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鲁谟斯十分惊奇,“在中原,我还从未见过有女孩子开店,她是什么人?”
蕃长:“不是什么人,不过是林老板的表妹罢了。”
“林老板……”忽鲁谟斯沉吟着捋了捋自己的胡子,忽地转向市舶使,问道,“那岂不是正好?我正要在那位林老板处买些茶叶,为什么不可?”
市舶使额头上的汗更密了:“没什么没什么。”他慌忙道,“在下只是觉得大人不能此刻就去,怎么着也应该同林老板谈完生意后,再去。”
忽鲁谟斯:“好,那就等谈完生意后再去。”
眼见这波平下,市舶使看向坐在他对面的蕃长。
这洋人倒是神定自若,恐怕私底下没少拿了白栖枝的好处,他想。
至于后面如何,他还是慢慢盘算吧。
第99章玉人
林听澜那边倒是完事顺利。
几人本就是奔着他来的,略略谈完生意,再喝口茶休息休息,这事儿也就成了。
接下来就全看白栖枝自己的命。
市舶使原本想把忽鲁谟斯往其他商户引,最好让他一辈子都见不到白栖枝,可他领人进去哪家,哪家最显眼的位置摆的就是香玉坊、云青阁的东西,接连好几家都是。市舶使感觉自己好像进入了某种循环,他认了命,也不得不感叹白栖枝实在是准备完全,只好随着忽鲁谟斯在蕃长的引领下踏入香玉坊。
这几个月来,香玉坊早已和云青阁合并。
一楼卖的是胭脂水粉,二楼原是给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们歇脚的落处,如今也都放上了云青阁内出产的瓷器,为的就是一家店铺将两家的东西都宣传上,让前来的客人一眼看到全。
不仅如此,坊内准备的瓜果糕点也早已换成波斯人虚幻吃的蜜饯果子,两三一小盘,就摆在每个展柜旁边上,不至于让人家逛得太无趣。
自打忽鲁谟斯踏入林家茶楼的那一刻起,消息便已递到香玉坊的每个角落。四下里,大家个个屏息凝视,心脏咚咚跳动,一起等待着时机的到来。
忽鲁谟斯甫一踏入香玉坊,一股淡淡的脂粉香就充盈进了他的鼻腔。
他抬头一看,只见整个铺子灯火璀璨,里头的售货娘子各个如壁画上的仙子一般自门口起站成笔直两排,他左脚刚刚埋进,里头就传来了齐声声的——
“客官,您吉祥。”
《栖枝》 90-100(第13/15页)
白栖枝就坐在二楼的茶室内,听到声音,她心里也是一紧,连带着握住茶杯的手都在隐隐发抖。
楼下又传来声音:“你们家小白老板呢?贵客前来,也不见她露面,实在太过无礼了些!还不快去把她给请出来。”
一个“请”字咬得分外得紧,紧到白栖枝只这一声便能分清敌友。
眼下正该是她登场的时候。
“实在是抱歉。”二楼阴影处蓦地传来一个温柔又灵动的女声,如同娇俏的黄鹂鸟在枝头鸣叫,旋即,一个清瘦玲珑的身影自阴影中缓缓而出道,“方才小女在二楼清点货物,不知贵客大驾光临,实在失礼。李店主。”
“东家。”
“想必贵客一路远道而来,想必已是口渴,看茶。”
“是。”
李素染略微一礼,拍手两声,立即便有侍女端着果盘茶点从两侧鱼贯而出,行至三人身侧,将托盘送上:“大人请。”
被唤了一声,忽鲁谟斯才渐渐找回自己的魂魄,恋恋不舍地垂下眼,将视线放到面前的茶盏上。
他该如何形容那位处于他们上方,凭栏而立的东方姑娘?那人仿佛一个玉面人偶,穿着流光似水的锦衣华服,翩翩然地的立在上头,垂着眼笑看向他们。她美丽、华贵、雍容,瓷净的脸上又带着点她那个年纪的、十四五岁少女的灵动俏皮,像是刚刚长熟的禁果,恨不得邀人轻轻咬上一口——汁水四溅。
忽鲁谟斯想得口干舌燥,当即拿起茶杯一饮。
清甜的果香混着茶香氤氲在口腔内,像极了少女脸上涂的桃色脂粉,娇俏却又不甜腻,叫人一尝万年。
“白小姐。”忽鲁谟斯蓦地抬眼,望着那立于栏杆后的华丽身影,“这茶里加了什么?怎么和其他的甜茶不一样?”
