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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0-80(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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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最后一个路口,市局大楼出现在视线中。

    清源街两侧枯褐的梧桐枝干层层叠叠地伸向湛蓝的晴空,将冬日午后的暖阳割碎成斑驳的光影,从她眸中游曳着掠过。

    她已经十余年不曾到过这里,关于市局的记忆,最近也要追溯到她与宋魁谈恋爱时了。

    每回来,心中的感受都不尽相同。三十年前母亲去世时,童年的她眼中的这幢建筑是残酷的,冰冷的,灰白的。与宋魁恋爱时,这里则变得五彩斑斓、绚烂缤纷。每次她乘公交车来的路上,雀跃着盼见到他的心情,便像鸟儿殷切地飞向等待拥抱它的森林和绿洲。

    而今,她的心踏踏实实,安安稳稳,正像此时蒙着一层金纱,温柔缱眷的一抹冬阳。

    车开到门口,江鹭打着转向灯靠边停下,给宋魁打电话,“局长,大门紧闭,从哪儿进?”

    他调侃:“看看,一点都不关心你老公。调回来这么长时间了,连市局的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

    “怎么不知道?以前来那么多回,闭着眼睛我都知道门在哪儿。我现在就在正门口呢,就是门都关着,我怕人家拦我。”

    “咱家车备过案,直接开进来就行。要是进不来我再接你去。”

    “别吧……”

    江鹭不想那么高调。

    他在外地任职这几年里,她还从没去过他单位,更从来没有自己驾车从正门长驱直入地开进公安局里。

    比起抱着警属、局领导夫人这样主人翁的心态,她其实是更多是以普通老百姓的视角去看待警察这个职业,所以对于公安局这样的暴力机关,尤其是看到眼前庄严肃穆、刻着“平京市公安局”几个大字的门牌石时,还是油然而生敬畏之心。

    她轻踩油门缓缓驶过去,到跟前,电动门自动开闸放行了。

    按照宋魁指示,她将车开到主楼东侧的停车场。刚停好下车来,远远就见宋魁朝她这边走过来,大冷天的,连个外套也不穿,身上就一件衬衫。

    江鹭拿上饭盒,锁了车,小跑几步迎向他,责备地瞪他一眼,往他胳膊上一拍:“你就冻吧,冻感冒了没人照顾你。”

    宋魁把饭盒接过去,搂住她肩头,吐出口白气:“这会儿太阳好,不冷。”

    “现在气温零下七八度,说话都起雾,还不冷。”

    他乐:“老婆给送饭,心热,暖和。”

    江鹭懒听他贫嘴,催促:“快快,快走,赶紧回办公室。”

    路上他问:“多少年没来了?十五年了?”

    “嗯……打你调交警队,我就再没来过,怎么也得十四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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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样,看看变化大吗?”

    江鹭朝四周围环顾一圈,“当年院里的绿化赶现在差远了,现在看着多好,草木茂盛,郁郁葱葱,跟小公园似的。那会我记着大部分地方都秃着,后边儿这片好像还是荒地,现在也盖了新楼了。”

    他应,“十年树木啊,树也都长成了。我也没想过,当年从这儿走出去的,现在又能回来,而且还是干一把手。刚回来那阵,每回进这院里都一阵感怀,老想起咱俩那时候来。”

    “我也是。但是一到大门口,又觉得没当年那么轻松自在了。心态变了不少,压力大了,担子重了。”

    “你别有担子,放轻松。”

    “说得容易。你干到这位置,我压力只比你更大好吗。”

    他便站定,做了个从她肩头把根本不存在的“担子”卸下来的动作,“那我给领导减减负。”

    江鹭忍俊不禁捶他:“神经,突然搞什么无实物表演。”

    他嘿嘿一笑,搂过她揉在怀里。

    进了办公楼,宋魁带她大略参观了一圈,“刑警队的楼层没变,要不要上去看看?”

