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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0-110(第1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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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栖枝》 100-110(第1/15页)

    第101章密谋

    当西洋商队的驼铃声彻底消失在长街尽头,白栖枝松了口气,整个香玉坊立即爆发出如潮水般的欢呼声。

    “小姐。”春花上前一步,同她耳语道,“郑老派人将东西给您送来了。”

    两人转身来到坊内后院,只见一小厮模样的人正端着一个托盘,那托盘被红布覆盖着,隐隐能看见底下东西的形状。

    “白老板。”见白栖枝缓缓走来,小厮上前将托盘递到面前,垂首恭敬道,“这是我师父奉命为您打造的梅花袖箭,请您过目。”说着,将红布揭开。

    托盘里的东西轻巧如闺阁首饰,却隐隐泛着杀意:其通体以精钢打造,外层镀银,雕琢成梅花缠枝的纹样,五片纤薄的花瓣微微翘起,花蕊处嵌着一粒赤红玛瑙,轻轻一按,便会激发出致命的银针。袖箭内藏六支三寸长的细针,针尖淬了麻药,细如牛毛,破空无声。机关设在护腕内侧,只需手腕一翻,指尖在暗扣上一拨,毒针便会如落梅般飞射而出,令人防不胜防。

    白栖枝倒是很喜欢这种精巧又能要人命的玩意儿。

    “春花。”

    她刚开口,春花便上前往那小厮手里塞了锭小小的碎银:“我家小姐很喜欢这东西,这是赏你和你家师父的。”她将托盘接过,“走吧。”

    小厮甫一离开,白栖枝和春花便暴露了本性,兴奋又好奇地盯着托盘里的东西看。

    “哇,小姐,这东西做得真精巧!还是您会看人识人,知道那郑老头擅长研究这种东西,特地请他来造,要不是您,估计他这整个秋天未必都能开得上张!”

    她口中的郑老头本名郑霄,本不是淮安人,是三十年前流落到淮安的,从此便在淮安城内开了个小小的铁匠铺。这人没有右手,膝下又只有一个徒弟,还是出了名的烂酒鬼,格外不受人待见。由是,他的铁匠铺名声越下,整个淮安城内都没几个人爱找他打造东西,两人也经常入不敷出,都靠那个小徒弟平时出去在别地方做工才能勉强糊口。

    春花真想不明白,为什么小姐会选择让他们家来打造袖箭,难道就因为初次见面那老酒鬼喝得烂醉揉着小姐的头夸她是个聪明秀气的乖女娃?

    正当她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时,白栖枝已经将东西藏在广袖之下,衬着她雪白的腕子,倒像是女儿家的一件饰物。

    “小姐。”春花怕她第一次使用这东西伤了自己,想要开口阻止,却为时已晚。

    “咻!”

    箭矢破空的锐响远比预想中凌厉,银针出箭的刹那带起一股猎猎风声,从春花面前刮过,带动她鬓发都微微浮起,直到银针钉入木柱的尾翎仍在嗡嗡颤动后,她的额发才缓缓坠落。

    春花霎那间屏住了呼吸。

    一旁的白栖枝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果然第一次使用还是不太适应。她默默地想。方才扣动机括时,腕上传来一丝细微的震颤,像是被蜂尾轻轻蛰了一记,然而当她低头看向袖箭,银制的梅花机关分毫未移,唯有腕间被衬里勒出了一道淡红印子——她系得太紧了。

    “小姐……”春花不放心地看向白栖枝的手腕,一脸担忧,后者则回报以一个大大的微笑,“还好啦,虽然还不太会,但毕竟是一次不错的尝试,等我以后练练就不会伤到自己了。”

    白栖枝深吸了口气,呼出,一脸自豪:“好了!今天单子也签好了,袖箭也做好了,真是双喜临门!眼下当务之急应该是给林听澜和沈哥哥报喜去,春花你就先在店里帮着素染姐打理一切,我就先回去啦,你们也不要忙太晚,过几日请大家吃饭哈。”

    说完,她就拎着层层华服的下摆,像一只笨拙的小鸭子一样地噗叽噗叽地跑走了,甚至还因为衣摆太厚重而在跨入坊中时差点绊上一跤,随后又噗叽噗叽地跑走了。

    小姐……

    看着白栖枝这幅娇憨可爱的模样,春花满脸担心。

    她分明知道今天是个双喜临门的好日子,可为何自打早上出门,她的心就一直在不安地扑通扑通直跳呢?

