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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少卿饲养日常》 60-70(第1/23页)

    第61章救助心

    相对来说,陆瑾的身型比沈风禾要更显颀长,肩背也宽。

    也不知陆珩方才在她怀里嘟囔了些什么,她生怕他从藤椅上滑下去,手臂便一直圈着他的脖颈。

    此刻黄昏的余晖还未褪尽,院子里并不冷。

    见陆珩窝在她膝上不做声,沈风禾便百无聊赖地垂着眼,没一会儿,眼皮就开始发沉,竟就这般盹着了。

    陆瑾睁眼静静地看了她一会。

    看她的睫毛垂下来,看她唇角抿着,似是梦到了什么舒心的事。

    温温柔柔的,是世间最好的阿禾。

    这般想着她,他便忍不住抬手,轻轻勾住她耳旁的一缕发丝,绕着打圈。

    沈风禾慢慢也被这触感扰醒,缓缓睁开眼。

    沈风禾此时可无暇理会坊间闲言。

    回到王府专门辟给她的薜荔院后,她支开了女使,神色凝重。

    母亲柔弱,胞弟年少,沈风禾坠崖时也想过魏博可能生变。

    但她没想到阿弟如此没用,甚至连一月也撑不过,更没料到多年的心腹康苏勒也背叛了她。

    可叔父想让她放权?简直痴心妄想。

    沈风禾自幼便深谙这世间只有权力最重要,丧权无异于寻死。

    即便帮叔父成就大业,他也不会当真让她做什么劳什子太后!

    阿娘便是个最好的例子。

    她外祖本才是魏博节度使,因只有一女,便招了手下牙兵,也就是她阿爹入赘。

    成婚头几年,阿爹在政事上毕恭毕敬,在家爱妻如命,外祖便渐释权柄。

    这一放彻底失控,阿爹很快架空外祖,独揽大权,魏博从此改姓了沈。

    阿娘虽然出身高贵,又是河朔第一美人,偏偏只有美貌,性若蒲柳,眼睁睁看着外祖含恨而终却无可奈何。

    没过多久,阿爹又另纳美妾,妾室韩氏骄纵跋扈,阿娘却只会日日啼哭,以至于哭伤了眼,色衰爱弛,连掌家大权都被窃取,沈风禾和胞弟怀谏也饱受搓磨。

    沈风禾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发誓绝不要重蹈覆辙。

    她继承了阿娘的美貌,更继承了外祖的秉性,阿娘不懂争权,她便替她争。

    外祖在世时最是喜爱她,曾替她开蒙,将她带在身边教养过数年,她素来聪慧,也学到不少东西,小小年纪便擅长察言观色,装乖卖惨,把韩氏斗得遭了父亲厌弃,帮母亲重新掌家。

    然没了韩氏,又有柳氏、沈氏……美妾们流水般抬进来,到她十三岁时,后宅已人满为患。

    其中不乏手腕高超的,甚至设计要将她许给一个觊觎她美色的老头子。

    沈风禾虽设法躲掉婚事,一个个将人斗倒,却也明瑾光在后宅使这些妇人手段是没有尽头的,自己身为女子迟早要被阿爹嫁出去。

    阿爹是篡夺了外祖的节度使之位才能如此放肆,所以只有掌握大权才能一劳永逸。

    沈风禾便装作心疼阿爹劳累,日日帮他朗读文牒,摸清军镇要事,在他们议事时适事插嘴一两句,出谋划策。

    没过多久,她的聪慧便帮阿爹解决了不少麻烦,赢得阿爹和一干将领刮目相看。

    魏博本就胡汉交杂,妇持门户,掌管家计,女子参政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她很快就正式接管了部分军务。

