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某一天也会出于某种私人理由,和自己的来访者建立了借物关系。
海风吹得童羡初耳朵发麻,又咸又湿的气息飘过来,好像一个不存在的拥抱,又好像,她还是那个,十四岁,被从勒港接回澳都的童羡初。
灵魂出窍那般,十四岁的童羡初夺去她的身体,目光无法从祈随安脸上移开,“为什么?”
祈随安却没有看她。
祈随安看着海,久久没有说话,脸庞也被映出朦胧质感的金光,目光在太阳底下被染成金色,皮肤也是金色。
良久,她终于发出声音,像一颗射在她心脏中央的子弹,“不为什么。”
彼时海浪翻涌,船身忽然摇晃,像极了子弹射穿后的余韵。
以至于让那一刻的童羡初险些以为……这是爱。
第34章「梦中人」
“梦中人,一分钟抱紧,接十分钟的吻……”[1]
祈随安拧开鱼艇内的音响,里面只有这一首歌,旋律响亮,穿透力强,女歌手不知疲倦地唱着,声音空灵梦幻,在蓝色海平面飘荡。
有一只红嘴鸥跟着她们的船,躯体雪白,翅羽灰蓝,围绕着她们旋转,翱翔,仿佛不想被扔下,要跟着她们离开勒港。
童羡初看着这只红嘴鸥,不可避免地,再次想起郁百兰。
爱穿红裙的郁百兰,漂亮肤白的郁百兰,总是跟看不起她的每一个人,发誓要离开勒港,却至死都没有离开过这里的郁百兰。
童羡初突然好想吐。
祈随安察觉到她尤其迷惘的表情,分了些神出来,但没在沈醒船上找到可以用的,环顾几周,快速确认这一点后。
她也没怎么犹豫,把自己披着的外套脱了,顺手给童羡初半扔半递了过来,眼皮自然垂着,惯常的轻声细语,
“用这个吧,别弄脏人家的船。”
半天,没看见童羡初动,又补了一句,“也别吐到海里,污染环境。”
脱了这件外套,祈随安就真只穿着套睡衣,绿格纹,很薄,很轻,被海风一吹,衣角就像旗帜一样飘起来,布料贴紧骨骼,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脸色显得越发苍白了。
不像在开船,像刚出院在晒太阳。
船艇在海平面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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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晃晃,红嘴鸥还未离去,发出些急促凄厉的叫声。
童羡初一早上没吃东西,这会胃里翻涌,也只是吐了些半透明的水出来,却没用祈随安的外套接,用的是自己随身带着的手套。
吐了几口,连水都吐不出来了。她勉强靠在艇边,飘到鼻尖的海腥味让她很不好受,只能把祈随安的外套抱紧了些,那上面有祈随安常用的那种洗衣液味道,很干净,像阳光普照,像某种沉默的植物,也像睡火山顶上那一点碎的、白的雪。
大病初愈,祈随安这几天都没抽烟,香烟味倒是没来得及缠上去,童羡初每晚睡不安稳,起来闻见的,都是这种味道。
她贪得无厌地抱着这件外衣,凝视着祈随安被风吹得挺直的后背。
天文台预告的那场暴风雨迟迟没有来,除了些胡作非为的风,海上仍旧风平浪静,没有雨的痕迹。不过天文台的预告不可忽视,前方仍旧生死未卜。于是童羡初突然问,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暴风雨真来了,天文台说的没有错,我们两个今天真到不了澳都,那要怎么办?”
这本应该是在上船之前就提出来的问题。
但当祈随安向她伸出手,问如果她开船她敢不敢坐,童羡初忽然就什么也管不上了。
红嘴鸥还跟着她们打转,好似在一路护航。祈随安盯了好一会,大概也觉得现在说这个事已经晚了,又似乎是为了安慰她,稍稍放松了背脊,说,“可能明天勒港和澳都就都会同时传出谣言,说有两个不要命的女人,在雨季的最后一场暴风雨里殉了情吧。”
变得松弛的语气,看不到是什么表情。
童羡初却忽然笑了,殉情,这两个字在她齿间反复咀嚼,不像说郁百兰那些事情时那样不屑一顾,而是不由自主地吞入胃部,抑下那些由海腥味翻涌起来的晕胀。
风再次飘过来,刮乱她的头发,她望一眼格外深沉的海,再望一眼祈随安的后背。
身体蜷缩着,靠在艇边,不由得将祈随安的外套又抱紧了些,轻笑一声,问,
“你真愿意跟我殉情?”
