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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0(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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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宸知道萧衍指的是老妪,他摇摇头:“没事,唐饶说她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巷口的孩子也会帮忙照看,都是相邻邻居,不会出事。”

    既然没事,萧衍也没再多想,换了双软底鞋,便同萧宸出门。

    早上自然要去承书坊,这时候学子还不算多,再勤奋的考生也多于辰时后,那个时辰段光线才比较好,若是再晚些,恐怕人只会更多。

    承书坊位于东街商铺第二家,也不知是何人书写的牌匾,字形遒劲有力,君子端方才气尽显,一看便是大家书法。

    如他们一般初见便被震撼所停留的读书人,比比皆是,已然见怪不怪。

    “这是何人所作?大家之作,恐怕便是如此!”

    “这你都不知晓?慕容世家啊!就那位享有神童之称的当世才子——慕容羽!”

    一说慕容世家的慕容羽,在场读书人便已然知晓。

    慕容世家为南方大族,同时也是书香门第,祖上曾出过六位状元郎,三位权臣,是南方读书人的门面,也是他们的骄傲。

    这位慕容羽,据说三岁能背书,五岁能作诗词歌赋,精通书画,温文端方,又有玉面公子之称。

    据传本来他九岁时便要下场,然而祖父祖母相继过世,这才耽搁至今才下场,不若很有可能是当世最为年轻的三元及第之人。

    萧衍和萧宸听了一会儿,开始还有点用,到后来都是慕容夸,便没有再听下去。

    承书坊开得很早,里边除却掌柜,还有帮忙打杂的人,看他们文质彬彬,应当是兼职的读书人。除了买书的人,还有借用抄书免去借阅费用的考生。

    “我想借书,这个怎么算?”萧衍询问道。

    “一日五钱,需要压一两银子,有票据为证,若是逾期或损坏则会从中扣取,古籍或大家真迹不可借阅。”打杂的读书人指着那一排用琉璃展示的真迹书画,以及古籍说道。

    “还有另一种,便是当场阅读,只需一文,不限数量,直至关店;抄阅则两文,不包括笔墨纸张。”

    萧衍点点头,选择借回去慢慢看,因为这里的桌子已经挤满了人,那只能蹲墙角了……这也太累了,没必要,真没必要,他们也不缺这点看书的费用。

    不得不说有钱真好!

    “我听闻你们这儿有抄录历往学子宝墨,以便学子探讨……”

    打杂的读书人摇摇头:“抱歉,这仅供售卖、在这借阅或抄阅,不在租阅范围。”

    这能理解,也算是承书坊的一个卖点。

    “成,往年五届,还有朱州城的风俗民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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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也劳烦帮忙取下。”

    打杂的读书人非常麻利地将其取出,用草绳扎好,“一份五十文,地志等册三百文,合计五百五十文。”

    第33章 奸臣33

    萧衍和萧宸买完书,又在承书坊中翻阅了些书籍,待从承书坊出来,已然过辰时。

    巳时,阳光带着热意,刺目非常,恰是吃茶时。

    飞鹤楼在朱州城颇享盛名,随着乡试在即,闻名而来的考生也有很多,连带着朱州城也愈加繁荣。

    此时飞鹤楼近乎座无虚席。

    一楼为大堂,其中有说书人或优伶偶尔会上台说书作曲,眼下乡试将近,吃客们更想听的是说书,故而当萧衍他们到来时,台上的说书人正好讲到非常俗套的——

    落难书生初逢千金小姐,紧接着两人陷入爱河,奈何世俗身份枷锁阻挡,不顾爹娘以死相逼,最终两人情比金坚,小姐舍弃荣华富贵同落难书生在一起。

    以落难书生金榜题名,抱得美人归的狗血兼烂俗题材为结局的收尾,满足某些郁郁不得志的考生无限幻想。

    “这位小姐也是性情中人,难得不那么庸俗,堪称贤妻良母典范,不似现下某些小姐心比天高,世风日下,世风日下罢!”

    “两人能抛却世俗眼光最终走到一起,也算不容易,那位书生也是个良配,即便青云直上也没抛弃发妻……”

    “也就只有话本有这般贤良之人,放到如今的话,呵!”

    “噗——”有人呲笑了一声,嘲讽道:“还青云直上抛弃发妻?你们是不是忘了这位小姐本就出身权贵?为何两人在一起,偏得小姐放下身段当贤妻良母,抛却荣华富贵,而非书生奋发上进?”

