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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4-4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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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映照下闪着微光,仿佛能透出健康的血色。

    车厢以香木为主,用玉石、明珠、鲛绡作装饰,上面镌刻着诸多阵法、符文,用以保障车内的舒适和安全。

    除了阵阵幽香外,双马铜车还散发着一股尔等凡人配不上我的高贵感。

    目瞪口呆的红樱嘴里喃喃,“这就是诗中所说的宝马香车吗?”

    踏入车厢时还感觉腿有点软,险些摔了个大马趴。

    连丹阳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见两人呆呆的,莫惊春就先上了车,一踏入车厢就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里面空间极大,走动起来一点也不局促。

    等他们两个也上车之后,莫惊春用神识给马车下令。

    双马腿一扬,车就出发了。

    打开窗户,撩开帘子,还能看到窗外的景色。

    丹阳走到窗边,看着逐渐变小的青云观,感叹道:“师叔的本事,可真叫人吃惊呐。”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莫惊春又翻出了他的折扇,潇洒地打开,给自己扇了扇。

    虽然现在不热,但要合季节。

    倒是红樱已经恢复了淡定,四处走来走去,参观这个马车。

    莫惊春也带着丹阳逛了一圈,最终决定他们二人住二楼,让红樱住一楼。

    他看看时间,也到红樱平时练武的时间了,连忙叫住扒在窗边对着一群飞过去的鸟儿喊话的红樱。

    “好了,红樱别玩了,现在练不了武艺,你背书吧。”

    红樱转头看过来,“三少爷,你管得真严格啊,梦里还要叫我读书习武吗?”

    莫惊春看看丹阳,丹阳也看向莫惊春。

    他走过去捏住红樱的脸颊,温柔道:“疼吗?”

    红樱小鸡啄米式点头,口齿不清道:“疼……”

    “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吗?”

    红樱闹了个大红脸,连忙摇头,赶紧跑去找出书本朗读背诵。

    丹阳忍笑,双眸春水盈盈。

    莫惊春对着窗外看了一会儿,故作严肃,最终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红樱的头越来越低,都快挤进书本里了。

    最终她只好用双手拍拍脸颊,把心思投入书本。

    三少爷可是活着的神仙,他的话肯定不会有错的,说读书要紧,那就一定是很要紧。

    中午,三人用饭之后,消食时,莫惊春严肃地说:“出门在外,我觉得咱们还是得有个名号才是,免得惹了事牵累家里人,你们说呢?”

    红樱第一个同意。

    丹阳含笑点头,“可。”

    “那我先来,我道号长春,取个相反的名号,让旁人想不出我的根底来,就叫——莫惊春。”

    “这名字取得好,天下有十分温柔,这个名字就占了七分。”丹阳笑容变大,原来你叫莫惊春啊。

    莫惊春大笑。

    他其实是跟妈妈姓的。

    不过他爸据理力争之后,得到了取名权,因为他是惊蛰那天出生,所以本来想取名惊蛰,但是和莫字连读起来不太顺口,就改了一个字,叫惊春。

    莫惊春,不要惊醒春天,有种莫名的温柔。

    对了,他妈妈叫春华。

    “那你要取个什么样的名号?”

    “我的也简单。”

    第38章 古代庶子36

    ◎完结◎

    “我是丹阳,平日最爱炼丹,丹药又叫金丹,我从中取个金字。阳,音同羊,道德天尊骑青牛西出函谷关,而后紫气东来,就取个牛字。”

    “往后就叫我金牛吧。”

    他说了一大通,还以为能取个如何雅致的名号,却不想竟取了“金牛”二字,红樱不由得笑了起来。

    莫惊春也憋不住笑了,眼睛亮晶晶的。

    丹阳挑眉,看他,似笑非笑。

    莫惊春轻咳,“这名字好,一听就很富贵。”为了忍笑,他开始发散思维,想到了白雨妖道。

    不分青红皂白,取白字;云对雨,取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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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起来不就是白雨吗?

