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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3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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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对孟斯奕的心思这几天会不会表现得太过明显了,她的那句“不问缘由”会不会引人怀疑?

    毕竟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对另一人有这种奢求。

    她害怕暴露,害怕成为一刹不合时宜的烟火。

    第24章

    成人礼(二合一)一树梨花压海棠……

    之后的两天孟斯奕忙着考察一家医疗器械类企业,没空陪她。黎烟多数一个人在家,饭点时有阿姨来做饭。

    今日她起得晚,醒时看钟已指向十二点,阿姨问吃什么,黎烟突发奇想,想吃水波蛋。

    阿姨怕她吃不饱:“广吃这个?”

    黎烟:“没关系,我下午去商场逛逛,吃点别的。”

    然后去衣帽间换衣服。

    窗外日头毒辣,南城的夏天最高温度能有四十度,当地人笑称,这个天扔个鸡蛋在地上捡起来都是熟的。

    好在有司机送她,不然这种温度还真是让人没勇气出门。

    指尖在悬挂在衣橱里各式各样的衣服上轻轻划过,这些都是孟斯奕让人在她来之前给准备的,看到这些衣服时,黎烟觉得自己拖那一大箱子东西属实有点冤。

    她还为此埋怨孟斯奕:“你怎么都不提醒我?”

    孟斯奕拿她自己的话来堵她:“我以为你们女孩子都这样。”

    黎烟最终选了一条浅粉色的连衣裙,衣领做的水手服款式,鞋子穿透气的薄款小白鞋,搭配总体上简洁清爽,适合这个如火燥热的天。

    司机在楼下等她。

    黎烟去吃了块最近很火的甜点蛋糕,然后去文创店逛了逛,一个人逛街胜在自由散漫,不需有特别的目的,也不需刻意迁就。

    货架上一个迪斯尼联名的本子吸引她的注意,封皮上印着英文复古式字体“Diry”,附带**熊的画像,做的搭扣款式,不仅做工精致,据说还是限量款。

    黎烟觉得这样一个本子理应用来记点秘密。

    她伸手将之拿下来,发现扉页有一个透明的贴皮,黎烟想起那晚烟花之下定格的瞬间,这里很适合放一张珍贵的照片。

    那晚烟花秀她其实拍了很多照片,只是手机像素有限,照片远没有眼睛看到的烟花美丽。唯独几张拍人的赢在氛围。

    她最喜欢的那张拍的是孟斯奕一个人,光辉洒在男人洁白的衬衫上,他手臂上的青筋都是她想收藏的物品。

    若说青春岁月是性、药与摇滚,黎烟觉得孟斯奕可能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

    令她情不自禁,无法自拔,失魂恣意。

    付款之后黎烟去宠物店买猫粮。

    先前出门的时候,她在小区外面的草坪看到几只瘦骨嶙峋的流浪猫,弱小的东西太易激起人的怜悯之心,从前的黎烟或许可以冷然漠视,如今的她却做不到袖手旁观。

    帮助弱小的前提从来是自己不再弱小。

    回去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天气没有中午那么骇人。

    黎烟拿来几个塑料饭盒分装猫粮,这些猫是被投喂惯了的,并不怕人,闻到味道就全凑过来。她被围住的时候在想,自己是不是误闯了什么猫咪星球。

    趁它们大吃特吃的时候,黎烟伸出手指轻轻挠挠猫咪的头。

    忽然,身后有人跟她说话——

    “下次最好不要买这个牌子的猫粮,猫吃多了可能会长结石。”

    说话的男生估摸着和黎烟差不多大,他穿黑色的连帽卫衣,帽子将眼睛几乎遮住,余下的半张脸看着苍白,像一块无暇白玉被黑布罩住。

    令黎烟联想到《棒球英豪》里的上杉和也。

    只是他穿成这样不热吗?