    阿爹愈发离不开她,自然也就歇了将她尽快嫁出去的心思。

    再后来,她利用阿爹好色的弱点暗中给他搜罗了不少美人,让他沉湎酒色,亏空身体,逐渐放权,自己则进一步蚕食军镇大权,甚至偷梁换柱,将阿爹的人逐步换成外祖的旧部。

    待阿爹察觉不妙时,他已经染上花柳之病,无力回天,只能眼睁睁看着沈风禾以扶持幼弟之名独揽大权,气到一命呜呼。

    沈风禾终于为外祖报了仇,内宅那些莺莺燕燕也被她一句话遣散。

    此时,她才刚满十八。

    但十载内宅权斗、五载节堂周旋,已将她磨练得心如坚冰,便是三十八岁的人也难与她的心智比肩。

    当然,权柄交接时也不是那么顺利,譬如叔父就曾试图篡权,被她剁了一只手流放到漠北。

    现在想来,当初她还是太心软了,若换做如今的自己定会毫不留情将人枭首,连骨灰也当众扬了,绝不给他一丝反扑的机会!

    如今,叔父能夺权是因为放出了她重病难治的消息,只要她能回去或可重执旌节。

    棘手的是阿娘和幼弟还在叔父手里,亲信们也被斩草除根,她现在根本无人可用。

    只有一人一定不会背叛她——外祖的旧部,也是自己的心腹赵翼。

    他一人便掌管一万牙军,若能去往他那里借兵,沈风禾或许还有反击之力。

    可赵翼远在魏博六镇最北的相州,与长安千里之遥,叔父知晓她和赵翼的主仆之恩,定然也严密监视于他们二人,她如何能穿过叔父控制其他五个军镇顺利抵达相州?

    即便顺利抵达,赵翼的兵权是否被叔父削夺也尚未得知。

    看来,报仇之事须从长计议,绝非三五日能成。

    沈风禾眉头紧蹙,眼下也只有苟且偷安,暂时听叔父命令行事,伺机打听赵翼的消息,然后再想办法逃到相州了。

    如此说来,三日后的荐福寺之约她也是非去不可了。

    不过,她刻意羞辱康苏勒,让他去帮自己找面首,他必不乐意。

    万一……真有这般才貌的人,那她也不亏嘛!

    沈风禾暂时放宽了心。

    这么多年明争暗斗,她早就练出天塌下来也能面不改色的心境,该吃吃,该喝喝,养足了精神才能谈其他。

    于是她转身随手端起桌上专门给她熬的“养胎”的鸡汤优雅地品尝起来。

    啧,这长安的吃食真是精细。

    小小一碗鸡汤汤清如水,尝起来却滋味万千,似乎放了数十种骨肉熬制。

    连盛鸡汤的碗也是有价无市的越窑秘色瓷,相比之下,他们魏博的吃食和用具着实简陋许多。

    长平王因旧伤鲜涉朝政,待遇仍能如此丰厚,大明宫的那位还不知道要精细到何种程度。

    如此穷奢极欲,难怪从前不是强征藩镇徭役,便是增加进俸,若非如此,他们河朔三镇也不至于举兵谋反。

    沈风禾想到此处再无胃口,碗一撂,转而又细细打量起她居住的薜荔院来。

    长平王府半日前,进奏院,西厢房。

    一间房塞了十个男子,皆是这三日康苏勒差人买回来的奴隶。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十个男人聚在一起有过之而无不及。

    陆瑾正是在此时醒来的。

    狭小的屋,吵闹声、汗臭味和朽木的霉味混杂在一起,第一眼,他觉得自己大约是到了阴司。

    随后,一个粗犷的汉子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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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快看,那个病秧子醒了。”

    陆瑾扶着额缓缓从破旧的榻上起身,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但这境地似乎比死了更糟。

    更糟糕的是他依稀记得最后一次昏过去前似乎被卖作了奴仆。

    记忆片段涌上来,他逐渐拼凑起这大半个月的经历。

    当初在幽州宣慰成功后,他班师回朝,经过燕山时却突遭雪崩。

    被大雪掩埋之际,他隐约看见山巅站着一个戴着半幅银甲面具的女子,料想这雪崩并不是意外,而是魏博这个永安郡主设的局。

    之后,他被深埋崖底,元随都死了,他一个人往外走,走了不知多久倒在了一处山隘,被一个猎户救下。

    然这猎户救他也不是好心,只是为了卖钱,重伤的他随着猎户打下的野鸡野兔一起被带到市集,被一个牙人买了去。

    再之后,冻伤加高热不退,他连日昏昏沉沉。

    最后一次有意识,还是路过长平王府。

    他猜测自己已经被转卖到了长安。

    但身处何方,所卖何人,却毫无记忆。

    正沉思之际,身旁的男子推了他一把:“喂,怎么不说话,难不成烧成傻子了?”

