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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30(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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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先生聊以生计,多少是个受人敬重的身份,何至于在风月场中蹉跎半生?

    她最终还是强行扯出了一抹笑容来。

    “待来日功成,我便放她们从良,到时再求陛下大赦,也好免了他们从良女的身份,到时这醉春楼,便歇业吧。”

    红娘子一怔,随即眼里荡漾开了一抹温柔的笑意……

    “若真有那么一日,奴家怕是反倒舍不得离开东家您呢,能留在您身边做个嬷嬷照顾您也好。”

    孟隐闻言,也掩着唇,咯咯地笑了几声,脸上总算有了几分暖色。

    “娘子怎的也像佩玉她们那些小丫头一般,说上肉麻话了。”

    她随着红娘子一同步入二楼最里间的内室,白芷则先行回了醉春楼的住所,毕竟白芷会许多奇门外道,这些时日她不在醉春楼,想见她的人怕是要踏破她的门槛了。

    孟隐方一入座,一杯热茶便递到了手边。

    她端起茶盏,徐徐吹了口气,雾气氤氲,叫她的视线都有些模糊。

    “你特意请我回醉春楼,恐怕也是有要事吧。”

    “那是自然,不然怎么敢劳烦您亲自来跑一趟呢?”

    红娘子笑着从架子上拿出孟隐惯常戴的帷帽和一件早已准备好的新衣,将二者放到一同放到托盘中奉到孟隐面前。

    “事发突然,奴家便只好先斩后奏,托人去和那迎仙阁的老鸨商议过,将浣乐姑娘买回醉春楼,至于……奴家和那迎仙阁的老鸨确实有些过节,今日,须得您亲自去谈。”

    “浣乐?”孟隐挑了挑眉,她手指摩挲着帷帽的边沿,在脑海中思索了一番后,又将它放回了桌上,头也没抬。

    她淡淡开口。

    “红娘子莫不是在说笑,我记得,在阳春之前,名满京城的琴女便是她,那可是迎仙阁的大摇钱树,迎仙阁怎么可能舍得卖给同行?”

    虽然孟隐的反应漫不经心,但红娘子就像是笃定了孟隐会应允一般,将那件新衣展开,便要服侍孟隐更衣。

    “话虽如此,可咱们这行,哪个不是吃青春饭的?浣乐姑娘如今已是二十有四,自然不如阳春那样的小丫头伶俐讨喜,前些日子惜败于阳春不说,近些日子又丢了李锦那位贵客,迎仙阁的老鸨就打算把她卖给一位恩客做妾。”

    孟隐闻言,仰起头,正对上红娘子那双乌黑的眸子。

    她虽然依旧有疑虑,浣乐再不济也是花魁大选的第二,纵使色衰,也至少还能为迎仙阁当两年的摇钱树,迎仙阁未免太过杀鸡取卵。

    “奴家得知以后,便打算和那老鸨商议一下买回浣乐姑娘。”

    红娘子接着解释,孟隐的思绪却早就飘远了。

    李锦,正是李崇忝唯一的嫡子。

    世家大族中的子弟,大都轻贱这些娼籍的女子,又素来喜欢在这些女子面前吹嘘炫耀,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动辄会借着酒劲将一些朝堂仕途上的秘闻透露给那些青楼女子。

    这也是孟隐虽然如今身份微贱,却依旧能得悉朝中局势,并借此笼络贿赂朝臣的关键。

    果然孟隐一听这个名字,到嘴边的茶水没心思喝上一口,又被她搁回了茶桌上的杯碟上。

    “何时出发?”孟隐起身,展开胳膊走到梳妆镜前,任由红娘子为她换上这件玄色的金绣绸缎锦衣。

    霍清晏远征边关那些时日,她在京城中,也不是困于后宅之中,整日学什么女戒女红的寻常女子。

    这些日子,她在侯府中、在李家的眼线前伏低做小,扮演一个规规矩矩的后宅女子,又卧床了数月,险些快叫她忘了自己曾是什么样的人。

    自生母去世,孟隐当时甚至才及笄不久,便接手母亲产业,不仅迅速收服了母亲旧部,还在数年内接连吞并了许多同行。

    她也曾是在商场中纵横捭阖的女商人。

    “半个时辰后便可动身。”红娘子从善如流地答道。

    孟隐亲手将胸前的最后一枚盘扣扣好。

    “好”