    黎烟茫然地望向对方。

    男生走过来,将一只抢不到食物的猫界幼崽拎到碗边。

    “你没养过猫吧?”他问。

    黎烟点头,男生靠近时她闻到一股熟悉的药味,侧目,看见他衣服袖子上沾到的毛发,看来他养猫。

    男生告诉了黎烟几个不错的猫粮牌子,给猫碗添了点水后便走了,来去都匆匆的。

    喂完它们黎烟也准备走,站起来的时候突然记起,这个男生身上的中药味,从前在小姨的身上也闻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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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天性的疾病,西医没办法治,只让寄一点希望于中医。

    于是黎嫣嫣就差泡在苦涩的汤药里了,长此以往,身上便有股子草药味,她常说自己是个在这些汤汤水水里游泳的人,一个拼命挣扎都没能上岸的人。

    黎烟对着男生离开的方向发呆,觉得这世界上同病相怜的人真多。

    赤橙球体悬落于西,天空浸染几分七彩的光辉。

    阿姨已经将晚餐准备好,孟斯奕却仍没有下班回来,黎烟已经整整两日没有见到他。

    给他发短信,他只说让她先吃,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躲谁。

    黎烟没有食欲,坐在沙发上看一部经典电影,由着桌上那些饭菜冷掉。

    这套房子总是那么静。

    叫电影台词入耳时更显清晰。

    「那天下午我做了个梦,我到了他的家,走出那房子的时候,我以为我会醒来,谁知道,原来有些梦是永远不会醒的。」

    黎烟不喜欢这部《重庆森林》,她不喜欢支离破碎的一切东西,无论是叙事手法还是别的什么,她都不喜欢。

    可这句台词叫人印象深刻。

    她想大概是因为她也有一个永远不醒的梦。

    电影还未结束黎烟就已经睡着,电视自动播放下一个,沙发上的抱枕被她无意识挤到地上。

    这个房子静的仿似永远只有她一人。

    直到夜幕彻底降临。

    一只修长的手将地上的抱枕捡起,空调的冷风把沙发上的人吹得手脚冰凉,孟斯奕用毯子将黎烟裹住,打横抱起,往她房间走。

    女孩子紧紧贴住那个温热的胸膛,苏醒是一瞬间的事情,她没有睁眼,只是暗自思索为什么他的身上会有烟味。

    孟斯奕是个非常讨厌烟味的人,即便是应酬的过程中不小心沾染了味道,他结束之后也会立刻把衣服换掉。他的车上永远会有一套备用的衣服。

    如今仍有留存,唯一的可能是他自己吸了烟。

    据说烟解千愁,他是有什么愁绪吗?

    孟斯奕将黎烟轻轻放在床上,为她盖好被子后便掩门出去。

    没有片刻的停留,任何东西好似都不值得他停留。

    她失去睡意。

    一墙之隔的外面,男人看向手机上的短信——

    「孟先生,您真的决定未来几年把工作重心放在南城吗?」

    这家医疗器械企业总部虽在南城,但是在北城也有分部,并且业务发展的也还不错,孟斯奕若是个人层面想要离家近其实也可以留在北城,与分部的人交洽。

    但考虑到想与这家医疗器械企业长期稳定合作,他还是决定在南城也设一个自己的分部。南城和北城的三甲医院数量在全国排前列,若要打通医疗市场,这两个城市是重中之重。北城是他发家的地方自不用过多担忧,但在南城他毕竟算是新起,与一些地头蛇相比,是有些势力不足的。

    这是站在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做的决定。

    当然,也有私人层面的原因。

    人生几十年,他虽然并非木人石心,但

    作为决策者,理智与冷静是起码的标准。

    创业初期,负债千万他也不曾眨过眼睛,他深知前期投入是为了把路走长走远的道理,所以慌张无措从未在他身上发生过,他坚定的知道苦的尽头是什么。

    可是如今也有一条路摆在他面前,他亦深知最冷静理智的选择应该是什么。

    内心却一次次摇摆,明明那是一条永不该涉足的道路。

    他第一次对一位罪犯的自述感同身受——

    「洛丽塔,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嫣嫣从前读这本书时,孟斯奕所给的评价是“故事说的再唯美,也无法掩盖这个人丧尽天良的事实”。