    陆瑾微微抬眸,看了这男子一眼。

    脸色虽苍瑾,眼神却极为锐利,那男子莫名打了个寒颤,讪讪缩回了手:“不就问一句嘛,不说拉倒,看什么看,怪吓人的!”

    陆瑾眼神缓和下来,用嘶哑的嗓音问:“这……是何处?”

    男子哈哈大笑:“这是哪里?这是买你的主君家里。”

    “哪个……主君?”

    “我怎么知道!反正都入了奴籍,给谁当家奴不是当家奴,知道那么多又有什么用!”

    那男子讥讽道,其他人有的附和,有的面露忧愁,有的则扒着用黑布蒙得严严实实的窗子,想要窥探一二外面。

    只有一个书生模样的人好声好气地告诉陆瑾:“这里是长安,但具体是哪里尚不得知,我们都是被蒙着眼带进来的。”

    “蒙眼?”

    “是。”书生愤慨,“大约是怕我们逃出去吧!”

    陆瑾道了谢,撑起尚且虚弱的身子,打量起这周围的人和狭小的屋子来。

    方才的谈话声惊扰了门外看守的杂役,杂役持棒重重敲了下门:“吵什么吵,万一惊扰了贵人,仔细你们的皮!”

    一群人霎时噤声,偏那书生听到人声不要命似的跌跌撞撞冲向大门,奋力拍门道:“我是举子,是来参加科考的,遭了贼人陷害这才卖入黑市,我家在东都洛阳,家里颇有薄产,你们放我出去,多少钱买的我我必定加倍奉还!”

    “哼,举子?”门外的人大笑,“你怎么不说自己是探花郎呢?再说,你从前便是天王老子现在也是没入奴籍的家奴了,老老实实待着,再吵,小心吃爷一顿棒槌!”

    “探花又有何了不起?我便是状元也当得!”那书生不忿,声嘶力竭,还在拍门求情。

    然杂役只顾哈哈大笑,丝毫不为所动。

    一群人劝他认命,书生不肯回来,杂役恼怒,敲了书生一棒子,又嫌他太闹腾,遂将书生单独关去了隔壁的屋子,又见陆瑾也醒了,想起副使叮嘱要格外看护他,于是将陆瑾也转移到了隔壁,和书生一间屋。

    这间屋依旧简陋,只有一盆炭火半死不活地烧着。

    书生挨了打依旧不服,砰砰砸门,砸到手指都流了血。

    陆瑾端坐在火盆前烤手,充耳不闻。

    仿佛不是被关,而是在雅舍里休憩。

    直至书生手指砸破,血滴了地上,他才开口:“别敲了,没用的。”

    书生听到他开口,回头愤然:“我瞧你周身气度不凡,原以为你也是个有见识的,难不成你也不信我?”

    陆瑾淡淡道:“正因信你,所以好心才叫你别瑾费力气。”

    那书生见他虽衣着简朴,眉宇间却一片泰然之色,怒火渐渐平息,反问道:“你这是何意?你又怎么知道他们不肯放我?”

    陆瑾性情一向冷淡,但这书生方才第一个答他的话,投桃报陆,他还是指点了他一二,道:“原因有三。”

    “其一,能在长安一口气买十个奴隶,且俱是品貌不凡的奴隶,此处不是天潢贵胄,便是世家豪族,这种地方规矩森严,向来是进来容易出去难。”

    “其二,是你说的,我们都是被蒙着眼运进来的,这意味着买家不想我们知道买主是谁,既如此,你还非要说出自己的举人身份,放你出去岂不是等同于自找麻烦?”