    “如若书生没有高中,莫不是就要一辈子柴米油盐磋磨到终老?换做你们当爹娘,你们会忍心看着自己的女儿吃苦?再有,爹娘以死相逼诚然有些过激,可居然都比不过一个相识不到数月之人,若是有这般儿女,还不如不没有。”

    “另外,一个穷书生又是如何在大雨之夜闯进小姐闺房?这真的不是蓄意而为吗?如此登徒子行径,披了张皮子,倒也能称得上你们口中所言的佳话!真是莫大笑话!”

    众人闻声看去,此人坐在三楼的隔间中,从人影投射中,可以看出应当是与友人吃茶,还有些小钱,毕竟三楼茶费数目不小,一般非富即贵。

    被人当面嘲讽,就差直说他们是癞□□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若是平常,他们还有可能不会去惹怒权贵子弟,可如今乡试在即,许是人多壮胆,又兴许是想踩着权贵扬名,这些附和所谓的佳话之人纷纷反驳。

    “这位兄台,此言差矣。能抛却世俗偏见,如何不能为佳话?莫非你正是世俗偏见之辈?”

    “小姐尚未嫌贫爱富,怎么到你口中便变成委曲求全?”此人摇头晃脑:“道不同不相为谋!”

    “夫为妻纲自古恒之,岂能乱/伦理纲常?要我说那老夫人和老爷子也是固执,既然郎有情妾有意,担心女儿吃苦,送点银子补贴不就好了?反正他们也不缺这点银子,何必鸡飞蛋打呢?”

    那些人越说越离谱,恨不得世间的所有权贵能够给他们倒贴,此时小二也终于腾出空来。

    “二位爷,里边请!”小二看了看周围,有些为难。

    “对不住,位已满,二位爷可否同他人搭伙儿?”

    这里的搭伙指的是拼桌。

    萧衍看了看正在口水战的众人,有些犹豫,因为这跟他想象中读书人边吃茶,边讨论诗词歌赋不同,谈的都是一些自带个人私心的想法……

    就非常没什么营养的话题。

    趋利避害使然,是人总会有私心,有些人并不是不明白其中道理,只不过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利益,揣着糊涂装明白罢了。

    不是他们不懂理,而是他们不想讲道理,和这种人说不通,只会浪费自己的口水,还惹来一堆倒胃口的‘辩词’。

    萧宸对此非常有经验,他扫了一眼三楼的隔间,说道:“那便搭伙儿罢,上一壶你们这儿的新茶,再要一份桂花酥和两碗一点红。”

    在小二的带路下,他们来到靠墙的桌子,这桌人看起来也是考生,此时吃着茶看了他们一眼,主动将东西挪了挪,并未参与到话题中。

    萧衍在某些情况下并非执拗之人,在不涉及原则情况下,会满足萧宸一些微不足道的小要求,比如说他愿意在这嘈杂的地方吃茶,那也随他,即使他更喜欢在安静典雅的地方吃茶,而不是在这里看人打一些带着私心的口水战。

    好在和他们拼桌之人并不多话,不然他还真没办法在口水四溅的地方吃茶。

    那便还在上演着毫无意义的争辩,这边小二已经将茶水和点心端了上来。

    茶壶和杯子应当是成套,白瓷杯盏中散落着少许嫩黄的茶叶尖,看起来非常治愈。

    茶壶不算大,需要添加热水时,只需朝小二招手,便会过来往茶壶中蓄水。

    桂花酥也很常见,面皮酥软,桂花独有的芳香弥漫口中,甜而不腻,配上茶水刚刚正好。

    最出彩的还是‘一点红’。

    一点红是一碗白色,口感比豆腐花还要滑嫩,带着些许奶味,味道并不腥,奶味香醇,中间点缀了一颗红色豆子,故而称为碗中一点红,属于甜品。

    除此之外,小二还送了一叠尚未用盐翻炒过的瓜子。这也是小二询问后,他们所要求,因为萧衍总觉得尚未翻炒过的瓜子虽然没有灵魂,但好在没那么上火,口腔溃疡可不好受,他和萧宸都是易上火之人,吃不了太热气的食物。

    拼桌的人看他们吃得正香,也来了兴致,搭话道:“不知二位兄台点的是何物?”

