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看了一眼纪十年,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
纪霜元不疑有他,“既然是李叔你的亲戚……十年觉得如何?”
感受着两束目光一左一右夹击,被忠仆演技一震的纪十年一著戳断了碗里的菜,差点想举著投降。
“我觉得可以啊,”纪十年埋下头,一副无所谓的模样,“有一两个仆人也不错。”
虽是这么说,纪十年却也明白李莫言这明显是在拿自己的面子给萧疏做垫…
“十年愿意的话,让他跟着倒没问题。”纪霜元点点头,举著为纪十年添起菜,“十年,我听说你想要修仙?”
纪十年没想话题跳得这么快,下意识应了一声,这才看向纪霜元:“有什么问题吗?”
纪霜元失笑,他缓声道:“自然是没问题的,只是李叔这信寄得不巧,父亲母亲今日都在探阵,怕是短时间回复不了。”
纪十年没想到南地以外的信一来一回这么快,不过他的拦信计划明显泡了汤,他低头又戳起菜,“啊,那我修仙怎么办?”
“自然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纪霜元笑道,从怀中抽出一份烫金的帖子,“十年想的正巧,如今漠墟学宫正在对外招收学子,哥哥便托里面的朋友买了个名额,你看看?”
“买?”纪十年接过帖子仔细打量了一番,“学宫入学的名额也可以买吗?”
那帖子外壳封金,上书两字并非中霄汉语,灵动而豪迈,笔迹恍若沙砾流动。其材质摸起来不像纸张,也非玉器,光滑无比,却又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
“自然。”纪霜元本就是陪同吃饭,他停著同纪十年看向那请帖,声音温柔,“若不是近来家里无人,这道宫本是我来陪你开的。不过漠墟学宫闻名天下,也是开道宫的好选。这么一个名额,还费不了什么。”
[天算,]纪十年听着这么一串耳熟的介绍,确认道,[男主入的学宫叫什么来着。]
[不用想了,就是漠墟学宫哦。]
这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纪十年没想到混上主线入场券不需要拼爹也不需要拼妈,一个妹控哥哥就能够解决。
他压抑住内心的激动,看着那张请帖露出个勉强可以的表情,“好罢,能入道就行,本小姐也不挑。谢谢哥哥了。”
“跟哥哥客气什么。”纪霜元称得上明晃晃的偏袒,“漠墟学宫能入妹妹的眼,真是再好不过了。刚好入学是九月下旬,我已经叫底下收拾起来了,李叔家那小子也该加紧操练起来,到时候再多请几个修士……”
一顿饭下来,纪霜元絮絮叨叨围绕着纪十年说了许久,唯有那个“惨死”的未婚夫,这位妹控提也没提。
饭后,纪十年回了别院,他枕在靠冷塘的窗户上,对着秋阳看起了请帖,忍不住问起了电子屏幕:[你确定我这个身份是养女吗?]
[如假包换。]天算振振有词,[**心生下纪霜元就再无所出,纪家这一代就你这么一个养女。]
[我也不是养女好吧。]纪十年想起了他之前见过的瘦弱女子,[但就算不是我,这婚约没了,怎么不见我哥,不是,怎么纪霜元毫无反应呢?]
[他们家不要秘钥了?]
[这个我也不知道呢,所有和女主的关系都由宿主锚定。]天算猜测道,[也许是宿主长得讨人喜欢?]
[不要无缘无故拉踩。]纪十年脑海里一巴掌呼上屏幕,[况且我见过纪离,她本就国色天香,要人喜欢也是没有难度的好嘛。]
纪离,就是那个眼瞎看上他朋友的,纪氏原定的养女。
[可是她原本就不在这个命运中。]
[怎么会?]纪十年皱起了眉头,[她本来不就是纪家的养女吗?]
