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
直到她走到家门口,那场雨还没有落下来,但她看见蹲坐在自己家门前的人影,那颗悬空着的心才终于落到了实处,重新开始砰砰跳。
童羡初没有像之前那样,毫不客气地开门进去,而是蹲坐在那里,影子被光线拽得很长,落在她的鞋尖,像是她再往前踏一步,她就会溃烂掉。
祈随安来来去去,出了不少汗,握住手机的手变得黏腻。她绕过童羡初的影子,走到童羡初面前,这才发现童羡初似乎也出了很多汗,连头发都洇湿,眼尾也泛出一种不正常的红。
于是她顿了片刻,也蹲下来,尽量放轻声音,“童羡初,你怎么不进去呢?”
“机场停运了。”童羡初抬眼,她们的影子靠在一起,仿佛亲密无间。
她抬眼看向她,她们的眼睛中间隔着一层灰蒙蒙的光,是童羡初从不肯向任何人展示的失魂落魄和痛苦,
“祈随安,你说我还能再见到她吗?”
一时之间祈随安忽然觉得那些刮在她胸腔内壁的针,又一根一根地刮了回来。
明明她最司空见惯的,就是直视其他人眼中的痛苦和失魂落魄,并且从来都有把握全身而退。此刻她却觉得自己似乎感受到了同等程度的失魂落魄。
狭窄楼道拉扯两个人的影子,那个怪异的橡皮人又出现了,一点一点吞咬着她们的身躯。
祈随安冷静地站起身,朝童羡初伸出手,“我带你去见她。”
祈随安惯用的语气,平静,轻声细语,像火灾当晚的钟楼,她的血填入她的血肉,她也是这样跟她说了一句话——我会和你一起出去。
一模一样。不像承诺,像阐述一个事实。
第33章「为什么」
直到这一刻,童羡初才清晰感知到,她与祈随安身上最大的不同,就是对方总是可以轻易剪断联结在自己身上的任何东西。
包括那条从出生伊始就剪掉,但却始终扯断骨头还连着筋的……脐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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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后的那一场暴雨过去,柳柳理发店的廉价转灯仍旧每天都在转动,童羡初觉得像陀螺,祈随安却再没有提起过这件事一次,也再没有去过一次。
就好像那个夜晚,她被童羡初见证过的彷徨,无措,所有的迷茫,不理解,被抛弃的不甘,全都被那轻而淡的一句“我不认”,还有那一场持续的高温,烧得干干净净。
但童羡初不甘心。
祈随安懒得计较,懒得翻出来的事情,她偏偏就想要替她计较,替她翻出来,替她讨要一个名正言顺的“为什么”。
所以她去找卢柳。
不止一次。
祈随安当然不知道这件事。不过,以祈随安的性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会拦着她。
祈随安总是那一副样子,什么都不想要,什么都无所谓,死气沉沉。最多就是当她把这一切闹得天翻地覆,再来替她收拾残局。
这不是童羡初的本意。
所以她暂时没有把卢柳店里闹到天翻地覆。她只是每天都过来,坐在不同的出租车里,看卢柳早上八九点的时候从里面打开那帘卷闸门——
看卢柳用肩膀担起来铝制的晾衣杆,找个日头好的地方放下,再将那些湿毛巾晾出来,然后再掐着点去旁边闹哄哄的菜市场买菜,有时候菜买到一半,客人就上了门,多半是些灰扑扑的男人,在她店里自顾自地把那台老旧彩电打开,看会电视。
等卢柳回来了,他们就抱怨几句,卢柳陪笑几句,把菜放下,就站在洗发台和座椅面前来回转,有时转到中午,转到太阳落山,那些头没剪完,她买的菜也就还是生的。
有时又从早到晚店里都没人,她也就自己打开那台旧彩电,看些配音很奇怪的泰剧,洗毛巾,叠毛巾……
看了几天,童羡初尤其想知道,卢柳究竟是为什么在看到祈随安那张脸时,没想过要认她。原先她以为,是因为卢柳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孩子。
但从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卢柳仍旧孑然一身,生活圈子也小得可怜,日子过得苦,但却能自得其乐,每天关上那帘卷帘门是都在哼着歌。
童羡初不懂,明明认下祈随安,卢柳的日子就可以有人陪伴,就可以过好一点,起码没有现在辛苦,祈随安现在已经这么大,不需要她担负什么供养的责任,还能让她不至于在一个不是自己家乡的城市孤独终老……可她为什么就是不认她的孩子?