    萧宸抬头,“一点红,飞鹤楼独有。”

    那人闻言点了一碗,兴许是因为吃拉进了距离,他也打开话茬子,小声道:“这些人说得倒是冠冕堂皇,不过都是私心作祟罢了。”

    “蝇营狗苟之道,终究上不得台面。”

    萧衍和萧宸对于陌生人都不是话多之人,点了点头有些敷衍,这人也没怎么介意,也可能是没有同伴在,终于找到可以吐槽倾听之人。

    “早知道朱州城如此,我便不那么快赶路,阳州城文人风气可比这好多了。”

    萧衍终于从美食中抬头,“兄台乃阳州城之人?”

    阳州城正是慕容世家所在之地,那里也不知是不是更受文曲星君照拂,文人豪客众多,无数大家之作广为流传,也称得上是文人圣地所在。

    听说那里四季如春,风景宜人,为避夏暖冬之地最佳之选,也难怪很多高官告老还乡总会往那去。毕竟养老圣地不常见,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不就往那住么?

    与之随来的是阳州城愈加繁荣,商贾赚得满盆满钵,物价房价也高得惊人。

    萧衍心想,等他完成任务,剩下的空闲时间便可以考虑往阳州城逛逛,不过为时尚早,他更在意的是他的竞争对手——慕容羽。

    孙子兵法有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那人颔首:“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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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某正是出自阳州城。”

    萧衍目光微动,淡笑道:“听闻阳州城气候最*是养人,出了不少文人豪客,不知凌兄可曾亲眼见识?”

    那人状似无意摆手,实则嘴角都快上扬道耳根子,“也就亲眼目睹诗圣和闻人北斗诗罢了,当不上什么。”

    萧衍:“……”

    惊了,原来古人也会凡尔赛!

    他嘴角有些微微抽搐:“凌兄,你再这般,就有些不厚道了啊!世人谁人不知诗圣与闻人北?你这一下子便亲眼见到二位前辈,还是难得一见的斗诗场面,倒是叫萧某羡慕至极。”

    凌兄哈哈一笑,笑容也有了些许真心实意,“并非凌某不厚道,只是这般场面于阳州城还只能算小场面。诸如关阳六子,岳城薛文,宁州董老数不胜数。”

    “若是得了空闲,萧兄不妨来阳州城,凌某必定扫榻相迎!”

    “哟,这是已然得知自己不会取中,想好要归乡了啊?”

    不知何时,邻桌之人已换,说话的这人尖嘴猴腮,一副尖酸刻薄小人之相。

    凌兄蹙着眉头看去,两人应当是熟人,看起来还有些龃龉。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赵家小少爷啊?怎么?终于不靠父兄了?”凌兄学着那人的腔调,阴阳怪气,把对方气得面色青红。

    “你!”那人刚想说些什么,却被同桌之人制止。

    对方友人朝凌兄拱了拱手:“凌弟。”

    凌兄神色闪过一丝厌恶,极其敷衍地回礼,“程兄。”

    对方友人也没在意,笑得温文,“他乡遇故知,凌弟可要与我们小聚?”

    凌兄皮笑肉不下,“不了,我已经吃完了,恕不奉陪。”

    说罢,他有些依依不舍地看向桌子上还没吃完的一点红,朝萧衍和萧宸询问道:“我知晓一处地儿景色不错,二位兄台可要一同前去?”

    萧衍知道这位凌兄应当是有什么话要说,只是碍于这两人在场不便说出,这才想到这出措词,当下欣然同意。

    反正这里大多都是口水战,也没什么实际性的消息,还不如看看这位新认识的凌兄要说什么。

    三人结了账离去,来到一处小桥河畔。

    桥边树木林立,刚好能遮挡已然渐猛烈的阳光,只是蚊子飞虫多了些。

    [啪——]

    萧宸第无数次拍打企图吸咬他的花蚊子,这花蚊子个头非常大,身长脚长,还有一只长长的尖嘴,若是被咬上一口,必定会长老大个包,还奇痒难忍。

    花蚊子倒也还好,毕竟个头大,能被轻易看见,而那些跟针眼大小的墨蚊才更让人烦不胜烦。不但数量之多,还很难被人发现,往往得被咬上一口痛痒了,才能发现墨蚊的存在。

    此刻,萧宸正努力驱赶裸/露出来皮肤上的蚊子,又看了看一点都不招蚊子的萧衍,心中不由感叹他兄长不愧是他兄长,连蚊子都有‘爱才’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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