    两个缘由一说完,书生脸色煞瑾,顿觉自己犯了蠢。

    陆瑾接着又道:“至于其三,则是奴契。不论你是自愿卖身为奴还是被旁人陷害卖到黑市,如今你已没入奴籍,奴契在买主手中。大唐律例规定,凡逃奴者主人家可当街打死。因此,买主若是不愿放你,你便是家缠万贯,出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性命。”

    听到此处,书生已经面如死灰,颓然跌倒在地:“可……我当真是举子,我是得罪了人才沦落至此的!再说,郎君你看着也不像寻常人,你难道就甘愿留在这里为奴?”

    陆瑾暂未言语。

    那书生见他处变不惊,莫名有种信任,仿佛看到救命稻草一般抓住他的手:“你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我上有老母,下有未过门的妻,我若被困此处她们可如何是好?再说,害我的仇人还在外面节节高升,逍遥自在,这口气我着实咽不下去!先生,求你帮我!”

    不知哪句话触动了陆瑾,他冷漠的神情忽然有了一丝松动,启唇道:“我确有一计。不但能帮你出去,还能帮你报仇,但要你稍作牺牲,你肯不肯?”

    书生连忙点头:“我肯。我家有钱,便是所有家产都给先生也可!”

    陆瑾摇头:“我不要钱。但我要你答应我做一件事。”

    书生道:“何事?只要力所能及,在下义不容辞。”

    陆瑾淡笑:“现在你不得多问,时候到了我自会告知于你。还有,无论这件事是什么,你都不得拒绝,你,是否愿意?”

    书生一向自傲,若沦为奴籍,一生被困,不如去死。

    眼前这个人不但承诺帮他脱困,还能帮他复仇。

    因此,他毫不犹豫,深深一揖:“我愿。日后无论先生要我做什么,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我都甘之如饴!”

    “日后的事日后再说。”

    陆瑾将手中的茶碗重重一掷,瓷碗骤然碎裂。

    随后,他悠然拈起一块锋利碎片,丢到书生面前。

    “你既信我,现在便自尽吧。”

    虽说去荐福寺供奉佛经只是幌子,但戏,总要做得周全。

    沈风禾实打实抄了三日往生经,手腕酸麻,头昏脑涨,忍不住痛骂陆瑾。

    这人果真是她的冤家,活着时给她添堵,死了也不让她安生!

    想当年她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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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时候,她连眼泪都没真掉一滴,如今反倒给这厮做足了法事排场。

    不过,表面功夫做到位还是有好处的,当她和陆汝珍向老王妃请求要去荐福寺给陆瑾做法事时,老王妃瞧了眼她手里厚厚的一摞佛经,素来不苟言笑的面容也松动了些许,破天荒地赞她“费心了”。

    沈风禾忙说都是应该的。

    至此,她总算在老王妃眼皮子底下顺利出了门。

    魏博是当年安史之乱后残部建立的军镇,虽名义上仍属大唐,其实从未真心臣服。历任节度使又选精锐万人,蓄为牙兵。数十载经营下来,既不纳朝廷赋税,亦不奉朝廷号令,俨然是割据一方的国中之国。

    两方互相忌惮,沈风禾身为魏博节度使之女自然不能轻易入长安。

    时至今日,同陆汝珍一起乘车出行,才算头一遭窥见帝都气象。

    坊市如棋盘般规整,楼阁崔嵬,碧瓦飞甍。街市上,着男装策马而行的女子不在少数,更有许多鬈发碧眼、深目高鼻的西域胡商赶着骆驼,各色人等混杂在一起,甚至还能瞧见通体黝黑的人,沈风禾略一思索便明瑾,这就是所谓的昆仑奴了。

    较之魏博,长安的确繁华富丽了许多。

    然而,那些巡街的金吾卫懒懒散散,比起魏博的牙兵可差远了。

    还有些大约是世家的豪奴,打马过街开道时挥鞭叱咤,横冲直撞,踏得道上黄尘蔽日,乌烟瘴气。

    沈风禾目光随意扫过街景,陆汝珍微扬下颌,语气带着几分居高临下:“听闻你久居幽州?那等苦寒之地比起长安差远了吧?念你是阿兄遗孀,日后若想出门长长见识,唤我便是,也省得日后宴集之上叫那些贵眷娘子们小看了去。”

    沈风禾正愁自己的寡妇身份不便出门,顺势敛眉:“那便多谢小姑了。”

    陆汝珍对她的顺从很是受用。

    沈风禾心中却掠过一丝淡嘲。

    何止是看看?他日若得入主长安,她定要重整这坊市街衢,削平那些豪奴甲兵的气焰!

