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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少卿饲养日常》 30-35(第1/14页)

    第31章1000营养液加更

    凝香坊二十多名舞姬、乐女与老板苏十四娘一同被带进大理寺少卿署,沈清婉也在其中。

    不过她未参与她们,只是立在一旁。今早她去凝香坊时,才知晓少卿大人昨日就已经将郑月带走,扣押在了大理寺。

    苏十四娘见她还未上工,知晓了缘由,便关了铺子,连同凝香坊的所有人,都往大理寺来。

    她约莫五十,却风采依旧,神色恭谨行礼,开口问道:“不知月娘犯了何罪,才少卿大人扣了她整整一日一夜。没有了月娘,凝香坊的《金绡鸾回舞》便无法进行。

    陆瑾站在案前,沉声道:“嫌犯郑月,承认她杀了太常寺协律郎周文。”

    苏十四娘听了这话,面色骤变,当即跪地叩头。

    沈风禾一时哑然。

    杀人案近在咫尺,而青云县内竟无仵作。无人验尸,如何找到死因与线索。

    难道真要说那僵怪杀人不成?

    “为了避免引起百姓的恐慌,县衙一直未公布第二位死者是谁。”

    陆瑾抬了抬手,制止了因气愤而蠢蠢欲动的明成,开口道,“而上任县令吴起为了此案不影响他的调任,便将此案全都归结于小苍山上的贼寇所为,草草结案。若不是有第三位死者的出现,此案怕是埋没在卷宗中,成为悬案了。”

    不止在青云县,也许在大雍各个地方,甚至汴梁城,都有人会这么处理案子。

    待日子久了,悬案会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谈料。届时聘请到了新仵作,再去公示前任仵作之死,谈起他时,不会再恐慌,只会叹息两句,便过去了。

    “那陆大人会如何对待这件案子?在汴梁城,人人都道陆大人大义,您会将刘成之死到底是僵怪杀人,还是”

    沈风禾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找出真凶。”

    平头百姓哪里能与县太爷这样谈话,即便是偷偷看上一眼,尚且都能治上你一条蔑视官员,大不敬之罪名。就算是从前陆大人的同窗,与他说上两句,都要客客气气的。

    而这沈小娘子,给明成的感觉是

    与陆大人说话时,将脖颈上的脑袋提在了手心里。

    “这世上并无鬼怪,凶案皆是人为。”

    陆瑾并不责怪,反倒是沉浸在案子中。说到关键之处时,露出一丝困扰,“既是人为,自然要找出杀人凶手。只不过,大雍的仵作很难聘请。”

    仵作,虽属大雍三十六行当中的“仵作行”,却非官员,而是义工,属差事苦,钱还少。

    无论验尸技能如何精妙绝伦,还了多少人清白,皆因他们属于行当中的“下九流”而鲜少有人入行。

    “先帝时期,仵作为‘下九流’,仵作之子甚至不能科举。但好在陛下新政,才所有改变。只不过,仵作之能,非一朝一夕而成,大雍各县之间通用一位仵作比比皆是。青云县的仵作,游走于本县与邻县,他一死”

    即便是在沈风禾的时代,她也是学得两眼昏花,考得口吐白沫,才能入职。入职后要跟着师傅继续学习,在勘察现场时,必须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与忍受能力,才能成为一名基本合格的法医。接下来还是永无止境的学习。

    在现代尚且不是个吃香行当,又何况是在仵作地位低下的大雍呢?

    若是她凭借自己的一身医学本领,去应聘仵作行当。其一,她年龄十七,谁会相信。其二,挣得极少,如何养家糊口。

    不如凭借她从前少时起,就帮开餐馆的父母打下手的吃食行当做起。

    沈风禾一开始便已经打好了这念头,吃吃喝喝,挣些小钱,在青云县过得稳稳当当。谁知晓现下的情形,似乎是逼她再就业。

    “在陆大人眼里,当真有‘下九流’行当?方才民女说了,汴梁城,人人皆道,陆大人大义。”

    沈小娘子胆子可真大啊。

    明成真想将自个儿脑袋也割下来也给沈小娘子也提溜上,求求她,让她不要再说了。

    要将陆大人如何被贬官的缘由说出来吗!

    任何时代的朝堂,皆有纷争。大家都像是说好似的,自然而然的分为守旧派,中立派和维新派。

    陆瑾是维新派代表,且为寒门典范。虽古有“王陆”之名,到他这时,也已“飞”入寻常百姓之家,没落了。

    他中探花,全靠自个儿拼。

    进士之流,世家总是要占大头。寒门子倒还能留几分情面,商户子等其他行当的,往往最不受待见。

    陆瑾:不。我淋过雨,我要给他们撑伞。

    陛下,您尧鼓舜木,至圣至明,您得待见他们。不如,让他们也能走仕途吧,如果能改改廪保制度,那就更好了。

    陛下:你的意见好好哦,说话又好听。

    但是你让朕很没面子,为了给世家一个交代,贬。

    新政实行了,陆瑾被贬了。

    “你在用‘大义’二字,威胁本官?”

