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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离的,也没什么衣裳了。

    脑海里简单一想,朝云当即便要行动,她拉了拉禾木的手腕,悄声说:“一会儿吃完早饭我们去裁缝店吧,天气越来越冷了,你以后上路就更没有时间做衣裳了,正好现在做好了。”

    禾木微愣,却也没托词,这个她确实需要。于是禾木点头朝她道了谢。

    善意得到回应,朝云璀璨一笑,明媚动人,禾木恍惚以为自己回到了从前明珠满殿的宴席上,那时候她目光所及的所有面孔,包括她自己,露出的都是这样的笑容,无忧无虑。

    在她恍惚时,了尘已经把早饭端了上来,禾木还未从思绪中抽出神来,朝云便已经拉着她坐到了饭桌前。

    直至不知不觉中拿起筷子之后,她才将目光落在这一桌人身上。

    虽然朝云并未明说,但通过禾木的观察,她已经大概知道朝云父母双亡,而她暂时是这朔州城的城主——今早络腮胡和朝云汇报情况的时候并未避着她。

    那个络腮胡称她为——大小姐。

    禾木敛眉。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朝云的父母去世得应该很早,也可能是她和父母关系不好。禾木看得出,她提起她父母的态度有些冷淡,尤其是父亲,她提起父亲时用了全名,态度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厌恶。

    那她从小到大过得怎么样呢?不难吗?

    如果像她这段时间一样艰难的话,应该不会笑得这样轻松无忧吧?

    “禾木,你怎么不吃饭啊?”

    禾木立刻收敛思路,伸手夹菜,面上看不出丝毫异常。

    饭桌上,几人随意着聊着天,想起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一丝顾忌,轻松又自在,就像……一家人一样。

    不对,一家人都很少有这样轻松默契的氛围。

    蘑菇的香气萦绕在唇齿间,同从前府里名厨做出的味道不同,却别有一番滋味。

    禾木安静地吃着饭,谁都看不出她脑海里的想法。

    岑寂不知道去哪儿找那些失散的护卫了,总之一天两天是回不过来。茶馆里的人并没有排外心理,一开始拒绝也就算了,既然人家已经来到茶馆了,那她就是他们茶馆的客人,既是客人,和气是必须的。再加上朝云将对方方方面面都照顾得很好,禾木在这里自然也就过得很融洽。

    每日吃吃喝喝玩玩,反正茶馆里总有闲着的人,不会每时每刻所有人都是忙碌状态,这样一来,便让禾木感觉更加自在了。

    就像此时,禾木和朝云躲到房间里来试新到不久的秋衣,账台那边就是了尘和方天曜在顶着,挥霍两个劳动力,朝云丝毫没有愧疚的意思,她只担心那两个傻子把帐给算错了,到时候赔了她的银子。

    茶馆的人一开始都是萍水相逢,可没过两天便相互熟稔不已,活像认识了十几年一样,这和他们自身的性格有关系,了尘比较慢热一点,剩下的人本质都有些自来熟,容易接近。

    相处区区几日,禾木就注意到这些人对她的称呼由禾姑娘变成了禾木,在禾木看来,这是一个好现象,她喜欢。

    “长姐长姐,你吃完饭了吗?”

    早饭吃到一半,郑子骞便闻着味道一样赶来了。他这些日子总往茶馆蹿,虽然脸皮厚了点,但是并不妨碍他和方天曜他们越来越亲近。

    当然,这么说其实并不准确,郑子骞这些年被教养成了纨绔性格,但实际上他的气势比纸还薄,一戳就破,更别说还受了那么大一个刺激。

    不过幸运的是,郑子骞心理年龄其实还是个小孩,戳破了纨绔的那层皮之后,他就彻底像个年纪不大的小孩子一样了,他会听着长姐的教训止不住地点头,他会看着程六灵活上下楼的动作兴奋不已,他也会装可怜耍宝、就为了蹭口茶馆的饭吃,他还会和方天曜等人玩游戏玩得直拍桌子,高兴地满脸通红。