    就好像——

    就好像小姐马上就要生出祸端一样。

    扑通、扑通、扑通……

    扑通!扑通!扑通!

    白栖枝感觉自己的心真的跳的好快,好像她再不收敛自己这份满溢出来的开心,她的心脏就会爆开一样。

    她真的好想好想把这件好事告诉给林听澜和沈哥哥,她觉得这样跑着实在是太慢了,她想要赶紧飞回去、快快飞回去!

    “啊,白小姐。”看着白栖枝跑的头上珍珠坠子都要掉了,芍药一脸茫然,“小姐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吗?”

    白栖枝兴奋地几乎不能自已:“芍药姐,我做成了!我居然真的做成了!我真的拿下那单子了!好顺利!”

    芍药深知此事是因有林听澜在暗中运作才会如此顺利,但沈忘尘吩咐过,不能将这事儿在白栖枝面前说漏嘴,她便也勉强打起精神迎合道:“太好了,白小姐,大爷和沈公子知道的话一定会很开心。”

    “是的!”直到芍药姐一直是这幅淡淡的模样,白栖枝并不觉得有何异常。

    一路上跑得实在是太渴了,她朝芍药讨了碗茶水,咕咚咕咚牛饮上好几大口,直到所有茶水都被喝了个干净,她才用手背擦去嘴边水渍,打了个水嗝儿。

    袖箭?

    芍药看着白栖枝手腕银晃晃的东西蹙了蹙眉。

    “这个!”白栖枝亮出袖里的梅花袖箭,高兴地主动解释道,“这是沈哥哥和林哥哥允许我打造的防身的小物件儿,有了它枝枝以后就不用担心会被坏人再次绑架啦!十分厉害!”说完,她喘了两口气,又急匆匆地提起裙摆道,“好啦芍药姐,我要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林听澜和沈哥哥了,等我回来聊喔!”

    “等一下……”芍药伸手,想要拉住白栖枝的衣袖,可那滑溜溜的绸缎却故意似得从她指缝儿里溜走。

    芍药抓了个空。

    等等,不要去,不要靠近主人,快走。

    不要成为那孩子的阿母……

    芍药想要开口,只是白栖枝已然跑出好远,完全不会再听到她的声音。

    芍药张嘴颤了颤,最后还是紧闭双唇垂眼继续添着自己的茶,那是原本准备用来一会儿迷晕白栖枝的茶。

    她已经想要背叛主人告诉白小姐这一切了的祸端了,可是,那人不听。

    她想:她已经告诫过了。

    ——各人有各命。

    白栖枝跑到院门外才发现这里并没有人留守伺候。

    往常林听澜和沈哥哥谈话的时候,这边怎么也会站着两个小厮等候听命的,可今日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真是奇怪。

    白栖枝放缓了脚步。

    她欣喜难耐地理了理衣裳和发鬓,确定这一路并未将自己跑的太过风尘仆仆,才高兴地踏进了院子。

    “啪——哗啦!”

    茶杯置地而碎,瓷片如冰花炸开,水渍肆意蔓延。短促的碎裂声像是琵琶断弦,惊得屋外秋风都噤了声。

    《栖枝》 100-110(第2/15页)

    屋内,林听澜气得几乎将牙齿咬碎。

    两人相对而视,林听澜涨红了一张脸。他不敢愤恨地盯着沈忘尘,最终转身,愤恨地盯着地上的水渍,紧咬着后槽牙,从牙缝里狠狠挤出字来:“我是不会娶她的!”

    “阿澜,你不是小孩子了,不要意气用事。”沈忘尘捧着茶杯,用茶盖刮去浮沫。

    他并不生气,也不害怕,依旧是是一副谪仙般清冷温润的模样,面对林听澜的发怒只兀自呷了一口,开口,嗓音哑得如同被水磨过的细沙:“枝枝她是个好孩子,在这世上,唯有她辅佐在你身边我才放心。阿澜,”他抬头看向林听澜,“你娶她,不会出错。”

    “可是你有没有问过我们两个愿不愿意?!”