    正所谓人靠衣装,身为这京城中唯一一个女巨贾,正是因着从不露面和气质沉静才使得别人敬重几分。

    若是像平常那样衣着随意素净,便极其容易叫人看轻了去,因而不管春夏秋冬,孟隐总会穿一件颜色沉稳的外袍。

    此时正是夏日,今日的日头虽然不抵平日毒辣,但这身玄衣还是稍微有些厚了。

    断是孟隐向来畏寒不畏热,坐在这颠簸的马车中,额间也渗出了薄薄的一层汗水,也因此心情也焦灼起来。

    下车时,是红娘子将她扶下了马车,迎春楼的老鸨早已候在门口。

    迎春楼的老鸨花名牡丹,年纪约莫五十上下,比红娘子还要大上不少。

    “小红,别来无恙啊,你如今可是投了个好东家。”能担任鸨母的,年轻时大多也是名极一时的名妓,又深谙这风月场的门道,才破格从妓女变成鸨母。

    便是年老色衰,这牡丹看上去依然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

    “妈妈,你我之间可没什么可叙旧的。”红娘子却面色冷淡,丝毫不打算给牡丹留面子。

    孟隐知道红娘子与牡丹之间早年的龃龉,自然不打算看着牡丹侮辱红娘子,于是抬手,出言打断了方才要开口的牡丹。

    “今日,我是来和您谈浣乐姑娘的卖身契一事。”

    红娘子扶了扶鬓边的簪花,冷笑一声,又立马上前扶住孟隐的胳膊。

    “妈妈,您老来也是糊涂了,待客之礼可不够周全啊,难道不该请我与东家进去一叙?”

    牡丹先是嗤了一声,到底今日是来谈生意的,肯定不能拂了孟隐的脸面,纵使她看向红娘子的目光满是狗仗人势的鄙夷,最终对着孟隐,脸上还是不得不漏出虚伪的笑容。

    “花娘子,请吧。”

    迎仙阁的幕后东家,也是一位富商巨贾,昔年同孟隐之母花容亦是商场上的死敌,或许是商人重利,因而并不重视浣乐一个半老徐娘,也可能是因为曾因商场上的事与孟隐交恶,因此他并未亲自来见孟隐。

    好在,也因为商人重利,此刻孟隐就算与迎春阁交恶,依然还能端坐在迎仙阁的雅间中,同牡丹面对面议谈浣乐的身价。

    牡丹拍了拍手,浣乐便被带上来。

    她斜睨了浣乐一眼,而不去看红娘子,语气尖酸得倒牙,说的话却是意有所指。

    “真是不曾想呐,我们迎仙阁弃之不用的货色,你们醉春楼手中握着阳春那般摇钱树,竟然也愿意买。”

    红娘子却是冷哼一声,刚要反驳,未及开口,便被孟隐抬手制止。

    只见孟隐缓缓向后靠在椅背上,漫不经心地答道。

    “阳春是红娘子一手捧出来的,既然红娘子觉得浣乐是可塑之才,我用人不疑。”

    或许是终于不用再藏在一副世家小姐的面具下,她的话语都显得锋芒毕露起来。

    只见孟隐手肘拄在桌子上,微微倾身。

    “我记

    《我嫁竹马扶乱世》 20-30(第13/14页)

    得,红娘子是您一手带出来的,如今也算得上青出于蓝了吧?妈妈您该欣慰才是。”

    牡丹闻言,脸色一沉。

    大抵上是因为浣乐马上就要被转售,她也不再向浣乐装什么慈眉善目。

    “愣什么神呢?还不快去给你未来的主家奉茶?”

    浣乐始终低垂着眉眼,被训斥了才微微抬起眸来,目光扫过红娘子,最终落在孟隐脸上,又落到她平坦的脖颈和隆起的胸膛上,眼里闪过一丝讶异,但她眼中的光芒稍纵即逝。

    她大概也是打算彻底破罐子破摔,满脸的疲倦之色,只是倾身为孟隐倒了杯茶,用力搁到桌案上,茶水飞溅,正溅到了孟隐的面纱上。

    毕竟也曾名极一时,孟隐自然听说过浣乐,印象里浣乐似乎是个十分谨小慎微的人,她抿了口茶去瞧那浣乐,却见她衣袖下的皮肤上,赫然有着不少的伤痕,红一道、紫一道,煞是骇人。

    “放肆!”牡丹立刻拍案而起,带着满脸怒气呵斥浣乐。

    孟隐到底是她招惹不起的,怨气就只能撒在浣乐身上。

    “不管谁看上你,都是你的荣——”

    孟隐再一次打断了牡丹,她抬眸,透过面纱盯着牡丹的脸,说的话掷地有声。

    “无妨,您原本打算将浣乐姑娘卖多少银两,醉春楼出双倍,如何?”——

    作者有话说:还会再更一章,会申榜,周四有榜随榜更!

