因为任何动荡的情绪都因为在乎。

    他不想继续在乎这位名义上的“父亲”。

    爷爷告诉他:“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自己的成长既然已不需他的参加,那就让他离自己的心也远些吧,孟斯奕是这么说服自己的。

    不知不觉,他几乎偏执的要求自己往与孟政完全相反的地方走。

    他要求自己重责任、重情义、情绪平稳、志向远大、爱护家人,假使有一日他结婚,那也必定从一而终、之死靡它。

    若说他击碎过自己,那么他也重塑了自己。

    “阿奕,你怎么想?”老爷子穿过众人,站在自己一手教大的孙子面前。

    虽然孟斯奕平日也时常惹老爷子生气,但骨子里是沉稳知礼的。

    他面对众人,语气依旧如平时一般不急不缓:“爷爷,我尊重世上所有人和事,唯对他的事情不愿置喙,您也别再去问小颖,刚放假,不要毁了她的好心情。若有客人上门,就在外订一桌餐席吧,没必要来家里,到时候烦劳小叔和姑姑作陪,我和孟颖就先不去了。”

    孟政不是好人,可随着年岁增高,难免知道自己对于这一双儿女有亏欠,于是对于孟斯奕的提议,孟政默许了。

    老爷子:“就这么着吧。”

    黎烟听了全程,终于知道他为何身上没有一点父亲的影子。

    有意的剥离,是他人生中的一场荣耀杀戮。

    书房门被打开时,她有些猝不及防。

    孟斯奕目光一顿,“你怎么在这?”

    而后推着她往楼上走。

    退出这场家庭会议的似乎只有他一个,因为黎烟看见孟斯奕从书房出来之后重新合上了门。

    大概还有与之相关的细节需要商讨,而孟斯奕则是眼不见心不烦。

    他去了她的房间。

    黎烟顺手要将房门带上,被孟斯奕阻止。

    “以后任何男性来你的房间都不许关门。”他说。

    “也包括你?”

    “当然,难道我不是男性?”

    “可是别人怎么能和你相提并论?”她执拗的,不肯松开握着门把的手。

    孟斯奕拗不过她,最终随她去了:“你早晚自讨苦吃。”

    “自己讨的苦一般都是自己愿意吃的。”

    他有点听不懂她说话。

    “你们老师暑假发了多少套卷子?”

    触碰了黎烟的某些痛点,她肉眼可见的表情耷拉下来,“总听说高三是魔鬼,真见识了还是难以置信。”

    她的作业分量用“套”来衡量简直是轻蔑,黎烟觉得应该要用“座”当单位,几座高山的“座”。

    见她惨兮兮的表情,孟斯奕给小狗顺毛一般,抚平她后脑勺翘起的发。

    他的表情温和,黎烟却莫名觉得他心事重重。

    于是试探性地看他:“孟叔叔,你是不是不开心?”

    “怎么这么问?”

    “因为每次别人跟我说父母的时候,我也不开心。”

    孟斯奕明白她的意思:“小烟,我们是不一样的。”

    黎烟问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不被父母所疼惜的吗?

    “不同之处在于,我的未来不确定性很多,而你,只要愿意,可以尽情发挥想象力。我大抵有几分为你造梦的能力。”

    空花阳焰,或是不舞之鹤,只要她想,她的人生列车可以驶向任何地方,方向错了也没关系,调转维修的责任他来担当。

    “你不惜捐楼让我进贤礼,不就是为了让我自己拼搏未来吗?”

    “进贤礼是因为那有最好的学习环境,这世上美丽事物繁多,我不想你做一个空荡的花瓶。”

    “孟叔叔,任何梦都可以吗?”

    “任何梦都可以。”

    也包括那个荒唐的梦吗?黎烟没敢问。

    “你恨不恨你的父亲?”

    “恨太费力气。”

    黎烟豁然,她决定向他学习,忘记烟州的人和事。

    恨比爱长久,她决定把力气留给后者-

    两天后,早上八点,孟斯奕的车准时歇靠在孟宅门口。

    黎烟拖着来北城的那个行李箱,正苦恼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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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将箱子搬下楼。

    孟斯奕站在楼下:“你这是要搬家?”

    然后走上去,接过这箱重物。

    “孟叔叔,你不懂,女孩子都是这样的。”

    “孟颖身上那点糟粕你算是全学会了。”

    孟颖不知什么时候从房里冒出来。

    “大哥,你们出去玩不带我就算了,还在我眼皮底下说我坏话,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不是你说要好好学习,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孟颖这次期末考了了个稀巴烂,自觉无颜要求出去玩。

    还有就是,她好不容易说服林宴沉今晚陪她单独去看话剧,简而言之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孟颖闭了嘴。

    他们一个小时后抵达机场。

    黎烟今天穿的是条墨蓝色的连衣裙,长度在膝盖以上,坐在候机室里时腿有些冷,她下意识摩挲冰凉的皮肤。

    孟斯奕原本在看一本财经杂志,不知从哪变出一张薄毯扔给她。

    “孟叔叔,你身后长眼睛了吗?”