    林听澜是真的恼火了,他转身,又蹲回沈忘尘面前,握着他冰冷的手指,乞求得低声下气:“忘尘,我说过,我这辈子只要你一个人,旁的我都不要,这件事,是我立过咒的,难道你真要我违心噬咒吗?更何况,枝枝她如今不过是个孩子,她对我没有半点意思,你强让我娶她,岂不是在伤她?忘尘,你平日里不是最疼那孩子吗?你怎么忍心伤她?”

    “忍不忍心也得这么做了!”沈忘尘决绝地从他温热的掌心里抽出手,“你说我在伤她,我又怎么会是在伤她?她如今住在林家,林家便是她的避风港,林听澜,你有没有想过,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家,独自一人从林家搬出去,要遭受多少非议妄言?你知不知道,那些非议妄言是能杀人的?你若真是为她好,就该现在娶了她,将她林家夫人的身份做实,让她免受流言蜚语,这才是保护她的最好法子!你说我伤她?难道我不是为了她好?我又怎么会伤她?分明是她再不能离开林家!”

    “可是,”

    “闭嘴!”

    这是沈忘尘平生第一次用如此凶狠的语气同他说话,林听澜抬头,愕然地看向沈忘尘,却发现他眼中竟流露着他未曾察觉的疯魔。

    他就听着沈忘尘疯癫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林听澜,但是你不要说,你要听我说——现如今何止是她离不开林家,林家更是离不开她!她居于林家已有两载,现如今林家上下你看看哪个人不喜欢她,哪个人不听她的话?

    你知道的,林听澜,那孩子是多么聪慧乖巧,你总说她一个小姑娘微不足道,可你现在出去看看,去北名大街看,你去看看现如今淮安上下哪位夫人没听过香玉坊和云青阁的鼎鼎大名?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是从今年的初五开始接手香玉坊的吧?不过三季,她就已经将香玉坊的规模扩张至如此,甚至惹得其余店家皆眼红于她!

    林听澜,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那孩子是个不世出的人才!她太聪明了,若不将她留在林家,日后必成大患。但只要她留在你身边,林家就能真正坐稳淮安第一巨贾的名头,林听澜,事已至此,难道你还看不出吗?只有她能辅佐你!只有她能使林家蒸蒸日上!难道时至今日,你还要装作什么都不懂吗?”

    说到这儿,沈忘尘已几欲力竭,他剧烈地捂着心口咳嗽几声,咳的心肝脾肺都要从嗓子眼里吐出来,看得林听澜心头直跳。

    良久,沈忘尘才喘匀这口气。

    他眼尾微红,眼底泛着泪花,一瞬不瞬地紧盯着林听澜,末了,失神无力道:

    “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儿家……”——

    作者有话说:【1】栖枝,别称席兹,是犹太教中的一只巨鸟,据说是上帝创造出来保护其它鸟类的神鸟,出自《圣歌书》。

    第102章争吵

    “沈忘尘!”

    林听澜究竟是恼了,他怒吼道,“我说过,我这辈子只想要你一个人,我可以没有子嗣,甚至百年以后,我都可以无人侍奉。但是沈忘尘,我不能没有你!我不能抛弃你去娶别人!我做不到!我不管你在想什么,无论你在想什么,我都做不到抛下你去娶一个我不爱的人!我不愿!”

    他是如此愤怒,像是一只发了怒的狮子,可只是单纯的发怒也就罢了,偏他胸腔内满是闷痛与酸涩,这股钝痛无法发泄,滞留在身体里,仿佛要把他狠狠撕裂。

    沈忘尘静静地看着他,良久,吐出一句:“可你到底是林家的大爷……”

    林听澜呼吸一窒。

    沈忘尘知他一时间还接受不了,便又拢过他发烫的手掌缓缓道:

    “阿澜,你不是旁的什么人,你是林家的大爷,你是林家唯一的子嗣,你必须有一个孩子来继承你的一切。可是,你知道的,我是个男人,男人不能受孕,更不能为你诞下子嗣。你需要个孩子来继承你的一切。可现如今,整个淮安境内人人都知你与我定下终身,试问还有哪个好人家的女儿愿意嫁你?哪个姑娘家愿为你诞下子嗣?这件事,你我难道不是都心知肚明吗?”

    “或许你会想着,日后随便找个女人让她受孕,然后去母留子,将那孩子培养成林家的继承人,让那孩子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可是阿澜,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你有没有想过,倘若你这样做,等那孩子长大后知道了一切,他会怎么看你?又会如何看我?自然,他恨我不要紧,可是阿澜,你是那孩子的亲生阿父,他能恨我却不能恨你啊!他可是林家的继承人啊!”