这个问题多疯癫。
要是普通人听了,想必会认定问的人精神状态不佳,会警告答的人最好缄口不言。
但祈随安听了,沉默一会。
巨大的风声和红嘴鸥凄厉的叫声包裹在一起,她笑了一下,极轻极轻地说,“我当然还是希望你活着。”
这不是童羡初所期待的答案。
她有些失望,其实她更希望祈随安什么都不用说,只直截了当地说,我愿意。
可惜那是祈随安。
祈随安永远不说这种话,祈随安永远是不确定的,她看起来可以因为任何一个人丢掉自己的命,却像上辈子发了毒誓,永远不将自己与任何一个人绑在一起。
只是海太宽阔,一看望不到头,似乎什么都能装进去,以至于童羡初忽然觉得,也许这场暴风雨真在这个时候来了,也不会是一件多坏的事。
就把她和祈随安在同时同分埋进这片海,不去想快要到了的澳都,也不去想快死了的叶美玲,什么都不想,生生世世,尸骨都缠绕在一块。是不是只有这样,她才永远都不会离开她身边?
船后续在海里开了五十五分钟,红嘴鸥跟了她们三十四分钟,《梦中人》放了十一遍,童羡初想殉情这件事想了四十三分钟。
雨丝飘落下来的时候。
她勉强撑坐起来,将一直抱在怀里的外套盖在了祈随安肩上。
接着轻轻地,慢慢地,将脸埋在了祈随安的颈窝里,拼了命地汲取着那里温凉的气息。
听到祈随安有些朦胧的声音传到耳边,她对她说,“睡一会吧。”
停了一会,风浪似乎变大了些,狂风刮在眼皮上,像枪林弹雨,冲打着她们的脸庞。
而那时,童羡初始终低着脸。
却也能感受到,祈随安仍旧维持着冷静,抬着手,弄着些什么。
最后,像是终于通过一段不太顺利的海面,祈随安缓缓吐了一口气出来。
几秒过后。
是祈随安伸手过来,探了探她的额头,尾指挨到她的眼皮。
平和的声线,却因为海浪平白无故显得异常温柔,“童羡初,你不要怕。”-
但不知道是不是地域发生了变化,直到她们上岸,停了船,这场暴风雨才洋洋洒洒地泼下来,仿佛是神祇最后的怜悯。
还没来得及欣赏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她们在码头附近的一间叫作南瓜车宾馆的地方躲雨,雨一支没有停,最后干脆开了间房,各自洗了澡,再把湿透的衣服脱下来,穿着宾馆配备的浴袍等待那些衣物被空调风吹干。
期间,童羡初没顾祈随安的阻拦,独自出去了一趟,带回来新的洗漱用品,衣物,几包烟,几颗五颜六色的糖,这座城市太昂贵,连比巴卜都不卖,还有两份通心粉,之后就一直维持沉默,没有提起她们急着赶来去什么时候去见叶美玲。
湿透的衣物被拧干水,挂在房间塑料架上,湿哒哒的,还在滴水。室外也在滴水,密密麻麻的,厚重的,像一颗颗大钉子一样,砸在土地里的水。
空气潮热,视线紧密。
童羡初靠坐在窗户紧闭的窗台上,蜷坐成一堆被雨打湿了的热带花卉,头发吹到半干,看窗外的雨,点一支烟尾猩红的烟。
她喜欢上那首在大海上循环着的歌,到了南瓜车宾馆603号房,又拿了手机出来放,甚至跟着那空灵的女声,一块哼唱着。
香烟和歌声一块飘到祈随安这里,她半躺在床边,返过头去,便被这烟和歌声一块勾着,仰了仰喉咙,才发现原来童羡初唱歌很好听。
让她想起总是在黑得似油的夜里歌唱的一种鸟,夜莺。也想起一个已经逝去的上个世纪女歌手。
从刚刚回来,到现在,童羡初除了听歌,唱歌以外,没有说一句话。祈随安眯着眼,听了一会,看了一会,没有打断童羡初。
没有人比祈随安更明白,有种东西叫近乡情怯,人和人之间隔得远的时候,有些事情也就跟着一块隔得远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有时候一不小心念起这个人来了,也只觉着对方活着就好。
可要真到了眼皮子底下,面对面站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也就全都跟冒了尖的野草似的,一茬茬地往心中间冒。