    第30章

    “花娘子真是好大的手笔。”牡丹听罢,那双眼皮已经有些下垂的眼睛中,眼珠滴溜溜转了几圈,纵使她的面上依旧慈眉善目,脸上的笑意因着满腔的算计,平添了几分市侩的感觉。

    “不过,若是卖给哪位高门大户做个小妾也就罢了,浣乐再不济,也是年初评花榜的榜眼,我迎仙阁与您醉春楼不论怎么说也是竞争关系,这么一来二去,差的可不是一倍的价钱了。”

    这倒是也在孟隐的意料之中,据红娘子说,原本迎仙阁打算以四百金的价格将浣乐卖给富商。

    她说双倍八百金,无非打算是试探一下牡丹的态度,现在看来,这老鸨怕是果然要狮子大开口。

    孟隐眯着眼,透过面纱盯着牡丹,不疾不徐地开口。

    “那,您想要多少金呢?”

    事实上,孟隐的气度在世家小姐中,本来算不得拔尖,但只要换上这身行头,再以面纱覆面,到了谈判桌上,便会比平日平添几分足以唬人的压迫感。

    孟隐曾经猜测过原因,大概是因为帷帽遮掩了她的面容,叫别人无法窥见她的神情,也就很难与她打心理战。

    而囿于这幅不争气的身子,她说起话来,本就相较于其他人慢一些。

    但配上这身行头,便也算是因祸得福,非但没叫她显得绵软无力,反而叫她给人一种尽在掌握之中的松弛感。

    果然,牡丹见她这般淡然,反而先是一怔,随即轻咳一声以掩饰自己心中的没底气。

    “一千五百两黄金,奴家以为,像花娘子这样的名商巨贾,这些年早赚了几座金山银山吧?怎么可能吝惜这点金银?”

    这个价格,几乎将近迎仙阁原本为浣乐标价的四倍,迎仙阁的贪婪之心昭然若揭,与此同时,恐怕也是为了试探醉春楼的接受限度。

    她微微抬眸,瞥了一眼身侧的红娘子,红娘子立刻会意,鼻子里冷哼一声,对待她这位老东家,语气也是丝毫不留情面起来。

    “妈妈,你倒是忘了,方才你还将浣乐姑娘贬得一无是处,转头便开出此等天价,岂不可笑。”

    红娘子又抬眸瞥了浣乐一眼,眼神比方才更添几分凌厉。

    “再者,浣乐姑娘如今已经二十有四,我们这行,过了二十五的姑娘便再难立足,你们迎春阁倒是会叫姑娘们挂红牌迎客,可我们醉春楼中只留清倌人,压根不做这些皮肉生意,若是妈妈诚心不想与醉春楼谈此事,我与东家还是不奉陪了。”

    浣乐听闻此言,头颅低得下巴几乎抵在胸前,脸上的阴鸷却是更甚了几分,但她终究没有插话的资格,只能合着眼,一副将此事置身事外的模样。

    孟隐留意到,她攥着袖子的手都有些发颤。

    牡丹闻言盯着孟隐的面纱,见孟隐没什么反应,想来也是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深吸一口气,随即又抚掌笑道。

    “哎呀,毕竟花娘子与我迎仙阁日后要合作的地方还多得是,不如就你我各退一步,一千三百两金如何?”