    像是预料到未来即将发生的事,林听澜声音哑了一片。

    他问:“那你说,忘尘,我该怎么办?”

    屋内一片沉默。

    良久,沈忘尘说:“你若让我说,那我只能告诉你,只有让白栖枝成为那孩子的阿母此局才可能破。”

    眼见林听澜面露不解,沈忘尘解释道:“且不论别的,单论你与白栖枝的关系:你二人自幼便有婚约在身,甚至于她手中还留着与你的婚契,按理来说,她嫁给你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旁人就算是想嚼舌根也无甚可说,此为其一。”

    “其二就是,她比任何人都好操纵。”

    此话一出,林听澜看向沈忘尘的瞳仁都在颤抖。

    沈忘尘镇定道:“且不论她那需要寻求林家庇护的身世,单说她的性子。现如今,她与我你交好,再加上她本就本性纯良,就算恨你我一辈子,她也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你与她往来甚少,不知她为人品性,可我却知道,她是一个有恩必报的好孩子。在林家的这两年我还于她有教养之恩,单论这点,她就不会加害与我,更不会加害于她有收留之恩的你。到时候你我在加以安抚,想必不过三年,她便会淡化对你我的仇恨,心甘情愿地待在林家为你相夫教子,当一个合格的林家主母,成功为你诞下林家的子嗣。枝枝若成了林夫人,她的本事便是林家的本事。有了子嗣,她自然死心塌地!”

    “阿澜,你要知道,在这世道,想你这样的大户人家为家里开枝散叶有多重要。等到那孩子降生,倘若枝枝不愿见他,那我便会亲自将他抚养长大,到时候他身上留着你的血脉,又有着我的教养,他就是你我二人的孩子!阿澜,难道你不想同我有个孩子吗?”

    “阿澜,听我一句劝吧,困住她,困住白栖枝,让她诞下你的孩子,到时候我们就再也不用受那些族老们异样的眼光了,不要手软,困住她吧。”

    “让她诞下林家的子嗣吧……”

    《栖枝》 100-110(第3/15页)

    院里秋风簌簌。

    寒风穿过衣裳的缝隙,透过白栖枝的皮肤,渗入骨血,仿佛要将她整个人冻穿。

    白栖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她听到了什么?

    她听到沈哥哥要困住她,要让林听澜强娶她然后……

    她要诞下林听澜的子嗣?

    脑子里轰然一响,白栖枝惊觉身体已经慢慢僵硬,一种侵入骨髓的阴冷渐渐渗透进身体,寒得她狠狠打了一个冷战,全身上下都冒出了一粒一粒鸡皮疙瘩。

    不!

    不可以!

    她才不要成为林家的主母!

    她才不要为林家诞下那孽根祸胎!

    ——她要逃!!!

    脑海内骤然蹦出这个想法,白栖枝勉强挪动着自己几乎完全僵硬的四肢,转身默默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她走得很谨慎,甚至连一片落叶都没有踩到,她生怕自己只要发出一丝声响就要被那两个阎罗抓去诞子。

    白栖枝宁可这一切都是她的一场噩梦,她不明白沈忘尘为什么会说出那种话,他说的那样有条有理、有理有据,仿佛他从一开始就在布局着这一切等待她的落网。

    难道都是假的吗?明明、明明之前他对她那么温柔、那么有耐心,甚至不惜一切余力地教她该如何经商,难道那些温情与爱惜都是假的吗?他对她……他对她真的没有一点点的真感情吗?

    不,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

    她要逃,她要快快地逃!

    她要才不要落入那两个魔鬼手中!

    她要为自己出逃!