祈随安猜测——叶美玲现在应该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否则那么一个经常活跃在公众面前的慈善企业家去世,还就在寿礼前一天,那些关注这方面的媒体,应该也不会止步于报道“昏迷”的地步。
她们花了些时间才到澳都,如果叶美玲真的已经出事,那这座城市不会如此风平浪静,童羡初此时也不会像如此平静。
既然澳都是童羡初的常住地,无论怎么样,对方在这里应该也能联系上一些可以打探到消息的人。
而且童羡初刚刚出去了一趟,回来只带了些必需用品,没提起其他的,那祈随安也没必要急。
“你说,叶美玲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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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死了怎么办?”
走神间,房间里突然飘出来这句话。祈随安抽出思绪,下意识去望童羡初。
女人还是蜷坐在窗台上,手中烟雾往上飘,脸被挡住,不知道在想什么,像刚刚那句话不是自己说的。
祈随安想了半会,“她对你好吗?”
童羡初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最后,像是想不清楚这件事似的,非常模糊地落定一句,“她和你很像。”
“和我很像?”祈随安有些诧异,但很快反应过来,又带着笑意问,“怎么个像法?那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她把我从孤儿院带到了澳都。”童羡初低眼,看着手里的蓝色火柴盒,
“给我过生日,给我很多糖和巧克力,我有危险的时候也会第一时间用尽所有办法救我,不会让我死掉,十五岁那年,她的仇人听说她还有一个女儿,把我绑到了一个山上。绑匪要她公开向他下跪道歉,不然就撕票。”
“结果她真的这么做了,她是那么骄傲一个人,竟然真的公开向一个小流氓道歉下跪。但绑匪还是没放过我,他要求叶美玲做更过分的事情。好几天,警察才把我救下来。”
“我其实没事,就是逃跑的时候摔了几跤,磕破了点皮,她当时好像吓坏了,脸色苍白,腿都崴了冲过来抱我,抱得多紧,压得我肋骨都痛。但我觉得没什么,甚至有点高兴,因为她看起来好害怕失去我,甚至在那之后就逼着我学格斗,学一些可以用来自保的东西……”
童羡初讲很多与自己有关的事情时,总是很有感染力,也都擅长用游离在外的,似真似假的语气。所以祈随安很多次都被她带进去。
这次童羡初语气好真实。
祈随安在飘渺的香烟中听着这些,分明看不清童羡初的脸,但不知为何,却觉得,这不真实,至少不是全部的真实。
果然,说完这些之后,童羡初停了片刻,缓缓吐出一口烟雾,又继续往下说,
“但有一次我在画廊碰到她,她明明看见我了,却又装作眼底从来没有过我这个人。旁边有人问她,我是不是她女儿。结果她又说,她已经没有女儿了,她说她女儿在十四岁那年就已经死掉了。”
烟雾逐渐散开了,祈随安终于看到了童羡初的眼睛,那其中有些很浓很浓的东西,那是祈随安自己永远不会流露出来的东西,不解,憎恨,和哀戚……无限制地,从她的眼睛,蔓延到她的眼睛。
以至于祈随安忽然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这些东西淹没。
而童羡初始终没有停下来,她好像停不下来了,她看祈随安,看雨,看自己,最后低了头,下巴枕在膝盖上,像是在嘲笑,又像是在提问,
“祈随安,我死掉了吗?还是,我从一开始就不是她的女儿?养女原来不是女儿吗?那为什么一开始没有人跟我说清楚这一点?那为什么院长要让我忘记郁百兰,让我喊她妈妈?”