    除此之外,他渐渐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改变。

    比如趁着天蒙蒙亮的时候打扫大街,因为那时候街上没有人。他也不再像以前一样摆着少城主的谱,因为朝云把他扔进了络腮胡的队伍里,平日里他会跟着他们一起训练,一起巡街,以切实的行动弥补着这一方百姓。

    他白日巡街时通常会戴着一副面具,百姓们看不见他的样子,纷纷叫他面具大人。

    郑子骞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哪怕他们并不知道他是郑子骞这个人。

    “吃完了,你赶快吃,吃完赶紧去给我巡街去!”朝云拍了两下账本,一眼都没看他。

    郑子骞拍着喉咙强咽下一口包子,扣扣咳了两下,然后拉着朝云的衣袖晃了两下,小声哀求道:“长姐……”

    朝云没好气地撇他一眼:“有话快说,别逼我踹你。”

    郑子骞就像是没看见他的冷脸一样:“就是阿远啊,长姐。”

    那次“幡然悔悟”之后,郑子骞便立刻去找弟弟郑子远,但那小院冷冷清清的,加上这么多年两人都没见过,郑子骞一只脚都迈过门槛了,最后还是缩回来了。

    大抵也算是…近乡情怯吧。

    足足做了两三日的心理建设,郑子骞才又鼓足勇气登上门去,不过结果并没有那么顺利——对方态度冷淡,只见了他一面就赶他出来了。

    朝云并不意外:“怎么?你又被他赶出来了?”

    迄今为止,朝云还未曾见过郑子远,一是因为按照谢衡之前给她出的主意,是想让郑子远接过这城主之位,这么多年没见,一见面就把这种烂摊子交给人家,朝云有些犹豫。二是因为她已经知道当年郑子远摔断腿的事情了,这么多年过去,估计没可能再站起来了,朝云心有戚戚,在门口徘徊几次,都没迈出那一步。

    当年师父本想教她医术,但彼时她打听到娘亲病逝的消息,心痛欲绝,下定决心从此绝不行医——那一年,她甫一接触医术,便失去了医者仁心的仁。

    于是她学了毒。

    这些年,也有不少垂死之人拽着她的裙角苦苦哀求,均被她一一冷漠拒绝。

    每一次,朝云都会在心底告诉自己:我不是医者,救死扶伤不是我该做的事。

    她能做的,只是救救那些深受毒药迫害的人,即使这样,她也是要偶尔收收银子的。

    朝云不觉得自己有一天会改变想法,从前她连自己的娘亲都救不了,往后她也不会救人。

    郑子骞委屈地点点头:“长姐,你就去看看他吧,他每次都和我拐着弯的打听你,还总说什么‘到底是兄长在长姐心中更有分量些’‘还是你与长姐情谊深厚,子远自是比不得的’,长姐你都不知道,他说得可酸了,我听着牙都快倒了,跟吃了二十几串冰糖葫芦似的,胃里直冒酸水。”

    “冰糖葫芦?”了尘刚好端着什么从账台经过,听到这句,他把手里的篮子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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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去:“要吃山楂吗?我再给你拿点冰糖去?”

    郑子骞紧忙伸手拿了一把:“谢谢和尚哥!”

    不过山楂就不用拿了。

    “这是要做冰糖葫芦吗?”

    “不是,”了尘收回篮子,“做山楂糕。”

    郑子骞双眼蹭地一下亮了:“太好了!”