    后来小说翻拍成电影,嫣嫣也与他一起看,电影被译作另一个更为诗意的名字——《一树梨花压海棠》。

    焉知诗的主语是十八新娘和八十新郎,苍苍白发与红装黑发,鸳鸯被里成双。

    孟斯奕觉得电影里的演员选角过于俊男靓女,有粉尘罪恶的嫌疑。

    美轮美奂的脸容易让人错以为感情本身也美轮美奂。

    “假使有一天,你对一个小你很多的姑娘动心,恰好她也爱你,你会怎么做?”嫣嫣问。

    “先不论你的假设概率有多低,我只知道我不会在一朵花还未盛放的时候就摘下她。”

    “孟斯奕,或许你根本不懂动心是什么感觉。”

    这几乎是他知识盲区,他那时认为自己对于嫣嫣已算得上是动心。

    “那你说是什么感觉?”他问。

    “不知所起、不可抑制、不听理智。”

    “你说的或许存在,但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嫣嫣长久凝视他的眼睛,说:“但愿你不会。”

    谁能想到,如今他竟游走在不冷静的边缘,为了躲避那些令他乱了心智的东西,他只能借工作之名逃离。

    不见面的时候,他会好一些。

    孟斯奕手肘撑在膝盖上,他闻到了自己身上的烟味。

    打算起身去洗澡,却在沙发下看见一张照片。

    该是黎烟遗漏下的。

    翻过来,照片里是烟花秀那天晚上,少女对着镜头比耶的大头照。

    她的眼睛像含苞的海棠,他但愿自己不要做一束残忍的梨花。

    孟斯奕悄悄将照片放进口袋。

    这绝非美轮美奂的感情,他唯一的道德是在冲动驱使自己伸手采摘之前,把她放置离自己远一些的土地里-

    黎烟在手机的搜索引擎里打字:「一个从不吸烟的男人开始吸烟意味什么?」

    其中一个回答是:为情所困。

    黎烟望着“情”字出神。

    她翻出今日买的日记本,在第一页写下一句话。

    「希望我的孟叔叔,做个无情的人。」

    黎烟是两日后回北城的航班,和孟斯奕一起。

    她敏锐的发现,孟斯奕这次回去什么行李都没带。

    问他,得到的回答是:“因为工作需求,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会留在南城。”

    原来今日他是特地来送她。

    她觉得太麻烦:“孟叔叔,其实我一个人回去也可以。”

    “把你安全送到我才放心。”

    “你总是把我当小孩。”黎烟小声埋怨,拿起一瓶未开封的矿泉水。

    孟斯奕接过她手里的水,替她打开,“被当成小孩有什么不好?这意味永远有人宠爱你。”

    黎烟喝一大口水。

    “宠爱像是对小动物的感情,比起这个,孟叔叔,我倒情愿你单纯的爱我。”

    男人眼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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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微的晃动,心想她口中的“爱”与自己给她的或许有所不同,她想要的是亲人之间的爱护,而非自己不道德的爱慕。

    “黎烟,我已经足够爱你了。”

    她差点被水呛到。

    侧目,孟斯奕的视线已经重新回到那本财经杂志上。

    爱分多种,她想要从他身上获得的是最为空花阳焰的那一种。

    孟斯奕下飞机后又将她送回孟宅。

    离开之前,黎烟问他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你的生日是在九月二十七号,对吗?”

    黎烟点头。

    他伸手抚摸她的发:“到时候见。”

    “我不在的时候也要好好学习,有任何事都可以给我打电话发短信。”

    “孟叔叔,你也要记得答应我的事。”

    “什么?”

    “如果你谈恋爱了,要第一个告诉我。”

    她浅红色的裙摆晃得他头昏眼花,像摇摇欲坠的海棠。

    “好。”他答。

    在南城的一周算是黎烟最后的欢愉时光,紧接着的是没完没了的卷子和补不完的课,由于是艺考生,她还得好好为即将到来的艺考做准备。

    甚至暑假都没放完,贤礼就通知学生提前返校上课。

    高三是没有日夜之分的。

    并不觉得辛苦,孟斯奕许诺她不必为未来担忧,但黎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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