    陆瑾忽然起身,身影一转,已将沈风禾“锁”在椅子上,沾着蜜汁的指尖轻轻掠过她的下巴,而那双丹凤眼中透出的,却是凛冽的寒意。

    官海浮沉,他瞧着好说话,但若是去满汴梁打听打听,谁人见了他不得恭恭敬敬地喊上一声“陆大人”。

    明成更是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整个大堂霎时间静得出奇,只有窗外的零零细雨声。

    “是。”

    沈风禾的回答干脆了断。

    明成闭上双眼,思索一下青云县哪块地方风水佳,届时将沈小娘子埋在哪儿比较好。

    “有趣。”

    陆瑾收回了手,用身旁的手巾擦了擦指尖后,了然一笑,“你似有办法?”

    “没有。”

    陆瑾一怔。

    那这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是做什么?

    沈风禾这神情,还以为他的手指是刀,且架在了她脖颈上,准备好慷慨赴死了。

    “若民女能帮陆大人验尸,那陆大人会为他们找出真凶吗?”

    此话一出,陆瑾从头到脚,从额角的头发丝到鞋尖沾到的湿泥,足足打量了沈风禾一炷香的功夫,而后艰难地蹦出几个字。

    “你真会验尸?”

    “试试。”

    “试试?”

    明成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开什么玩笑,这玩意儿还能试试?沈小娘子,这可是人尸,来,跟着我念‘人尸’,不是猪羊鸡鸭,是人呐!”

    昨日他也瞧了刘成的尸身,其状惨不忍睹,看上一眼就能做上好几日噩梦。

    从前他跟在陆大人身边点茶、研磨,做的都是风雅之事,哪禁得起这般惊吓。

    “对,就是试试。”

    沈风禾从椅子上起身,用袖口擦了擦下巴,面色严肃,“且民女,不开玩笑。”

    “那试错了,怎么办?尸体若被破坏,可是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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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风禾起身,陆瑾自然而然的,也让到一边。

    “陆大人也可以不试。”

    竹篮中的柿子已被明成拿出,瓦罐中的枇杷叶梨汤也几乎被喝了个干净。沈风禾收拾了这些东西,提了竹篮与食盒便走。

    “仵作之技,玄妙深邃,操之者需精通医理,熟稔人体。需观死者之状,断他生死之因,辨伤痕之真伪,悉毒物之潜藏……若陆大人不愿意,那民女便祝陆大人早日为青云县聘得仵作,民女先行告退了。”

    沈风禾所述仵作行当,字字铿锵有力。

    皆是从前做法医经验所得。

    雾气更浓,鹅黄的身影一进入雨幕中,很快便没了踪迹。

    “陆大人,她走了也不行礼!”

    明成愤愤转身,又瞧了一眼桌上饱满如金丸的圆柿,极有食欲。

    算了,不行就不行吧。

    待沈风禾回了桃枝巷,一身衣裙都几乎都湿了。

    一半是被雨淋湿,一半是被自己的汗打湿。

    谁说她不怕?她怕死了!

    这可是上位者随便一句话,就能定她生死的时代。

    因职业习惯的缘由,身为法医的她确实想藉着送东西打探打探案情,毕竟祖母对刘成之死极为在意,她也好奇。

    那到底是为什么她要自告奋勇的说自己要验尸?

    绝对是听了案件后的职业病。在现代的她经手过太多案子,见过太多死者家属沉冤昭雪后,抱着骨灰无力地抱头痛哭……

    太可怜了。

    伸张正义的心即便换了一副身子,也未变过,这让她自然而然的说出她来验尸这句话。

    她在赌,赌这位初见时耍心眼子,却实则因为下位者而被贬的陆大人,会不会管这件案子,会不会责罚于她。

    好在,赌对了。

    “风风怎么衣衫全湿了,快去换一身,要是得了风寒就不好了。”

    沈丽娘坐在屋檐下,用皂角果浣衣,沈锦书则蹲在一旁,用小手攥着泡泡玩。

    皂荚果起的泡并不绵密,沈锦书却玩的自得其乐。

    “风风快换衣服,我也像祖母一样,给风风暖暖。”

    沈锦书见了她,蹦跳着跑来,将手往衣裙上擦了擦,伸到沈风禾的手里。

    当自己冰冰的小手触及到比她温热的手心时,她才发觉了方才玩了水,手一点儿都不暖和,她随即将自己的脸颊贴到沈风禾手上。

    “用脸脸给风风暖暖。”

    “凤姐儿的脸真暖和。”

    沈风禾拉起沈锦书的手,揉了揉她的发丝,“凤姐儿陪风风去换衣服好不好?”