    “是啊,羡慕吗?”

    ……

    黎烟第一次坐头等舱,胜在宽敞安静。

    她跟空姐要了一杯加冰的果汁,起飞时耳鸣,黎烟直接嚼了块冰块。

    孟斯奕提醒她注意牙齿。

    南城是一座以旅游业为主的城市,主要靠这一项业务带动当地GDP。

    历史上,这座城市做过都城,所以博物馆里展览着许多重量级文物。也因一些特殊原因,这座城市原住民较少,据说南城真正的方言已经消踪灭迹,现存的不正宗。

    南城崇文重教,只是虽然高校众多,但总体上人才流失较为严重,归根究底,是房价太高的缘故。

    令黎烟惊喜的是,这里也有非遗传承人,接他们的车经过街道时,她看见了卖油纸伞的。

    不是那种粗制滥造的伞,她看见其中有古法油纸伞,做的是满穿的工艺,这种工艺需要在伞骨间来回穿三千多针,做的精细些的话有时需要长达一星期。

    令她回忆起小时候一些穿针引线的片段。

    本以为要去酒店住,没想到司机把车开到了一处高档小区的地下车库。

    她疑惑地看向孟斯奕。

    “这是我在南城的房产。”他说。

    “为什么在这买房子?”

    “公司在这有一个重点项目,未来几年可能要频繁往这里跑,干脆买套房子,方便些。”

    这里和西园公寓相比,除了布局不太一样之外,装修风格完全一样——一样的没有人气。

    就连阳台也空空荡荡。

    黎烟指着阳台:“孟叔叔,以后这里由我来帮你填满,怎么样?”

    孟斯奕听着小姑娘神采奕奕地比划,惊觉她和刚来自己身边时有了不小变化。

    最初,她的眼睛里对人总是有强烈的防范,或者说是敌意,她为了看上去成熟和无所畏惧,总是把自己弄得满身是刺,实则对待这世界有许多恐惧。

    从最初假装的乖巧,到现在个性中渗进一些阳光,孟

    斯奕并不足够清楚,治愈她的具体是哪些东西。

    朋友、家人,这些或许都是原因。

    尚未设想过“爱”之一类。

    第22章

    红豆不合时宜的东西

    “好啊,交给你。”他脸上是舒展的笑意。

    简单用过午餐,黎烟去房中睡了会,烟花秀晚上八点开始,之后还会有几位知名歌手登台演出,时长不会短。总之,需要做好熬夜的准备。

    这一觉睡到下午五点,太阳将落未落,黎烟因食物的香味醒来。

    味道像无形的手,从门缝中伸入,与她灵敏的嗅觉痴缠。

    黎烟睡眼惺忪地打开房门,夏日晚霞五彩斑斓,透过玻璃,整座屋子都像梦幻泡影。

    眼前的画面更甚。

    男人坐在餐厅的桌前,时不时在键盘上敲打,又不忘盯着灶台上的一锅汤。

    君子庖厨,凡尘烟火,有种冰为灯而化、雨为春而停的浮浪。

    黎烟不愿出声叫他,人总有一瞬会想要时间停驻。

    她倚靠在实木门框上,心安理得的灵魂出窍。

    “小烟,帮我关一下火。”

    他并不需回头,就知她在。

    灵魂立刻回归躯体。

    黎烟顾不上穿拖鞋,光着脚就跑进厨房,将火关灭。

    浅色木地板上留下一个个小巧的脚印,像是猫的爪子。

    孟斯奕回头寻她的拖鞋时,视线短暂的为地板上那些痕迹停留,然而很快他便起身,捡起草莓熊图案的拖鞋,朝她走过去。

    “你又不穿鞋。”

    话至此,他终于知道那些痕迹令自己想起了什么。

    大抵是某个春夜,窗外落雨缤纷时,也是这一双赤足,曾用力地踩住过他。

    他如今觉得当时她还踩住了些什么,孟斯奕左思右想,无法言说。

    黎烟狡辩:“我只是赶着来关火。”

    脚钻进鞋。

    又问:“你做了什么汤?好香。”

    孟斯奕将锅盖揭开,让她一探究竟。

    鲫鱼豆腐汤。

    豆腐和鱼肉的颜色几近相同,汤的颜色发白,不知是不是加了牛奶。

    黎烟用汤勺挖了点品尝,完全没有鱼的腥气,入嘴全是肉的精细。

    “孟叔叔,我敢说你是炖鱼汤最好喝的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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