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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60-170(第2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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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欧洲的那些人,会不会抢购这本书。”南城书局的总编目露向往:“如果他们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喜欢。”

    费中绪这时候,想起了洪永祥:“若是洪永祥在欧洲看到英文版的《真假千金》,也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表情。”

    桑景云听费中绪说起洪永祥,有一瞬间的恍惚。

    洪永祥是二月出发去欧洲的,现在都过去四个月了!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

    也不知道洪永祥他们上战场了没有。

    希望洪永祥能平安归来。

    “对了,云景先生,《一个士兵》的英文版什么时候出?到时我们南城书局想买五千套。”

    “五千套?是不是太多了?”桑景云有些惊讶。

    南城书局的总编道:“不多不多,到时候上海留个两千套慢慢卖,剩下的可以送去其他城市。”

    这些英文书做得非常精美,他觉得很多有钱人,是不介意买一套回去摆在书架上的。

    五千套书听着有点多,但上海卖掉一两千套没问题,北京应该也能卖掉一千套,杭州、苏州,天津、广州……这些地方肯定也有人愿意花钱买。

    把英文版和中文版摆在一起,还能带动中文版的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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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峥泓道:“这套书已经全部翻译完,送去印刷了,但等印刷好再送过来,至少要一个半月。”

    “才一个半月?还挺快的。”总编有些惊喜。

    他们在聊天,而被他们惦记的英文版的《真假千金》,这会儿刚刚被送到欧洲。

    谭家跟欧洲,一直有生意往来。

    这几年欧洲在打仗,谭家更是一船接着一船,不停地往欧洲送物资。

    欧洲各国打仗的时候,没少压榨那些被他们占领的殖民地。

    中国派去了十几万劳工,印度更是有一百多万人参战。

    各地往欧洲输送的物资,更是数不胜数。

    而这会儿,又有一船物资来到英国。

    经过层层检查后,英国方面安排了人来装卸物资。

    “这些东西,要快点送去工厂!”

    “你们加快速度!”

    “快点搬!”

    一些英国人指挥着一些亚洲劳工搬运船上的货物。

    这些亚洲劳工有印度人,也有华人,他们低着头,默不作声地干活。

    也是这时候,几个华人来到码头上。

    他们是在欧洲留学的华人,最近打算回去。

    看到码头上的劳工,这些人有些唏嘘:“欧洲这边,华人劳工越来越多了。”

    “他们以前贩卖黑奴,现在情况没那么严重,可依然对劳工不好。”

    “我们的国家太弱了,免不了受欺负。”

    ……

    欧洲这边开始打仗之后,很多华人留学生都离开了。

    但他们留了下来,为了完成学业,也是为了趁着这个缺人的时期,多学点东西。

    现在他们已经把想学的学得差不多,也就到了该回去的时候。

    “也不知道国内的情况如何了。”

    “要是我们国家能站起来,能让白人做劳工就好了。”

    “让白人做劳工?你还真是异想天开。”

    ……

    说话间,那些正在搬货的劳工里,一个华人劳工突然摔倒在地。

    负责监工的人立刻跑过去,嘴里骂骂咧咧的:“你不会走路吗?要是你敢摔坏货物,你就完蛋了!”

    他说着,还拿出一根棍子,准备打那个劳工。

    几个留学生瞧见,就想过去阻止,但有人抢先了。

    船上的一个华人管事匆匆下来,拿了烟分给这个监工,然后用英文说:“先生,他挑的是书,摔不坏,你尽管放心!”

    那个监工看了看管事,又看了看劳工,见他们长得差不多,知道他们是一个国家的,也就没有继续刁难。

    管事这时问那个中国劳工:“你如何了,可有受伤?”

    那劳工听到中国话特别亲切:“老爷,我没受伤,就是许久没吃东西,没力气了。”

    那管事闻言,从身上摸出一个饼子给这个劳工:“你拿着吃吧。”

    这是他的午餐。

    在海上航行,吃得都很差,这个饼子是用杂粮做的,里面只放了一点点咸菜,又干又硬很不好吃。

    这样的饼子他吃了一个多月,早就吃腻了,就没有吃,打算下船买点别的吃。

    那劳工接了饼子,千恩万谢后吃起来,而这时,几个中国留学生走过来。

    “几位先生,你们可有事情?”那管事笑着问。

    留学生里的一个开口:“我刚才听你说,这箱子里装的是书?”

    “是的,这里面装的都是书。”管事开口。

    “这些是什么书?怎么千里迢迢带过来?”

    现在欧洲很多物资都缺。

    从亚洲送粮食过来,那都是很正常的,但从亚洲送书过来,就有些奇怪。

    “这都是云景先生写的小说,在南洋印了,拿来欧洲出售的。”管事开口。

    “云景先生?这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留学生继续问。

    “自然是中国人!云景先生最不喜欢日本。”管事开口。

    那几个留学生却都觉得不可思议:“中国人?这些是中国人写的书?”

    “对,这些是中国人写的书,云景先生是个非常厉害的作家,写了很多书,他的书连洋人都喜欢!我家少爷很喜欢他的书,就跟英国人合作,将他的书翻译成英文,印刷之后送到欧洲来出售。”

    这些留学生都被震惊了。

    他们许久没回国,竟然连国内出了一个这么有名的作家都不知道!

    而这时,其中一人问:“这书,能否卖一本给我们?”

    他们即将坐很久的船,可以买一本书在路上看,当作消遣。

    那管事道:“这些英文书都是有人要的,我不能出售,不过我那边有一套中文版的旧书,若是你们要,我可以卖给你们。”

    这些人自然是要的,甚至对中文版更加喜欢。

    那管事回去了一趟,不多时,就拿了一套他翻看过很多次的《真假千金》下来,递给这几人,换了英镑。

    这几个留学生接过书,下意识翻开,然后就被惊住了!