    “好!”

    等沈风禾换完衣服,喝了一碗热茶出来,院中已然停一辆小推车。

    “舅母,李甲来过了?”

    “对,他把车放下就走了,说摆摊来不及呢。这孩子实诚,又给了我们一篮栗子,死活不要钱。”

    沈丽娘将拧干的衣裙晾在屋檐下,身旁也多了一篮栗子。

    “这车做的与风风画的一模一样,还是老李的手艺好。”

    陈莲用抹布端着甑,招呼着几人吃饭,里头是已经蒸好的腊肉菜饭。

    沈风禾绕着小推车走了一圈,不禁为古人巧夺天工的木活,狠狠地竖了大拇指。

    实在是太棒了!要不是她不会画自行车,小老百姓也没有制造钢与橡胶的技能。

    她真想让李叔给她装条铁链子,蹬上就出摊了。

    “风风吃饭!”“民女今日前来,是有线索告知陆大人。在刘成死的那日夜里,民女曾听见他与人争执。”

    “昨日为何不说?”

    大堂点了炭火,熏得整间屋发暖。

    明成在一旁用茶筅点茶,竹签磨过茶碗,传出簌簌声,反倒显得格外安静。

    “与谁说?”

    沈风禾慢条斯理地将茶碗放于桌上,用煮好的水净手后,低头剥柿子,“与一到青云县就去别人家横梁上挂着的陆大人说吗?”

    “咳咳咳。”

    陆瑾险些将嘴里的枇杷叶梨汤一口喷出,他放下茶碗,挠了挠下巴,向一旁点茶的明成招招手,言语间带着淡淡尴尬,“好了,先到这吧,去瞧瞧后厨今日午时烧什么。”

    “啊?”

    明成不可置信。

    陆大人出门时,才在外头吃了红豆圆子一碗、大肉馒头两只,方才又饮了枇杷叶梨汤三碗,这是肚里装了个乾坤袋吗?

    陆大人在汴梁时,可谓为官者的榜样。一日二食,殚精竭虑,日日头发都要落不知多少根。

    可恶的贬谪圣旨与那些和陆大人对着干的老梆菜!还他一本正经的,用饭斯文的陆大人。

    未贬谪到青云县前,陆瑾就派人调查过此县。

    听闻此县民风淳朴,五谷丰登,和谐安定他日日在汴梁城与那些老滑头勾心斗角,二八年华的他,瞧着比旁人都要老几岁。如此拚命,还要被贬,真是一腔真心错付。

    什么虚以逶迤的情谊,反手就给他贬了。

    不如来青云县当条挂着晒的咸鱼。

    咸鱼第一步,在百姓面前演上一演,做个傻乎乎的县令。

    这是陆瑾在路上的想法。

    衙门的后厨里还挂着沈家送的咸鸡腊肉,确实民风淳朴;街边小摊卖的作物不少,送来的柿子个头饱满,也确实五谷丰登。

    但。

    才来就有残忍剖尸案与买卖女子案齐头并进,这到底是谁在说和谐安定?

    “那你为何又要说了?”

    “挂在横梁上,确实不太雅观。但民女觉得陆大人摸人荷包的样子,嗯”

    沈风禾顿了一会儿,将剥好的如玉石圆珠似的柿子放到陆瑾面前的碟中,而后噗嗤一笑,“很有手法。”

    陆瑾:

    “且陆大人处理骗婚这案子,我们桃枝巷的小老百姓们瞧了,都鼓掌说好。”

    陆瑾:

    昨日桃枝巷的百姓至他离开,还在鼓掌。

    甚至今晨他出门,那卖红豆圆子汤的小贩,见他行了礼后,端上来圆子时,忽然鼓上三掌。

    这还走什么第二步。

    沈风禾继续剥柿子,特意挑选的柿子个头圆润饱满,色若丹霞且全然熟透,极好剥。

    它皮薄轻盈如蝉翼,片刻间,陆瑾面前的碟子盛了两个剥得完整的柿子。

    “且先说案子吧。前日子初,天有雨。祖母咳嗽得急,民女便在夜里起身给她烧些热水。在那时,刘成并没有死。”

    “那你可知晓他与谁争执?”

