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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80-200(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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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剜掉死者的眼珠,我以为死者的眼睛会是突破口,特地找人画了两位死者的样貌,林姑娘是双眼皮,大杏眼。而于娘子则是单眼皮,丹凤眼。林姑娘是尖脸棱角分明,母亲有北州血统,鼻梁高挺。而于娘子脸盘圆润富态,是典型的原生中州样貌,鼻梁中等高度,两人之间的样貌根本没有任何的相似性。”

    他能够说出这些细节,庭渊相信他的确全都查过了。

    庭渊依照他的调查得出结论:“凶手选择的作案目标是随机的。”

    曹禺点了点头,“是的,两起案件,城中更是人心惶惶,而且两市相隔不远,附近的居民都不敢落单,便是如此我还是没有盲目地认为凶手作案的目标是随机的,为了震慑凶手,我亲自带着城中的巡防营和城防营以及衙门所有的衙役,组成多班多队在城南分散巡逻,所到之处敲锣示警,不少居民也自发组织起来参与到其中。”

    来之前他们也听说了,即便是县丞带人巡防,凶手依旧作案了。

    庭渊:“凶手第三次作案是什么情况?”

    县丞现在想起这个案件,仍旧是一脸痛苦。

    欲要说话,突然猛烈地咳嗽了起来。

    庭渊将自己这碗还没喝的茶水递了过去,“说了这么多话了,大人不急,可先缓上一缓。”

    “多谢大人。”曹禺接过庭渊递来的茶水,喝了好几口,感觉好些了,这才继续。

    “第三起案件距离第二起案件过去仅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当时的巡逻重点是在青花坊和御音坊,我想凶手敢在羊肠小道且附近不排除有人路过的地方作案,一定是对附近的情况非常熟悉,这不是寻常人能够做到的,凶手一定是居住在这两处附近。”

    庭渊点头表示认可,“凶犯作案,往往都有一个心理安全区,一般就是两起案件相连,周围三里范围内,本案凶犯两次作案之间的直线距离四里,实际路程七里,很可能有一些近路,所以重点在这两个区之间是没有问题的。”

    曹禺听到庭渊这么说,心里好受多了,他道:“我当时加大了对这个坊市的巡逻力度,忽视了其他的坊市,我认为凶手就在这两个坊市之间,却没有想到,凶手第三次作案在白秀坊红泉市内。”

    “红泉市已经快出城南地界,要与城西接壤了,距离青花坊烟雨巷直线距离十四里,实际走起来有十七里。与御音坊同心市直线距离十里,实际走起来得有十三里。”

    这个范围远远超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因此我之前推理的凶手就在两个坊市内居住就不成立,于是我立刻派人做人口调查,设立关卡,让坊市内所有人调查,看看近一个月内有没有男人从青花坊或者是从御音坊过来走亲戚或者是做工长住的,或者突然离开消失的,针对这些人一一核查他们的身份,然后再查证他们的不在场证明,有无作案时间。”

    到这一步,曹禺的所有思路全都是没有问题的。

    他的的确确对所有的可能性都做了调查。

    庭渊大胆猜测:“依旧是没有结果?”

    曹禺点头,无奈叹息,“我用尽毕生所学,对所有可疑人员逐一调查,对于那些没有人能够提供不在场证明的可疑人员,将他们的画像画下来,拿到第三起案发现场附近让所有的居民做辨认,看看这些人员是否在案发时间前后来过此处,答案是没有。”

    庭渊问:“第三位死者是什么人?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走小路。”

    曹禺面露难色,连叹三声:“是一位年近半百的老妇,孙儿生病,与儿媳抱孙儿去医馆,看病的钱没有拿足,医馆那边要他们给足了钱才能放他们离开,老妇走小路回家取钱,遭遇奸杀,死者的儿子在城外的庄子上做工,一年到头都鲜少回家。”

    伯景郁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实在是让人气愤不已,“畜生,这简直是畜生。”

    “待抓住这个畜生,我非得让他付出代价。”

    曹禺又叹了一声,“我们都想抓住这个人,都想让他付出代价,可是一次一次又一次,还是没能将他抓住。”

    伯景郁问:“那第四起案件是什么时候?在哪里发生,距离第一次案发现场有多远?”

