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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吗?”

    简小姐摇头:“不知道。”

    马修局长再次叹气:“也是,你不在情报科,也不看守中央数据资料库,对这件事不熟悉。”

    顿了顿,他解释道:“大概在十余年前吧,曾有一只怪物因能力暴动,精神失控而犯下了滔天大罪,将当时失控的时间流搅得天翻地覆,差点引发跨维度连锁崩溃,这件事在平息以后,被局里归档为‘1190号事件’。”

    简小姐惊呆了:“那如果本次系统入侵案的凶手,和多年前犯下1190号事件的罪犯是同一个人的话……”

    马修局长失魂落魄:“所以我在最开始就说过了,让你们不计一切代价把那小家伙带出来!她很危险啊!”

    简小姐沉默地看向中央控制台。

    说实话,不是不想,是不能。

    在时予欢追着凶手闯进异世界后没多久,她就被罪犯切断了与时管局的全部联系。

    “快修,”马修局长催促,“快想想办法,案件已经发生了,要再因此死个人,我这局长就真得引咎辞职了。”

    他望着中央控制台周围研究员们忙忙碌碌的身影,又叹了口气。

    “可怜的小家伙,真希望你没被那怪物欺负。”

    ……

    天晴气爽,一座积了新雪的城镇上,长街热闹,人来人往。

    时予欢正在大庭广众之下欺负千亦久。

    她在捏千亦久的脸。

    千亦久微微弯腰,任由着眼前的女孩在“太岁头上动土”,他那双总是平静无波的眼眸此刻半垂着,里面映着时予欢炸毛的身影。

    时予欢还是踮着脚,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再弯一点!”

    千亦久叹了口气,他闭上眸子,再次俯了俯身,让自己的身高更低一点。

    时予欢终于不用踮脚了。

    但低人一头,她心中怒火再次熊熊燃烧。

    她抬手左捏捏,右捏捏,就像在捏一个解压玩具那样,在千亦久的脸上捏来捏去,直到路过的行人纷纷侧目,或笑,或驻足围观,她才后知后觉地红了耳根,动作不自觉地放缓。

    千亦久在这时抬起眼帘。

    他伸手,握住了她还在他脸上作案的手腕,一拢,将她整只手包进他的掌心,让她安分蛰伏下来。

    “解气了?”

    他面无愧色,只是好整以暇地凝着她气得皱成柳叶似的眉眼。

    时予欢被这话问得没来由一怒,心里的小人疯狂跳脚:“不解气!”

    她百思不得其解:“凭什么,凭什么啊!”顿了顿,好看的眸子睁得更大,“凭什么你不脸红,你不尴尬的啊!”

    这一切,都要从他们离开记忆幻境以后说起。

    在今日黎明,曙光破晓的时分,千亦久带着她飞离了那段经年旧梦一样的往昔记忆,一落地,满血复活的时予欢对自己能再次活蹦乱跳感到兴高采烈。

    于是在休息了片刻后,她拉着千亦久重新冲回了那座荒芜多年,早已变成废墟的归藏中心。

    这回的时予欢谨慎又谨慎,小心又小心,她根据记忆里的印象,回到那座嵌着核心总动力源的塔楼所在。

    塔楼当然早也塌了,但时予欢不死心地在雪里刨了又刨,还真让她挖出一块水晶。

    哈!她就说这座雪山上有宝藏吧!

    千亦久接过水晶看了看,告诉她,这就是让她掉入记忆幻境的罪魁祸首,归藏中心造出来的最大程度模拟时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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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溯的机关。

    机关依旧处于启动状态,这只能说明,这座归藏雪山并没有完全被荒废,起码,一定还有别的人来过这里,设下了幻境机关。

    时予欢严肃思考:“对于归藏中心变成了这样,千亦久,你有什么思路吗?”