“既然我不是她的女儿,那她为什么要把我接过来,为什么一开始我说我生水痘她还愿意抱我,为什么我被绑匪绑走的时候,她急得像是快死掉了,像是要用她的命来换我的命一样……”
悲哀和憎恨这种东西,永远无休无止,和软弱无能缠绕在一根麻绳上,像用一层薄膜隔着,一旦戳破,流出来,就再也收不回去。
童羡初无比憎恶此时此刻的自己,懦弱,愚笨,她最厌恶的东西,让她觉得自己像是被从大海里捞出来的一条鱼,在案板上死命挣扎,而看着她挣扎,目睹她所有不甘心的,偏偏又是祈随安。
为什么每一次都是祈随安?
她绝望地想起过往很多次这种情况,却又觉得和之前所有都不一样。
这不是勒港的钟楼,也不是那间长满霉斑的组屋,是澳都,是她那杆旗发生过偏移,是她曾经变成过郁百兰,妄想过自己会被爱会垂怜的场所。
这种妄想多荒谬?
怎么会发生在她身上?
童羡初确信祈随安正在看着她,正在听着她,正在用手术刀,将她一点一点凌迟。
她死死低着脸,不抬头,牙齿咬得很紧,逼迫自己不再继续往下讲。
而这时。
祈随安动了,明明已经洗过澡,带着这家宾馆廉价的浴液气息,闻起来却还是像阳光普照,像沉默植物,像睡火山最顶上的那一点碎雪。
她走过来,坐下来,抽走她夹在手中,那支烫到手指的烟,然后,又往她手上倒了些凉的水,动作多轻盈,却仿佛能替她减轻负载多年的痛苦。
然后从后面过来抱她,双臂环住她的肩,掌心搭在她的后背,下巴抵在她的耳后,一颗活生生的心,撞着,冲着,她佝偻着的背脊。
什么也不说,也不看她的脸。
于是童羡初只能又听见自己,一字一句地继续往下说,“祈随安,我不知道我这个人在她这里到底存不存在,我搞不懂她。”
祈随安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抱着她,圈住她,像一个包容万千的容器,像围绕着她旋转的一颗卫星,让她的痛苦流到她的身体里去。
童羡初低头,听见窗外的雨,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让她产生一种错觉,祈随安好像在吻她的头发。
头发是多深的东西,从身体里长出来,靠血液供养,一丝一丝,长到被人看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得多深情,有多少爱,才会连头发都会去吻?
可惜这只不过是错觉。
童羡初抱着自己的腿,说,“祈随安,明天陪我去见她吧。”
“好。”
身后的人呼吸像是洇进她的骨骼里。
童羡初看布满水珠的窗,霓虹的雨,声音哑得似溃掉的烂木,
“祈随安,我也搞不懂你。”
这场雨久久未停。
祈随安也久久没有说话,却始终抱住她,不知道等夜沉到哪里去,才在她背后留下一声叹息,
“睡了吧。”-
这天晚上,童羡初做了一个尤其冗赘的梦,梦见她十四岁那年,没有被春天号接到澳都,而是好端端地在勒港孤儿院长到了十八岁,去南港读了大学,念美术学院,遇见一个念医学院的人。
长着一双很轻很薄的眼,看人的时候很多情,却又因为被新鲜的海风吹着,除了意气风发,不剩些什么。
她跟她说她叫祈随安,因为喜欢热带,所以来南港念大学,想毕业之后就留在热带生活。她问热带有什么好,每天身上湿黏黏的,总是有下不完的暴雨。她笑着跟她说,因为在热带生活的人都会幸福。
但梦里的祈随安,照样不是个能安分守己的,总是招蜂引蝶,吸引些男男女女的目光,最后被一块砖头砸到脚边,被人大骂一句——
祈随安,你根本就没有心。
童羡初在旁边路过,觉着这好像某种诅咒,听上去就像是,迟早有一天,会有人将祈随安那颗心挖出来,鲜血淋漓地捧在手中。
但不知道自己在梦里也是不是沾染了些现实中的怨恨,竟然拍手称快,笑眯眯地说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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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好。