    两炷香后,马车抵达崇仁坊荐福寺。

    此乃皇家敕建寺院,非寻常百姓可入,寺中因此颇为清幽。长平王府要来做法事的消息已提前通传寺内,车驾甫至山门,住持已亲率僧众迎候。

    二人随住持行过法事,陆汝珍由一名沙弥引着往偏殿为陆瑾供奉长明灯油。沈风禾则被另一沙弥引向藏经阁方向,去供奉手抄的佛经。

    这引路的沙弥虽已剃度,细观其目,瞳色却微泛碧意,似有胡人血统。沈风禾见他的第一眼便猜到这恐怕就是康苏勒所谓的他们在荐福寺里安插的细作了。

    沈风禾支开了随身的女使,果然,四下无人时,这沙弥立即改换神色,对沈风禾躬身一拜,道:“郡主大安,卑职是博州人士,潜伏在长安已有一年,原名安巴赫,现法号慧空,康院使已在进奏院等候多时,郡主请随我来。”

    进奏院的官员和长安的暗桩都是沈风禾亲自挑选安插的。

    此人她却毫无印象,看来,叔父早已心存不轨,在长安也渗透了不少眼线。

    沈风禾略一点头,看着慧空转动金身佛像下莲座机关,随后,佛像缓缓转动,地面漏出一个能容纳一人通行的洞,洞下则是长长的青石阶。

    慧空持灯在前面引路,沈风禾紧随其后,走下石阶,再往前便是一条石板密道了,大约百步长。

    密道尽头则是一口枯井,石板已经被掀开,沈风禾被搀扶着上去,只见已然身处一座内院之中。

    庭院深深,茂林修竹,四下皆是厢房,由长长的廊庑相连。

    康苏勒站在井边,一身圆领长袍,他身旁还站着几个腰佩素面银銙,錾着独狼头纹的小官。

    这独头狼纹乃是沈氏家徽,所以,这里必然就是魏博进奏院了。

    魏博进奏院和荐福寺虽相距不远,但日常毫无交集,寻常人的确很难想到两处会有密道相连。

    康苏勒一见到沈风禾便双眼放光,可惜,对方竟没施舍他一眼。

    他攥紧拳头,微微一拱手:“委屈郡主了,日后,安巴赫会接应郡主,郡主从此处进来,绝无人知晓。郡主要的人,卑职也已经备好了,请郡主随我来。”

    “找好了?”沈风禾微微挑眉,“我的要求可不低,康院使不会是在敷衍我吧?”

    康苏勒神态自若:“卑职选的人郡主必会满意。”

    沈风禾嗤笑,毫不意外,他选了权势。

    她倒要看看他选的是何许人也,于是慨然赴行。

    这进奏院分为前院的正厅和后院的厢房,正厅是用来接待长安官员,处理文书的,厢房则是供给魏博来的官员暂住的。

    沈风禾如今的身份不能暴露,因此他们是经由廊庑往后院的厢房处去的。

    当然,边走,沈风禾也不放弃最后一丝希望,打探从前安插在进奏院的心腹们消息,不经意间提起:“院使高升,难道从前长安的人一个不剩?”

    “这个么,都知大人自有安排,卑职也不知。”康苏勒回答地滴水不漏。

    沈风禾脸色彻底沉下来,这便意味着她出事前拿到的那封能搅乱长安风云的邸报也无用了。

    “不,我不是!我没杀她!”

    卓云疯狂摇头,“我去的时候,她已经中刀了,那把刀那把刀也根本不是我的!我没杀她,我没杀她!”

    “噢?”

    陆珩挑眉,“你去的时候,她已经中刀了?”