    “别吧,万一碰上人家加班什么的……”

    “我刚下楼的时候看了,这阵儿没人。”

    江鹭半推半就,“也行,那走楼梯吧。”

    老办公楼这些年翻新了不少回,但除了部分工区格局略有变化,重刷了乳胶漆,其余的区域,张贴着楼层导引的电梯间、楼梯间、会议室、猪肝色大门的办公室、甚至办公室门口的门牌……一切的一切,都与十五年前的记忆妥帖地重合。

    那年的宋魁在这里奋斗过,为一个又一个案子废寝忘食、加班熬夜过,她也陪着他走过了许许多多个不眠不休的日夜。

    从秋日的凉爽黄昏、到冬日的漫漫长夜,再到料峭春风、燥热夜晚,她们相伴、相依。时至今日,眼前依然能浮现出这里曾经喧闹的模样、忙碌的景象,依然记得,那些年轻的面孔熬黑的眼圈、蓬乱油腻的头发,办公桌上乱堆的外卖盒、苦中作乐的玩笑,以及宋魁下巴上总是来不及刮去的胡茬,如何在无人处蹭红了她的脸颊。

    她想着,心中不断地涌起一股股暖流、热意。

    那时候多美好啊,美好到即便她老了,再过十年、二十年,也永远无法忘怀与他共度过的岁月。

    三楼到了,把头办公室门口,“命案重罪侦查大队(一大队)”的牌子竟然还在。

    江鹭惊喜地上前,笑盈盈地指:“你们当年的办公室,名字都没变。”

    “牌子没换,架构调整了,人家现在比我们那时候风光多了。”

    “我记得我第一次来,是你过生日?”

    “不是吧,之前也来过一次。”

    “怎么不是,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是你过生日……”

    “之前还有次晚上,我加班呢,你给我买的草莓,在那个休息室里喂我吃来着。”

    江鹭被他说了个脸红,但还是坚持自己没记错:“那是你生日之后的事了。”

    宋魁不再反驳,攥她手:“走,带你好好回忆回忆。”

    “回忆什么啊,你别又心血来潮的……”

    扭扭捏捏地,最后还是被他拉进了那间小休息室。

    一张圆桌、几把休闲椅,除了陈设新了,椅子的款式变了,剩余的一切都与当年如出一辙。与他同频的记忆浮现脑海,江鹭觉得自己好像又进了他的圈套。

    宋魁看着她红起来的耳尖,将饭盒放在桌上,笑得意味深长:“想起来什么没有?”

    “什么?”她故意装傻,“我反正不记得在这儿给你喂过什么草莓。”

    他在椅子上坐下,拍拍大腿:“你坐上来就想起来了。”

    江鹭当然不肯:“不跟你闹了,快回办公室吃饺子去,一会儿全黏一起了。”

    宋魁不由分说拉她到怀里,“急啥,都到这儿了。”

    “你注意点儿行不行,这公共场合!”

    “现在是私人场合。”他手臂圈紧她,贴着她耳鬓,“我帮你想想,当年好像还是你主动要坐我腿上的?怎么现在越来越倒退,还不如以前了?那会儿多可爱,多粘我。”

    江鹭不挣了,柔软地缩进他怀里,环住他脖颈:“那会儿跟现在,能一样嘛。”

    “怎么不一样了?”

    “那会儿……”

    “我对你可还是一样,一点都没变过。”他拿下巴轻蹭她脸颊,“刚回来的时候,有次下班经过这儿,我一下就想起我们那时候。那天晚上我就是这么抱着你,咱俩第一次离得这么近、贴得这么紧。我当时整个人都晕乎的,大脑都没法思考了,就觉着你真软,真香……”

    江鹭嗔:“然后就把持不住了?”

    “最后不还是打住了么。”

    “不打住,你还真准备就在这儿?我那会儿可一次经验都没,谁第一次就来这么刺激的啊。”

    宋魁笑,“我也没经验啊,紧张得跟犯了什么大错似的。你还记不记着你跟我说什么?”

    江鹭当然记得,脸有些发烧:“你要是敢霸王硬上弓,这可是公安局,下楼就报案把你抓起来——这句?”

    他笑起来,笑声在胸腔里浑厚地震:“是,多可爱。”

    “那意思是,现在不可爱了?”

    “现在不是不可爱了,是扭捏了、有包袱了,不愿意对我这么可爱了。”

    “我现在这样对你说话,你不肉麻?”

    “这是夫妻情趣,有什么可肉麻的?”

    “那我可撒娇了?警察叔叔?”

    他笑得一脸荡漾:“我鸡皮疙瘩准备好了。”

    “你烦!”