[不,不应该是。如果是她的话,这——滋啦——嗞——]
天算的电子音像是被按下了消音键,它似乎反应过来,沉默了半响,才重新开口。
天算认真道:[你就是我们选定的,故事的主角。]
《男主他总觉得我剧本不对》 22-30(第7/14页)
[如果没有你,就没有纪云。]
[这是什么意思?]纪十年嘴角抽了抽,不由得想起了某些同人文的设定,[你不会要说我是书中人吧。]
[……你不是没有失忆吗?]天算的屏幕跳出了个问号,肯定道,[反正,宿主以后就会明白的。]
[行。]
总之也是随便聊聊,纪十年懒得管什么命运什么选择的谜语,放下了请帖。
秋日的天气很快阴沉下来,间歇划过的风变得寒凉,塘中鱼儿躲在石下。他撑着窗台抓了一把鱼食,正打算随意消磨时光,就看见南天竹掩映的门口,才离开不久的李莫言正从外面踏进来。
“李叔,”纪十年叫住他,“哥不是让你去教一下宋淮秋吗,怎么回来了?”
“他不在,”李莫言道,“听其他人说是出门去了。”
“出门?”纪十年撒了一把鱼食,“看起来要下雨了啊。”
他说着,拍了拍手,站起身来,转步迈入屋内,拎了三把油纸伞出来。
“大小姐是要去接宋淮秋?”
李莫言接过一把,有星星点点的雨丝从天而降,敲在一前一后擎于空中的伞面上,似人低声细语。
“反正待着也无聊。”纪十年撑开伞便往外走,“走吧。”
萧疏去了哪里几乎是很好猜的事情,主仆两人一路从别院到纪府后门,雨水随着步子逐渐织成细密的网,它不留余力挥洒,打在植木之上。
纪十年走到后门时,雨水已经交织成幕布一般,凉气伴着地上堆积的,沾湿发尾外衣的,被油纸伞分成帘幕的雨水丝丝缕缕散发。
“怎么落得这么大?”李莫言跟在纪十年身后,他话还没说完,自家小姐就在门前停住了步伐。
后门此刻没什么人,纪十年举伞停在门前,他将伞抬得更高了一些。
水珠乱砸,淅淅沥沥的嘈杂声中,朝南的街口有人从尽头缓步而来,他整个人被冲得边缘都融在青黑的雨幕中。
那人影本行迹匆匆,靠近后门时却停在了屋檐下,被打湿的发下,一双眼定定瞧着纪十年。
这就是男主出门必遇炮灰定律吗?
纪十年看着那张苍白的,毫无攻击性的脸,一时间有些想笑。
“喂,站在那干什么?”纪十年伸出手,递给他那把派不上什么用场的油纸伞,笑了出来,“下次出门,记得带伞。”
……
“多谢纪小姐。”
萧疏站在阶下,最终接过了那把伞。
入秋了,雨声似乎微弱了些——
作者有话说:下一章第二卷,没想到一时情绪激动就有长评,很感谢很感谢,这本是长篇来着,我自己也对它非常非常用心,之前写短篇,从没有创造过这么多文字,所以也会担心写不好,被弃掉,担心衔接不好,剧情不行……说实话至今还在犹豫删不删楔子,因为最开始有朋友就说过那太乱了人物太多很难看懂,但是因为有伏笔所以我算是坚持留了下来,想得是写完精修。我其实不是一个很有写文天赋的人,总觉得很多画面没有描述得很好,也可能没能写出人的灵魂,但是选择这个题材的确是因为最初读书时和一位朋友关于主角的讨论,带着这种心情,现在我成为了作者,很感谢你们的陪伴,之后会尝试日更同事攒稿,现在已经可以边上班边日三了哈哈
第26章见黄沙言学宫起
————————第贰卷西沙行——————
库日·吉尔盖沙漠有个流传甚广的传说。
传闻那时的沙漠,是一片即将被烈日与虚无吞噬的死境。第一代的夏赫格尔,真正的仙人,她于江·乌拉尤下起舞,用酒浇去了过于炽烈的日光。
沙,日与无名者闻讯赶来,却见烈日照耀的漆黑中,夏赫格尔吞下乌拉厄,发誓永远守护沙漠。
于是三者举办其巨大的宴席,将红色的石榴分离:
沙之子将她的身洒向大地,为沙漠送上永不分离的子嗣;日之子将她的双眼抛向天空,为沙漠送上永远敏锐的鹰隼;而无名之子剪下她的长发,让其顺着自己的血液,一同化为了地脉里永不枯竭的河流。
……
“自此,太阳重新升起,虚无褪去,夏赫格尔守护沙漠,而三子守护她,代代不改。”
驼铃声悠悠,漫天黄沙中,一排中原打扮的人顺着沙丘一路前行。留着山羊胡的老头坐在骆驼背上摇摇晃晃,故事也讲到了尾声。
“……嘛,夏赫格尔的传说,就是这么回事了。”
“江·乌拉尤是什么?”纪十年坐在沙舟上,学着老头的发音,拗口地重复了一遍,“还有那个……乌拉厄?这又是什么东西?”