    曹禺道:“第四起在绿荫坊的莺歌市,距离第三起间隔四十七天,死的是一名歌女,绿荫坊靠近南城门,南来北往的人几乎都在那边居住,距离第一次案发现场直线距离十一里,实际走过去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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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十三里。”

    第184章 弥天大憾

    伯景郁问:“也是白天死的?”

    曹禺点头。

    庭渊感叹,“这个凶手的胆子不是一般的大。”

    赤风问:“为何?”

    庭渊解释道:“白天作案难度成倍数地增长,若是夜晚,行人少,大家几乎都在家里休息,相对会更安全一些,选在大半天作案,且是这种费时的奸杀案,很容易就被发现。”

    晚上极少有人敢走羊肠小道。

    但是白天就不同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许多人都会忽略这种危险。

    认为看不见的才是最危险的,人对黑暗的恐惧是本能的。

    可对于凶手来说,黑暗是他们的保护色。

    选择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白天杀人,像这样的凶手即便是在现代,也是不多的。

    庭渊道:“从制服女子完成奸污到杀害女子逃离现场,即便这人再怎么快速,一盏茶(五分钟)的功夫总是要的。”

    五分钟的时间内可以出现很多变数。

    即便是再熟练的凶手,想要在五分钟内完成这一套流程,也没有那么快。

    赤风道:“如此说来也是,可是走在小巷子里,若是背后有人跟着,除非是聋子,不然不可能毫无察觉吧。”

    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确的,如果同在一个小巷子里,有人跟在自己的身后,很容易就能够发现,在此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呼救。

    即便无法逃离,大声呼救,也可能吸引到附近的人。

    就算是一些羊肠小道,可在一个有着数万人口的坊内,人口的密集程度也是非常高的,声音可以传播几百米远,有房屋的阻隔会缩短,几十米到百米还是有可能传递出去的。

    小巷子里没什么人,声音也不容易被掩盖。

    赤风道:“就算一桩案子凶手侥幸附近没有人,可是四起案件附近全都没有人,这不可能的。”

    惊风也觉得很奇怪,“凶手又没有千里眼,他怎么知道附近有没有人的。”

    曹禺道:“这也正是本案最奇怪的地方,十七起案件,死者都没有呼救,没有人听到任何声音。”

    伯景郁问:“这歌女的死有什么特殊的吗?”

    曹禺摇头:“没有,与其他死者一样,衣服被脱,双眼被挖去,面部被遮盖,下/体血肉模糊。”

    庭渊问:“死者下/体血肉模糊是如何造成的?”

    “不清楚作案工具是什么,不像是用刀子捅的,也没有任何其他物体的残留,说不出来是什么东西,仵作表示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工具,根据他验尸对伤处详细勘验后,认为作案工具可能是两到三指粗细上面布满倒刺或者是尖锥的东西,可以划破皮肤并将皮肉刮下。”

    “这也太残忍了!”杏儿噌地一下站起来,“别让我找到这凶手,不然我要在他的身上捅满窟窿!”

    便是庭渊见多识广,也没有见过这种凶器。

    但他脑子里有了一个大概的想法,“是不是类似于狼牙棒一类的工具?”

    “可是狼牙棒是兵器,比人的胳膊还粗,怎么捅也不可能捅进去吧。”赤风疯狂摇头觉得不可能。

    伯景郁道:“不是没有可能,主要得看用途是什么,弩箭可以做到用弩车数十人才能发射,狼牙棒自然也可以做到手指粗细。”

    曹禺道:“我派人查了本县以及周边三百里内能够做兵器的铺子,没有人见过这样的东西,也没有人做过这样的东西。所以我也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只能是等抓到凶手之后看能不能找到得知工具是什么。”

    众人纷纷点头。

    听了四名受害人惨死,并且以这种方式惨死,所有人的怒火都到了巅峰。

    杏儿的牙磨得咯吱作响,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气死我了,等我找到这凶手,非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把他剁碎了喂狗!”