    卓云猛地僵住。

    他看着陆珩那双洞察一切的眼睛,瞳孔一缩,脸上血色全无。

    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所以,当夜,你就是在现场。”

    第62章擦唇脂

    卓云觉得面前之人实在恐怖,他自己似是悬丝傀儡中被悬着的傀儡,而少卿大人就是那牵线的操控者。

    明明他根本不在案发现场,却好像在黑夜里长了一双洞悉一切的眼,将他的心思扒得一干二净。

    “何为你去的时候,她已经中刀了?”

    陆珩重复了一遍卓云的话。

    卓云冷汗直流,后背早已被濡湿。

    他张了张嘴,又不知编织些什么去隐瞒方才的失言。

    “说!”

    一字落地,似惊雷炸响。

    卓云浑身一颤,终于撑不住,瘫软在囚栏边,“我我当夜出来内急,书院的茅厕远在西北角,我走得急了些,没想到没想到听到讲堂那里有呻吟声,还有,还有求救声。我,我”

    他甚至不敢抬眼看陆珩,一低头便是一双官靴。

    更是憷人。

    初春天气晴朗,风和日丽。

    马大壮出了大理寺狱房,险被灼热的阳光蛰了眼,拿手挡了下,对旁边的狱卒笑道:“这几日多亏您老照料,小弟定会记牢您这份恩情。”

    “行了行了,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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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好嘞。”

    一番客套完毕,马大壮经人引领,出了大理寺的东角侧门。

    迈出门的那刻,他面上神情一变,眼神又阴又冷。

    “哼,算沈风禾那小子走运。”马大壮低声叱骂,语气凶狠,“若能和我一起出狱,老子说什么也得卸他一条胳膊腿,让他多管闲事。”

    他骂完,眼神抬起,视线掠过熙攘的人群,小声道:“京城反正是不能待下去了,不如回老家避避风头,正好看看娘和小妹。”

    话音刚落,只听“砰”地一声闷响,马大壮白眼一翻,直直往前栽去。

    张宝手持棒槌瑟瑟发抖:“不会没气儿了吧?”

    王才安慰他:“不至于不至于,没气儿了找地方埋了便是,又没人看见——看什么看!没见过大理寺断案啊!”

    二人招来差役,合力将马大壮抬上排车,拿布一盖,拉着前往修缘客栈去了。

    夜晚,月黑风高。

    惨白的月光透过橱窗,洒了满地白霜,凉风推窗而来,在整间房屋游荡,到处是森森凉意。

    马大壮悠悠睁开眼,紧接着便倒吸一口凉气,手不自觉捂向了后脖颈,嘴里骂道:“奶奶的,是谁暗算老子——”

    说话时他抬起头,只一眼,他就被吓愣住了。

    眼前是足以令他刻骨铭心的场景——修缘客栈后厨。

    “我……我怎么会在这里?”他慌了,起身便往门口跑,结果不知怎么门就是打不开,活似从外上锁。

    “该死的!这到底怎么回事!”

    他猛地踹了门一脚,没将门踹开脚还踹生疼,转头便想去钻窗。

    结果这一转头,差点让他魂飞魄散。

    昏暗中,只见切菜的案板前立着一只宽凳,凳子上坐了一个人,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女人上穿红绫罗衫,下穿浅石绿长裙,鲜血顺着女人的指尖缓缓往下流淌,砸在地面,发出“滴答”的声响……

    “啊!”

    马大壮瘫坐在地,身体不停往后缩,目眦欲裂:“这不可能!一定是我在做梦!对!我在做梦!”

    他赶紧闭上眼睛,额头冷汗直流,面上肌肉震颤,嘴唇子哆哆嗦嗦道:“就是在做梦,梦醒就好了,梦醒就好了……”

    这时,宽凳上传来幽幽歌声——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歌声越来越近,逐渐变成了在马大壮耳边呢喃。

    马大壮听着歌谣,感受着近在咫尺的森森寒气,仍是害怕,全身抖若筛糠。

    可抖着抖着,他竟从眼中抖出两行热泪出来,颤声呜咽道:“九娘,九娘,你原谅了我吧,我那日真是失手啊,若非你言语激我,我岂能将刀落下,我,我那般爱你……”

    蓦地,歌声停了。

    原本幽怨哀婉的音调,一下变成男子中气十足的声音,分外诧异道:“好家伙,还真是你。”

    马大壮睁开眼,只见厨房亮起数盏烛火,举着烛台的人从暗处一一走出,身上穿着大理寺蓝灰公服,身份不言而喻。

    而站在他面前的“九娘”,其实是个桃花眼小白脸假扮的,正经八百的大男人。

    马大壮这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气得猛捶地面叱骂道:“你是什么人!”