    孟隐总算挺直了腰,坐的久了,她多少有些疲倦,那刀口又有些隐隐作痛起来。

    “我确实看重这位浣乐姑娘,否则以我的身份,断不可能会亲自跑来迎仙阁一趟,只是,我终究也是个商人,这世间万物与我而言,终究都比不上‘利益’二字。”

    她扶着腰侧的刀伤,缓缓起身,背对着牡丹,声音不大,却有种不容旁人置喙的力量感。

    “但我愿意为浣乐姑娘让几分利,在这京城,便是最顶尖的花魁,赎身也不过千两整黄金,在我眼中,浣乐姑娘自然值得上千两金,若是您同意,便将人带到我醉春楼就好,若是您不肯,此事便就此作罢。”

    红娘子见她起身扶着腰,心知是她旧伤未愈,赶紧抢先一步去打开了门,又回来殷切地扶住孟隐的胳膊。

    迎仙阁内到底光照不进,比室内要冷上一些,一冷一热,风拂过,吹动她玄衣的衣摆。

    “不必远送。”孟隐头也不回,淡淡地说道——

    离了迎仙阁,也不知是来时马车太颠簸,还是在迎仙阁坐得太久了,孟隐的刀伤还隐隐抽痛着,她本就自小被娇养长大的,娇气得紧,无论如何都不再想委屈自己马上坐那颠簸的马车回侯府。

    抬眸望去,正瞧见玉馔轩的青瓦飞檐,总归是在侯府里闷得久了,她眼里登时便荡漾开了几分清亮亮的欢喜。

    难得这位东家竟然主动想要出去透透气,红娘子对此自然是喜闻乐见的,于是便亲自将她扶到了玉馔轩中。

    琅玉毕竟早就脱了奴籍,自然不同于红娘子一干风尘出身的无法踏入侯府半步,孟隐受伤时,她借着送餐的由头,往侯府跑了许多次。

    不过近些日子,却因为生意繁忙,她已经许久未曾抽出时间来探望孟隐了,此时见到孟隐竟然亲自来看她,自然是喜出望外,以致于甚至有些局促。

    “小姐。”她远不及佩玉那般伶俐热络,见了孟隐,一时竟然不知道是该叙旧还是该先说些场面话,吞吞吐吐了半天,才红着脸憋出一句。

    “小姐,别来无恙。”

    话音未落,她匆匆抬起头瞟了一眼孟隐,慌忙又补了一句。“对了……您的伤……?”

    孟隐心知琅玉担心她,于是拉住琅玉的手,轻飘飘地转了个圈,玄色的衣袂飞起,语气都照平常轻快了许多。“你瞧,我这不是好好的。”

    琅玉似是悬着的信终于落下了一般,眉头都舒展了不少,这才露出了情真意切的笑容来。

    “那就好,我去吩咐后厨,做几个您爱吃的小菜,好生招待您。”

    《我嫁竹马扶乱世》 20-30(第14/14页)

    她话音刚落,远远便听得轻挑浪荡的一声,穿过人群黏腻腻地钻进了孟隐耳中。

    “花姑娘,几日未见,有没有念着爷啊?”

    此人的声音听着又颇有些耳熟,叫孟隐忍不住蹙起眉,凝神回忆,却始终回忆不起来……

    琅玉的面色却是顿时阴沉下去。

    孟隐见琅玉面色有异,便抬眸朝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透过模模糊糊的面纱好生辨认了好一会,才猛然想起来。

    此人不正是那个王侍郎——不,此时应该叫王郎中之子,王登么?

    此人昔日被琅玉所伤,还声称要与琅玉不共戴天,如今怎的突然与琅玉这般热络起来了?

    当日琅玉与王登交手时,孟隐本就戴着面纱,除了为安夫人披了一件外袍之外,几乎完全没和王登打照面,现在她换了身行头,王登压根没认出来她。

    只见王登大步上前,瞧见立在琅玉身旁的孟隐,二话不说,直接扯着孟隐的胳膊,一把将孟隐拽开,脸上突然堆出来一抹令人心生厌恶,又好似刻意讨好的笑容。

    孟隐身子本就孱弱,又是猝不及防,直接被拽了一个踉跄,好在琅玉眼疾手快,一把揽住了孟隐的腰,才勉强稳住身形,却又牵动了旧伤,疼得孟隐吸了一口凉气。

    “花姑娘,猜猜爷——咳咳,小生……小生今日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琅玉的脸黑的几乎同锅底一般,她本就对王登厌恶至极,又见王登推了孟隐,心中火气更甚,便更没有好脸色了,眼神好似要把把王登生吃了一般。

