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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结局(哎,烂尾,烂尾) (2)(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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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部封箱完毕,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曾戈跟扇的组织就地分别,随着卡车哄哄的引擎声渐渐的消失,夜似乎又安静了,此时本该是睡觉的时候,曾戈却不紧不慢的奔着这附近最近的一个车站走去,因为明天还要上学,想要不迟到,就只能搭乘最早的那一半火车。

    “恩,交易已经完成了,很顺利,哈哈,”听到姬拉的哭诉,曾戈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所以说你这个人太死板,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为,克扣回扣可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啊!以后?切,我看最近一段时间里,他们都不会进行交易了!估计那点资金都被我们榨干了!是啊,这种组织我对他们的希望也不大,虽然说每个人都充满了干劲,可惜看他们就像一个没有组织的队伍,想要对不列颠有什么大的干扰,很难!”

    喘了口气,曾戈接着说道,“虽然只见过一次面,除了那个叫卡莲的女孩,这个组织今晚露面的其他人,包括他们的首领,扇,都不是那种可以掌管局势的人,所以我想不久之后,也许东京附近这最大的一股抵抗势力也将不复存在!倒时候我们还乐得轻松呢~”

    “谁知道呢?也许会有奇迹发生也不一定呢!”

    “奇迹吗?希望如此吧!不然我们两个可就要失业了!”

    “等等,我接个信息,”突然姬拉说道,“让我传递给你的,你的特种机甲,小明号已经运送到九州了,等等,小明?啊哈哈哈。”电话另一头传来了姬拉肆无忌惮的笑声,“这是谁起的名字啊!啊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小明!为什么不叫小强啊!我们帝国的第一笑星周星祖的宠物,还记得那段经典的台词吗?小强,小强你肿么了小强,小强,你不能死啊小强!”

    “机甲的话就暂时放在九州吧,反正在那个行动之前也是不能露面的,”对于姬拉的嘲讽,曾戈选择了无视,接着就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挂断了电话,整个世界清净了!

    “这个家伙,跟个八婆一样,呼~”习惯xìng的曾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前世的他是有吸烟的习惯的,来到这里之后,因为没有了生理上的烟瘾,所以也就可有可无了,但是有些时候还是会有这种下意识的动作,借着月光曾戈看了看自己的手,陌生又熟悉。。。

    那是什么声音?突然,曾戈发现在距离自己不远的一栋大厦里传出了一些奇怪的声音,像是人类说话,或者低声呻吟的声音,而且听上去不止是一个人,感觉有些蹊跷的曾戈脱掉了自己的风衣,摘掉了帽子,随手把衣物丢在了路旁之后戴着面具就奔着声音发出的方向潜行了过去。

    “明年我就能升值加薪了,伽椰子,到时候我们就能结婚了。”

    “啊啊,真讨厌,明天人家要去相亲。”

    “下周,我们全家一起去伊豆旅游。。”

    诸如此类,更多的是在曾戈听来毫无意义的呻吟声,随后曾戈将目光注意到了地面上废弃的针头以及玻璃小瓶,就知道了,这些人在Refrin。

    对于这种毒品,曾戈也是有所耳闻的,是一种可以让人陷入回忆而无法自拔的毒品,看着这些面带笑容,却又神魂离体的rì本人,愚蠢的人啊,回忆过去有什么用呢?曾戈微微的叹了口气,转身离去,不再打扰这些沉浸在梦幻中的人们。。。

    “你这个野丫头,一晚上去哪了?跟你的那个卑贱的妈妈一样,总是不见踪影!”清晨的时候,卡莲刚刚回家,就听到了自己的继母对着自己破口大骂!

    嘭!随意的一脚,心情大好的卡莲将自己的继母踹到在地,“闭嘴,明年我就十八岁了,如果到时候还不能找到我那个失踪了许久的父亲,根据他离开时候留下的所谓的遗嘱,他的一切都是我的,除了法定给你的那一份,所以,为了你自己的未来,管好你自己的嘴!”

    “你!!”卡莲的继母愤恨的盯着卡莲,没错,明年卡莲一到十八岁,一切的一切就都不再属于她了!因为那份该死的遗嘱,她为什么不跟她的哥哥一起死掉呢?该死的混血杂种!

    不过,这个女人也就是心理想想,也许,雇人杀掉这个野丫头应该是一个不错的主意,怨毒的目光盯着地面,这个叫做一粒沙白的女人在心里筹算着。可惜,如意算盘不是每一次都能打响的,最后还不一定是谁干掉谁呢。。。。。

    异界的那些事儿-第一坑

    2012年12月21rìPS:我只知道自己最后有意识的时间就是那天

    事到如今,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穿越了,这不科学,就像大多数第一人称小说一样,一般都是扑街一样,但是这种情况下,我也懒得去用第三人称来叙述自己的故事,因为我还没有那个闲心,就像大多数作家一样,码字是为了吃饭,但是此时此刻,我还是先写下来再说吧,哪怕以后如果有时间我在为这个伟大的穿越者来写一部史诗,不过不是现在,我现在写字,只是不让自己疯掉而已,你要知道,一个人在孤单的环境里如果不找点事情来做的话,是会死人的,当然是疯掉的。

    就像前面说的,总之我是死了,然后又活了,所以我知道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但是我更想知道我是怎么活的呢!在二零一二年的十二月二十一rì世界末rì如同玛雅预言的一样。。。。。。

    没有降临~~

    事实上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秋高气爽,空气清晰,总之就是一个很美好的一天。

    我是吊丝你是读者高帅富是开车的我在过马路然后就像三流狗血剧情一样我死了,很平淡的在法拉利将近300麦冲击下在空中飞舞了大约三秒?还是四秒的随后完美的头着地!