    了尘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我到时候给你留点。”

    郑子骞连连点头。

    预约完好吃的,郑子骞又转过头去办正事,他实在是太想念从前姐弟三人在一起的日子了,他不忍心再将阿远独自丢在那个小院子里,年复一年孤独地活着,每年自己过七夕元宵端午,甚至是新年。

    朝云凝眉思考了片刻,甚至刚刚蘸的墨水都快干涸了,她才缓缓落笔:“算了,让我再想想,你先去巡街吧。”

    大概是听出了朝云微微松口的意思,郑子骞这下没再纠缠,点点头,龇牙咧嘴啃着他的山楂转身走了。

    作者有话说:

    我真找不到前面写没写过了,就这个吧,郑子远,如果前面有大家提醒我改一下。

    第78章第七十八章

    天气渐渐转凉,院子里那棵大树上的叶子也开始染了些许黄色,大灰二灰近日的食量肉眼可见地增多。银子顿顿吃得舒服,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羸弱的小猫崽,整日活泼地不行,身形看着也长大了一些,不过还是可可爱爱的。

    了尘在账本上收银子记账,方天曜则在一旁抱着算盘扒拉,朝云一出去,他们俩便要顶上这位置,一开始还手足无措地很,但次数多了熟能生巧,再加上朝云次次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查账,渐渐地,还真让这两个人学会了摆弄账本这项技能。

    别的不敢说,勉勉强强不出错还是能做到的。

    他们这边做着还不错,但禾木那边坐着便不怎么舒服了。

    平日里朝云在的时候还好,店里总有那么一两个闲人,有时候是了尘和方天曜,有时候则是朝云。禾木和他们坐在一起聊聊天喝喝茶听听书,小日子过得还是很惬意的,她从前也是锦衣玉食养出来的,自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但是若是整个店里的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唯独剩下禾木一个人时,她就觉出几分不对来了:这茶馆里哪有什么闲人?

    有客人时,齐端泡茶,程六跑堂,谢衡说书,朝云算账。

    了尘是厨子,作用有多大无需多说,至于方天曜,平日里看着是挺清闲,磕个瓜子吃口糕点,可实际上茶馆里真正的脏活杂活都是他在做,茅厕是他收拾的,泔水是他倒去的,后院的落叶是他早上起来就扫干净的,甚至几个人的衣物被褥都是他洗他晾的(从前在山上洗衣服的也是他,洗习惯了),既顶的上跑堂,又应付得了收账一事。

    乍眼看去是闲人掌柜一个,实际上却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禾木细细想来,心中猛然一惊:这六人相处之间自然默契,竟融合得恰到好处,哪还多得下她一个?

    这边禾木正在进行头脑风暴,那边朝云则再次来到了郑子远的小院子外,今日她来,其实是仔细想过的:其实她也没必要这么纠结,忍不忍心为不为难是一回事,但有没有办法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郑子远的腿已经这样十多年了,小的时候治治兴许还有可能,但是现在……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圈,朝云分明应该感觉到轻松的,毕竟这样她就可以不用再在心里磋磨犹豫了。

    然而她心里反而沉重了不少,一口郁气堵在心口,挥散不去。

    朝云又站在原地想了些有的没的好一会儿,直到让情绪淡到摆不到脸上,她才吸了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小院子静悄悄的,朝云走了几步,坐在水井边洗衣服的妇人便探头看了看,似是在辨认来人是谁,当看到一身蓝色锦裙的朝云走进来,不时打量着院子里的陈设时,妇人有些不解,却仍是放下手里的活,朝她走了过去。

    走近之后,妇人才看清朝云的样子,远远看上去,她只觉得对方气质姣好,灵动洒脱,但这么细细一看,她第一反应是惊叹对方的美貌,在她看来,眼前这姑娘,从容貌到气质看起来都是金尊玉贵的千金小姐。然而,她下一刻便咯噔一下,睁大了眼,这姑娘怎么同她家小少爷长得有些相像?莫非是她老眼昏花了?

    再然后,她便联想到了这些天打听到的消息,尽管朝云已经严防当晚的事情流露出去,但城主府里是不可能瞒得住的。妇人倒是打听到当初宋城主的女儿回来了,不仅回来,还把城主给拽了下来,一场大火,把这府中以及城中最根源的祸害给烧没了。

    现如今,这府里管事的已经是大小姐了。

    说起来,自那日起,府里的下人也换了一拨,他们院子里的待遇也变好了不少,吃食穿衣,质量可不止提了一两个台阶。

    这么一联想,妇人就猜测面前的人就是那位大小姐了,再一暗衬,是了,千金小姐,就合该是这样尊贵的。

    妇人试探着询问:“大小姐是来……找小少爷的?”