    这书里,竟然有标点!

    那些字被标点隔开,读起来特别顺畅!

    等等,读起来顺畅,并非只因为标点,也是因为写这书的人,用的是白话。

    国内的白话文已经推广开,标点也已经推广?

    他们离开数年,国内似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想也是,这几年真的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

    这几个留学生跟管事道谢,拿着书一边看,一边等他们的船。

    书只有一套,他们中的三个人凑一起开始看第一本,剩下的两人,则拿着第二册和第三册,随手翻看。

    那个管事看了他们一眼,兴冲冲离开。

    这书他卖了高价,这会儿,他可以拿着卖书得来的钱,去买些好吃的犒劳自己。

    第162章 炸鸡和送报纸

    桑景云请费中绪和南城书局的总编吃的是午饭, 吃完,她就和谭峥泓、桑景雄一起回家。

    路上,桑景雄一直很兴奋, 说着之前吃饭的酒楼:“姐,我以前只在县城的酒楼吃过饭, 这还是第一次在租界的酒楼吃饭,这租界的酒楼真不一样, 东西真好吃!”

    桑景云道:“你好好学习,若是能学有所成, 将来就不缺钱了, 可以时不时去大酒楼吃饭。”

    这年头, 全国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机会接受教育, 所以受过教育的人, 可以得到很多机会,赚到很多钱。

    不过将来局势会乱起来, 也不知道到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

    桑景云记得,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 日本侵略的,不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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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家的大本营,现在的英属马来亚,就曾经被日本人占领。

    那会儿, 日本人是想要占领整个东南亚的。

    不过现在她只是想要鼓励桑景雄, 倒也不用说那么多。

    桑景雄道:“我一定好好读书!”

    桑景云注意到, 桑景雄的神情非常坚定。

    她并不意外,桑景雄绝对是他们家最想过好日子的那个人。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谁不想过好日子?

    桑景云到家时, 闻到了从家里传出的,霸道的香味。

    这味道,有点像炸鸡。

    桑景云有些惊讶:“爹,你怎么想起来要做炸鸡了?”

    桑学文道:“我之前看了你写的《穿成包身工》,就一直想试着做炸鸡,今日报纸上正好刊登了配方,我就做了。”

    他在帮女儿誊抄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就想试着做炸鸡。

    但看小说里的描述,炸鸡很香,味道能传出老远。

    想也是,炸东西多香!

    怕左邻右舍发现他们做炸鸡,猜到桑景云是云景,桑学文就没急着动手,一直到今天报纸上刊登出这部分内容,才尝试着做。

    在上海县城,左邻右舍之间,来往是很多的,但租界这边的人,略有不同。

    这里的人都是从各地搬来的,也就不那么喜欢跟邻居往来。

    桑家左右的邻居都是年轻人,他们没怎么跟桑家人说过话,不过这两家雇的女佣,每天都会跟桑钱氏和阿兰聊天。

    “桑叔,这炸鸡竟然真的能做出来?”谭峥泓有些惊喜。

    他对书里描述的炸鸡很好奇,但以为那菜谱是桑景云编的。

    毕竟桑景云从不下厨,桑家也从未做过炸鸡。

    “自然可以,”桑学文道,“我们这边每到快过年时,都会炸‘鸡黄肉’,景云应该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写了炸鸡。我头一次看到,就知道这是真的能做出来的,不过好不好吃并不确定,刚才试了试,还挺好吃。”

    桑学文对桑景云写出“炸鸡”这么个东西来,并不感到奇怪。

    以前每次过年,家里就会炸一些东西吃,鸡腿也曾炸过。

    至于裹了面粉炸……他们这里的人会将肉切小,裹上用面粉和鸡蛋调成的糊糊,炸“鸡黄肉”。

    这炸鸡看着也差不多。

    “爹,给我尝尝!”桑景雄立刻道。

    他中午吃了很多,但这会儿,他觉得自己又饿了。

    谭峥泓也看着油锅流口水。

    这是桑景云写在小说里的食物,他想吃!

    这年头没有分割好的鸡卖,卖的都是整只的鸡,个头还比较小。

    而今天,桑学文买了三只鸡做炸鸡。

    他们家人多,三只也是能吃完的,更何况在正式炸之前,肯定要先少做一些试验一下。

    中午时,桑学文已经用半只鸡做过试验,炸出来的鸡肉跟桑钱氏和阿兰分着吃了。

    现在见桑景云回来,他立刻去烧油,打算再炸半只鸡,给女儿儿子尝尝。

    至于剩下的两只鸡,则等晚上再吃。

    桑学文刚去厨房,桑景云就听到外面有人喊自己的奶奶:“老钱,老钱!”

    桑钱氏立刻就出去了。

    桑钱氏农村出生,这会儿的农村人,给孩子起名都很随意,很多人一辈子都是大丫、二毛、狗子、铁蛋这样叫着的。

    桑钱氏的名字就叫钱阿大,不过她一般不这么介绍自己,所以周围人都叫她“桑家的”,现在则变成了“老钱”。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看,发现是隔壁的女佣在跟桑钱氏打听他们做了什么吃的。

    怪不得人家要打听,他们做的炸鸡,真的很香!

    桑景云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肚子里缺油水,但后来就不缺了,所以即便她写了炸鸡,也并不馋。

    她觉得自己父亲做的饭菜,比她记忆里的炸鸡好吃。

    但现在自家做了炸鸡,似乎不是那千篇一律的味道,桑景云也有些馋了。

    桑学文把炸鸡的鸡翅膀连着鸡翅根给了桑景云,把鸡腿给了谭峥泓,剩下的鸡胸给了桑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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