    很明显,这时候你们这些家伙的主意力就转移到高帅福跟吊丝之间矛盾上,其实很多人在抱怨这个矛盾的时候还会希望某些人能够让他们从新找回失去的东西,比如金钱,比如尊严,但是事实上你们错了,把希望寄托给剥削你们的人这本身就是一件很不靠谱的事情!

    有点跑题了,还是继续说我死了的事情吧,很多人说人死了之前大脑会重新播放你的一生,包括曾经你遗忘的记忆,我想说的是,这是真的,很多事情,时间就像在这一刻倒流,很多藏在记忆里死角里的东西我都忘了,却在那一刻想起来了。

    最后我发现我的一生竟然如此的平淡,就好像一只可爱的小蜜蜂,每天都在做着采蜜的事情,如此的规律,我在最后不禁感叹了一下,未知的存在赐予我们生命,赐予我们智慧,赐予我们思考的能力,不是让我们虚度光yīn的,当然也许很多人理所当然的认为生命就该如此,可是死过一次的我,绝对不会在这么想了。

    生命,要有它的价值,至于价值从何而来,每个人都会不同,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也许只有上天才知道吧。当我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能够呼吸,发现自己还能够触摸这个世界,我不禁迷茫了,未知的存在为何让我再活一次呢?我从来不相信神,我一直认为神不过是能够做到我们做不到的事情的更高的存在而已。

    想到这里,我有点饿了,于是我拿起一块肉干,当然是烤熟的肉干,吃了起来,虽然作为北方人,我的口味比较重,没有盐分的肉吃起来如同嚼蜡,但是饥饿的身体还是让我继续的吃着。所以呢,我现在是一边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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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写着rì记。我发现我很喜欢钻牛角尖,就比如人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我大概想了8年,从高中就开始,一直到我的第一次生命结束。

    算了,还是先说说肉干的事儿吧。很多人会差异,你的肉干是哪里来的呢?答案就是我抓了一只兔子,当然,它肯定不是一般的兔子,首先它比一般的我们的世界熟知的兔子要大,然后就是我通过它确定,我穿越了,因为这个兔子会喷水,不是吐口水,而是像高压水龙头一样喷出一团粘粘的,又像雾气一样的水雾,你想到了什么?

    没错,就是章鱼,而且我告诉你,它是从肛门那里往外喷的,也就是说,如果你追它,它会在奔跑的时候对你放出一个毒屁,我从来不知道地球上有哪种兔子会这么干,在联想到我死而复生的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丛林地带,我想自己应该是穿越了,额,姑且当自己穿越了吧。

    肚子的饥饿感让我没时间去思考这只兔子放毒屁到底是生理反应像乌贼一样,还是说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事实上当你饿的心慌的时候,你的身体会告诉你先抓到这只兔子然后再说吧。

    本来呢,作为天朝的少年,你要是会抓兔子本身就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天朝太和谐了,我也一样,虽然我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但是也算是一个从来没杀过蚊子以外生物的存在,不是不敢,而是完全的没有必要,所以我也就没有这项技能,不过人在饥饿的时候是会爆发潜能的。

    这一点你一定要相信,因为我是过来人了。于是这一刻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了,大脑发疯一样的超负荷运转,我想到了一个方法,约翰·兰波这一刻灵魂附体,于是我找到了一颗长度硬度都符合标准的树枝,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砍掉了边边角角,然后又用斧子削出了一个尖,这样一来,一个原始的长矛出来了。

    等等,我知道你一定会问你的斧子是哪来的?其实我是一个十分没有安全感的人,随身带着武器会让我踏实很多,这把外形COSPLAY某企鹅shè击游戏里的斧子是我在某宝上买的,于是乎它跟着我一起穿越了,跟着来的还有笔记本跟笔,当然还有一个已经是砖头一样的手机了,信号肯定没有。电量也许还能坚持个几十天,国产山寨机就是这么霸气!

    咱们继续说抓兔子的事情,有了这个长矛之后,下一目的就是寻找一个兔子经常出没的地方,然后站在一棵树上等到兔子经过然后跳下来扎死它,这样就大功告成了,还可以避免被它的毒屁所伤害到。然后就是不管你信不信,我竟然真的成功了,你需要做的事情有三件。

    第一,等待兔子路过,比如在树下放一些青草,要知道无论是哪个世界的兔子,都是吃草的。

    第二,学会预判,等到兔子来了以后你要知道它是会移动的,所以要预判它的位置,对于一个长年打LOL天梯积分一直雄踞300分的我来说,预判我已经练得如火纯青了。

    第三,跳下去,成不成就看脸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成功了。

    然后我又犯难了。

    第一,这只兔子有毒吗?你很难想像当你费劲心力抓到了一只兔子,结果它比河豚还要毒,这对你的打击是有多大,这就好像洞房的时候你揭开盖头,发现你的老婆是凤姐一样。

    第二,我要怎么吃这只兔子,说实话我还真不会钻木取火,我就有些郁闷的想,我要是有个打火机该多好啊。

    第三,作为一个北方人,吃饭的时候没有盐,就像四川人吃饭没有辣椒一样的蛋疼。

    于是,我忍受着饥饿开始宰杀这只兔子,当然,我选择了一个离我选的一个临时住所很远的地方,我认为无论是哪个世界,食肉动物都是喜欢血腥的味道的,然后我把兔子的皮毛啊,内脏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在了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然后就离开了。

    我这么做还有一个目的,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如果这只兔子有毒的话,应该不会有动物对这些内脏感兴趣,毕竟动物的直觉可比人要强多了。回到了那个我认为适合临时居住的地方,我开始钻木取火,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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