    当然,她只是随口一问。

    千亦久却蹙了蹙眉,难得沉默了。

    他要怎么告诉她,这是他干的。

    很久以前,他犯了一个错,犯下了1190号事变,那场事故差点儿毁了世界的运作规律,归藏中心当然没被幸免,被他毁成了这副模样。

    也是在1190号事变后,鹿蜀族逃进了铃冬山谷躲起来,归藏中心被取缔,许多事,许多人,就此成了时管局里不能说的秘密。

    “可以去找或许知晓内情的人。”半晌,千亦久提了一个建议。

    时予欢一愣:“找谁?”

    千亦久想了想,回答:“苏让,他不是归藏中心的人么?”

    时予欢惊诧:“他还活着?”

    这回轮到千亦久惊讶了,他眉梢一挑:“为什么你会默认他死了?”

    时予欢揉了揉头发,更惊讶:“就是这个地方!它已经变成这样了啊,而且,我回到的是二十年前……”

    千亦久在心里默默算年龄:“人的寿命……应该不只有短短二十年?”

    他只是顺手拆了这儿,不是屠杀了这儿。

    才二十年而已,一个人类……但凡不出意外,应该怎样都不至于死了?

    听上去很有道理,时予欢默默地点了点头。

    于是她跟着千亦久从红树的另一根枝桠回到地面,来到一座城镇,准备去寻找当年与归藏中心有关的旧人。

    走到半路,时予欢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另一件事:“等等!你记得你在幻境里经历的所有事?”

    千亦久蹙了蹙眉:“我为什么会不记得?”

    时予欢顿时大惊失色:“就是说,你记得你曾经拿翅膀藏我,你还抱着我睡觉,你记得你说要养我,你也记得你亲我!”

    ……不好,最后那句是她话赶话不小心说出来的。

    千亦久眉梢轻挑,微微俯身看着她,语气听上去兴趣十足:“……不然呢?”

    她都记得,为什么他该不记得?

    看着他坦然自若的表情,时予欢怒了,狠狠怒了:“所以,为什么你不尴尬的啊!”

    千亦久眸光里掠过一丝讶色,没反驳,继续饶有趣味地看着她。

    时予欢的脸上变幻莫测,简直气不打一出来。

    她心里还记得自己的败绩呢。

    她原以为么,那段过往里,千亦久是因着变作了个怪物,思绪不太清醒,对她作出的种种亲昵的举动都是无心之失,她大度!她可以不计较这些!她很淡定!

    时予欢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了一下,要是她变成了怪物,在失忆状态下对着千亦久贴贴抱抱,还说奇奇怪怪的话,做奇奇怪怪的事,等她恢复记忆,她一定会不好意思到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的。

    但千亦久为什么,为什么会这么淡定啊?

    甚至她都想好了腹稿,要是千亦久恢复记忆后找她解释,她要该怎样说。

    她一定会很大度,很不拘小节地挥一挥衣袖,说一句“没事,我不在乎,我知道你不是故意亲我的。”,以体现她为人处事的潇洒随性。

    这样呢,既能显得她愈发是个风流洒脱,不斤斤计较,颇有心胸的人,同时,她的不在乎,也能显得自己胜了千亦久一头,很爽快。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

    这下子好啦!千亦久没反应!

    他完全不觉得他做的事有多么的暧昧!甚至八风不动地在这里听她控诉。

    千亦久很新奇地围观她的恼怒:“原来你是希望我也想你一样,被人亲一下就脸红么?”

    时予欢目瞪口呆。

    然后,她气得恨不得一蹦三尺高:“不然呢?也就亏得我是个好脾气!好修养的人!以牙还牙这种事我还做不出来!”

    千亦久闭了闭眼,语调微扬:“那,你要以牙还牙地亲回来么?”说这话时,他拖长了尾音,眉目间也有几不可察的笑意。

    “这能一样吗!”时予欢上前一步,站近了说道,“低头。”

    千亦久微微低下头。

    时予欢抬手就去捏他的脸。

    她自诩是个正人君子,还做不出小孩子过家家式的,亲了别人一下,就非要亲回去不可的幼稚举动。

    但是么,报一报曾经被他捏脸的小仇,她还是能做到的。

    “再弯一点!”她发现自己捏他还得踮脚,就更气了。

    千亦久叹了口气,微微弯腰。

    “解气了?”