    崔群青将秀发甩到肩后,清了清嗓子温声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崔名群青字寻盎,出身五姓七望中的清河崔氏,十八岁中举,十九岁进士及第,同年入翰林,二十岁……”

    陆瑾将他一把推一边去,皱着眉头定定盯了马大壮一眼,对手下人吩咐道:“带回去,升堂。”

    午夜的大理寺,讼堂灯火通明,三班衙役分列两侧。

    陆瑾一拍惊堂木,冷脸沉声道:“马大壮,本官问你,你与白九娘青梅竹马,自小情意深重,在她被夫家赶出门后你甚至还曾苦苦寻找过她,如今究竟为何对她痛下杀手。”

    马大壮冷嗤一声,破罐子破摔似的不怯不怵,直直盯着陆瑾道:“看来陆大人打听的还挺多,是,我是撒谎了没错,但你们能凭这就给我定罪吗?人证呢?物证呢?我刚刚被吓傻过去了,说的都是疯话,你们不会信了吧?”

    王才看不下去,向陆瑾附耳道:“大人,不如先给这小子来上四十大板。”

    陆瑾未语,只定定看着马大壮,双目一眨不眨。

    马大壮开始还能撑,但慢慢的,他就感觉头皮发麻,魂魄都要被那凌厉的视线击穿似的,逐渐受不住低下了头,不敢与之对视。

    这少瑾大人年岁不大,周身气势却全然不青涩,不怒自威。

    突然,高堂之上的人开口:“马大壮,这是本官在给你机会。”

    “只要本官想,有的是一百种法子撬开你的嘴让你吐出实话,毕竟大魏律法上,可从没说不能对嫌犯动刑。但本官念你离家多年,不想你入狱前缺胳膊少腿的见亲人最后一面,你别给脸不要。”

    马大壮这下彻底慌了,抬起头眼仁震颤道:“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娘和小妹也来了京城吗!”

    陆瑾未答,定定看他。

    马大壮神情崩解慌乱,眼神闪烁,开始不停捶打着自己的头,涕泪横流道:“我不孝,我对不起娘,我也不是个好兄长,我对不起小妹。”

    陆瑾:“本官再问你最后一次,招还是不招。”

    马大壮停下动作,头埋至最低,一咬牙道:“我……招。”

    录事连忙提笔,预备记下案情。

    马大壮握紧双拳,通红着眼道:“从找到九娘起,我就没有一日不想和她成亲,可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还经常当着我的面和客人调笑,这些我都忍了,只想着是她漂泊在外,性情变了些也正常,只要我待在她身边,她迟早会回心转意。”

    “可我没想到,自从那个沈风禾到了客栈后,她整颗心都扑在了沈风禾身上,不仅整日往后厨钻,到了夜里还去给姓沈的献殷勤,还亲手给他下面,我都从来没有吃过她做的面……”

    陆瑾面色不改,波澜不惊道:“然后呢。”

    马大壮抹了把眼里的泪,继续道:“姓沈的没开门,她的面没送出去,我在楼下听见动静,便提前穿好了衣服,待她下楼,提议和她去后厨聊聊。她同意了,放下面随我前去,但聊了没几句便不耐烦起来,还说了许多伤我的话。”

    “说了什么?”陆瑾问。

    马大壮吸了下鼻子,顿了许久,才哽咽道:“她说,她不想再这样和我纠纠缠缠了,她想要有新的生活,新的男人,她不想再回到过去,也不想再看到我,让我滚,永远不要出现在她的面前——”

    晌午时分,修缘客栈生意兴隆,后厨灶火烧得正旺,热气香气冲天,锅铲碰撞出噼里啪啦的脆响。

    沈风禾刚将葱爆羊肉出锅装盘,前头便传来跑堂的响亮一声吆喝——“糖醋排骨,韭菜炒鸡蛋一盘!”