明明知道她是为谁而来,却还是能在她踏进理发店时,笑脸相迎,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客人,往她头上涂着泡沫,搭着些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的话。
很多个卢柳挂起笑脸的瞬间,童羡初都想直接恶毒地问出来——你为什么不认她?
她相信,那时卢柳脸上一定会露出错愕和痛苦,而她会觉得痛快。
像一把刀,剖开一个膨胀得令人发疼的皮球,于是那口憋在胸腔里的气终于吐了出来,对方越不好受,她就越好受。
但她迟迟没有。
因为她想不到那时祈随安的反应会如何,是像那个晚上那般失意痛苦,再大病一场,还是会对她恶语相向,或者又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童羡初想不清这件事。
可她还是清楚地意识到,归根结底,这两个人很像,如出一辙的薄情与残酷。
貌似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所谓的血浓于水,那根早已剪下来的脐带,似乎就是这样妙不可言的东西。
但对童羡初而言,她偏偏不认。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心底就竖着一杆笔直的旗,不偏不倚,只让她记着一句话——
郁百兰会做的事情,她绝对不要做。
郁百兰总是被人瞧不起,被用调笑的语气嘲讽山鸡妄想变凤凰,她就绝对不要被人瞧不起;郁百兰发了疯地想要逃离这座城,她就被人用游轮带走也要装作生了水痘再回来;郁百兰那么喜欢煮开水,她就一辈子都只喝凉水;郁百兰那么渴望有一个人承认爱她,那么发了疯地去追求爱,最后闹得双方都身亡命殒来收场,那她就绝对不要去乞求爱……
郁百兰早就以身作则,告诉她一个道理——乞求上天垂怜,哀求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在自己身上发生,根本不会有好结局。
但当那艘春天号,带她远离勒港时,那杆旗曾经发生过一瞬间的偏差,那个拥抱,差点让她以为,爱真像教义里谈论到的无差别,会降临到她身上。
不然为什么叶美玲会从澳都过来,千里迢迢,会在孤儿院那么多等待爱的孩子里,偏偏选中了她?
仿佛她值得被万里挑一,也值得一个不求回报的拥抱,让她知道,原来不需要装生病,也可以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间。
叶美玲还是嘉欣的妈妈。
叶嘉欣多幸福,坟前永远被清扫得干干净净,不像她需要住在长满霉斑的组屋,雨季长湿疹干季手足皲裂;死了之后面前也从不缺少糖和巧克力,不像她想吃一支红豆棒冰需要沾满一手的血;永远有人记得她,不像她在坟地游荡七天七夜也没人发现……
以至于童羡初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有多幸运,也一度骗自己,叶美玲就像爱嘉欣一样爱她,叶美玲是万中无一的圣母,选中她,就是为了爱她。
因为叶美玲给她穿好看的,永远不会洗褪色,也不会有出线的衣服,让她读学费超过十万的学校,吃自己十几年来从未食用过的昂贵食物。
她让她变成第二个叶嘉欣。
——那个她认为从出生那一刻就被上帝亲吻祝福过,从来不缺什么,不乞求些什么的叶嘉欣。
那几年,她见过认识叶嘉欣的许多人,知道了叶嘉欣穿白裙子,每天在吃饭、睡觉前祈祷,在每年的一月二十四号生日,爱吃一种勒港那边特产的白虾。
也才知道,为什么叶美玲总是让她换上白裙子,让她在每天吃饭、睡觉前祈祷,让她在每年的一月二十四号过生日,让她爱吃一种她吃了会过敏的白虾,然后再让家庭医生给她开药,但下一次还是会买给她,看她吃下去,再像一个母亲一样注视着她,给她一个亲密无间的拥抱。
也终于明白,有句话是对的,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老天爷让她免费吃了嘉欣这么久的糖和巧克力,是让她知道,终有一天她会成为嘉欣的替代品。
听说叶嘉欣是自杀的。
从澳都飘过来,到了勒港。
有时候,童羡初过着不属于自己的生日的时候,看着那个比她人还高的蛋糕,收着不属于她的生日礼物,也会突然想起那张黑白照片上的女孩——嘴角提起,月牙眼弯着,明明是笑,却不像笑。
多不开心啊,才会连遗照都挑不出一张笑在眼睛里的。
她也不止一次想,嘉欣是到底多想从澳都逃走,多想离开叶美玲的身边,才会用这种方式,漂洋过海也要过来。
与之相对的,她也还想过,叶美玲不是做那么多慈善吗?可为什么还是不会爱自己的女儿?