车队是前天晚上出发的,纪十年被送上车时还被纪霜元告知,说是到了西地,沙漠地形复杂,纪霜元朋友给他们请了个博闻强记的本地向导来带他们。
这个老头就是他哥朋友雇的那个本地向导。
一路上走来,位置倒是没见指错,天文地理传说见闻更是张口就来,只是中原话差得令人发指,说那么几句就会滚出几句叽里咕噜听不懂的词来。
“乌拉厄是江·乌拉厄,是江·乌拉尤的种子。”
向导老头闻言比划双手,又在额前一点,做了个祈祷的动作。
这是再念绕口令吗?纪十年绝望地以额磕桌,第一次深深后悔——穿越二十年,怎么就没想着多学一门外语呢!
他今晨刚被纪霜元趁机塞来的一个侍女关照着选了一身红衣,腰带坠铃,发髻上插步摇,这么动作,不由得带出一番碎玉轻响。
“是灵枢树。”
萧疏的声音伴着风沙传来。他利落地跃上沙舟,隔着帘子道:
“江·乌拉尤,翻译过来就是‘灵枢树’。”
萧疏的中原话和沙漠语切换得丝滑不已,他没有避着人,自然也引得老者和车队中几位修士侧目而视。
“你们不是去探路了吗?”纪十年从桌子上抬起头,看着帘子上的人影,“回来的这么快?”
虽说有向导指路,但沙漠里也不乏危险。于是这一路下来,车队里除开纪十年和老者,修士们都是轮流上去开路,扫清障碍。
现下刚好轮到李莫言和“宋淮秋”。
“快到了。”萧疏拂去身上尘沙,这才踏进沙舟,“前……李叔叫我先回来。”
隔了几日,他明显还没适应称呼的转换。
“哦。”纪十年轻飘飘地应道。
他撑着脸颊看着萧疏坐下,这人今日墨发半披半束,一身蓝白轻衣,许是为了符合侍卫的身份,衣服料子并不算太好。
然就算换了一张脸,那雷打不动的身材配上这么一身,还是难免其公子世无双的观感。
纪十年看着对方,实觉对于连生傀带本体都不知道为什么停在18岁的装嫩老人自己来说,简直是无形的羞辱。
一想到这里,
《男主他总觉得我剧本不对》 22-30(第8/14页)
纪十年别过头去,不爽道,“你还没说,乌拉厄是什么呢?”