    沈风禾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扯着嗓子回应句:“听见了!葱爆羊

    《大理寺少卿饲养日常》 60-70(第5/23页)

    肉好了!”

    她顺手从架子上取下三根猪肋条,举起菜刀利索砍段儿,冷水下锅焯水,动作一气呵成,收手时不忘往里点半勺老黄酒去腥。

    趁着水开的功夫,她撇完浮沫,将刚刚切过肉的菜刀往水盆里一涮,接着去切韭菜。

    春日里的韭菜嫩如酥酪,都犯不上用刀,手指头一掐便断,翠绿的汁液迸发而出,独特的韭香气直挠鼻子。

    沈风禾没遭住,转头打了个喷嚏,正好看到白九娘立在门口,捂着嘴正妖妖娆娆地对她笑。

    沈风禾感到奇怪,吸了下鼻子问:“九娘姐你笑什么啊。”

    白九娘扭着水蛇腰走过去,一双媚眼打量着沈风禾拿刀的手,柔声道:“小兄弟生得水灵白净,看不出来胳膊上还挺有劲儿。”

    这是从砍肋条开始就在那看了。

    沈风禾嘿嘿傻笑,回过头继续切韭菜,没心没肺道:“我五岁起就跟我奶奶学颠勺了,别看我瘦,身上都是劲儿。”

    白九娘自灶台端起葱爆羊肉,却并未急着走,又将案前切菜的“少年”从头到脚打量个遍,靠过去贴着耳朵道:“杀千刀的厨子撂摊子回家奔丧,还好有小兄弟救场,你说,你帮了姐这么大的忙,想让姐怎么犒劳你?”

    沈风禾眼里只有刀下的韭菜,摇摇头诚恳道:“谈什么犒劳,姐能收留我我就已经很感激了,做几道菜算什么,反正我来京城本来就是要当厨子的。”

    她算错了天香楼的招工日子,提前小半个月到的京城,到的第一天钱袋就在街上被顺走了,要不是有这好心老板娘收留,沈风禾觉得自己得睡大街。

    白九娘柳眉一蹙,有些不甘似的,胳膊肘轻撞了下“少年”的后背,柔声道:“那天香楼有天下第一楼的名声,皇帝老子都在那吃过饭,门槛高得很,哪是你一个孩子轻易能进的?依我看,你还不如留在我这好好干,我给你开工钱,如何?”

    沈风禾还是摇头,本随意的语气变得有点郑重:“恐怕不行,进天香楼是我打小时候的梦想,我离家时便在心里下定决心,一定要当上天香楼头牌大厨拿到御赐金菜刀,否则我就没脸回去了。九娘姐你放心,等我进天香楼拿了工钱,我一定把欠你的房钱还上。”

    白九娘还想再说点什么,前头便传来跑堂的一声不耐大喝:“葱爆羊肉怎么还没端上来!”

    白九娘扭头反喝回去:“这就来!跟老娘在这催命呢!”

    她端着羊肉动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不由停下来,转过头恨恨剜了沈风禾一眼,低斥一声:“白瞎副好皮囊,竟是个木头脑子。”

    “知晓就好。”

    沈风禾叹了口气,“你本来昨日就头疼,再不好好用饭,且总是想案子,又该疼了。”

    陆珩眼儿一亮,凑近沈风禾。

    “夫人你好关心我。你是不是可爱我了?我在你心中的份量是不是比陆瑾多?”

    他看着她擦得粉粉唇脂。

    本就好亲的唇,眼下瞧着更好亲了。

    “我早些回府,唇脂不要擦去,我帮夫人擦。”

    沈风禾被他这话噎得够呛,没好气地推了他一把。

    “你饿死罢!”

    第63章螺蛳粉

    二人闹了几句便告别了,沈风禾还要回大理寺去做晚食。

    方才陆珩那副凝重模样,定是那几株花藏着什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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