又到底多不会爱人,才会在弄丢唯一的亲生女儿之后,妄图去找一个陌生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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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化、标准化的形式,在世人面前展现自己的爱。
童羡初时常觉得这一切真荒唐,像她被强制性拽入一场戏里,感觉不到一点爱,却还要充当被爱的主角。
每次看到叶美玲的慈善消息,听到有人因为叶美玲的行为去歌颂这世界的真善美,她都觉得这个世界怎么会这么割裂?
说到底,郁百兰的爱,叶美玲的爱,所有人口中所说的爱,想要去得到的爱,都不过是一场愚蠢至极的暴力,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信?
这场戏演到二十出头,童羡初终于觉得厌倦,她不想再演,和叶美玲大吵一架,对叶美玲安抚性质的拥抱嗤之以鼻,脱下白裙子,只穿红裙,黑裙,去北美念书,学会抽烟,终日终夜在黑漆漆的街道上像水鬼那般游荡,看到有白的、黄的、黑的人对路过的十字架竖中指,会觉得很好笑,笑得喘不过气了,却又莫名其妙地觉得肋骨疼,疼得好想流眼泪。
就像每个人的二十出头,都会有很多迷茫困惑的眼泪。
那时她已经开始选用一些色彩强烈、黑暗的颜色来画一些油画,卖了几幅画出去,没有再花叶美玲一分钱。
毕业后又悄悄回来,不信基督不信任何教,特地将一幅画搬到叶美玲会去看的画展参加,署名童羡初。
那天,她亲眼看见叶美玲路过她的画,瞥过她的名字,没有任何一丝波澜,视线也没有在上面停留,像是从头至尾,她这个人都没有存在过。
那时,二十二岁的童羡初,就站在她身后,穿一件黑牛仔夹克戴兜帽,亲眼看着她路过她。
童羡初站在那个画廊里,一整夜都没能想得通,为什么叶美玲当时能把她接回来,给她拥抱,现在却又因为她不想再套一层“嘉欣”的壳子,而对她视而不见?
就算她不是“嘉欣”,不穿白裙子,不信基督,不过那个生日,不吃那些嘉欣爱吃但是她吃了会过敏的食物,她也还可以是她的另一个女儿,不是吗?
她不避讳自己的贪得无厌,那个时候太年轻,失望过,崩溃过,觉得要再多东西也填满不了自己,也的确是有想过,要抓住那么一点曾经降临过、残存过在她身上的爱。
似乎那一点混杂在咸湿海风里的,残余的拥抱味道,还始终飘在她鼻尖。
要是她那会就遇见祈随安,祈随安大概就会让她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如果世间情感都那么容易想得通,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爱憎无常。
但二十二岁的童羡初,身边没有祈随安,她比现在更倔强,更不服输,不听劝,想不通叶美玲的行为,也更想要追问到一个为什么。
也就是在那天,童羡初遇上现在的画廊经纪,这位同样刚工作不久的画廊经纪,一眼看中她的画作风格,真的让她成名,画作遍布整个澳都画展。
日子越过越长,也越过越短。
每当她卖出去一幅画,就总能听到叶美玲在哪里捐了款,建了医院,或者是去了哪里的消息。每当叶美玲做了些什么闹上新闻,她也得做点什么动静出来。好几年,从来没有谁缺席过这种此起彼伏的较量,像极了一种谁也不服输的博弈。
她们之间明明没有所谓的那种血浓于水,可这种联系却又仿佛有那么生生不息。
叶美玲花在她身上的钱,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到二十七岁,Iris的名号被打得更响,她也就终于将这些钱,一笔一笔地打了回去。
所有账都结清的那一天,童羡初一个人坐在画廊里面,一边抽烟一边冷笑着想——
不知道叶美玲女士,现在有没有找到新的嘉欣来寄托自己那些无处安放的爱呢?