白栖枝淡淡一笑:“是桃汁,我命人在茶里添了桃汁,这样喝起来既不会太腻又很顺口,还望大人们喜欢。”
前几天她画图纸画得入魔,连早、午膻都忘了用,春花怜她伤身,便带来了甜桃果盘和茶水供她填填肚子。白栖枝当时也顾不得太多,抓起桃子就吃,拿起茶水就喝,却意外发现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还蛮好喝的,就让芍药姐琢磨琢磨如何将这两样东西混在一起制成甜茶,供众人饮用。
芍药倒也不负众望,两日后便将制品呈上,白栖枝一尝——成!就用这个东西来供那些洋商饮用吧。
这方有了这等独一无二的茶饮。
忽鲁谟斯自是喜欢的,可比起手中的茶水,他更喜欢想出这等好点子的人,他想把她带回西域,像一个东方的玉瓷人偶一样摆在家里,供他日日欣赏。
“白小姐。”他开口,真挚地邀请道,“可否请白小姐下楼,同我一起观赏您店里的商品?”
白栖枝有些犯难。
她虽在长平长大,见过不少的胡商、蕃商,但还是第一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着她。
阿兄说:从西域来的人都是野兽,他们野蛮、不讲礼数,对待姑娘们亦是如此。只要他们看上一个人,就会像野兽捕猎一样将那人置于自己的爪牙之下,一点道理也不讲,顷刻便将人吃干抹净。所以枝枝,日后你若看到有西域人对你示好的话,记得躲起来,不要被他们找到,知道了吗?
那时,白栖枝虽然不知道阿兄究竟是从哪里知道这些事的,但在小小的她眼里,西域人确实不好惹,他们茹毛饮血,能把还未烤熟的、血淋淋的炙肉塞进嘴巴里大快朵颐,实在是好可怕。
如今,她见忽鲁谟斯看她的眼神一如看着带血的炙肉一般,忍不住有些害怕。
或许,那人只是喜欢她这时的皮囊罢了。白栖枝想。
“抱歉。”她低首悠然浅笑道,“在下还有些事务尚未处理,倘若大人想要在店中物色商品,还请让我家掌柜胭脂娘子为大人一一详细讲解。春花、紫玉……”
“且慢!”一直在旁不做声的市舶使抬手制止住两人欲上前的脚步。
“大人,什么事?”
市舶使笑了一声道:“白老板,既然忽鲁谟斯大人有心来您这店里选购商品,作为东家,您不亲自下陪大人挑选讲解,是否太过失礼啊?”
他语气傲慢,一字一句说得都是礼数,偏巧自己却最是无礼,难以令人信服。
市舶使的声音在香玉坊内回荡,每个字都像裹着蜜糖的刀子,白栖枝站在二楼栏杆后,指尖微微发紧。
不仅是她,就连春花和紫玉也忍不住怒气横生。
但眼下不是发作的时候,贵客在此,哪里容得她们失礼?更何况人家是官,想弄她们这个小小的香玉坊也就是扫两个眼风的事,哪怕是为了东家、为了香玉坊,她们也不能如此鲁莽。
紫玉心里憋着气,脸上却不得不摆出一副甜笑。
春花见她快要气得脑袋冒烟,暗地里拍了拍她的手背,自己则上前一步,欠身一礼,朝着三人温声道:“大人教训的是。只是按照我们汉家的规矩,贵客临门需焚香净室,我家东家方才正在更衣准备,并非有意怠慢。”
市舶使冷笑一声:“更衣?我瞧白老板这身衣裳体面得很!”
春花不慌不忙,眉眼弯成恭敬的弧度:“大人有所不知,东家身上这件是家常穿的旧衣。听闻贵客将至,特意命人取了新制的织金罗衫,正要换上呢。“她转向忽鲁谟斯,用刚学会的波斯礼节行了一礼,“这位老爷想必知道,我们大昭的女儿见外客,总要打扮得体些才不失礼数。”
忽鲁谟斯眼中闪过一丝兴味,竟点了点头。
市舶使脸色一沉,正要再说什么,春花却已经拍手唤来两名侍女:“快去准备兰汤香炉,按最高规格接待贵客。“她转向三位客人,笑意盈盈,“按照我们淮安的风俗,贵人踏贱地需先净手焚香,祛除路上风尘。请三位大人稍坐片刻,尝尝我们特制的蜜饯果子。”
不等市舶使反应,四名侍女已经捧着鎏金盆、香巾、香炉鱼贯而入。那阵仗之讲究,连忽鲁谟斯都不由正了正身子。市舶使张了张嘴,终究没敢在外国商人面前打断这庄重的迎宾礼仪。
趁着这空档,春花递给白栖枝一个眼神,后者立刻心领神会,转身进了内室。
不多时,二楼传来搬动物品的声响,还有侍女们轻声的交谈。
楼下,忽鲁谟斯正饶有兴致地尝试着侍女奉上的蜜饯。那果子晶莹剔透,裹着一层糖霜,入口即化,甜而不腻,忍不住问道:“这又是什么?”