“就是灵枢树的果实,灵契果。”萧疏对他的不满没什么反应,解释道,“沙漠人信奉灵枢树是生命连接的象征,其身不死不灭,花如烈阳,万万年才结一果。而这万万年才结一果,食之可得永生。”
“永生……”
纪十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这说法,跟着萧疏的话尾念了一句,还没来得及继续,就被沙舟外的声音打断。
“各位,绿洲到了。”
向导老头从骆驼上滑了下来,他又做了个祈祷的手势,叽里咕噜地重复了一句念过的沙漠语,这才缓缓向前。
纪十年走上甲板,这才发觉沙舟在不知不觉已驶入干河谷,河谷尽头隐隐约约传来喧闹的人声,有胡琴飘扬,绿意包裹的扇形斜坡上,最顶端有一宽阔的,近似庙宇的建筑。
“他说,愿灵枢树永远庇佑,夏赫格尔的乌发永远缠绕沙漠。”萧疏跟在纪十年身后,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是夏赫格尔,就是西地四炁主的宫殿——同时也是漠墟学宫。”
“年轻人,你很有见识。”纪十年还来不及惊讶,一旁的向导老头倒是率先点了点头,赞扬道,“那就是夏赫格尔死去的地方,学子们必将沐浴仙人的血与誓,得到超脱肉体凡胎的力量。”
“大小姐,客栈已经安排好了。”
三人交谈间,李莫言不知何时已经回来,“城内严禁车马,接下来一段怕是要走了。”
“这是什么意思?真麻烦。”纪十年回过神来,眼见刻着“甜水畔”的城门近在眼前,嘴里嘟嘟囔囔,却是毫不犹豫地从沙舟上跳了下去。
萧疏一言不发地紧随其后。
车队中有修士自觉上前收起沙舟。李莫言也没反对,他一边取出斗笠给纪十年带上,一边解释道:“听说是四炁主定下的规矩,为了避免冲撞到城内百姓。”
纪十年扶了扶斗笠,装作勉强地点点头。
“行吧。”他望着那扇形斜坡顶端的庙宇,“规矩真多。”
“可爱的主顾们,”向导老头适时插嘴,朝他们挥挥手,“我的职责已经完成,古丽姆尚在家中等我,祝你们前路布满清泉——”
他说着,牵着骆驼慢悠悠地走上岔路。
“也祝您一路顺风。”李莫言与老者作别,转身对纪十年低声道,“大小姐,我们进去吧。漠墟学宫规矩虽多,但好处也是实打实的。据说宫殿下方的秘境,是首任夏赫格尔坐化所成,天材地宝无数,是所有修士梦寐以求的机缘。”
纪十年闻言,忍不住又抬眼望了望那巍峨的学宫。
感情老头子说得那么血腥,这漠墟还真就是建在仙人尸体上的学校……
他想起原著里提及的其他三位炁主:北疆法主被奉若神明,南地那位祸襄喜怒无常,东方的更是常年踪迹成谜。唯有西地的夏赫格尔,代代出任学宫院长,权分三部,教书育人,像个活生生的人。
这么一比,漠墟倒算是个正常的去处。他心下稍安,跟着队伍迈入了城门。
甜水畔虽然叫做甜水畔,城池却比朝凤城要大了好几倍,城内多是石头砌成的建筑,其风格完全杂糅,既能看到四合院,还有堆砌的高楼,部分建筑古朴简约,墙上黄沙斑驳,街上能看到各色摊贩叫卖,穿行的人肤色不一,偶尔能看到几个穿着明显是学宫制服的人。
李莫言选的客栈是座叫“雅居”的,楼阁与四合院交错的奇异建筑,由于时值学宫招收学子的时节,他们一行十个修士加他一个凡人,也只要了最后三间房。
“客官这边请——”
一行人刚踏入雅居,店小二就操着流利的中原话迎了上来。他目光在领头的李莫言和气质出众的萧疏之间一转,最终精准地绕过纪十年,停在了他身后的萧疏面前,腰一弯:
“客官一路辛苦!一间天字房两间地字,您看怎么安排?”
纪十年:“……”
他这么大个活人站在这儿,是看不见吗?龙傲天自带的王霸之气能不能不要这么强?
“我家小姐在这,”还没等他“发火”,萧疏就微微一笑,体面地给对方递了台阶,“她一般不喜欢把事情交给下人做。”
小二一愣,立马反应过来,“啊呀,我这不也是怕冒犯了贵人……这位小姐,您这边住店怎么安排?”