    她这话里试探之意有两个,一是问她是不是大小姐,二是想知道她对郑子远的态度,小时候玩伴几年,做不得数的,现下如何才是最重要的。

    朝云看了看面前的妇人,她其实不太记得郑子远身边有哪些人了,但在他这般艰辛境地下仍旧能同患难的,自然不会是普通下人,大约是乳母之类的。

    这般想着,朝云点了点头,一句话就让她把心放回了肚子里:“我来看看阿远。”

    说完,朝云便抬脚直奔主屋,乳母在身后哎了一声,语气颇为惊喜,这么多年了,少爷总算能有个关心他的血亲了。

    这是好事啊,天大的好事。

    朝云站在门口,敲了下门,里面传来一阵摩擦声,少年闷声问:“谁?”

    语气里带着委屈,不同于郑子骞闹腾不已的委屈,郑子远性格温和,为人内敛,就连委屈,都是安安静静的。

    正是安静,所以更教人难过。

    朝云微叹:“不是都听到了?”

    门里的沉默带着一股执拗和倔强,就像小孩子闹脾气一样,等着大人去哄几句便好了。

    可朝云哪里是会哄人的人?不冷言冷语在她这儿就算个待遇了。

    因此,她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又问了一句:“怎么?你就打算一直隔着门和我说话?”

    即便分离多年,门里的依旧是她向来乖巧的弟弟,因故朝云开口其实便不自觉带有一股亲昵和熟稔,加上为了消消小孩的火,她还自觉地放低了声音,听着如柔和许多,如同诱哄一般。

    这一招对郑子远十分奏效,没过两息,门便从里面被打开了。

    朝云看了看坐在轮椅上的小小少年,身形消瘦,面色苍白,一身磨得半旧的衣裳,边都白了也没见换,不过看上去倒很干净,外面那乳母很尽心,只不过府里不给“米”罢了。

    大约是朝云的眼神太过明亮,直把郑子远看得有些局促,声音有些闪躲:“长姐…”

    朝云终于收住目光,复看向这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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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与她有几分相似的弟弟,倘若她当初没出事,眼前的人定会顺顺利利长大,以他的机敏和聪慧,定会是她继任城主之后最好的左膀右臂,至此一生顺遂如意,纵使不会如同方天曜程六那般潇洒肆意,也定能如谢衡齐端一般运筹帷幄,他原本应该是这朔州城中最耀眼的少年。

    别人一提起他,便会惊呼一声:“呀,你连他都不知道啊,那可是有诸葛之才的远公子啊!”

    只是天不遂人愿,世上最不缺的意外二字。

    朝云掩下眼底的遗憾和愁虑,上前推着轮椅把他放置在桌边:“府里下人还克扣着你的吃穿?”

    话虽这么问,但她却是知道答案的。自从那晚城主府的火灭掉之后,她最上心的便是郑子远的事情了,她虽未曾见过他,却也是吃穿用度亲自检查过了的,若是她这样看管都有下人再敢欺辱郑子远,那就说明这府中的下人对她有错误认知了。

    ——她可向来不是什么善人。

    善心,软弱,疑虑,统共就那么一点点,全分给自己在意的人了,剩下的,可都不是什么好的了。

    这些年来欺辱过郑子远的下人,她一一让人查出来,对郑子远施加过拳脚的,她亲手杀了;克扣吃穿用度的,打了几十板子;当着面在言语之间对他有侮辱的(毕竟谁没背后说过人呢),她罚了银子,把人撵了出去。

    一层层下去,既是惩处,也是威慑。

    她就是在光明正大地告诉这城主府内外的护卫仆役:郑子远是她的弟弟,只要她在,便没人能轻视他半分。

    当然,这么做还有一个好处——趁早帮郑子远立威。

    虽说这威是她立的,但也算是为郑子远提前清一拨困难兵了。

    果然,郑子远老实地摇摇头:“没有,长姐,他们送来的都是好东西,我什么都不缺了。”

    朝云在他旁边坐下,本想要倒杯茶,伸手一碰,却已经有些冷了,她面上未动,自己动手倒了一杯:“那怎么不穿点好的?”问完,她直接把对方要说的话给堵死了,“就算你不出门,衣裳好不好都无所谓,行。但这两日风这么大,外面又凉,你就打算日日穿着这么薄的衣衫挺到冬日吗?”