    “不解气!”

    于是乎,就有了大庭广众之下,时予欢在热闹的长街上欺负千亦久的一幕。

    “让你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时予欢气急败坏,小心思兜兜一转,反倒是怒极反笑了,“不后悔是吧!好!”

    她松开捏千亦久的手,咬牙切齿地说:“你说你要养我,你说的对吧!”

    从容淡定的千亦久很是新奇地等她下文。

    “今天,你请客吃饭!”时予欢咳嗽了一声,得意地一笑,“不对,不止今天,从今以后呢,我的花销就都靠你了。”

    仔细想了想,又补充:“我还预备着今天下午去买身新衣服,晚上听说有游城会,我也要去!”

    我很贵的!你就等着破产吧!

    时予欢对自己想出的这个点子感到十分机智,她是知道千亦久的财力的,这么长的日子以来,他们二人的花销全靠她当初在铃冬山谷里当公主的那一点点积蓄,她是金主!千亦久是吃软饭的那一方!

    现在她不干了!她也要躺平,都说风水轮流转,今时今日吃软饭的人也该换一换了!她要靠千亦久养,反正是他说过的话,他不许赖账的。

    但是时予欢又纠结地想,千亦久是没有钱的,他要怎么请客呢?要是他带着她吃霸王餐怎么办?付不起钱的人是要被抵押在饭馆里打工洗盘子的。

    千亦久也会被抵押在饭馆里洗盘子么?

    这样想想,还是去大街上卖艺赚钱来得比较靠谱?让千亦久去卖艺么?那她要不要帮他唱吆喝呢?

    于是时予欢说:“当然啦,如果你做不到,你可哄一哄本姑娘,要是我心情好,一定大发慈悲地帮你忙。”

    千亦久若有所思地瞧着她:“听上去,像个等价交换的交易,若我做到了呢?”

    时予欢点头:“你可以向我提要求啊,毕竟我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嘛,你让我干什么我都不拒绝。”

    是以,片刻后。

    时予欢坐在一座小酒馆里,坐立不安。

    “喂……我们真的要在这里吃霸王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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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这座城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别的不说,排场特别豪华,高大的门厅,金贵的地毯,三五成群的人叽叽喳喳,聊着连山王都最近的种种获得,聊着这天上地下,发生的种种新鲜事。

    当店家客气的迎上来,问时予欢需要什么的时候,时予欢闭着眼,心一横,一连点了足以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一声“阔气”,也足以让她破产的菜肴。

    店家眉开眼笑的去后厨唤菜了。

    “先说好,我不替你洗盘子哦。”她悄悄对千亦久说。

    千亦久不慌不忙:“将你终端给我。”

    时予欢一愣:“你要干嘛?”

    千亦久接过终端,拨了两下:“我看看那群笨蛋修时空修得怎么样了。”

    时予欢微微偏头,不明所以。

    ……

    同一时,时空管理局。

    “局长——局长先生——不好了!”简小姐的惊呼声几乎掀翻控制台。

    马修局长吓得一哆嗦:“又,又怎么了?!”

    简小姐指着中央光屏,声音发颤:“怪物……怪物与我们主动进行联络了!”

    马修局长一愣:“不是说一切联系都被切断了吗!”

    简小姐摇头:“不,事实上,我们才在前几日刚刚修好了与时予欢小姐的财务监视通道,毕竟这个模块的加密最弱,最好修……不过修好了似乎也没什么用,一直没动静。”

    她咽了口唾沫:“但现在……怪物主动接入了这个通道。”

    马修局长震惊:“所以怪物对你们进行了主动联络?他说了什么?威胁?警告?还是要谈条件?”