    平安道:“喂狗都是脏了狗的嘴,要我说,剁碎了把他丢进粪池里,他就配和大粪在一起,他就是粪池里的蛆。”

    “不,他比蛆还不如——”平安愤恨地说。

    伯景郁:“这样的凶手一日不除,我便一日内心不得安宁。”

    怪不得曹禺成了这样,换谁谁都得被这凶手气疯了。

    曹禺无奈叹气,“下官的能力实在是不足,两年半了都还没抓到这个凶手,这城南的居民我都快能叫上他们的名字了,可我还是不知道凶手是谁,凶手就隐藏他们之中。”

    “下官真的是愧对朝廷,愧对百姓的信任。”曹禺抬手捂住自己的脸,内心自责的同时又备受煎熬。

    “下官作为地方父母官,却无法庇佑一方百姓,实在是失职啊——”

    十七名死者,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去,连凶手一根头发都摸到,至今不知道任何相关的特征,换谁来,谁都要疯。

    雨吸湪队=

    如果是一个不作为,对百姓没有什么责任,也不是真心实意为朝廷和百姓付出,只想混官饷的懒散官员,不会有这么大心理压力。

    庭渊能够感受到,曹禺的心理已经出问题了。

    他一个责任感非常强的人,也将自己所有能够做的都做了,依旧抓不住这个凶手。

    如今他已然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没有任何办法了,再这样下去,要么死要么疯。

    “你做得很好了,真的。”庭渊非常认真地说:“你已经做到了你能够做到的一切,你也尽力了,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

    “我身为地方父母官,却不能够保证地方百姓的人身安全,我实在是愧对朝廷对我的信任啊。”曹禺情绪在这一刻崩塌,泪水决堤而出,“我就是个庸才,是个废物,连一个凶手都抓不住……”

    在无人知晓的夜里,他的情绪无数次崩溃过,无数次痛哭。

    庭渊看着心里很难受,这个世界上的官员也不全是坏的,有像闻人政那样敢于抗争向死而生相信律法的,有像贺兰筠那样执着追求真相不惜大义灭亲的,也有像曹禺这样以天下大治为己任一心做好父母官的。

    一个为了能够破案把自己逼到接近癫狂的地步,一个心心念念要让百姓安居乐业以命在查案的官员,值得人尊敬。

    庭渊望着这样的曹禺,觉得有他,是胜国的福气,是栖烟城百姓的福气。

    即便还未抓到凶手,他也还未放弃,还在苦苦坚持。

    庭渊站起身,走到曹禺面前三步远的位置,按照胜国的礼仪朝他弯腰诚恳行李,“县丞大人以万民为重,是当之无愧的父母官,请受我一拜。”

    这倒是让所有人都惊了。

    栖烟城的官员震惊,是因为他们把庭渊也当成了钦差。

    钦差无品级,除君上和皇亲外,见官大一级。

    若是皇亲犯法,钦差虽无斩杀之权,却有监管收押之权。

    伯景郁他们震惊,是因为庭渊从未如此真诚地拜过任何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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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哥舒琎尧,还是伯景郁,庭渊从未行过如此大礼。

    他向来是谁都懒得搭理。

    庭渊所拜的不是这个世界的王权礼法,而是曹禺这一颗以民为重的心。

    曹禺赶忙起身要回礼,“大人,这可万万使不得。”

    钦差是君上钦点的,是代天巡狩的大臣,这不就相当于君上拜自己。

    庭渊在曹禺弯腰之前便阻挡了他,“曹县丞,我这个人从不阿谀奉承,也从不向王权礼法低头,即便今日是君上站在我眼前,不能让我心悦诚服我也绝不是行如此大礼。”

    杏儿替庭渊作证:“这点我可以作证,我家公子可是连王爷都敢指着鼻子骂,半点不轻饶,您是第一个让他如此心悦诚服行礼的人。”

    哥舒琎尧也没有让庭渊如此心悦诚服过。

    在居安城伯景郁还未出现之前,两人也会有意见相左的时候,哥舒琎尧于庭渊来说是知己,是那种酒逢千杯少的知己,但不是真正让庭渊心服口服的人。

    其实一切早有预料,只是被庭渊忽视了,哥舒琎尧的心里一直存在着阶级,只是不如伯景郁来了之后带来的这种阶级存在那么强,以至于庭渊对这些视而不见。

    伯景郁也现身说法:“曹县丞,你做得真的很好,我从未见过他如此认真欣赏一个人,让我都心生嫉妒,他若是如此看重我,那该有多好呀。”

    庭渊回头看了伯景郁一眼。

    伯景郁不仅替他做了证明,对曹禺所做的一切给予了肯定,还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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