    江鹭黏过去,望进他的眸,柔声细语地唤遍了当年给他起得所有爱称,一波波情潮沸腾着,好似也随着这些旧日称谓汹涌地涨起,涨满心房。

    她无法按捺这颗心为他再次澎湃地悸动,捧着他的脸吻上去。

    第 74 章、  她的唇一覆上他的,他便立刻热情地给予回应,手臂收紧,扣住她腰按……

    她的唇一覆上他的,他便立刻热情地给予回应,手臂收紧,扣住她腰按在怀中,鼻息的火热灼烫地扑向她的面颊。

    这些年他为了戒烟,养成了用薄荷口喷的习惯,几息间他口中浓烈的薄荷味儿便漫过来,虽然清新,却太醒脑,也许并不适合这样情-欲沉湎的时刻。

    江鹭以前不喜欢这味道,觉得太辛辣、太刺激,后来却惯了、甚至有些离不开了。

    她迷迷蒙蒙地陶醉在这薄荷味的气息里,曾经的感觉在此刻重新变得清晰、强烈。充盈着快乐的喜欢,无法控制的冲动,像置身在某种磁场中,被磁力牵动着,去向欲-望的更深远处。

    宋魁今天全然克制着自己,由她主导着接吻的节奏。可惜哪怕已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床上、甚至在接吻这般小儿科的事上,她依然是个笨拙的新手。

    她浅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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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辄止地啄吻他,比起他每次粗重、急切得似要将她生吞入腹的吻,比起他迫切的需要、强势的侵略,更像是在嬉戏,玩闹般地含吮、品尝一块薄荷糖——就连她自己也产生这样的感受。

    于是她亲着亲着,自己都忍不住叹息声,笑出来。

    被她这一笑,宋魁火熄了大半。只得缓口气,无奈掐她臀,“笑什么?能不能专心一点?”

    “我也想专心,问题是技艺不精啊……我是不是该好好练练?”

    “是得练,好好练,我给你当陪练。”

    江鹭揶他眼,戳开他拱过来的脑袋,“给你个梯子就顺杆爬,晚上回去再练!现在回办公室赶紧把饺子吃了。”

    宋魁的办公室在九楼最顶头那间,约摸二十来个平方,陈设简单。

    桌上的文件材料堆积着,虽然多,但被分门别类地归置得整齐。江鹭想起以前他当队长那会儿办公桌乱七八糟的情形,再看现在屋里干净整洁,心说现在有秘书了,到底是不一样了。

    转了一圈,她最后在他办公桌后停下来,拿起桌上的相框,会心一笑,还摆着这张照片呢。

    这是大概六七年前,秋秋还上小学时他们一家三口去拍的全家福。

    他那会儿刚接到调任隋庆的通知,头回面临异地分居的他们对彼此还难舍难离,尤其宋魁,临上任前那阵子,他每天就跟丢了魂似的,一天要给她发好几条消息,晚上回家了也是愁眉苦脸。后来在他强烈要求下,他们才去拍了这张照片。

    画面里,他用他宽厚的臂膀将她和女儿一起圈在怀中,她依偎在他胸膛,与女儿笑得甜蜜灿烂。就连他这不爱拍照,向来在照片里一脸严肃的人的面上也格外温情。

    木质相框的一角被磨得退了色,玻璃却擦得一尘不染。这些年,也不知他多少回地拿起这相框,捧在手里摩挲着,思念着她们?

    江鹭设想着那个场景,唇角不由地微扬。

    宋魁在沙发边坐下吃了几口,见她对着照片笑,便问:“傻乐什么呢?你还记着那张照片哪年拍的吗?”

    她回神:“怎么不记得,就你刚调隋庆那年。”

    “我到隋庆以后没几个月你就病了,一开始还瞒我,后来还是秋秋告诉我的,我当时急得都快疯了。”

    江鹭望向他,挑起眉来:“总算破案了,搞了半天是你闺女泄的密?”

    他道:“要不是秋秋说,你是不准备做完手术才告诉我呢?”喊她,“过来陪我吃两口。”

    江鹭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正要好好掰扯掰扯当年这事,他先责备上了:“你这个习惯得改改,以后有什么事得第一时间跟我说,别总是等自己处理不了了才吭气。”

    “哦,对了,给你看个东西。”他放下筷子起身,走到办公桌边拉开抽屉,拿出张纸条,回来递给她。

    江鹭疑惑地接去,纸条上写着个人名和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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