    青云观,白雨妖道。

    说这是巧合都有点不敢信。

    而秦家,也是被皇帝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冤杀。

    “红对白,花对树,我就叫白芙蓉。”

    取名号只是小事,莫惊春这一趟出来的目的地其实是西域。

    要去西域,就要路过京城,再往西北而去。

    晨光熹微,京城里的报晓鼓声依次响起,正是开城门的时刻,此时早就有等着进城的百姓排队等候在城门外,守城的士兵们神采奕奕,只有一位服饰比常人华贵许多的将军悄悄打了个哈欠,指挥手下们合力打开城门。

    若非昨夜跟三五好友们胡混了一夜,他也不至于一大早的如此困倦,可惜,他虽为伯爵之后,却不是世子,不能继承爵位,家中兄弟又多,只能靠老爹当个守城门的偏将。

    心中正想着下值后先去哪混个饱觉,将军却听到了几个手下的大声惊呼,引起人群一阵骚乱。

    他正想怒斥这些大清早就裹乱的家伙,一回头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一双神骏的高头白马精神昂扬、步伐轻盈地拉着一架华丽的马车,就像拉着空气一般轻松,全身上下都在闪闪发光,让人不由得为之倾倒。

    哪怕是在不识马的人看来,马车的主人都是暴殄天物,恨不得摇着他的肩膀发出琼瑶式的咆哮。

    怎么能用这样的宝马拉车?怎么能!

    你不喜欢这样的马,给我啊给我啊,我一定把宝马们当祖宗伺候。

    大昭朝开国几十年,尚武之风未堕,尤其是有镇国公之流作为榜样,时人都爱骑马射箭,见到这一幕就越发心痛。

    其中又以将军最为心痛,因为他曾随父亲去参加过先帝举行的秋猎,见过不少好马,甚至连西域来的汗血宝马都见过,算是在场见世面最多的人。

    但此时他目眩神迷地看着眼前的白马,心底产生了一个大不敬的念头。

    其实,和这对宝马比起来,先帝的汗血宝马也不算什么嘛……不过等等,这马儿额头的东西是什么?鳞片吗?

    将军不由得摇头,不不不,这一定是他睡得不够,出现了错觉。

    这绝对不是什么鳞片,估摸着是什么宝石磨成片镶上去的,也罢,这宝马的主人虽然不太爱惜宝马,但还算慷慨。

    等马车进城时,将军还是忍不住拦住了马车。

    其他士兵都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们的上司,在心底无声呐喊,头,上啊!

    就连要进城的百姓们都默契地放慢了脚步,一时间不论是要进城买卖的,还是进城有事的,都变得脚步优雅起来。

    走出三里地的还要把脖子扭过来,甚至可以的话,耳朵都想变长伸过来。

    一个头戴庄子巾的青年从马车上探出身来,他眉目如画,只微微一笑就显得十分亲切,“何事?”

    将军耳朵微红,但一想到这两匹宝马,心中就一片火热,也顾不得尴尬了,连声问道:“敢问阁下,这两匹马是从何处得来?是否有意售卖?”

    “我不缺钱,无意售卖。”说完,莫惊春就放下了帘子。

    “哎等等!”将军伸手,“那你家的马是公是母?可找了伴了没有?”

    一声笑从马车上传出,双马扬蹄小跑,马车辚辚。

    “我家马儿不找伴!”

    将军望着马车,放下手,神情失落。

    一盏茶后,他反应过来,立即叫人传消息回家。

    人群也集体“嘘”了一声,大为叹息,如此好马竟然不想找个伴,难道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么?