    简小姐盯着光屏上滚动的数据流,犹豫道:“没说话……只是,怪物,怪物给我们发来了一张请款单。”

    马修局长沉默了。

    整个中央控制台也安静了一瞬,研究员们面面相觑,有人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

    简小姐迟疑道:“您说……怪物这是什么意思啊?”

    什么意思?

    这不显而易见的吗?

    试问,当一个罪犯给追捕方主动开口索要金额的时候,这种行为叫做什么?要的这笔“钱”,叫什么钱?

    “要挟。”马修局长一锤定音,“怪物这是在索要赎金。”

    简小姐大惊失色。

    马修局长似乎很头疼:“他一定是抓住了那个可怜的小家伙,你看!小家伙的终端都落在这怪物手上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局长先生说这话时,嗓音略大,听见这话的每一个人脸上都写着茫然、震惊,和困惑。

    有人担忧地问:“局长先生,那我们……该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马修局长神情苍白,仿佛遭受了打击,“给钱啊!”

    有人得令,连忙下去处理这张以勒索为目的的请款单了。

    “局长——局长先生——不好了!”简小姐再次惊呼,“怪物又发来了一份……”

    马修局长很头疼:“他又干嘛了?”

    简小姐尖叫:“他又发来了一张追加请款单!”

    “……”

    万籁俱寂。

    只有设备运转的低鸣,和众人倒抽冷气的声音。

    “给!”马修局长一锤定音,“先拿钱稳住他!有一条无辜的人命在他手上,万万不能让他撕票!”

    怪物绑架了人质,要是撕票了,这事儿闹到时序委那里,他的局长位置就完蛋了!

    众人得令,连忙下去处理追加请款单。

    马修局长再次望着研究员们忙忙碌碌的身影,疲惫地,深深地叹了口气。

    “可怜的小家伙,真希望你没被那怪物欺负。”

    ……

    千亦久看着电光火石间飞速到账的钱财,眉心不自觉蹙了蹙。

    奇怪。

    他怎么不记得,这群人有这么好说话的?

    时予欢看着她瞬间暴富的终端目瞪口呆。

    个、十、百、千、万、十万……

    “你,你……”

    “怎么说?”

    千亦久掂了掂终端,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惊讶得合不拢嘴的女孩。

    “足够暂时‘养’你一段时间了么?”

    阳光斜射进来,将他的眼眸染上一点生动的,近乎恶劣的笑意。

    时予欢颇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荒诞感:“你要向我提什么要求……”

    “我许你,”顿了顿,千亦久很不客气地一笑,“以牙还牙的亲回来。”

    他微微俯身靠近她,将终端推回来,眉眼里半是挑衅,半是要挟。

    “你有胆子么?”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来自三方的震撼

    时予欢:哇哦。

    千亦久:(沉思)他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方的?

    时管局:报警!我要报警!我要求时序委为我发声!为我发声!

    第40章描述一种感情以前没尝过的呢

    “我没有!”

    时予欢脸颊“腾”的一红,几乎是下意识拍桌而起,嗓音很敞亮,引得其他食客纷纷侧目。

    她注意到了其他人的目光,顿了顿,像个刚刚探出头又缩回去的乌龟一样,坐回去,别开了同千亦久对视的目光。

    “我没有这个胆子,你满意了吧。”

    她托着下巴,望向一旁,小酒馆里拥挤嘈杂,嗡嗡的谈话声,欢笑声,说书先生的醒木里,正唱着才子佳人你侬我侬的恩爱故事。

    “你不用激将我,”时予欢目光轻轻掠过,眼帘垂下,看上去有点出神,“我知道我才是那个胆小鬼,我连苏让教的‘报复’都学不会。”