    “我…这…”郑子远一时想不出其它推脱的借口,语塞。

    其实现下这场景和他想的一样,又不太一样。

    他担心终日铭记过去将回忆刻入骨子里的只有他一人,若是长姐待他只剩客气,那他觉着自己也不用活了,索性一头撞死得了。他这些年过得一点都不好,白日夜里都是独自一人,整日困在轮椅里,困在这一方围墙中,若非是抱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念头坚信长姐福大命大,那他坟头草都不知道该有多高了。

    从前他每日的念头不过是希望长姐平平安安地活着,不委屈,不受辱,即便一生不再回家也没大碍;等到那日火光照在他的眼睛里时,他庆幸欢喜后又开始产生惶恐不安的情绪,他这么些年被困在小院子里,唯一有点颜色的回忆便只有小时候的那一段了,因此他日日念着,日积月累,不仅冲淡了对郑子骞的迁怒,而且愈发思念长姐了。

    算起来,那个时候,除了一个郑子骞同他还有点血缘关系之外,他唯一的亲人也就是长姐了。

    然而,他过得荒芜不幸,却不代表所有人都是这样的,长姐在外面必然是见过了不少人,不知去过多少地方,每一段经历都会变成回忆,对儿时的记忆和感觉带有冲击,这么多年过去,他在长姐心里,还能剩下多少记忆呢?

    他最怕的,便是长姐待他客气,眼神满是陌生。

    亲人之间,客气大多代表着疏离。因为同你不熟识,故我礼貌有加,客气堆笑。

    但好在,并没有。

    他最是知道长姐的脾性,她是最讨厌煽情的场面的,无论她将他视为什么,也不可能上来就抱着他哭诉想念或如何。

    虽说这样看着并不像是许久未见的亲人重逢,但却令郑子远尤为心安。

    这就是他的长姐。

    无论遭逢何如,她始终不曾变过半分。

    明珠掩尘十一载,一场火光,终重见天日。

    作者有话说:

    言浅,情深。

    海清河晏

    第79章第七十九章

    郑子远说不出辩驳的话来,朝云便拍板决定了,等一会儿便让人来给他量尺寸去做几身新衣裳。

    说完,朝云又负手去打量屋子内外,其实这屋子还好,除了小以外没什么说得出的缺点,当然,优点更是没有。

    所以朝云绕着屋子走了一圈,索性连刚刚想到的几个理由都懒得说了:“行了,我也不绕圈了,从前郑子骞说的你不听就算了,今日我既然来了,就没打算让你再在这里住下去。你也别和我说什么住了这么多年住出感情来了这种话,但凡你这院子有点雅意格调这话都编的下去,只是现在这样肯定是不能够了。”

    这屋子除了简陋和小之外,她搜肠刮肚也没能找到其他形容词。

    优点……叫她昧着良心她都说不出来一条。

    郑子远再度沉默下来,朝云便知道,他这就是不愿意了。

    朝云的目光停在墙角的书架上,那上面的书摆得满满当当,朝云扫了一眼,郑子远选的书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四书五经看过一些,荒诞不羁有所涉猎,名人轶事也有了解。

    只要是能提高眼界增长见识的书,他都会看,大概是找书比较艰难,每本书他都不知道看过了多少遍,估计已经完全琢磨透了。

    “阿远。”朝云问,“你知道了吧?那对夫妻死了,被我活活烧死的。”

    事已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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