    “起初不知晓,毕竟民女才来青云县不久,不认得多少人。不过经过昨日陆大人在客来楼那么一闹,便知晓了。”

    “是李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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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陆大人,吃个柿子吧。”

    县衙并不大,明成一溜烟进了后厨瞟上两眼,一溜烟又回了大堂。

    回来时便瞧见两人侃侃而谈,尤其是沈小娘子,似是将陆大人夸出了花,还给剥了柿子。

    有点像捧眼。

    不确定,再瞧瞧。

    “依李德子口供所述,他夜里起身未见刘成,反而看到了什么僵怪。可照你所说,李德子隐瞒了自己与刘成争执的事实。除非他看到的僵怪就是刘成,如若不然”

    沈风禾顺势接道,“他就是在撒谎。”

    “这案子诡异。”

    陆瑾毫不客气,一口气啃了半个柿子。柿子肉细腻华润,如琼浆蜜水,入口即化,令人满舌生津。

    好甜!

    “刘成是第三位剖尸案的死者。本官去看了前两位死者的卷宗,发现这三者之间几乎毫无关系,既不认识,也暂无找到共同点。”

    “既是相同的死法,那凶手也许行凶手法上有所相同,仵作查验过尸体后,便能明了,也可以从中找些线索。”

    “还未验尸”

    陆瑾声音忽然低了。

    这柿子啃的,也有些心虚。

    “陆大人。”

    沈风禾眉心一皱,拿着柿子的手一滞,“已经过去不知多少时辰,竟还未验尸。您应知晓,时间越久,线索便越少。”

    在现代作为法医的她,实在是见不得这样办案。

    一时间她顾不得了方才的装腔捧眼,也忘了在这位大大的县太爷面前,她只是小小的百姓。

    陆瑾抬眸,沈风禾的脸离她很近,如秋水般的眼竟直直对着他。

    她的眼神淡漠且隐晦不明,根本不似十六七岁。

    四目相对。

    胆子大,有想法,不一般。

    这是陆瑾第一眼的念头。

    “沈小娘子,这实在是没有办法你这是在责怪陆大人吗?”

    明成有些恼了,纵使这两天陆大人亲民,今日邀她喝茶,这也不是她“爬”到陆大人头上的理由。

    怎么能平视?怎么能与陆大人大眼瞪小眼?

    他愤愤不平道,“你可知这第二位死者,就是仵作。”

    沈锦书最喜欢在饭点喊这句话,彰显她“一家之主”的地位。

    “来啦来啦!”

    阴雨绵绵的深秋,最适合吃腊肉菜饭,再搭配一碗猪骨汤。

    祖母共晒了六条腊肉,送陆陆瑾两条,还剩四条。

    雨季前日头大,腊肉虽腌制时间短,但已经入味。若是再晒上几月,到了春节,定是喷香。

    碗碟中的腊肉菜饭色泽诱人。

    腊肉被切成细丁却也能瞧出它瘦肉深邃暗红,肥肉色如琥珀,肥瘦相间。青菘是熟前才放,焖得恰到好处,依旧翠绿而不泛黄。

    饭粒沾染了腊肉的醇厚油脂和青菘的汤汁,油汪汪的粒粒分明。

    腊肉肥而不腻,青菘鲜嫩爽口,一碗热气腾腾的猪骨汤更是满含鲜香。

    吃上三碗都无妨!

    “风风你今日是不是去衙门了?”

    “是啊,给陆大人送了些柿子,还有今早炖的枇杷叶梨汤。”

    “是该这样。陆大人真是好官啊,多亏有他,才能好好惩治了周家。”

    “陆唔人,好,好官。”

    沈锦书鼓着腮帮子,脸上沾着饭粒学腔。

    “风风,回头见到陆大人,要提醒他,雨天不能晒腊肉,容易长毛。”

    “祖母,陆大人不用操心腊肉。”

    “哦哦哦,咸鸡也不行,也会长毛。”

    “砰砰砰。”

    吃饭间隙,总有人要敲响院门。

    院门才打开一半,却被人攥住门沿。那手指骨节分明,微微发力,没有半天想让她关上的迹象。

    门缝中,挤出一张熟悉的脸来,那人眼一眯。

    “试。”

    大唐奉行良贱不婚。

    向来是乐籍与乐籍通婚。

    父母为乐籍,故子孙后代,也是乐籍。

    他与她们说。

    想要脱离乐籍吗。

    “天后赏了他金银绸缎,赞他才情卓绝,他说他的锦绣前程可《庆云乐》啊《庆云乐》,如何成了他周文的!”

    第32章案终结

    郑月的泪水一停不停地往下落。

    《庆云乐》是她们二十余人用整整一年光阴,熬干了所有心血的指望。

    当时,周文他穿着太常寺的青袍,温文尔雅地站在郑月面前,说愿为她们指一条明路。

    “乐籍如何?贱籍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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