结果像是对她不善良的报应,暴雨就这么落下来,祈随安很无奈地瞥过来。
也不恼,却还是笑眯眯地望她,特随意地朝她伸出手来,跟我走吧,小邓丽君。
她总叫她小邓丽君,因为她学说话晚,勒港方言刚改过来,唱歌的调调很老派,像上个世纪的女歌星。
童羡初听了这个外号,总是心里发怨,当即就甩开祈随安就不要命地往雨里跑。雨不停,她脚步就不停,因为她知道祈随安一定会追上来,顶着被泼湿的脸,笑眯眯地喊她,小邓丽君,你等等我。
学校组织扮观音,祈随安在眉心点一颗吉祥痣,被那么多人拥着,场面多盛大。
观音本人却单手撑着脸,百无聊赖,直到在人群中瞥到她,才眉开眼笑地喊一声,初初。
热带永远没有冬天。
她们在雨季认识,在雨季毕业,在雨季,祈随安遇见了那名自杀的电影女演员,消息出来当晚,在漫天大雨里找到她,捧着她的脸,疯狂和她接吻;也是在雨季,姜长情出现又离开,祈随安失魂落魄地跪坐在医院门口,她找到祈随安,陪祈随安淋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
还是在雨季,祈随安再一次找到卢柳,再一次站到那个瀑布前,却能蜷缩在她怀里,依恋而求助式地望着她,喊她——初初,她为什么不认我,为什么不要我。
她被雨淋得全身湿透,早就忘记了郁百兰殉情给她的警告,没有遇见叶美玲,不知道放下自尊去追求爱的人在别人看来会有多愚蠢,她紧紧抱住祈随安,一遍又一遍地说,祈随安,别人都不要你,但我会要你,我不会放开你。
然而这场突然降临的梦,就像一根转瞬即逝的火柴,嚓地一下,被点燃,再嚓地一下,消失了。就像她从来都不是那个直来直往的小邓丽君,祈随安也不是在人群中冲她笑的观音。
梦境结尾,是那个水流不息的瀑布,祈随安又成了现实中的祈随安一样,往后倒,白色衬衫衣诀飞扬,模糊间对她说了一句——童羡初,待在我身边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
童羡初眼睁睁看见她掉下去了。
睁开眼那一刻,有很强烈的失重感,童羡初喘了几口气才缓过来,想在梦里大概她还是殉了情。这又怎么不算是好结果呢?
她仰了仰自己干涸的喉咙。
有些不舒适地睁开眼,暴风雨似乎已经停了,日光晃眼地淌到眼皮上,令她觉得自己的眼球像是被人剥下来似的,好疼。
而就在这个时候——
有人摸她的眼睛,指腹压住她的眼窝,热的,湿的,她以为那个人的手指在流汗。
直到那个人帮她擦那些汗,淌在她眼窝里的液体却越擦越多,于是最后,那人不得不再一次将她抱住,一颗壮阔波澜的心,像是要破胸而出,直接跳到她胸腔里头似的。
她才知道,原来是她哭了。
而她在给她擦眼泪,柔情似水。她却在梦中,幻想有一天能同她殉情。
对比好残忍,梦像真的一样。
大概是为了哄她,祈随安一边拍着她的背,一边开始哼唱她昨晚反复哼唱过的那首歌来,歌词好乱,粤语说得含糊,祈随安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唱的是什么意思,童羡初听到一句特别含糊的,突然说“不对”。
祈随安笑了一下,说,“那是什么?”
童羡初将脸埋在她肩窝,濡湿的泪淌过眼角,浸湿她的衣领,“是——”
“这分钟我在等,你万分钟的吻。”[1]
“知道了。”
祈随安还是那样抱着她,好像她是什么值得被珍藏起来的宝物,声音飘在她耳边,又尤其含糊地跟着她唱了一遍。
还是不标准。她没有说话,只是把脸又往祈随安肩窝里埋进了些,眼泪不听话,顺着淌落。
祈随安轻轻拍她的背,唱了第三遍,最后叹了口气,“小邓丽君,你可真严格。”
第35章「红豆棒冰」
同一片内海,夹在勒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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