    时予欢叹了口气,沮丧地捂脸。

    她忽然没来由的想念苏让这个“军师”了,要是苏让在就好了,苏让肯定有法子教她接下来该怎么办。

    一直以来,时予欢都在试着给自己人生中遇到的所有感情分门别类。

    给感情分类,这听上去很奇怪,但她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样子做的。

    比如小时候跟家人相处,她会记住这种和家人相处的感觉,然后告诉自己,这个是亲情;少年时遇到同学老师,她会告诉自己,这个是友情,这个是师生情。

    就像小孩子刚刚开始探索世界,学习辨别味道一样,尝过,给予定义,然后记住。

    这是甜,这是酸,这是苦。

    她对感情也是如此,经历,给予定义,然后记住。

    可现在,她在遇见了千亦久以后,忽然觉得,自己曾经磕磕绊绊的人生,终于在千亦久这里,措不及防栽了个有史以来最大的跟头。

    她没法将自己对千亦久的感觉去分类,对

    《穿错书?不,那是恋爱事故》 30-40(第20/21页)

    他,她没办法给予自己认知中的任何一种定义。

    她曾试着将自己对千亦久的感情团巴团巴,塞进友情的框架里,可塞不进去,她没办法去解释,在和他相处时,自己内心所产生的一系列触动究竟是怎么回事。

    比如在她难过时,千亦久会低头亲一亲她。

    他可能只想安慰她,这没什么,她该大大方方的,可她做不到,她甚至故作大度地给千亦久找了借口,也给她自己寻了台阶。

    再比如现在,千亦久也或许,只是看她恼羞成怒的模样很好玩,才会说出这些话。

    上了菜,桌上碗匙相碰,时予欢埋着头吭哧吭哧吃饭,完全不理千亦久。

    她要怎么去解释自己的强作镇定!

    她该怎么解释,面对他时她心脏漏跳的节拍,又该怎么解释,千亦久有时候只是看她,她就会觉得脸颊发烫,呼吸紊乱,这要怎么归入“友情”?

    时予欢偷偷抬起头,瞥了千亦久一眼。

    千亦久没说话,只是安静注视着她。

    又来了。

    又是这样,不躲不闪,完全不起任何波澜的目光。

    与她的兵荒马乱截然相反。

    “干嘛,”时予欢咕噜咕噜喝汤,“我正在内心进行自我宽慰呢,你想嘲笑我吗?”

    喝着汤,说话也含含糊糊的。

    千亦久静了一会,忽然说:“没有,只是,我看不出来你是个胆子小的人。”

    顿了顿,轻声道:“你可比你想象得会占我便宜多了。”

    时予欢:“?”

    千亦久淡声说:“不是哪个胆小鬼都敢在睡觉时抱着另一个人死活不撒手的。”

    汤匙哐当一下,从时予欢手中落进汤里。

    时予欢愣愣地抬起头,只见千亦久拨弄了两下她的终端,推过来,上面,一条曾经消失不见的任务记录再次出现。

    那是一个有关“同床共枕”的记录,已完成,看时间,早已发生了好一段日子了。

    可要命的是,时予欢自己,压根不记得这件事是什么时候完成的,她没有半点儿印象。

    她干巴巴地说道:“你的意思是,我曾有一次睡觉时抱着你死活不放手?”

    “自信点,”千亦久喝着茶,淡定地纠正,“是每一次。”

    时予欢:“……”

    她她她她她她居然是这种人吗?

    但仔细想想,好像,好像真的是这样的呢,第一次见面,她抓着他的指尖,后来,还经常莫名其妙一觉在他翅膀里醒过来,甚至她还伏在他膝上睡过……

    她一直以为这些都是意外,原来是她死活不放手导致的吗!

    脸颊红得像一片枫叶,时予欢低下头,假装一切都不是自己干的。

    就在这时,千亦久搁下茶杯,平静地开口。

    “那你过来。”

    一字一句的,他提了另一个要求。

    “我想再咬你一次。”

    嗯?

    时予欢歪了歪头,思绪一时间没有转过弯儿。

    咬?咬什么?他在说什么?