“这是我们东家特意为波斯贵客准备的玫瑰露浸渍的蜜饯。“春花适时介绍,“是我们东家专门令全淮安最有名的蜜饯铺子花上七七四十九天才酿制而成,大人喜欢就好。”
明明是瞎话,她却说得脸不红气不喘,一副温润乖顺的模样,叫人挑不出毛病。
市舶使自然看出她的把戏,但却也不好说些什么,只得将下人递上来的蜜饯扔进嘴里,冷哼一声道:“你们东家花样倒不少。”
春花假装没听见,亲自为忽鲁谟斯斟上一杯桃汁甜茶:“这位大人,您远道而来,想必对我们的胭脂水粉和瓷器都很感兴趣。不如让奴婢先为您简单介绍几样特色货物?”
《栖枝》 90-100(第14/15页)
忽鲁谟斯点头应允。
春花便引着他来到中央展台,指着几样精致物件娓娓道来。
这些物件儿都是白栖枝亲自设计的,春花常年跟在她身旁,在她绘制草稿的时候也给了不少建议。倘若说整个香玉坊上下对这些瓷器胭脂最为熟悉的人,除却白栖枝便只有她春花一人。
几人踱步走着,每经过一件展品,春花都能将其中巧思缓缓道与众人听。她说得生动有趣,忽鲁谟斯听得入神,竟把一旁的市舶使和蕃长都晾在一边冷落了。
市舶使自然不想让忽鲁谟斯在此处耽搁太久,他怕忽鲁谟斯真的看上了这儿的瓷器胭脂——还有人。倘若真是如此,那他的脑袋也是不用在项上待着了,大人会第一时间派出杀手,叫他像白纪风那样满门惨死。
想起白家惨案,市舶使蓦地打了个哆嗦。他几次想要打断几人的对话,可一旁的蕃长却像是故意与他作对一般,每当他想开口就拽他去另一边观赏物品,搞得他很是恼火。
明明自己的官职比他大,却因他和忽鲁谟斯是老乡,使得自己一个市舶使竟在小小蕃长手里吃了亏。
而一旁的忽鲁谟斯还在听春花的讲解,跟完全看不到他这个人一样,丝毫不管他的处境。
市舶使腹内憋着暗火,恨不得将这火全烧到白栖枝身上去。
正当他忍无可忍要打断忽鲁谟斯和春花的交谈,想要将他从香玉坊中请出去时,二楼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环佩叮咚声。
众人抬头望去,只见八名侍女手持宫灯分列两侧,白栖枝身着织金缕罗裙,发间一支累丝嵌宝步摇,在灯火映照下宛如神女临凡,款款而下。
“——让贵客久等了。”
第100章存心
白栖枝自知商户将客人往外推是大忌,可是,她实在是太好奇了。
淮安并非只有她这一家做这些小玩意儿,也并非只有她这一家做的精巧,她何故能让忽鲁谟斯一眼就认定这里,与她签下订货单子。
倘若他出去,去别的铺子里头看看,那他还会喜欢这香玉坊中的一切吗?
他还会如此爽利地与她签下单子吗?
白栖枝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她明白这些人能到这里,多半是因为林听澜的缘故,她自然也不想让忽鲁谟斯真的去别家商铺。
她恨不得忽鲁谟斯扔死这里才好。
白栖枝从不掩饰她的燃烧着欲望,熊熊烈火落在忽鲁谟斯眼中,反倒烧成了天边璀璨云霞。
“难道说,白老板希望我去别的商家订货吗?”他问道。
“自然不。”面对这个几乎与林听澜差不多大的西洋商人,白栖枝嫣然一笑,用近日来学得洋文回答道,“我只是觉得大人您这决定下得太过果断,果断到甚至有些令我觉得有些草率。虽然很冒昧,但是大人可否能容我问一句:大人究竟看上了香玉坊的什么,才会如此果断?”
她这一口洋文说得极为流利地道,清脆的语句从她那樱桃般的小嘴里蹦出来,宛若大珠小珠碎玉盘。
这让忽鲁谟斯很是惊喜。
早些年他随父入中原多次,后来父亲为了锻炼他便让他独自一人带上伙计进入中原购买瓷器茶叶,这十多年来,他还从未见过有几个中原老板会说他的家乡话,如今他听白栖枝如此言语,难免觉得分外亲切,亦可见此人为了这次洽谈,准备有多充足。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忽鲁谟斯开口,讲起了自己的家乡话:“没想到白老板还会说我们国家的语言,实在是令人佩服。”
白栖枝温顺地垂下眼帘:“不敢,只是略懂皮毛。”她抬眸,看着忽鲁谟斯,眼尾眉梢都是浅淡的笑意,“看在大人家乡话的面子上,您可否为我解惑?”