把事情经常交给下人做的纪十年看着谄媚的小二,倒也没多为难对方:“带本小姐去天字房吧。”
“李叔,清微,跟着我。”
三间房十一个人,侍女清微和李莫言自然是要跟着他的,而萧疏,只能去和其余七个修士分两间了。
纪十年敢保证不是他针对:毕竟他跟李莫言说几句男主就能被误会成那样,住一起还不直接进入同人文剧本,没几天估计“二胎”都有了……
再说这些护送他的修士休息一夜就走,到时候还是男主独霸一间房,岂不美哉?
“好嘞,小夏,你送这几位去楼上地字房。”小二朝堂中一招呼,叫了个个子有些瘦弱的女子,这才带着纪十年几人朝院后走去,“几位跟我来吧。”
雅居后面是类似大观园的布置,四分的小道通向各个院子,院门挂着各式各样的名字。
“到了,”小二把他们送到一间挂着“春汀兰巷”的院子前,双手送上一道玉牌,“这是钥匙,出门带着就行。院里面的东西都是换好了的,小姐若是不喜欢,只管对玉牌吩咐,我们都会换的,若是想尝尝甜水畔的特产,咱们到时候也能送来。”
纪十年接过玉牌在门上一碰,门锁发出咔哒一声,自动朝内一开。
他点了点头,“行吧。”
如今正是秋季,院中设景却是桃英纷飞,小桥流水,四周种了些看来雅致的兰花,蓝白的玉亭连着碎石小道,通向屋檐下。
“还有几日漠墟学宫才能入学。”院内分为一主一副两间,李莫言推开副的那一间,满意道,“这里倒是不错,清微就和大小姐一间吧,也方便照料。”
纪十年已然跟着清微进了主卧,这里外设硬榻,隔了道屏风又设八仙床,珠帘里甚至还藏了一间书房。
他听到李莫言的话,内心其实很想拒绝,但他明显没有拒绝的理由,霸道任性还是为难清微,只能艰难开口:“好吧。”
“大小姐不开心?”清微作为他哥指派的侍女,实在是很会察言观色,“大小姐不必担心,婢会歇在外间,若是无事,绝不会扰大小姐清净。”
很好,纪十年想起自己在纪府待了几天,原来是在大家眼中变成死宅了……
不对,中霄界没有死宅。
“行。”纪十年内心流泪,却还是接下了这个名头。
纪十年还是第一次光明正大地到人多的地方,他看着窗外天色渐沉,正准备出门逛逛,脑海里就响起了天算的声音:
[触发主线任务:同男主萧疏共同拜入漠墟学宫。任务奖励:200积分。]
对哦,纪十年按下接取,自己好像只有一个请帖来着——
《男主他总觉得我剧本不对》 22-30(第9/14页)
作者有话说:来了,预告一下这一卷男孩子即将被发现是男孩子()
——
凌晨爬上来二改了一些细节,然后本人对沙漠了解有限,这里西地的语言参考的是突厥语,如果像机翻那的确是我的问题,不是语言文学家还请多多担待
第27章此心较冰剑难成1
[剑锋穿胸而过,热血溅上萧疏面庞。他随手抹去,看向踉跄倒地的,自己曾经的“兄弟”。
齐河目眦欲裂,嘶声道:“宋淮秋,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呵。”
萧疏抽剑,血线随刃飞扬。他冷眼瞧着对方逐渐黯淡的瞳孔,唇角微扬:
“那我倒要等着看,你这孤魂野鬼…能奈我何?”]
以上节选自《弑天仙》三十章,是男主化名宋淮秋后,被以齐河这个富商之子为首的队伍坑害后绝地反杀的情节。
其前提是宋淮秋在沙漠中走投无路,遇到了齐河这个心术不正的少年。
至于纪十年为何会脑中清晰闪过这往日他拍手叫好的片段,当然不是他想念这本无脑烂尾文——
而是他这么一回忆,才想起原著中萧疏得到的请帖,就是从齐河身上拿的。
现在男主一没走投无路,二没遇到齐河,能和富
\/阅|读|模|式|内|容|加|载|不|完|整|,退出可阅读完整内容|点|击|屏|幕|中|间可|退|出|阅-读|模|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