    虽然没听懂千亦久的话,但她还是慢吞吞地起身,绕过桌子,在他身边的椅子上坐下。

    千亦久支着下巴,手臂自然地揽过她的腰,静了静,又提了三个要求。

    “不许脸红。

    “不许跑。

    “也不许躲。”

    时予欢茫然地点点头。

    说实话,她没完全听懂他的要求,咬?咬什么?这是个奇怪要求,不过没关系,总之千亦久也不会吃了她。

    千亦久则在思量着,咬哪里。

    一间温暖的小酒馆,周遭熙熙攘攘,说实话,在这里咬她一口不太合适,也有些匆忙。

    但今日女孩破天荒的允许他向她提要求,就没法等。

    他怕晚了,等女孩回过神,反应过来他要干什么的时候,那就不太好下手了。

    千亦久若有所思地看着满头问号的女孩,他想起上次咬她的脖子,结果好像把人亲坏了,她脖子上红了好大一片,用了好长时间才消下去。

    不能咬脖子么,她好像很敏感呢。

    千亦久忽然感到好奇,有关她脖子上那一小片红印子,是怎么变成那么大一片的。

    真是他咬出来的?还是……

    再试一次?

    于是他抬手,指尖轻轻撩开她鬓边乌黑的长发,将那些碍事的碎发别到她耳后,露出纤长细腻的脖颈。

    柔软的,雪一样白的肌骨染着淡淡的粉,像初春桃花。

    时予欢歪了歪头,不是很明白怎么好端端的,千亦久为什么开始整理她的头发了,她头发乱了?很乱吗?有那么乱吗?

    就在她胡思乱想,各种猜测千亦久到底想做什么的时候,小酒馆的门,轰得一声,被人推开了。

    “请问时予欢,时姑娘是不是在这儿?”一声嘹亮、昂扬、还听上去欣喜万分的嗓音在门口一响。

    “诶!”时予欢闻声回头,只见门口一片青色衣角一晃,目光顺着望过去,一位风流儒雅的青衣郎君手持折扇,眉眼带笑地站在酒馆门口。

    他身后跟着几位下属,方才那嘹亮的一嗓子,就是他下属喊出来的。

    陆青玄蓦地一声轻笑:“数月不见,小公主别来无恙。”

    时予欢也很欣喜,偶见熟人的重逢喜悦让她将刚才所有别扭的,脸红心热的小心思瞬间抛之脑后,她几乎是下意识地从千亦久怀中钻出去,站起身,一溜烟就跑了。

    “是我是我!我在这儿!”

    她的声音雀跃,眼睛亮晶晶的,像终于找到新玩伴的孩子。

    千亦久:“……”

    好,非常好。

    他就说有些事不能等么。

    时予欢兴冲冲来到陆青玄面前打招呼:“陆青玄?你怎么在这里?”

    陆青玄笑道:“也不看看你们现在身处的是谁家地盘,从你们踏上这座城镇的那一刻起,我就得了消息。”

    时予欢愣了一愣:“我们现在是到了连山王都的地界?”

    陆青玄不置可否。

    时予欢长舒一口气。

    太好了,简直是要打瞌睡给枕头,她正愁没个引路人呢,有陆青玄这个地头蛇在,后续她查案寻人,就方便多了。

    自从铃冬山谷一别后,就再没见过,那日她走得急忙,也忘了要同陆青玄道别,她还记得陆青玄当时对她的种种帮助,比如教她怎么跳舞,再比如,哪怕陆青玄摔骨折了,也要给她主持的祭祀典仪撑场面。

    在时予欢的印象里,陆青玄他,一直都很坚强。

    陆青玄笑盈盈:“怎样,来了连山王都是有什么打算么?要不要我给你们安排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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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啊行……”时予欢小鸡啄米式点头,心里忍不住地感慨陆青玄也太仗义了!