原本一切到这里就结束。童羡初某一天看到生病的画廊经纪在煮开水,在那些咕噜咕噜的开水声里,忽然又想起了郁百兰,于是那杆旗重新竖了起来,摆正了位置。让她突然觉得倦,不知道自己这些年来到底在做些什么,她不想一定要争个输赢,让了步。
直到今年,叶美玲六十大寿,她的侄子为她筹办公开寿礼,请来了嘉欣小学同学,老师,欢迎各界人士来参与……总之,是与嘉欣有关的所有人。
唯独没有童羡初。
唯独她是从报纸上看到这些消息,接到一通叶美玲侄子打来的电话,警告她那天不要出现,告诉她说,这场寿宴绝对不需要一个仿制品。
其实用不着这通电话,童羡初自然也知道,没有人欢迎她出现在那里。
但她实在厌恶这种高高在上的语气,原本她已经早就不想为什么,早就不想要一个答案,也已经强迫自己将二十多岁的那些恩恩怨怨都抛之脑后……
但这件事,又不由分说地将她拽了回来,将她按入了这场博弈河流中。长到三十多岁,她仍旧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性子,也向来不会选择逆来顺受,如果有人惹到她面前,惹得她不痛快,她就要惹得所有人都不痛快,与其忍气吞声,干脆两败俱伤。
叶美玲那么多新闻宣传寿礼,她就给自己在勒港办葬礼。叶美玲在采访中提到《爱神与疯子》,她就买回来,自己亲手烧掉,连灰烬都浇得干干净净。叶美玲不想她出现在那场万众瞩目用来作秀的寿礼,她就偏偏要出现,想到能够目睹所有人流露出那种像吞下苍蝇时的表情,她就觉得越痛快。
直到这一天,勒港雨季快要结束,天文台说最后一场暴风雨即将到来。
童羡初从卢柳的理发店里回来,廉价香波的气味飘在头发上,她还是没能弄清卢柳为什么不认祈随安。
就像她永远也搞不懂郁百兰为什么到死也要拉上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宁愿跟对方生生世世纠缠,也要拉上对方一起下地狱;
而叶美玲为什么在嘉欣拼了命地逃离她身边之后,还是要抓紧一个人,假装嘉欣还在她身边那样来爱……
仿佛只要跟“爱”这个东西扯上,一切藏在真善美中的面庞都会变得赤裸裸起来,没有一个会好结果。但那时,她已经从报纸上看到那则消息,才无比迷茫地意识到——
和她斗了这么多年的叶美玲,高高在上从不犯错的叶美玲,这次好像真的要死了-
暴风雨始终没有落下来,似乎是因为被人标榜是整个雨季的最后一场雨,于是酝酿也比其他更久,来得更慢。
机场却早早地停了飞。
童羡初不知道祈随安要带她去哪里,要怎么带她去见叶美玲。
但每一次祈随安这样望向她,这样和她说一句话,语气平静,一点不用力,到最后却都没有让任何人失望,童羡初也都没有办法,不陷入那双眼。
楼道里没有水,只有祈随安在她身边,将手伸在她面前,却好像一场雨,泛滥成灾,好似永远都不会停。
童羡初伸出手去。
还没碰到。
就被祈随安牢牢反握住,带她离开这里,踏过满是灰尘的楼道,挤过闷热嘈杂的街,来到一个飘着咸湿气息的码头,是海。
祈随安似乎在路上就和一个人约好了,到码头就碰了面,松开了她的手,似乎一点没察觉到她在那一瞬间的失落,就和那人高举着手打了个招呼。
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人,笑容很开朗,喊了一句“祈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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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祈随安点了点头,声线温和,喊对方“沈醒”,这个名字让童羡初觉得耳熟,她想起一个很像的名字——沈杏,那个在观音诞,和辜嘉宁一起抱着鱼灯祈福的女人。
这两个人长得似乎也有点像。
但没等她看清,祈随安就拦在了她前面,似是无意,挡住了她的视线,两个人小声沟通了一番。