忽鲁谟斯并不答她这点,他倾身上前半分,定定地看着白栖枝的眼。
四目相对间,白栖枝内心反倒镇定了几分,她看出来这人对她没恶意,基本不会出现之前她谈生意谈着谈着对面的手就会揽到她腰间的情况。
白栖枝自诩长得并不算好看,若是非要论上一二的话,那就是她在那些人眼里足够年轻——年轻到刚好能够被困在宅子里做姨娘。
好在她如今在忽鲁谟斯眼中看不到那些如饥似渴的眼神。
这位从西方远道而来的客人似乎并不像阿兄说得那么野蛮,至少现在如此。
面对他的注视,白栖枝并不畏惧,依旧坐在木案一侧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没有半点惊慌。
“白小姐。”忽鲁谟斯开口道,“我想将您带回我的故乡,那边盛产一种名叫水仙的花卉,它是用来供奉江河女神阿邦的花,我觉得它像极了您这双水雾迷蒙的眼眸。我想将您带回去,想让您亲眼看一看那种花,您可愿随我回到故土?”
他这样一说,倒叫白栖枝失神了刹那,随即,她回过神来,看着忽鲁谟斯那双如茶水般绿得发棕的双眼,缓缓道:“大人的美意,栖枝心领了。只是,就像水仙花的根须离不开故土的水脉。”她不着痕迹地后仰半分,发间银簪垂下的珍珠流苏恰到好处隔开两人距离,“我们东方的草木也最是恋旧,哪怕移植到玉盆金盏里,终究会朝着故土的方向生长。更何况,栖枝自幼时便与一位青梅竹马的兄长早有婚约——我们大昭的儿女最讲信义,从小我的父母兄长就教诲我这一点——倘若栖枝真随您而去,岂不是就成了背信弃义之人?这让栖枝日后又如何面对父母兄长的教诲呢?”
说完,白栖枝将一旁早已备好的贽礼轻推入忽鲁谟斯的眼帘,温声道:“不过,我们淮安人最信‘一期一会’的缘分,今日得遇大人这样的知音,这青白瓷粉盒权当是谢您赏识香玉坊的彩,还望大人笑纳。”她说话时袖口滑落半寸,露出手腕上一串紫红色的朱砂手串,衬得她玉腕越发纤细白腻,越发像是东方的白玉偶。
忽鲁谟斯目光在那抹红色上停留片刻,良久,他抚掌大笑:“白老板这般妙人,倒让我想起故乡一句谚语——拒绝玫瑰的园丁,往往种着更珍贵的花。既然白小姐留恋故土,那我也不好强求。只是方才,我听闻白老板的名字叫做‘栖枝’,对吗?”
白栖枝垂首应道:“是的,大人。”
“栖枝……真是好名字啊。”忽鲁谟斯说,“我在来的路上,与一伙儿来自其他国度的商队攀谈过,正好听到过有关白老板名字的一些传说。”
白栖枝:“哦?”
忽鲁谟斯道:“在他们那边的传说中,也有着一个名为‘栖枝’的存在,但它不是人,而是一只巨鸟,别称席兹。传说,它上帝创造出来保护其它鸟类的神鸟,与陆地巨兽贝希摩斯和海洋巨兽利维坦齐名,分别代表陆、海、空三界的巨兽。据记载,栖枝的身体巨大,其翅膀展开可以遮蔽太阳。在世界末日到来时,栖枝、贝希摩斯和利维坦将被献为圣洁者的食物。[1]虽然,它在教会中是关于世界末日的重要象征,但我确认为,它无所畏惧,能够战胜一切困难,是当之无愧的是天空的守护者。而您,白老板,您敢于摆脱束缚,带领这香玉坊一众女子出来经商,在我眼中,您亦是这整个香玉坊的守护者,我相信您日后也会像传说中的那只巨鸟一样,不畏惧狂风与巨浪,成为一个厉害的人物。”
《栖枝》 90-100(第15/15页)
他说这番话时眼眸深邃,像是一个漩涡一样诱人深陷其中,片片表情最为真挚诚恳,白栖枝看了许久,方微微一笑道:“那栖枝就先谢过大人的祝福了。倘若大人当真没有什么异议,那我们便签字画押吧,大约三日后,我家户籍就会将货物装上大人的船只,请大人放心。”
她说话时,头上的珍珠流苏都跟着在灯火下隐隐颤动,忽鲁谟斯只听她忽然用中原话,薄唇轻喃道:
“那栖枝便祝大人此行,风调雨顺、一路平安,前程似锦、万事胜意。”
市舶使被放出来的时候,事情都已经定下了。
他气得七窍生烟,恨不能一把火把所有人都烧死在里面——他不好,谁都别想好。
“哎,老兄。”一旁的蕃长心平气和地拍了拍他的肩,“在这儿好吃好喝的,为何要哭丧着一张脸?”