    她话音未落,忽觉肩上一阵力道,再回神时,已经被千亦久揽着肩就往外走。

    陆青玄也愣了一愣,刚想追上来时,只见一道蓝光一晃,在他刚刚跨出门槛的那刻,正正巧的,将他一绊。

    “砰——”

    陆青玄再次狼狈摔倒在木质地板上。

    下属们一呼而上,手忙脚乱地搀扶:“少君,少君你怎么样?”

    陆青玄疼得呲牙咧嘴,趴在地上破口大骂:“你大爷的千亦久!你是人吗你!”

    千亦久本来都带着女孩走出去了,听见这话走出去的脚又收回来,倒退两步,好整以暇地看着趴在地上的狼狈人类。

    他慢悠悠道:“你骂我什么?”

    陆青玄的气不打一处来:“我骂你是人吗!”

    千亦久微笑:“不是哦。”

    说完,他抬脚往前走。

    陆青玄被他气得几乎要喷出一口血……内伤。

    ……

    时予欢在嘈杂中被千亦久带出了酒馆,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他半揽半带着,带进了一座有些偏僻的,铺着青石板的窄巷。

    阳光斜斜,巷子很深,白墙,青瓦,墙头探出几枝冬柿,空气里有冬日落雪和柿子混合的清香。

    时予欢仰头看他,还有些懵:“我们不回去找陆青玄么?跟着他混包吃包住呢。”

    千亦久没回答。

    他只是将她轻轻抵在墙角,将她困在了他与墙壁之间囹圄方寸,然后,他抬手,再一次撩开她耳边的长发。

    指尖碰触到她耳廓的瞬间,时予欢轻轻颤了一下。

    千亦久低头,温热的呼吸略过她耳畔:“但我觉得,凡事得讲一个先来后到。”

    话音落下的瞬间——

    他俯身,在她柔软的耳垂上,轻轻咬了一小口。

    不疼。

    温热,潮湿,更像一记轻微碾磨的计较和占有。

    时予欢紧张地闭上眼睛,又睁开。

    她本来以为自己会被吓着,毕竟她是个胆子很小的人,学不会报复,连被千亦久安慰似的吻一下,都会大惊小怪。

    但其实没有,时予欢发现,除了一次漏了节拍的心跳,她似乎很坦然地就接受了自己被咬了一下这件事实。

    咦?

    好神奇。

    时予欢眨了眨眼睛。

    她头一次发现,感情这件小事儿,好像是不需要分门别类的,因为她没办法将此时此刻,将自己对千亦久所有心绪归入她人生认知里的任何一种情感框架。

    所以,她对千亦久,是以前从来没接触过的一种感情么?

    就像小孩子头一次遇见一种以前没尝过的味道一样。

    是陌生的,新奇的,没见过的。

    那要怎么去定义呢?

    在感情的类别里,单开一个,叫“千亦久”的描述好了。

    作者有话说:写这章的时候,将感情描述成味道的比喻是按照时予欢的性格自然而然写出来的。

    忽然有点喜欢这个比喻了,将感情描述成一种确切可感知的意象,在时予欢开窍的过程中,一定需要她亲身经历,亲自定义。

    「去经历、定义、再记住。」——这样的一种流程,通常,叫做“学习”。

    吃一颗糖,体验它带给你的感觉,然后,记住对“甜”的定义。

    学会去爱,捕捉它带给你的体验,然后,写下自己对“爱”的定义。

    这是我对每一本书的两个主角的要求,哈哈哈,我就是他们的爱情导师!(bushi

    咳咳,说回正经……感情是需要学习的,无论对千亦久,还是对时予欢都是这样。

    对千亦久而言,他的学习过程从他第一次拥有名字时就开始了。

    所以千亦久会比较A哈哈哈,他作为怪物,情感是极端且纯粹的,一张完全不容于世的白纸,这也意味着他的感情学习将会非常非常快。

    但这篇文还是被我写的好慢热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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