紧接着,沈醒就扬起下巴,朝童羡初笑了笑,然后带她们从码头,上到一辆模样老旧的鱼艇上,空间不大,上面遍布着些渔网和渔具,还散着鱼腥味。
童羡初才反应过来,祈随安是想借这艘艇,带她去澳都。
澳都和勒港之间本就不远,勒港可以说是澳都周边的一个小市,中间只隔着一片内海,平日里就有人用渔船往返码头间。
但现在,机场因为天文台播报的一场暴风雨而停飞,就算是鱼艇,就算是暂时这场暴风雨还没落下来,按理来说,这会也应该全部停掉继续出海的计划,才是最保险的。
这个沈醒,和祈随安到底是什么关系?又怎么会冒着这样的风险带她们过去……
而就在她这个疑惑冒出来没多久,沈醒就主动提起了这场暴风雨,
“放心吧祈医生,我有经验,从小就和我妈一起出海,到现在对这片海熟悉得很,这点小事不是什么问题,而且从勒港到澳都才多远,雨都没落下来我们就已经到了,保证你们安全送到。”
祈随安点点头,“记得帮我和你妈妈问声好。”
“当然。”沈醒保证,“我妈最念叨着祈医生的好了,说你讲话温温柔柔的,跟你在一起几个小时都多舒服,从来没有压力。现在你有困难了,还找我帮忙,我肯定是赴汤蹈火也要帮的……”
童羡初这会才彻底对上号,原来这个沈醒,和那个沈杏,是母女。
可……
“不至于到赴汤蹈火。”祈随安打断了沈醒的话,声线温和地说,“你就不必和我们一起了。”
“什么?不用我去?”沈醒有些错愕,目光在童羡初和祈随安两个人之间晃了一圈,“那你们两个谁会开船?”
问题刚落下。
童羡初喉咙发堵,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见祈随安特别随意地朝她扬了一下下巴,“我的船证带了吗?”
童羡初这两天还没来得及换外套,从祈随安那里要来的那个船证,也确实是带在身上,可不知怎么,她觉得这一切有些不真实,像她发现船证那晚做的一个梦。怎么会突然就到了这个地步?
而祈随安好像并不觉得这件事有多突如其来似的,安抚了沈醒几句,听到沈醒有些着急地补一句“可你们不清楚海上的情况,还是我来吧”之后,又尤其平静地看向童羡初,“你是不是一定要见到她?”
在得到她肯定的答案之后,又点了点头,“那如果我来开船,你敢坐吗?”
暴风雨之前多平静,日光都全部被烧化了,滚滚流淌在海平面上,十四岁的童羡初都敢登上那艘开不到春天的春天号,三十岁的童羡初怎么可能不敢?
但祈随安为什么敢?
祈随安为什么好像从来都不在乎自己的命似的,有没有暴风雨都无所谓,前几天还说不开船了,现在又要因为她而去开船,甚至字里行间,都像是做好了要赴死的准备。
第二件事,不是要陪她去澳都,而是要带她去澳都,陪和带,只变一个字,都变得不一样。
沈醒见她们两个铁了心,咬咬牙,不敢再继续劝说反而耽误时间,而是给祈随安说了些这艘艇的注意事项,要开的方向,然后就下了船,等她们在海里越开越远,沈醒站得高高的,朝她们挥手送别,看嘴型,应该是喊了声祈医生。
看着沈醒在码头逐渐缩成一个小点,童羡初终于将目光收回,重新落到祈随安的脸上。
此时日光正盛,波光粼粼,和海水交映,泼在祈随安那张被风吹得敞开的脸庞上。
出来得太急,祈随安甚至是大病初愈,而且没来得及戴眼镜,还穿着成套睡衣,随便套了一件外套,不像是在海上开船迎接暴风雨,像是在家里窝着看一场温馨电影。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祈随安一边注意着海上的动向,一边主动开口,
“从澳都回去之后,我会将沈杏转给其他相熟的医生,并且用经济补偿的方式,承担她因为这件事更换心理医生所付出的全部代价。”
从不和来访者距离过近的祈医生。
笑着说自己从不在除诊室之外和来访者产生任何联结的祈医生,时常劝解实习护理师不要和来访者心理距离过近的祈医生……
在一个暴风雨来临之前的上午,别无它法,找到自己的来访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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