    在古代,马的地位就相当于豪车。

    若算上在军事领域的作用,马的地位就更高了,类似于装甲车,在战场上,甚至能起到左右胜负的作用。历代中原王朝,但凡国力昌盛,又有进取精神的,都会努力培育良马。

    莫惊春的马,虽然不明品种,也不明其耐力、习性,但光是那白珍珠似的外表就足够引人注意了。

    随着人群的散开,良马腾空出世的消息也随之扩散到了整个京城。

    本来想低调出行,结果莫惊春一行人险些被堵在京城里。

    好在离开了京城之后,法器就可以全速前进,很快就甩掉了那些心有不甘的尾随者。

    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给那些知道马儿的速度后,悔得捶足顿胸的围观群众。

    一路上走走停停,不时补充食物和水源。

    他们走过了草原,见过了雪山,也去参观过石窟里的佛像。

    沙漠里驼铃悠扬,来往如梭的商队带来了皮毛、玉石和牛马,也带走了丝绸与茶叶。

    最让人心神动荡的还是雪山上的日照金山。

    日升日落时,阳光深深浅浅地铺在雪山上,把雪山变成了金山,璀璨的、神圣的金色,仿若神仙下凡,带来不可思议的奇迹,为人们的心中注入希望,冲刷掉红尘里的尘埃。

    凡人仰视金山,就像蝼蚁仰视神佛。

    神佛诞生于蒙昧的远古,是否也是古人被这鬼斧神工的大自然所震撼?

    当地人说只有受天神祝福的人才有这个运气看到这一幕,看到后的一年里都会平平安安,万事如意。

    莫惊春没有相机,只好拜托金戈帮忙拍了好多照片。

    丹阳转头就买回了画笔与颜料,试图描绘下这个美丽的场景。

    而红樱只恨自己读书少,找不出诗词来形容这幅美景,回去读书愈发努力。

    他们走过了许多国家,见过了各式各样的人。

    外貌、文化、风俗也许会有不同,但和大昭人一样,也会有好人有坏人。

    大昭是世界的中心,京城一直有许多胡人商队来经商,丹阳和红樱都多多少少听说过,只是没接触过,见了胡人,又打过几次交道后,就连见识最少的红樱都不再好奇了。

    唯一令人烦恼的是,沙漠里不但有商队,还有马匪。

    有的马匪甚至就是商队或一些国家里的国民、军队假扮的。

    莫惊春这车实在太耀眼,一路上没少因为马车跟这些马匪交手,他基本次次都冲在最前面。

    没想到的是,丹阳看起来温文尔雅,莫惊春还担心他这个习惯隐于幕后的高手会害怕,打起来却也是个不要命的主。

    什么叫害怕?丹阳压根不知道。

    他的敌人倒是挺了解的。

    让莫惊春欣慰的是,红樱虽然一开始有些害*怕动手,但是当莫惊春灵机一动,送了一柄超级大锤给她之后。

    ——锤子有大半个人高,锤头中空的那种。

    大约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红樱顿悟了,挥舞大锤砸人,一锤一个小朋友,进步超级快。

    现在对付马匪们,已经能眼都不眨,干净利落地干掉对方了。

    时间一长,三人小队声名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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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称马匪杀手,又称马匪克星。

    每到一处,都会受到当地人家的热情款待。

    大家也是享受了一番唐僧西游的待遇。

    甚至还有一些小国的国王公主试图和他们春风一度,或者直接成婚,吓得他们连夜带着马车跑掉。

    沙漠里渐渐流传出奇奇怪怪的故事,什么沙漠里的奇怪马车是天神的座驾,最爱猎杀那些做了坏事的男人,带走男人的头颅作为战利品炫耀他的武力。

    这也导致马匪们远远看到一架超级华丽的马车,就头也不回地跑掉了,压根不敢多看第二眼。

    三人小队猎杀马匪的事业也就此中道崩殂。

    他们也终于来到了棉花的产地。

    支付了一些酬金给当地贵族之后,他们得以进入贵族的领地,看到那些如同白云般的棉花。

    丹阳捏了捏手感绵软的棉花,感叹道:“惊春,这就是你说的棉花啊。”

    “是啊,不过现在的棉花还不能用,摘下来后还需晒干、清出杂质、剔除掉棉花籽、纺纱。这个棉花籽可以用作饲料,也可用来榨油。”莫惊春想了想,说道。

    其实他对棉花的了解不多,只知道个大概。

    不过他相信劳动人民的智慧,只要把种子带回去,人们会知道该怎么利用的。

    三人留了下来,跟当地人学习如何种植、处理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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