    “白小姐。”有丫鬟朝她行礼问好,白栖枝面上佯装镇定地朝她们点点头,仿若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朝西厢房走去。

    房间内,白栖枝甫一踏入就紧紧关上房门,涸辙之鲋般用脊背抵在房门上大口喘息。

    可她也没时间喘息了。

    白栖枝走到屋内,翻出那张她初见沈忘尘时拿着的那张婚契。

    在那张婚契之下,是林父当年写给白家的欠条。

    白栖枝只是看了一眼就将它们叠好,放在桌上,又翻箱倒柜地掏出那只宋长宴为她赎回来的阿娘的金镯子。

    白栖枝看了一眼那只金镯,又看向自己腕上的朱砂红镯。

    想当年,这只朱砂镯子还是她用第一次的收入买来的呢,她一直很珍惜,这么长时间来一直戴着,哪怕有些旧了、花了,都不曾褪去。

    现如今,白栖枝看着这只她赚来的镯子,只觉得它与林家有着千丝万缕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仿佛它不是一只朱砂手镯,而是林家带给她的镣铐,欲将她囚禁一生。

    白栖枝想将它好好地拿下——毕竟是她最爱惜的东西,她想给它留个完整。

    可当白栖枝想要将那镯子从手腕上褪下,却发现早已不能。

    对比她年初的瘦小身板,如今的她已然养回来不少,手腕也比当年略略有了几分薄肉,那枚镯子就卡在她手腕处,无法拿出。

    白栖枝静静地看着那只她爱了很久的朱砂手镯,随即,想也没想地走到面前的红木书案旁。

    “咔嚓!”

    腕骨分明的手腕猛猛撞击桌角,连带着白皙的皮肤都紫青一片。

    那副她最爱惜的朱砂手镯就这样被硬生生磕碎,空荡荡的腕间须臾间又坠了一只细小金镯。

    白栖枝没工夫心疼那堆领落在地上的碎片,她赶紧脱去层层华服,从衣柜里拿出最为朴素、方便出行的服装,又摘下满头琳琅,飞速拉开首饰盒——

    沈忘尘曾赠与她的那只玉兰花木簪正静静地躺在首饰盒内最显眼处。

    一切都是假的吗?

    白栖枝只是略微伤神了一下,便从里面捡了根最为简朴的木簪将头发挽成干净利落的发髻,随后,又将婚契、欠条好好放在贴身处,快步离开房间、走出林府。

    只是她不知,她所做的一切都早已被人看在眼里。

    眼见白栖枝的背影渐走渐远,芍药垂下眼帘抿了抿嘴,转身回到灶房将那三盏茶水用木盘端起,随后走向沈忘尘的小院。

    院内,林听澜和沈忘尘还在争论不休,听起来,在白栖枝走后他们似乎又大吵了一架,甚至比之前还要凶。

    屋内一片狼藉,无论林听澜再说什么,沈忘尘都只是闭眼不肯答,直到——

    “笃笃笃。”

    “沈公子,茶沏好了,要现在就送进去吗?”

    芍药平淡的声音响起,沈忘尘才缓缓抬眸,哑着嗓子缓声道:“进来吧。”

    门开,芍药应声而入。

    有旁的人在,林听澜也不好再吵,气呼呼地站在一旁,怎么也不肯看沈忘尘。

    芍药知趣地将茶水一一摆到桌上。

    “阿澜,口渴了吧?来润润嗓子吧。”沈忘尘的声音依旧是一片柔情。

    林听澜生气着不肯动。

    芍药将原本留给白栖枝的茶水摆到林听澜那边。

    “慢着。”沈忘尘开口,声音比方才更加温柔,“这一杯是留给枝枝的,一会儿叫她来喝吧。”

    他就知道林听澜无论如何都不肯同意迎娶白栖枝,也知道白栖枝肯定不会乖乖就范。

    所以,他打算用硬的。

    他早就让芍药在白栖枝的那盏茶水里加了蒙汗药,只要白栖枝稍稍抿上一小口,就足以让她昏睡三日不醒。

    她这边打点好了,林听澜那处自有他慢慢磨。

    沈忘尘知道林听澜平生最是疼他,倘若他用些苦肉计的话,林听澜肯定不会坐视不理,到时候他再劝说一番,事情也就顺水推舟。

    他的一番心愿也算垂成。

    “白小姐?”芍药难得尾调上扬,她摆出一副茫然的神色,淡声问道,“白小姐她方才不是已经来过了吗?”

    听罢,沈忘尘和林听澜几乎同一时间抬眸相望一眼:

    不好!!!——

    作者有话说:不得不说,我写这章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我靠哥们儿你说的还是人话?你能不能滚1啊

    第103章快逃

    西厢房果然早已人去楼空。

    除了桌子下紫红色的朱砂碎片外,白栖枝什么都没留下,什么都没拿走。

    “她肯定还没有跑出多远!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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