市舶使没兴致搭理他,干脆一耸肩。
蕃长被抖落了手却并不气恼,他笑眯眯地又将胳膊搭回市舶使的肩膀,紧紧勾着他的脖子,在他耳畔低声道:“老兄,也别太让兄弟难做,这事儿林老板早就在我这儿打点过,你说,我收了人家的银子却不给人家干活儿,按你们中原的话来说,是不是太失礼了?”
市舶使急了:“那你也不能让白栖枝出这个风头啊!你知道她是谁的子嗣么!就敢,”
蕃长打断了他的话,说:“她是谁的孩子不重要,我问你,这订单是算在林家头上还是算在她白栖枝头上?”
市舶使张着的嘴抖了几下,没声了。
“哎,这就对嘛。”蕃长依旧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声音却出奇的冷静,“要知道,不管她是谁,这一单都是算在林家头上,钱入得也是林家的府库,无论她再怎么折腾,这功绩都落不到她头上——不仅落不到她头上,甚至跟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您又怕什么呢?更何况现如今林家并没有想暴露她身份的打算,只对外宣称她是林听澜的远方表妹,只要林家不说,谁又知道她是长平的那位白栖枝呢?”
市舶使静静地看着身旁这个狡猾的西洋商人,眼中却没有了方才的敌意。
蕃长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拍了拍市舶使的肩:“所以说啊,老兄,这单子虽然明面上是她谈成的,但归根结底还是林家谈成,两者本质上并无区别,上头更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儿就追究到你身上,你又何必与自己过不去?不如咱们这次就顺水推舟卖林老板一个小小的人情,没准儿等日后,咱兄弟俩还能从他手里得点好处,多些买酒钱。你看如何?”
也是。市舶使暗暗地想,他太执着于白栖枝的身份,却忘了这笔生意真正的赢家始终是林家,订单上头落得也是林听澜的名字,又有谁会在意这笔单子究竟是谁谈成的呢?
况且那白栖枝只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上头弄死她简直轻而易举,之所以留她到现在,没准儿是那位大人的意思,他又为何要当那个莽撞的破局人惹大人不快?
这事就这样吧。只要风雨不浇到他头上,让他做什么都成啊!
“原来如此……”看着蕃长那双浅棕色的眼睛,市舶使干涩地开口,声音像是被砂纸磨过,“是我糊涂了。”
蕃长笑呵呵地松开钳制,替他抚平官服褶皱:“老兄明白就好。走,我那儿有新到的波斯葡萄酒,咱们……。”
话音未落,楼梯处突然传来动静。
白栖枝和忽鲁谟斯缓缓走下。
两人看起来心情不错,她身后,忽鲁谟斯正用母语说着什么,惹得她眼唇轻笑,也用西洋话同他攀谈。
两人暂且作别,白栖枝想要送一送他。
“白老板留步。”忽鲁谟斯将手抚上心口,诚恳道,“虽然很可惜无法让您亲自去我的故乡见一见水仙,但没关系,等到我下次再来中原,定会亲手带一株水仙来见您,连同那本传说一起,期待我们下次见面。”
白栖枝闻言盈盈下拜。
两人又说了些市舶使听不懂的西洋话,忽鲁谟斯才踏出香玉坊这个是非之地。
市舶使与蕃长赶紧跟随上前。
在临走前,市舶使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白栖枝一眼:
少女未成熟的身躯如同水磨过的豆腐,只需要人一指头就能被戳得稀碎软烂。
市舶使想:这样柔弱无骨的人,就算活在世上也承不住什么风浪。
——他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作者有话说:【1】栖枝,别称席兹,是犹太教中的一只巨鸟,据说是上帝创造出来保护其它鸟类的神鸟,出自《圣歌书》。
本来想100章正好断章进下一卷的,没想到最终还是写超了QAQ
\/阅|读|模|式|内|容|加|载|不|完|整|,退出可阅读完整内容|点|击|屏|幕|中|间可|退|出|阅-读|模|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