    可王登却仿佛没看见琅玉的眼神,或者说,他并不想看懂琅玉对他的厌烦。

    只见他自顾自地将手中的盒子打开,里面赫然是一对红艳艳的玛瑙耳坠,色泽鲜亮,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珍品。

    王登依旧故作斯文,磕磕绊绊地自顾自说着。

    “这可是我爹——咳,小生的父亲托人从闻州带来的,在京城可是有价无市。”

    孟隐扶着下巴思索,在她的印象里,王永丰应该已经被闻州刺史软禁了才是,想来是他怕有人生疑,特地还弄了些“特产”随着伪造的奏折寄回京中,心思着实缜密,想得也是十分周全了。

    琅玉冷着脸,丝毫不打算给王登好颜色,但又碍于王登并未闹事,玉馔轩人来人往,此时正是人多的时候。

    做生意的地方,总不好再和他冲突,只好耐着性子敷衍。

    “既然是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自然没有资格收。”

    孟隐只觉得讶异,这王登素来纨绔跋扈,怎么好似转了性一般?按理说,此人平日寻花问柳皆是颐指气使,女子在他眼里,怕不是取乐的玩具罢了,如何会特地跑来向琅玉献殷勤。

    “诶~好物合该赠佳人。”王登拿腔拿调地背着手,将那盒子再次推到琅玉面前。

    孟隐这才留意,王登今日附庸风雅地穿了一身素色儒衫,羽扇纶巾,一副书生打扮,反倒显得不伦不类,滑稽至极。

    “花姑娘,你可莫要小瞧了小生,待到来年春闱,小生定能考取进士,没准还能搏个进士及第呢。”

    琅玉本身是个习武之人,没什么文化,最多也就是能将大周的常用字认个大差不差。

    但王登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别说吟诗作赋,大抵上连个像样的文章都写不出,且不说都抵不上霍清晏这个正儿八经的武将出身,八成连之乎者也都用不分明。

    琅玉忍不住笑出了声,就连面色都比之前好看了不少,叫王登一时心花怒放起来,还以为琅玉是真心实意地为他倾心,才对他展颜一笑,于是乎挺起胸脯接着说道,语气也愈发得意洋洋。

    “凭小生这般才学家世容貌,来年不说做个状元,好歹也是个探花郎,到时候你跟了小生做夫人,可比在这酒楼里作甚么劳什子掌柜清闲得多。”

    孟隐原本见着王登这般油腻腻的模样就忍不住犯恶心,听闻此言,心中一凛。

    李崇忝莫不是还想提王登登科做进士?这大周的朝堂,谁能中进士,谁不能中,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

    考虑到孟隐还在玉馔轩,琅玉不想怠慢了孟隐,更无心同王登继续纠缠,只能陪着笑脸虚与委蛇。

    “是是是,待到王公子他日功成名就,若能得到王公子垂怜,是小女子的荣幸。”

    纵使她看不惯,她也没什么身份制止王登,眼见着王登不打算动手动脚,她也不想与王登打交道,索性便坐到角落处,等着琅玉自己解决。

    不多时,因为到了用膳的时辰,这一楼大堂的人也渐渐地多了起来。

    可能是因为孟隐身上这件玄色衣袍的制式更偏中性,头上又戴着帷帽遮住发髻,那几个男子见她一人占着一整桌,商议了一番后,其中一人上前,俯身温声询问孟隐。

    “公子,别处皆无空位,我们师兄弟几人可否与公子拼个桌。”

    那男子绕到正面,才瞧见帷帽下身形纤弱,端是一个女子模样,顿时窘迫地红了满脸,赶忙后退一步拱手一礼,连视线都偏开,一副非礼勿视的模样。

    “抱歉姑娘,小生唐突。”

    孟隐原本正出神思忖着那王登的事,骤然见有阴影压下来,又听见男子的声音,着实是吓了一跳。

    待回过神时,那男子已经退开,孟隐随即起身,笑着答道。

    “无妨,我这便为几位让位置。”

    孟隐余光扫了一眼面前的五人,皆是头戴纶巾,一副书生打扮,容貌还称得上周正,气度也更有几分书卷气,虽然算不得多出众,但和王登一比,简直惊为天人。

    几人见孟隐形单影只,便将她当做了同来用膳的过路人,反而殷切地挽留她一同用膳。

    孟隐想着本也无事,于是嫣然一笑,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敛了袖子微微行了一礼。

    “多谢各位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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